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浅谈财险公司保险业务经营合规合法性审计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姜璐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收入逐渐增多,投资理财的渠道也日趋多样化,但是投资必然带来风险,因此财险的重要地位日益突显。但是财险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也存在相当的问题。公司内部控制在监督、信息沟通和人员素质等方面还不完善,其业务环节是企业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源头,因此加强财险公司业务经营合规合法性审计就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
  【关键词】财险 合规合法 审计对策
  一、财险公司保险业务经营审计现状
  近年来财险公司快速发展,财险公司的保险业务经营面临着持续经营恶化的挑战。持续经营是会计的基本假设,当被审计的财险公司在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方面出现不合理的迹象时,审计人员应当及时发现并予以充分关注。
  目前,财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其疑似不合理、不合规的迹象明显。在我国,保险企业所需要面对的经营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决策风险、竞争风险、险种开发风险、账务反映失真风险、资金运用风险、利率价格风险、内控不严风险、保险欺诈风险。上述风险应当有审计人员保持其特有的职业态度,谨慎对待。
  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不合理迹象主要有:被保险人先出险后投保、冒名顶替骗赔、编造假证骗赔;开具保单时对风险的责任范围约定不明确,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又不加批单,从而易于赔偿争议,使得保险人遭受损失;不负责任验标的承保,完全照抄账本;决策者为扩大“领地”或收复“失地”的贷款,高成本投入无赔款退费;从业人员不按规定执行费率,使得承保从一开始就存在损失;开发新的保险领域、新险种以及使用电算化网络,同时增加了成本费用的开支,导致亏损;还有严重违反有关法规等情况。
  对销售渠道管控情况的审计缺陷主要体现在:(1)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销售渠道在一些基层公司使用混乱以及不合规范的管控情况,至今还未真正引起某些内部监督管理部门的足够重视。(2)对存在的管控风险估计不足。以往的内控审计项目,对涉及销售渠道代码管控风险的评估工作比较欠缺,风险估计明显不足,造成审计缺陷。(3)缺乏有针对性的非现场审计分析。从深层面看,基层公司在经营运作中所表露出来的管控风险的最初问题根源,还较多地集中反映在业务销售、承保环节的管理失控,而这一环节又是控制一系列问题产生的关键所在。(4)未实施专项审计。实施专项审计项目工作,是对全面发挥监察审计职能作用,有效保障公司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保证。
  二、财险公司保险业务经营合规合法性的审计对策
  (一)引入风险导向型内部审计
  以风险的预估为导向,以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和审计风险为目标,利用科学合理的工具和应用恰当的方法,通过对内控制度和经营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潜在风险和企业运营中出现的问题,并且评价这些风险的重要性和可能带来的后果,这就是风险导向型内部审计。由“事后”转向“事前”,这是风险导向型内部审计所引起的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变化。内部审计部门是财险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熟悉保险行业的经营状况和市场状况,了解公司内部风险管理状况的优势。
  风险导向型内部审计机制,从注重事后监督的研究转向将内部审计职能能够提供预警的监督体系,能够判断和分析企业可能或者已经存在的风险,搜寻内部控制体系中在新形势下与新环境、新政策不相适宜而产生的各种缺陷、漏洞以及易于出问题的薄弱环节,并能够及时提出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改进建议。
  (二)建立健全国家审计监督机制
  我国企业还是以国有企业为主,其最高管理层基本是行政任命。国有企业必须接受国家审计的监督,其内部审计的职能也类似国家的纪检部门,从业者多以领导意志作为开展工作的导向。从整个行业看,普遍缺乏内部审计的理论知识和相关培训,对于现代内部审计观念和职能掌握的不够。导致了目前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方式比较单一化的状况,缺乏根据风险导向理念进行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实践。
  1.内部控制问责。保险公司需要也应当建立内部控制问责制度,根据内部控制违规行为情节的严重程度、所造成的损失大小,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客观因素等,进行明确的责任等级划分,并以此规定出具体、完备、合理的处置程序和措施。针对已然发生的内部控制违规行为,必须根据内部控制问责制度严格执行,依章法合规合理地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于因为内部控制程序本身设计缺陷,从而导致的风险事故,有必要同时追究内部控制职能部门的相应责任。
  2.透明度和反舞弊机制。保险公司需要也应当加强透明度和反舞弊机制建设,从而避免因相关责任人掩盖违反内部控制规章的行为,从而造成的扩大化损失;或是致使内部控制制度本身缺陷,得不到及时的修正,而造成长期的风险存在。同时,保险公司需要防范通过隐蔽的操作方法而达到谋取不正当利益目的的故意违规行为。对此,可以通过定期沟通、会议讨论、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实现信息的广泛共享、实现内部的信息对称。对不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信息,都应该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交流。
  (三)根据评价结果找到所处类别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表1 公司评价结果类型
  除了合格的标准要进行常规的检查外,其他的评价结果均要找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定的调整与审计,健全财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使得保险公司合理、健康、有效的实行,严格检查重要业务环节和高风险领域,促使经营目标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王沁莹.《对中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几点思考》[J],时代金融,2011(05).
  [2]保监会.《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G],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08).
  [3]张敏.《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研究》[D],南开大学研究生院,2010.
  [4]康九河,许志平.《保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审计的若干问题》[J],河北企业,2008(08).
  [5]周伟中,高俊利.《实时审计在保险公司风险防范中的应用研究》[C],全国内部审计理论研讨优秀论文集,2007.
  作者简介:姜璐(1993-),女,汉族,江苏省溧阳市人,本科,法学(法务金融方向)。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57526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