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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基层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陈代茂

   2010年,中办和国办联合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近期,中央纪委机关、国家审计署等七部门又出台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这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更有力的制度保证。作为基层的县级审计机关,如何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保证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从制度、法律和法规的层面来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是值得基层审计人员予以关注和思考的。
   笔者认为,规范基层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类型。结合县级体制、机构的特点,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概括为三种类型:一是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二是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二、熟知经济责任审计的形式。经济责任审计的形式有三种:一是拟提拔的任前审计;二是届中的任中审计;三是卸任的离任审计。根据实际情况,任中审计一般确定任职三年审计一次,每次审计三个任职年度;任前审计和离任审计可以利用任中审计的成果和资料。
   三、统一经济责任审计的标题。
   1.任中审计报告的标题应统一规范为“关于××职务××同志任中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
   2.任前审计和离任审计报告的标题应统一为“关于××同志任××职务期间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
   四、具体量化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三种类型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量化指标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共同的评价指标包括:
   1.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3.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情况。
   4.投资决策情况。
   5.各项管理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
   6.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除上述共同的评价指标外,不同的评价指标区分为: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包括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包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政府债务举借和管理使用情况,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包括企业盈亏情况,国家税收缴纳情况,拖欠职工工资情况,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况。
   五、把握好审计评价的原则。一是评价范围仅限于经济活动;二是评价内容仅限于其经济活动中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三是保持职业谨慎,对经济活动中的新问题、新事物,法律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应谨慎评价;四是把握好评价度,对审计未涉及到的事项,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不予评价。
   六、试行审计公告办法。增加透明度,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一环。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出来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审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审计公告文书、新闻媒体、专门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以充分发挥其作用。
  (作者单位:靖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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