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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若干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玉昆 朱华

   摘 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运转的必要条件。但行政事业单位在日常的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工作中,存在诸多不规范、管理薄弱的现象,严重阻碍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并影响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一大隐患。文章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 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2-251-02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物资保证,也是保障和支持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物资基础。
   目前,我国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核算管理工作,普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不强,制度不严,致使一些固定资产被挪用、丢失、毁损等诸多不规范、管理薄弱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地阻碍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并影响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一大隐患。如何克服和解决这些问题,探索出有效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路,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效果,对于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现状分析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由于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大多是政府财政性拨款,在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时,在“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中列支,且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因此,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购买、管理、核算中不按制度规范要求处理,存在账外资产、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损失浪费现象时有发生。其管理状况令人堪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规范的购置、保管和使用制度,在管理上无章可循。在实际工作有相当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只重视固定资产的购置,而轻视日常管理,或者管理手段措施不到位。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和健全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没有引进先进的管理手段,其固定资产的购入、领用和结存等无健全的台账或记录,没有实行定期的盘点制度。
   2.没有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财务会计资料无法真实反映和有效控制固定资产的增减及结存变化。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的账面上只反映固定资产总值,没有记载固定资产明细项目的实物数量及其价值。即只有会计核算的总账反映,缺乏相应的明细核算内容。由于固定资产实行原始计价一贯制的办法,而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无法确认盘存资产的数量多少,以及价值的增减,使账面资产总值失去了对实物的控制。
   3.违规私下交易、长期滞留账外或被借用。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由于种种原因,利用其行政管理的权力,主动或被动地与被征收对象达成默契,违规操作,以对方提供的实物资产,如基建工程材料、摄像器材、小汽车、空调、笔记本电脑等,抵顶行政事业性收入;对于一些调拨、接收捐赠的固定资产又长期被置于账外,无人监管;甚至一些新购入固定资产不纳入账务管理。导致这些固定资产长期滞留于账外或被借用,逃避了正常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4.对固定资产租赁收入的监督形同虚设。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在出租部分办公用房或其他房屋设备时,其收取的租金收入未入账或未全部入账,而是采取直接抵顶账外单位招待费和福利费支出等。单位财务部门对本单位租赁收入的应收数、已收数、欠收数,均无完整的台账或记录,使会计监督失控。
   5.会计核算不及时调整相关账务。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在重新评估价值后,其资产的价值发生了增值或减值变化,而单位会计并未及时进行调整账务的财务处理,导致账物脱节和资产存量不清的现象。甚至还有一部分单位建造的办公楼和宿舍楼等,虽已使用多年,但该项工程支出仍然挂在往来账户中,长期挂账,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账户,使固定资产的净值不清。
   二、原因分析
   1.理论研究不够。近年来,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理论研究不多,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际工作部门在研究固定资产管理时,其关注点主要放在企业的经营性固定资产上,几乎没有涉及到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分类,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应该包括的环节和内容,政府财政预算的拨款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形成和管理的关系等方面,都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理论“误区”和“盲区”。
   2.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不够健全和规范。个别行政事业单位基础管理薄弱,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没有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有的行政事业单位虽然制定了一部分规章制度,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并未照章执行,造成财产购置的随意性大,重复购置较多,财产的移交不履行手续,账实不符,家底不清,存在虚账和账外资产现象。
   3.固定资产的配置混乱,使用效率低下,流失较为严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流失问题往往发生在固定资产管理的购置、使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许多行政事单位存在大量的、闲置的固定资产。房产和公务用车等固定资产在各地区、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之间配置不公平的现象也十分突出,大大降低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其结果一方面使有限的资源不能发挥最大的效能,造成了国家财政资金的浪费;另一方面,也助长了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奢侈之风。甚至由于个别领导的决策失误和单位的管理不善,造成其单位固定资产的大量流失,损坏丢失现象时有发生。
   三、监管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理顺管理体制,改革固定资产会计处理方法。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理论研究,发现并解决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按照与我国政治体制相适应,与财政预算管理体制、财务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由财政部门统一领导、国资部门统一管理、国有资产使用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全面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来约束随意性,堵住固定资产流失的漏洞。
   一是要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责任机制,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二是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作为组织部门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促使各单位“一把手”充分认识到管好用好固定资产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建、保管、使用、维护和盘存等制度。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本单位的工作目标。三是改革固定资产会计处理方法。建议可分别对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行政单位可采取虚拟折旧的方法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定期上报明细表;事业单位可采用按原值和预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的方法,既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净值,也有利于事业单位进行成本核算。
   2.开展清产核资,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通过清产核资,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家底,一方面可以为深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打下基础;另一方面也可以科学地分配预算,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基础数据;从而明晰各类资产特别是经营性资产产权,有利于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促进闲置资产的有效使用。
   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在资金配置环节,财政部门和单位财务部门要发挥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优势,加强资产购置的预算管理,对超标准配备资产的,坚决不列入预算;并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在资产购建中进一步推广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在资金使用环节要建立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常规性、基础性的账卡管理和实物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账卡和低值易耗品备查登记,从根本上解决账实不符、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等问题,以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同时把盘活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作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缓解收支矛盾的重要措施。对此,一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二要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过程中采取公开交易、公平竞争的办法,凡大宗闲置或更新资产由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实行统一收缴、统一调剂、统一报废、统一拍卖,打破各单位的利益界限,加大闲置固定资产的调剂力度;三要加强对行政单位资产报废和报损的审批。
   3.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引进先进的信息管理手段,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构建一整套行政事业固定单位资产基础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资产使用的评估和监督体系,以完整地反映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存量和增量动态情况,从而加强对各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监督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并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4.内外结合,大力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政府审计机关、财政机关要把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要定期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采购部门、使用部门、财务机构和内部审计机构、纪检监察机构要相互配合,及时摸清家底,及时清理有关资料,及时沟通相关信息,也要定期联手开展系列专项自查和清查工作,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常态化。
  
   参考文献:
   1.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作者简介:张玉昆,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系教授,研究方向:财经教学;朱华,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审计监察处审计师,研究方向:会计与审计 广东东莞 523808)
  (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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