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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服务业的兴起与我国的发展促进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雷国雄

  [摘要] 生产者服务业的兴起是现代经济社会中典型的经济现象之一,并导致了世界贸易与投资格局的重大变化。生产者服务业己成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我国仍面临着艰巨的促进生产者服务业大发展的任务,为此,应破除生产者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完善生产者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引导生产者服务业合理集聚发展,形成生产者服务业与制造业协调发展的格局等。
  [关键词] 生产者服务业服务业贸易发展促进对策
  
  一、生产者服务业在现代经济中的兴起
  生产者服务业(Producer Services)是国民经济中那些为生产者提供作为中间投人的服务的部门与行业的统称,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商务服务业。其中,金融服务、专业服务、信息服务是生产者服务的最为重要的部门。生产者服务业的兴起是现代经济社会中典型的经济现象之一。1960年代后,在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服务产出结构中,虽然服务业规模不断增加,但是政府公共服务的相对规模却在不断地下降,消费者服务的比例则基本保持不变,而生产者服务上升幅度最大,生产者服务业的发展成为经济增长中的主导。如据加拿大经济学家的估计,在1961年~1986的25年间,加拿大生产者服务占GDP的份额增加了20%,而政府服务和消费者服务的份额则几乎保持不变。OECD的报告也显示,1987年~1997年,OECD国家中,金融、保险、房地产和商务服务在GDP中的平均比重,从15.4%上升到了17.6%,上升了2.2%;而同期运输、仓储和通讯在GDP中的平均比重仅从6.8%上升到7.1%,即上升了0.2%。这表明,在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生产者服务业己经成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
  生产者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也表现在其吸纳就业劳动力的比重的不断增加方面,在发达国家,在生产者服务业中就业的劳动力基本上达到70%左右,少数高达80%以上。在我国,生产者服务业吸纳就业劳动力的比重也不断增加。在2003-2006年间,我国传统型的服务业,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中,除住宿和餐饮业就业人口有所增长外,其吸纳的就业人口数均有较明显的下降。而在同期,生产者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吸纳的劳动者就业的数量均有较大的增加,四年间,其总和就业人数增长超过100万人,其占服务业总就业劳动者的比重也由14.9%增长到16%。其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吸纳就业数量的增加最为显著。
  二、生产者服务业的发展对全球贸易和投资格局的影响
  生产者服务业的兴起还改变了世界贸易的结构与服务业贸易的结构。世界服务业产业结构与服务贸易结构的变动趋势正在由传统的一般劳动力密集型向新兴的知识技术密集型转变。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业与服务贸易包括的大多是生产者服务部门。以美国、英国为首的北美与西欧主要发达经济体代表着这一演变的潮流,并凭借技术、资本和人力资本优势而在生产者服务领域拥有强有力的竞争优势。它们这一竞争优势的获得则是基于相对先进的产业结构,即以服务经济特别是生产者服务为主导的产业结构。例如,2006年,美国、德国、日本、法国、英国以生产者服务业为代表的新型服务贸易出口额即达597.2亿美元,是其传统的运输贸易与旅游贸易出口额的3倍多,其总额占世界新型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69.3;五国新型服务贸易进口额379.6亿美元,约为其传统的运输贸易或旅游贸易进口额的1.8倍,其总额占世界新型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47.0%。
  生产者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另一突出现象是与生产者服务业相关的FDI的快速发展。在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次级行业构成中,新型服务业所吸纳的投资已经占到较大的比重。根据联合国《2003年世界投资报告》的统计,1999年~2000年期间,第三产业的FDI占全球FDI的68.5%,而这其中,金融业即占到24.9%。在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生产者服务业方面的FDI也占到第三产业FDI的较大比重。以2006年中国第三产业中各次级行业吸纳外商直接投资为例,在所有第三产业中,房地产业吸纳实际投资的金额最多,居于其次的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约为房地产业吸纳投资额的一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所吸纳的外商实际直接投资数额居第五位,列于批发和零售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之后,其金额约为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的四分之一。从平均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看,金融业单位项目吸纳的实际使用外接投资金额最大,其次则为房地产业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三、促进我国生产者服务业发展的对策
  1981年以来,我国生产者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逐步上升,服务业的生产者服务功能逐渐显现,但与英、美等国相比,我国生产者服务占国民总产出比重偏低。在当前,我国生产者服务业占总产出的比重仅约15%,而作为比照,英国生产者服务占国民总产出的比重从1992年的19%上升至2002年的26%,美国当前生产者服务占国民总产出的比重亦超过25%。可见,我国仍面临着艰巨的促进生产者服务业大发展的任务。
  1. 树立发展生产者服务业的经济理念。现代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生产者服务业是维系和支撑产品生产制造加工体系正常运转的重要行业,涉及到产品增值的全过程,而决不是制造业的一个附属行业。因此有必要摒弃重物质生产,轻服务发展的理念错误,把生产者服务业的发展放在战略高度,并从国家产业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具体的方针政策。
  2. 破除生产者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目前中国的生产者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门槛普遍高于工业,管制过多、市场化程度低的问题较为突出。较高的进入门槛和狭窄的市场准入范围将绝大多数潜在投资者拒之门外,造成服务业部门资源流入不足,弱化了竞争机制在产业发展中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因此,我国要加快对垄断性生产者服务业的改革步伐,合理引导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推进非基本服务行业的资源配置由政府为主向市场为主转变。加大服务业对内和对外开放力度,利用多种渠道和手段吸引产业要素投向现代服务部门,提高竞争程度,推动产业升级。
  3. 完善生产者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生产者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在许多发达国家,生产者服务业的起步较早,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例如,在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方面,美国国会1999年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2000 年英国颁布的《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都对促进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促进信息服务业方面,美国政府先后颁布了《电子信息自由法案》、《个人隐私保护法》、《公共信息准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促进信息服务业发展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这些成功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4. 健全生产者服务业的行业自律协会体系
  行业协会建设是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关键。行业协会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企业在缺乏决策支持或出现问题时寻找专业服务机构的意识,还能通过信息的沟通与互动,进一步构建分层次竞争协作相结合的市场结构,培育成熟的专业服务市场体系。从美国、日本、英国等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经验来看,它们都通过组建行业协会的形式来加强和完善生产性服务业市场的管理。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行业协调体系,但这些行业协会多附着与政府的相关管制部门,很难发挥行业的自律作用与交流作用。因此,有必要以行业自律为理念,改革并健全我国现有的生产者服务业行业协会体系。

  5. 培育生产者服务业需求市场
  市场拉动是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动力,积极培育生产性服务业的需求市场,是我国这样的生产者服务业后发发展国家的当务之急。一方面,要尽快切断政府与垄断性的生产者服务企业的联系,使那些承担社会责任的监督性的中介性生产者服务(如会计、审计等)真正走向市场。另一方面,要推动综合性的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剥离这些企业内向性的生产者服务部门,引导其将管理咨询、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品牌营销等生产者服务业外部化,促进生产者服务业需求市场的发展。
  6. 协调生产者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发展
  生产者服务业已初具独立产业部门的形态,在某些城市国家或者城市经济体,如新加坡、香港等,已经发展起相对独立的生产者服务业体系。但是,在当前,这种生产者服务业与制造业分离而独立推进的形态还只是建立在国际分工和区域分工的基础上的个别现象,生产者服务业的发展仍不能与制造业的发展相脱离而单独发展。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大国经济体中,完全脱离制造业的发展而片面发展生产者服务业仍是不可能的。
  另外,从世界生产者服务业的国家分工格局看,少数发达国家已经占据了生产者服务业的高端市场,在全球市场上提供生产者服务,已经基本耗尽了现有国际分工所形成的生产者服务业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我国这样一个大国经济体后发发展生产者服务业,就只能建立在国内生产者服务业市场乃至区域生产者服务业市场上。而这样的地域性生产者服务业市场必须由制造业的发展来提供。
  7. 积极发展生产者服务业贸易
  生产者服务业的发展是建立在分工在全球经济层面的深化的基础上的。生产者服务业的发展,特别是高级生产者服务业的发展,主要是通过服务业贸易的形式进行与扩散的。我国作为WTO成员,已经承诺尽快实现相关服务贸易自由化。并且在目前,我国在金融、保险、计算机数据服务、营销策划等知识技术密集型的生产者服务贸易方面的力量还相当薄弱,而通过发展生产者服务业贸易,既可以弥补我国生产者服务业特别是高级生产者服务业供给不足以及供给质量较低的缺陷,为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支撑性环境,还可以培育我国生产者服务业需求市场,打破我国生产者服务下在低水平下发展的困局。
  8. 引导生产者服务业合理集聚发展
  生产者服务业与制造业类似,均具有集聚经济特征。而且,生产者服务业更趋于向大都市区集聚。生产者服务业的集聚不仅能改善其所面临的市场状况,降低生产者服务的交易成本,还可以通过集聚所推动的生产者服务业从业者的频繁的交流形成一种学习与交流机制,提升其产出水平与产出质量。因此,我国要按照集聚发展、强化辐射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划分生产者服务业不同的功能区域,实现园区化管理、专业化服务和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新机制。通过规划布局、政策引导和必要的财政支持等形式,支持生产者服务业实现区域性集聚。特别是对我国东部沿海开放城市和内地发达城市而言,要抓住我国生产服务业大发展的机遇,采取和制造业并重发展甚至超前发展的思路,发展研发、营销等生产者服务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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