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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的含义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曾林阳

  摘要:流动性是一个常用的经济学术语,流动性的含义非常复杂,常常在不同的上下文中含义不一样,学术界也没有就其含义达成一致的观点。本文就流动性的含义进行整理和提炼,分析了关于流动性研究的主要文献,以期对流动性的含义进行较为明确的梳理。
  关键词:流动性;含义;文献
  
  流动性是一种高度复杂的现象,其具体形式深受金融机构及其实际活动变化的影响,这些变化在近几十年异常之快。《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1992中文版)以及The New Palgrave Dictionary of Economics (Second Edition)(2008)都没有给出流动性的明确定义,由此可以初步看出流动性的复杂性。从已有文献来看,关于流动性的含义,学术界研究得比较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文献比较庞杂繁多,这里就几项比较有代表性的文献进行评述。
  Neuman(1936)在The Doctrine of Liquidity一文中较系统地研究了流动性理论,在一般意义上定义了流动性,即流动性是资产拥有的在某个给定的时刻无损失地转换成货币的性质,利息不计入资产的价值。根据此定义,Neuman认为完全的流动性意味着存在毫无损失地将资产转换成现金的可能性,而完全无流动性则意味着完全不可能在给定的时刻获得现金,介于这两个极端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流动性。区分了单一资产(或一组资产)的流动性和主体(个人或一组人)的流动性,主体流动性近似于财产单位流动性,进一步将资产(单一资产或一组资产)的流动性划分为客观流动性和主观流动性,主体流动性则划分为一个个人或一家企业或任何协调的单位的流动性和一组单位的流动性或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的流动性。实际上这种划分方法类似于将流动性划分为资产的流动性和机构(个人)的流动性。Neuman将客观流动性定义为在给定的时间内,与资产的可销售性相联系的损失程度,可以用资产的现值在未来任何时刻可以用现金实现的百分比来表示,这个百分比就是流动性的量化测度形式。显然,资产的客观流动性是时间的函数,同一种资产不同时点的流动性可能不一样,同一个时点的不同资产的流动性也可能不一样。从主体角度来看,客观流动性是一个与主观流动性严格相关的概念。当资产进入经济主体的投资组合,资产的流动性就与客观流动性不同了,资产的流动性应该与投资计划中预期的流动性一致才是重要的,值得关注的是在给定的时期资产能够具有预期的流动性,而之前的某个时刻资产具有的流动性并不重要,并且一项高盈利的资产具有低流动性,但从经济主体的投资组合角度来看,只要该项资产进入组合时是具有低流动性,那么该项资产被视为具有完全流动性。由此看来,资产的主观流动性从其本质来看与资产进入组合的时刻相关,随着投资主体的投资计划而变化,而客观流动性则是时间的函数,随时间变化。关于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关系,Neuman认为,根据古典的利润最大化理论以及盈利性是低流动性的补偿,投资主体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将投资的最大化利润与必要的最小流动性结合起来,于是经济活动将通过投资于合理的资产而在盈利性和流动性上达到均衡,但是在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下,这种均衡会被打破,并且盈利性和流动性的反向相关关系可能不再成立。在经济繁荣期,短期资产、固定利率证券、政府债券等的流动性小于股票等资产的流动性,而在经济下滑期,则恰好相反。
  关于银行流动性,Neuman认为银行是一个流动性转换中心,它吸收存款者手中的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同时向贷款者提供各种期限的贷款,这些贷款到了借款人手中就成了最具有流动性的“自由资本”,于是银行就向经济体提供了流动性,但银行的这一功能不是无限的,会受到银行储备的限制。银行与一般的投资主体不同,银行的资产调整行为会影响资产的价格和资产的流动性,此时银行与一般投资主体的区别类似于垄断竞争市场中厂商与完全竞争市场中厂商的区别。银行在资产组合调整中,还需要重视流动性市场需求弹性,也即资产的流动性对资产的销售价值的敏感程度,弹性越高,则银行对本身以及其他银行的流动性影响越大。所以银行在配置资产时,不但要估计由于对未来不完全的了解而需要的客观流动性的调整频率,而且必须估计不同资产的量的调整和不同资产的流动性市场需求弹性。显然,应该关注自身的行为对其他银行的影响。Neuman的研究初步揭示了银行在流动性方面的互相影响以及流动性市场需求弹性对银行资产调整的影响。此外,Neuman还研究了银行负债的流动性,认为由于银行要满足人们不断变化的流动性需要,也即负债的不确定性程度很大,所以银行要比其他企业持有更多的现金准备。
  Lachmann(1937)分析了不确定性与流动性的关系,认为也许是学术界对不确定性的定义过于宽泛和不精确导致难以在不确定性与流动性之间建立起函数关系,尽管凯恩斯(1936)在The General Theory中对不确定性进行了具体定义,使之实际上成为流动性偏好波动的原因,即关于未来利率的不确定性是流动性偏好的唯一易于理解的解释。但凯恩斯认为关于流动性偏好动机中的交易动机和谨慎动机不是导致持有流动性的重要原因而仅仅是收入的函数,也就是说它们不是利率的函数,于是只有由于未来利率的不确定性导致的投机动机才是持有流动性的主要原因,但Lachmann认为凯恩斯的这一说法存在疑问。Lachmann认为,如果某一投资者认为自己对未来利率的看法比市场更准确,那么他持有流动性就不是因为不确定性,并且在有组织的市场中,人们可以通过套利交易和套期保值交易来消除不确定性,这些交易并不需要现金,于是此时投资者并不需要因为不确定性而持有现金。
  根据Lachmann的分析,货币债务与现金需求之间存在相关关系,这种关系是导致流动性偏好的原因。人们偏好流动性是由于货币在任何时候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而其他资产和商品没有这种能力。由于贷款的保障来源于借款人资产和负债的相对价值,当资产的相对价值下降的时候,贷款人就会要求偿还贷款,借款人所以必须事先做好还款准备,于是借款人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解释了现金需求的波动性。
  对于交易动机与流动性偏好的关系,Lachmann认为总产出与商业基金(流动性)没有必然关系,当商业活动更加活跃时,未来到期负债也会按比例增加,现金持有量也需要按比例增加,于是导致影响流动性偏好的不是总产出的绝对水平而是短期负债增加的比例,因此每当(甚至预期)获得(或者发放)信贷的条件恶化将会反映在流动性偏好中。由此看来,未来负债的不确定性导致现金需求增加,交易动机并不是流动性偏好的主要原因,而是交易动机产生的负债的不确定性与流动性偏好存在相关关系。
  概括起来,如果不确定性指的是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也即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不确定性就是流动性偏好的原因。
  关于银行对流动性的需求,与凯恩斯的理论相反,Lachmann认为,当出现危机时,为确保存款的安全性,银行采用立即获得资本弥补损失和重建银行资本的方式来消除存款人恐惧,但融资成本很高,如果银行通过提高资产的现金比例,而能够推迟融资计划并同时补偿存款人,则成本会降低,所以由于银行不确定性的增加,并且预期未来利率会更低,而导致银行更加具有流动性偏好。

  Hicks(1962)在Liquidity一文中详细考察了流动性(liquidity)一词的含义及其来源。Liquidity一词最早出现于1930年代的Macmillan Report、凯恩斯的名著A Treatise on Money(货币论)和The General Theory中。在Macmillan Report的一个章节中出现了liquidity、liquidity resources以及liquidity assets等词汇,但无从知道该章节的作者是谁,不过很可能是凯恩斯;在A Treatise on Money一书中也出现了诸如liquidity capital和liquidity output之类的词汇,但liquidity的含义却不明确,经济学界没有达成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定义。凯恩斯The General Theory的出版以及流动性偏好概念的提出是在Macmillan Report和A Treatise on Money之后。凯恩斯是最早使用liquidity一词的学者之一,也因为他的名著而使该词的使用范围从经济理论领域拓展到实际实务中。尽管在The General Theory中,liquidity的含义有时也是模棱两可的,但给人的总体印象是非常清晰的,流动性偏好成为随时可动用货币要求在汇票和债券之上支付某一数量费用的理由,因此也成为利息存在的原因。流动性偏好概念的提出使得经济学家们找到了一个标准定义,自此,流动性的概念也渐渐地建立起来了。
  在A Treatise on Money中,凯恩斯讨论了银行资产组合,即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他认为,汇票和短期贷款比投资更具有流动性,也即更确定地在立刻通知下无损失地获得兑现,而投资则比贷款更具有流动性,这段话可以看作是凯恩斯对流动性资产的定义,但他没有对这段话做出进一步的解释。先看“无损失地”应该做何解:一种是期望的销售价格与账面价值(也许是过去的购买价格)相比较而无差异,另一种是资产在立刻通知下的售价与在更长时间里的售价相等。Hicks认为以上两种解释都不是凯恩斯本人想做出的解释。
  “无损失地”是流动性的一个重要特征,但不是流动性本身。一个与流动性资产相联系的概念是可交易资产,是指能迅速出售并且与通过协商和广告之后的结果一样好的资产。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交易的大部分资产,对于能进入该市场的人来说,这些资产具有完美可交易性,但并不能由此认为它们具有完美流动性,因为当一种资产比另一种资产更确定地在立刻通知下无损失地实现,才能说前者比后者更具有流动性,这里的关键词是“更确定地”。
  Hicks认为,应该比较那些具有“在立刻通知下可实现”的特性的资产,以及这些资产在什么条件下具有那样的可实现特性,这些条件与经过双方协商后的条件无关,所以不可交易资产不包括在比较之列,于是流动性是只属于完全可交易资产的特性,但不同资产的流动性程度不一样。不过凯恩斯本人也许不是像上面这样推理的,因为他说“投资比贷款更具有流动性”,而贷款(在当时)是不可交易资产,不属于流动性讨论之列,除非认为贷款的流动性等于零。
  接下来,把流动性分析限制在完全可交易资产范围内,将焦点放在“确定性”上。通常机构(公司、银行、信托基金等)关注的不是某一种资产的“确定性”,而是一个资产组合的“确定性”,而且资产组合的概率分布可以由组合内不同资产的概率分布加权求和得到,所以资产组合的均值和标准差是可以求出的。确定性与风险恰好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标准差可以用来描述风险,也可以用来描述确定性,于是资产组合的选择就成了选择不同的均值-标准差的组合。以上分析可以视为对凯恩斯流动性偏好理论的一个直观总结。Hicks认为,可以将流动性偏好解释为减少资产组合期望方差而牺牲均值的意愿。由此看来,资产的流动性是与人的风险偏好相关的,因为不同的风险偏好表现为不同的均值-标准差组合。
  Hicks认为,对比希望的结果更坏的结果的恐惧胜过对比希望的结果更好的结果的向往,是要求“确定性”的动力,也是由于这个原因,使得凯恩斯在流动性的概念中加入了“无损失地”一词。由此可以说,一种流动性资产的流动性由该种资产期望价值的确定性来决定,流动性偏好的上升可以由相对于期望值(或均值)而言的对确定性评价的上升来表达。
  Hicks还认为,流动性资产姑且可以划分为流动性高的资产和流动性低的资产,于是资产负债表的流动性就可以由其包含的具有完全流动性的资产的数量来度量,也容易将流动性等同于货币,凯恩斯The General Theory之后的著作表明他支持这种看法,并且流动性偏好决定了货币需求中的有计划的部分,但Hicks认为这种看法没有显示出流动性的一般意义。此外,Hicks还研究了国际流动性。
  Sarr and Lybek(2002)研究了流动性市场的五种主要特征、与之相应的度量金融市场流动性的四类指标和主要影响因素以及流动性涉及的多种概念,认为应该区分四种流动性:(1)某种资产的流动性。如果一种资产能很容易地转换成法定货币,根据定义该货币具有完全的流动性,那么这种资产具有流动性。有些金融要求权,比如活期存款,只要信用机构具有流动性,实际上这些金融要求权具有完全的流动性,因为在通常情况下,它们可以无成本地或无延迟地转换成现金,然而其他金融要求权转换为法定货币则会涉及到佣金和延迟问题。这里强调的是交易成本和迅即性;(2)某种资产的市场流动性。这个概念的含义很广泛。当新信息改变资产的市场基础价格时,市场能以合理的价格快速地处理该资产的巨额交易,资产的市场流动性与达到以上目的的容易程度有关;(3)金融市场的流动性。依赖于特定市场上交易的不同金融资产之间的可替代性,以及这些资产本身的流动性;(4)某个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指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交易的容易程度,这种交易的目的是快速纠正其资产和负债之间的错配(可以用流动性资产比例等指标来度量),以及履行其义务。金融机构的资产组合中流动性资产越多,而负债的流动性越低,则管理资产负债之间错配的灵活性越大,其履行义务的能力越强。
  综上所述,关于流动性的含义与性质,学术界大致的观点是,(1)流动性是资产拥有的在某个给定的时刻无损失地转换成货币的性质,利息不计入资产的价值;(2)汇票和短期贷款比投资更具有流动性,也即更确定地在立刻通知下无损失地获得兑现,而投资则比贷款更具有流动性;(3)“无损失地”是流动性的一个重要特征,但不是流动性本身。与流动性资产相联系的一个概念是可交易资产,是指能迅速出售并且与通过协商和广告之后的结果一样好的资产。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交易的大部分资产,对于能进入该市场的人来说,这些资产具有完美可交易性,但并不能由此认为它们具有完美流动性,因为当一种资产比另一种资产更确定地在立刻通知下无损失地实现,才能说前者比后者更具有流动性,这里的关键词是“更确定地”;(4)比较那些具有“在立刻通知下可实现”的特性的资产,以及这些资产在什么条件下具有那样的可实现特性,这些条件与经过双方协商后的条件无关,所以不可交易资产不包括在比较之列,于是流动性是只属于完全可交易资产的特性,但不同资产的流动性程度不一样。
  
  参考文献:
  [1] Durlauf, Steven N., and Lawrence E. Blume. “The New Palgrave Dictionary of Economics (Second Edition).” Macmillan Publishers Ltd. 2008.
  [2] Hicks, John. “Critical Essays in Monetary Theory.” 1967,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Oxford, UK.
  [3] Hicks, John. “Liquidity” The Economic Journal, Vol. 72, No. 288 (Dec., 1962), pp. 787-802.
  [4] Keynes, John Maynard. “The 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 Interest and Money.” Macmillan and Co., Ltd. 1936.
  [5] Keynes, John Maynard. “A Treatise on Money.” Macmillan and Co., Ltd. 1933.
  [6]Lachmann, L. M. “Uncertainty and Liquidity-Preference.” Economica, New Series, Vol. 4, No. 15 (Aug., 1937), pp. 295-308.
  [7] Neuman, M. “The Doctrine of Liquidity.” The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Vol. 3, No. 2 (Feb., 1936), pp. 81-99.
  [8] Sarr, Abdourahmane, and Tonny Lybek. “Measuring Liquidity in Financial Markets.” IMF Working Paper No. 02/232, December 2002.
  [9] 约翰・伊特韦尔,默里・米尔盖特,彼得・纽曼.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金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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