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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白运动”也需吹响“集结号”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高福生

  说起“禁白运动”――禁止使用塑料购物袋,其实几年前就有相关呼吁和行动在我国一些地方出现。
  2003年11月,上海有关部门曾表示,从2004年开始,在市内各超市有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袋;去年11月,深圳市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拟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消费者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制度,商家若违反规定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这是国内第一次以立法形式治理“白色污染”;重庆市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和2007年10月,多次尝试开通环保绿色通道,让顾客花两到三元购买环保袋代替使用塑料袋……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政府和商家的良苦用心并未得到消费者的积极响应。比如,上海的措施至今未能推进。深圳的《草案》公布后,一些网民尖锐地批评说:“让消费者为环保买单,对消费者显然不公平”,“谁能在挤地铁上班的时候还带个菜篮子?”一些业内人士也表示,只对超市罚款并不能解决塑料袋泛滥问题,因为使用塑料袋的关键在于消费者,如果消费者不买账,超市也无能为力。而重庆家乐福的推广行动更是受到冷遇,顾客不是谴责超市不免费提供塑料袋,就是声讨超市变相赚钱,还辱骂绿色通道的收银员……
  这些迹象表明,向消费者收费无疑可以遏制一部分塑料袋的浪费,但面临的阻力也不可小视。
  所以,在当前国情下开展“禁白运动”,必须要做充分的准备:一要继续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倡导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的购物方式,彻底改变市民使用塑料袋的习惯;二是政府部门应当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建设,从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生产耐用、易于回收的塑料购物袋,或无毒无害、自动降解的无纺布环保袋等,引导、鼓励群众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三是商家要把节省下来的成本以其他方式回馈给消费者,比如对自带环保购物袋的顾客在结账时少收一毛或两毛钱,虽然奖励的钱不多,但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顾客的消费心理,四是可动员相关企业“捐赠”环保布袋,一面印上统一标识,另一面则印上捐赠企业的广告,这可以说是双赢。
  遏制“白色污染”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题中要义,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不仅要“限用”,也要“限售”,更要“限产”,在条件成熟时依法全面“封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引导、鼓励群众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不仅仅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和胆识,也考验着政府的善治能力。只有综合治理,只要每个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主动地改变购物方式,养成良好的购物习惯,那么,“塑料袋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我们的生活环境也将更加灿烂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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