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革方向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陈伟明

  摘 要: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已经多年,`针对目前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存在的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包括统计范围的局限性、统计方法比较单一、指标的针对性和劳动工资总额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必要性和主要改革方向,探索建立一套具有地方特色、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符合国民经济核算要求的劳动工资统计制度,以进一步完善劳动工资工作,为国民经济宏观决策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确保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关键词:劳动工资;统计;改革
  
  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主要作用,是反映基层单位人力的投入、劳动力的流向、从业人员和职工的规模及结构、劳动报酬和工资的水平等情况。这些资料为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制定各项劳动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单位用人机制的灵活多样和分配方式不断变化,现行劳动工资统计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不能全面准确反映我国目前劳动力和工资的真实情况。
  
  1现行的劳动工资统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统计范围的局限性。现行劳动统计的范围是地域内的中央和地方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并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随着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乡镇企业、私营、个体经济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在经济发展中所占的比例日益增大,而劳动工资统计只反映国有、集体、其他经济(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的劳动情况资料,恰恰没有反映已逐渐成为吸纳就业主体的私营、个体经济,乡镇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由于部门工作侧重点的不同,私营、个体经济的用工和收入情况,或多或少不能准确、全面地反映,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要想如实地反映一个地域内劳动用工情况,依靠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和部门取数测算,确实有一定的困难和局限性,而当前政府、社会最关心的也恰恰是这部分资料。
  (2)劳动工资调查方法单一。劳动工资统计多年来一直采取全面统计,层层汇总的调查方法,工作任务重,收集资料费时、费力。采用全面调查取得的劳动统计资料偏重反映的是国有单位的劳动情况,如果以这些资料反映当地的劳动用工情况,缺乏代表性。统计调查方法单一明显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基层单位的变化,统计总体大量增加仍然沿用全面调查,没有采用别的方法及时进行补充、更换,数据的可比性每年受到很大影响。
  (3)劳动工资调查指标针对性不强。从1993年至2003年11年间,劳动情况指标群一直由从业人员、职工年末人数,平均人数,从业人员变动和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职工工资总额这几个主要部分组成。这些指标群仅能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和企业改革的深入,劳动用工的新情况日益增多,这些指标群已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满足社会和政府部门决策的需要,如今比较关注的行业用工需求,下岗再就业、社区就业、弹性就业等热点、焦点问题都不在劳动工资调查指标范围内。许多基层劳资统计一谈到劳动工资统计指标,大家共同的感受就是指标陈旧,缺乏实用性和新颖性。
  (4)工资总额包括范围不全面。由于现在单位经营管理形式不同,分配方式上有些企业实行岗位工资制、年薪制、技能岗位工资、股票期权等方式分配,工资名目多、标准多、发放渠道多,从性质上讲都要计入工资,但实际情况很多单位并没有全部将其计入工资总额。
  
  2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调节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作用和收入分配多样化,如实反映和描述这种客观经济现象应当是劳动工资统计的基本任务。由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仍带有传统计划经济的痕迹,其统计范围、指标设置、调查方法等已明显滞后,因此,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已成为当务之急,主要原因是:
  (1)统计调查单位变动频繁,行政约束手段弱化。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单位类型由单纯的公有制转变为多种所有制形式,组织模式也呈现多层次化,且单位变动频繁、变化复杂,劳动统计继续延续全面调查已失去原有的客观基础。
  (2)利益主体多元化,数据质量难以控制。劳动工资统计指标是依据性指标,用途很广泛,单位所需交纳的许多费用以及社会上的一些经济赔偿案件的处理都与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水平有关,这样就使得一些单位管理者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不按统计制度规定如实填报,瞒报或虚报工资总额数据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数据质量问题,不能不考虑采取其他更科学有效的统计方法。
  (3)职能部门的转变,企业基层统计人员大量精简。由于劳动工资统计的调查范围相对其他专业统计来说不仅数量多,而且差异大,从重要性观察,少量的大单位对总体数据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目前从企业配备统计人员来看,大集团很少配备专职统计专业人员,更何况一些小单位,所以除了对大型企业集团等大单位仍有必要实行全面统计调查外,对小单位再进行全面统计,不论在人力还是在物力上都将难以为继。
  (4)现行劳动统计调查范围已不能反映社会经济总体全貌。改革开放以来,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济形式得到快速发展,尤其是“三资”、股份制、乡镇企业、私营与个体经济发展更为迅猛,成为社会经济活动中极具发展潜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吸纳劳动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不断增强。而现行劳动统计范围一直延续以国有经济为主、县(区)及县级以上单位为观察对象,而乡镇企业、私营、个体经济等均未涵盖在内。因此,造成对生产力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劳动力的总量、分布及流动状况等不能有一个全面清楚的认识。目前,随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增加,有相当一部分下岗职工流向非公有制经济单位重新就业。2000年以后,为搞活企业,对中小企业采取退出政策,也使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为私营、股份合作与有限责任经济,这些都进入了劳动统计调查的“死角”,使劳动工资统计范围缩小,数据的偏差、失实现象越来越严重。
  
  3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
  
  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必须在满足国家劳动统计需要的同时,也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探索建立一套具有地方特色、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符合国民经济核算要求的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因此,改革劳动统计调查方法、扩大调查覆盖面,以便全面、真实地反映全社会的劳动力资源状况以及劳动就业、再就业情况,提高劳动统计数据质量,应是当前劳动工资统计改革的重点。
  (1)扩大劳动工资统计的范围。以各专业统计年报确定的单位基本情况名录库为劳动工资统计的调查范围,为准确反映一个地区的劳动情况,应该把私营、个体等各种经济的所有劳动情况包括在内,扩大现行的统计范围,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合作、联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含外国和外地的驻地的企业和机构)。
  (2)完善劳动统计指标体系。1993年国务院批准实施了新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及其指标体系,对原有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进行了比较大的改革,基本上可以满足当前宏观决策、宏观调控和发展市场经济对统计信息的需求。现在我们的任务是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统计指标体系,针对现行劳动统计指标体系中,部分指标不能充分反映劳动力变动、流向和从单位获得的全部收入情况,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用工、分配机制情况,年薪制、生产要素等分配方式的变化,完善劳动统计指标体系,界定劳动统计指标的口径范围。应当与财务会计和业务核算相结合,改进传统的统计模式,建立与现代企业管理相适应的统计指标体系。要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必须尽快删减过迟、过多的无用指标,充实反映市场经济运行指标,尽快建立各种反映宏观经济调控和社会各界敏感的指标体系,以反映社会一些热点、焦点问题,适应市场经济信息的需求。

  (3)建立重点企业劳动工资统计监测制度。重点企业最能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用工、分配机制变化的特点。通过对重点企业的跟踪监测,了解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用工、分配等方面的变化以及有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所产生的问题并进行研究,为今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提出建议和对策,更好地为各级政府及企业经营决策服务。
  (4)建立职工收入水平抽样调查制度。为弥补全面调查和目前劳动统计报表制度的不足,以反映各类从业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收入水平,为各级政府决策服务。同时研究建立劳动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模型,以加强对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的控制,不断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研究建立“职工工资水平和工时利用调查”制度,以不同的行业、职业的从业人员的一般劳动力价格水平为依据,研究建立工资指数编制方法,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
  (5)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提高统计自动化水平。网络化运作是统计部门应对的取向之一,即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架起企业与统计部门的直通服务渠道,提高劳动统计数据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减少中间管理层次,提高统计效率。所以,我们必须充分利用网络手段,实行无纸化、网络化、实行统计数据的储存、交换、更新、查询的自动化,利用互联网进行企业调查,网上调查和计算机调查及各种灵活的信息发布相结合,提高统计操作自动化水平。月报可以通过联网直报的方式由企业直接向省级统计部门报送报表,不需要层层上报,减少了市、县和乡级统计机构的工作量,保证了源头数据的真实性。
  (6)进一步完善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我国企业劳动用工形式多样,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一是建立独立的就业、失业调查制度,因为失业就业调查属于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建立独立的就业失业调查制度,特别是企业失业原因的调查,如结构性失业、体制性失业、周期性失业和季节性失业等,以便为政府部门解决失业提供有效的依据。
  (7)改革现行的调查方式。针对现行劳资统计工作量大,代表性差的弊端,建议采取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结合。对于劳动工资统计年报采取全面调查,并和基本单位的清查工作合二为一,基本单位清查范围是包括私营经济在内的法人、产业活动单位,若在每年基普清查统计报表中扩大范围,增加劳动情况指标,这样即能节省人力、工作量,又能保证资料全面性。对于定期报表,对于定期报表中企业单位的统计,可以结合城镇劳动力企业进行抽样,按季或按月反映用工需求及流向。
  (8)要切实加强对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领导。要结合贯彻落实《统计法》,开展对基层单位的广泛宣传,使各基层单位认识到准确统计职工和工资数据的重要性,努力改善劳动统计的社会环境,要加强部门配合与协作,控制源头数据的质量。要进一步强调,要抓好劳动工资统计执法工作,坚持劳动工资统计与劳动年审、社会保险年审结合起来,部门之间对统计数据进行联合监控,对虚报、漏报、瞒报劳动工资统计数据的,视其情节,分别予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以保障劳动工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1]广州市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M].广州:广州市统计局,2005.
  [2] 湖北省统计局.统计与决策[J].2001,07.
  [3] 白鸿钧.统计学原理[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6.
  [4]黄子珑.谈现行统计调查方法的改进[H],中国统计信息网,2005,10.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6266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