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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风险导向浅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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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财政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内部审计已成为现代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和组织经济管理机能的重要内容。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应以风险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关键词】风险;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政策的直接贯彻执行者,其收入绝大部分为财政性资金,其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理将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财政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在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中,在风险客观存在的情况下,应引入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模式,从风险分析出发,加强内部审计风险的控制,切实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审计水平,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健康持续发展。
  一、风险分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1.认识不到位,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遭遇阻碍
  当前,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认识不足,领导重视度不够,认为行政事业单位不具有生产功能,不以盈利为目的,不需要开展单位内部审计,只需要依靠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的会计控制活动就足以完成有效的控制,完全忽略内部审计能够发现其他财务控制活动不能识别的一些错误甚至舞弊现象;另外有些单位排斥内部审计或者将内部审计等同于纪检监察,使内部审计工作流于形式。这些错误的观念,严重地阻碍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导致内部审计的作用无法发挥。
  2.制度不完善,影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意见的强制性和执行性
  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与否,是关系到加快民主法制建设、严格依法办事的重要问题。目前我国仍未制定专门规范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现有关于内部审计的依据主要是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实施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其法律级别明显偏低,大多只是原则性的条款规定,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尤其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相关法律规范仍然欠缺。这种法规制度的滞后性,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内审人员在实施具体的审计工作时,可依据的内部审计法规不充分、不专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意见的正确性,增大了审计风险,导致出具的内部审计意见没有强制性,显得无章可循,在执行内部审计意见时也会出现审计意见无法落到实处的现象。
  3.机构设置不合理,影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任务的完成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四条指出:“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领导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单位以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优化审计活动的外部环境,必须从组织形式上有效保证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组织上和业务上实质性独立。”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灵魂,是其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但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随意性大,有的行政事业单位没有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大多只是挂靠在财务管理部门或者其他部门,有的单位虽然设置了独立的内审机构,但是没有配备专门的内审计人员,由单位财务人员兼职,这样就使内审机构丧失了应有的独立性,导致内审工作很难开展,缺乏公允性,无法起到真正的审计监督作用,影响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4.职能定位不准确,削弱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本应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中心,应在服从、服务于本部门、本单位总体目标的前提下适时开展,但从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情况来看内审工作的职能定位不准确。一方面内审内容存在缺失,依然只是围绕着财政收支情况展开审计,对影响经济效益的其他因素比如内控制度效益和效果、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和运行效益等缺乏审计,审计内容单一、没有侧重点;另一方面内审模式和审计技术存在不足,内审工作还停留在了解基本情况和查错防弊等初级阶段,只重视事后监督,而没有进行事前、事中的跟踪审计,查账的方式仍然主要是手工查账,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利用率较低。这样的内部审计工作常常处于例行公事的应付局面之中,从而影响了审计目标的实现,削弱了内审的工作效率,致使内审效果不理想。
  5.内审人员素质不高,减弱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工作力度
  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人员大多都是财会人员,缺乏从事内审工作需要的政策法律水平、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缺乏审计实践经验的积累,相对于复杂多变的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无法就一些现象和有价值的线索挖掘出深层次的问题,导致发生漏判、误判,甚至出现未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和应有的职业谨慎,循私舞弊、打击报复、故意漏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审计结论等现象,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内部审计的质量,大大增加审计风险,既减弱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力度,又起不到内审工作应该发挥的作用。
  二、风险控制:防范化解审计风险,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1.深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职能目标的实现
  内部审计是在单位领导下开展,并对其报告的内部监督活动。因此,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要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重视支持内审人员开展工作,为内部审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调动内审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内审的参谋和助手作用,使内审成为单位行政和经济活动不可缺少、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内部审计人员也应该努力创造成绩,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写出高质量的审计报告,提出自己的合理性建议,使领导充分认识到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
  2.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法律制度,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质量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一个新的战略发展机遇期,为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和平台。行政事业单位须依据现有的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财经法规,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结合本单位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规定单位内审机构的地位、结构、层次,用法律保障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按照内部审计规范所规定的程序、方法、内容等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将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固定下来,使内部审计工作真正做到为领导决策服务,充分发挥其内审监督作用,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又好又快的发展。

  3.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职能
  《审计法》第五条规定:“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必须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使其成为独立于财务、纪检部门的、直接隶属于单位法人直接对单位法人负责的监督管理机构;同时要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这些人员不得承担单位管理责任,只能承担与检查、评价和建议相关的审计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在制定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程序、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时不受任何干扰,保持应有的客观公正态度,圆满完成审计任务,有效降低审计风险。鉴于成本效益的考虑,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内审机构可以只设置在一级预算单位,由一级预算单位的内审部门执行对本级单位、二级单位和所有事业单位的审计,这样既节约了财政资金,又使得内审机构的效益发挥到最大。
  4.找准内部审计的位置,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环节
  行政事业单位从事内部审计要找准位置,与时俱进,转变观念,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善于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单位更好的发展。首先,要拓宽内审工作领域,由财务收支审计向经济效益审计发展,构建一个多方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体系,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管好、用好预算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其次,要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跟踪审计,使内部审计贯穿到行政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恰当作出处理和给出建议,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效用。再次,要改进审计手段,加大内审力度,建立内容广泛的数据资料库,确定理想的内控模型,实行在线审计、交叉审计等,从而大大增强了内审的自我约束和监督,(下转第130页)(上接第127页)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
  5.提高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审队伍建设
  行政事业单位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完善内部审计人员的管理办法,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品德好、业务精的内部审计工作队伍。首先,严把内部审计人员入口质量关,要把那些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较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为人正直的同志调整到内部审计岗位上来;其次,抓好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要求内审人员处理审计业务时务必做到诚实、客观和公正;再次,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岗位培训,使内审人员不仅具备的财务、会计、审计知识,还具备管理、法律、金融、工程、计算机等多个学科方面的知识,尤其还要加强近年实际内审工作案例的分析培训,适时对内审人员进行审计现场指导,不断总结内审工作实践经验,增强业务技能,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素质,以适应审计领域日益拓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是行政事业单位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一种行为,因此必须基于风险不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与管理进行再控制,使其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2004.
  [2]蒲德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问题策略探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0(5).
  [3]曹梅.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几点思考[J].现代审计与经济,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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