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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缅金融合作研究评述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周建华

  【摘要】本文回顾了国外关于中缅金融合作相关研究文献,主要从双边金融合作理论,双边金融合作动力、国际关系理论几个理论基础以及中缅金融合作的非对称性展开进行分析,梳理了中缅金融合作研究的线索,并对中缅金融合作研究进行了评述。
  【关键词】双边金融合作 非对称性 合作动力
  一、中缅金融合作国外研究评述
  国外关于关于中缅金融合作相关研究文献几乎没有,国外对缅相关文献只是涉及到缅甸金融现状,缅甸金融体系,国际金融合作,而对中缅双边金融合作几乎没有文献涉及到。
  在有限的文献里面,对缅甸的金融研究只是局限在缅甸金融体系现状的梳理和介绍范围内。具有国外学者对缅甸金融的研究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马里兰大学Reinhart(2011)教授做的关于缅甸汇率史方面的研究,Reinhart梳理了缅甸的汇率史,具体从1937年英国殖民时期盯住英镑的汇率制度到2011年的双重的汇率制度都做了详细的论述,其中缅甸汇率制度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是盯住美元,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浮动的汇率制度。
  二、中缅金融合作国内研究评述
  国内关于中缅金融合作的研究相比国外丰富得多,主要集中在双边金融合作理论方面,主要从区域理论、基础条件、合作方式、经济一体化、金融一体化方面展开。对中缅金融合作概况得比较准确的是丁文丽,其在金融合作的定义、非对称性、国际关系、基础动力等方面进行了展开,贺圣达和段万春也对中缅金融合作动力和障碍做了具体补充。刘红忠和何帆在国际金融合作理论基础方面做了深入的研究,包括合作开发性金融合作方式的创新与金融监管、金融市场方面的合作。
  在中缅金融合作中研究中,丁文丽的研究成果最为丰富,她在金融合作理论和中缅金融合作方面都进行了很多尝试,并梳理了相关金融合作理论。关于国际金融合作方面,丁文丽(2009)认为国际金融合作是指个人、企业和政府及其相互之间的金融合作,以及为此而进行的政策的相互调整。关于国际金融合作理论划分方面,丁文丽(2009)把国际金融合作理论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国际关系学者的观点,另一类是国际学者的观点。国际关系学者把国际关系理论划分为三大流派: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丁文丽也对三个理论流派做了梳理:现实主义认为合作的前提是霸权国的存在及其合作的意愿;制度主义者认为合作可以通过制度培育起来,即在没有制度的情况下,实际的合作常常比潜在的合作要少;建构主义者认为国家之间既可以是合作,也可以是冲突,关键取决于国际社会成员如何去建构他们之间的关系。国际经济学者对国际金融合作的研究主要关注的是国际货币合作,并用最优货币区理论(0CA)来解释国际货币合作,传统的OCA标准有:开放度、劳动力流动、财政缓冲器、冲击的对称性、接受邻国政策的政治意愿。在推进金融合作方面,丁文丽(2006)认为共同的政治愿望和共同的利益是推进次区域金融合作的核心因素。其次,其认为区域金融稳定机制,金融机构的合作,信息交流、共享和披露机制是区域金融合作的保障机制。在中缅金融合作方面,丁文丽(2006)做了突破性探索,把中缅金融合作跟传统的金融合作做了比较,中缅金融合作属于非对称性合作。并拓展了国际金融合作理论,把国际金融合作由对称性的合作拓展到非对称性的国际金融合作。并对非对称性做了划分,主要有国家实力的非对称性(大国与小国的合作)、经济发展水平的非对称性(较发达与较不发达的合作)、社会制度的差异性(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合作)、经济体制的差异性(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经济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合作)、信息的不对称性。在金融合作条件方面,丁文丽(2007)在研究大湄公河次区域金融合作基础条件中,分别从经济一体化程度、经济的开放度、区域内贸易一体化程度、要素的流动性、汇率政策的协调性进行了分析。基于此,双边金融合作是以一定的条件为基础的。
  关于中缅金融合作属性方面,中缅金融合作属于国际金融金融合作,对于国际金融合作定义方面,赵长峰(2006)认为国际金融合作是指国际经济、金融组织与各主权国家以及各主权国家之间,通过相互间的信息交流、磋商与协调,在金融政策、金融行动等方面采取共同步骤和措施,达到减少金融体系风险、防止金融问题累积以破坏宏观经济效率、保护消费者、培育金融市场的有效机能以及预防犯罪分子和恐怖分子滥用金融体系的目的。这个定义跟丁文丽关于国际金融合作理论定义相比显得更为宏观,概况性更强,但是缺乏丁文丽相对关注的微观性,操作性欠佳。
  卢鹏(2009)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区域金融一体化程度极大地制约了区域金融、双边金融合作的发展。其从区域一体化程度、区域相似性、区域对称性、利率相关线、协整检验、基于VAR的利率评价、欧拉方程法等方面论述了区域经济一体化、金融一体化对整个区域金融合作的影响。
  在中缅金融合作动力与基础分析中,贺圣达(2005)分析了中缅地理上的邻近和传统的友好关系为两国经济金融合作提供大环境,认为经济上的互补和经济合作的互需是中缅双方经济合作的基础和动力。中缅金融合作障碍方面,吴萍,段万春(2008)对中缅边贸货币兑换障碍问题进行了探讨,主要从整个GMS国家贸易框架下进行,认为在中缅两国在货币兑换中缅甸的金融和外汇管制是导致货币货币兑换障碍的主要原因。针对中缅金融合作现状,作者提出在克服政策支持障碍建议方面可以通过完善出口核销管理法规、边贸结算法规、人民币出入境管理方法、非居民人民币账户管理方法、出口退税政策等跨越障碍;其次克服执行机构障碍方面,可以通过拓展国内商业银行积极向境外拓展业务,同时政府应对边境地区的商业银行给予支持;在结算体系障碍突破方面,扩大“河口模式”应用范围。
  在合作方式创新中,何帆,徐奇渊,徐秀军(2011)认为中缅两国国际关系较好,但是缅甸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落后,两国在合作时可以采取开发性金融的合作方式,缅甸实行经济特区,通过开发性金融投资合作。其次,汪魏(2011)在探讨亚洲金融合作方式的框架中,提出可从着力打造亚洲金融峰会平台,改善亚洲开发银行的治理结构,不断扩大亚洲国家双边和多边货币互换规模,继续完善区域外汇储备库有效运行机制,推进亚洲债券市场的发展,加强亚洲国家之间的汇率合作等方面入手。在此框架下双边金融能够得到很好的发展,双边金融合作基于此展开。
  三、关于中缅金融合作的简要评述
  国外学者对缅甸金融和中缅金融合作的研究,关乎缅甸金融方面都只侧重于缅甸金融具体的某一个方面的研究,而没有对中缅金融合作做了相关研究。国内关于中缅金融合作研究方面,几乎没有学者对中缅金融合作进行系统性的研究,都是只对中缅金融合作中相关问题进行局部研究。尽管国内学者对中缅金融合作没有进行系统研究,但一大部分国内学者也尽力相关努力,在很多领域都取得了突破。
  参考文献
  [1]丁文丽.大湄公河次区域货币金融合作:理论、基础与对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彭永岸.中缅边境地区经济发展互补研究[M].云南,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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