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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现状的调查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姜琳

  摘要:文章在阐述甘井子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现状的基础上,立足体制机制和法律框架,客观分析了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 调查研究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实践探索
  以甘井子区为例,现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行“政府主体、(财政部门)统一要求、使用单位分级负责,国资管理人员各负其责”的管理模式。近年来,该区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主要体现特点:
  (一)夯实基础
  2001年成立了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挂牌在区财政局),国资管理人员经常深入基础单位实地调研、检查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根据国有资产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了《甘井子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甘井子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工作制度》等10多项制度。
  (二)管理日趋规范
  强化资产配置、处置和使用管理,严格把控资产采购、处置等关键环节,不断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注重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产权管理、资产收入管理,具体措施:
  1、创新管理配置
  针对资产占用结构失衡、缺乏统一配置标准等情况,对全区行政单位资产配置状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对资产使用年限、成新率进行了细致分析,按照先难后易、先同后异的原则,制定了《甘井子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以增量调整存量结构,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政府采购预算对资产配置的约束作用,杜绝奢侈浪费;对无偿转让、出售、报废等资产,按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资产处置后残值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尚有使用价值的国有资产进行调剂,使资产发挥应有的最大价值。
  2、加快信息建设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为2005年,在全市率先实施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将209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账纳入电子化系统管理,对包括固定资产在内的重要资产进行电子卡片管理,按资产类别设置了总账和明细账,建立了完整的固定资产基础资料。2008年,与14个街道国有资产数据库实行联网工程,使区财政统一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达到213个,实现了全区国有资产动态数据联网。2014年,对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一步改造升级,在实现网上办公的基础上,力争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动态及时传输等目标。
  3、开展资产清查
  定期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掌握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一步梳理国有资产的保有数量、主要类型、资产质量等情况,理清资产的产权归属、资产经营和收益入帐情况,健全国有资产台账和数据库。要求各单位对占有、使用的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三)成效逐步显现
  重视产权管理,强化收入管理。将闲置的土地房屋资产移交给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具体管理,解决闲置资产日常维护不够,不能充分发挥其资产效益等问题,提高了闲置房屋资产使用效率;为更好防止行政事业单位随意变更其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产权,实现管理效益最大化,对全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对规定金额以上的国有资产产权实行进场交易。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受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等因素的影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量资产家底有待进一步理清
  有的单位“重钱轻物”、“重购轻管”,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基础薄弱,固定资产的盘点规则和要求没有建立起来,存在重复记账、资产名称录入与实物不符、多项资产一笔记账等问题;部分报废、无使用价值的资产长期挂帐,没有及时办理报废等相关手续,资产处置手续交接或传递不及时和帐务处置不及时,造成资产统计不实。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的规定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的脱钩。
  (二)国有资产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长期以来,因有关制度不够完善,新的规章制度还未出台等客观原因制约,预算审批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尚没有统一配备标准的资产预算申请审批不严格,很多单位尤其是强势权力部门资产充足甚至闲置和浪费,加之尚未形成良好的调节机制,有富余资产的行政业单位不愿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其占有、使用的资产,需要资产的部门往往也不愿意使用调剂来的资产,而是更倾向于重新购置新资产。如此一来,从总体上降低了整个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国有资产绩效观念仍需进一步加强
  国家拨付给行政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在其使用过程中逐渐消耗或者磨损,国家不要求其偿还。行政事业单位从国家取得的国有资产的无偿性是催生行政事业单位“重预算申请、轻资产管理”思想的根源。换句话说,行政事业单位会认为是在“花国家的钱、办公家的事”。“管与不管、管好管坏”对于单位自身没有太大影响。因此,就造成了从财政部门到主管部门到其体行政事业单位不重视资产管理、绩效观念缺失、责任意识淡薄的现状。
  (四)资产管理人员的专业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目前,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并未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人员一般是由单位行政办公部门或财务管理部门的人员兼任。这种以兼任形式存在的人员很难保证全身心的投入资产管理工作中,更难谈以专业的态度和水平管理单位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人才的缺乏一方面是由于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重视不足,另一方面则是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受限。资产管理不被重视必然会助长现有资产兼职管理人员的应付心态。
  三、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基本框架
  财政部36号令第六条第七款要求各级管理机构要研究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本着将绩效理念贯穿到资产管理全过程的原则, 设计出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这是确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全面性、规范性和实效性的重要支撑。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一些共性特征设计共性指标,以资产管理的重点为依据,设计包括资产保障水平、资产管理能力、资产运行效率、资产管理与运行效果等四大指标在内的分级指标体系,再通过对各个单位上报的资产管理绩效信息,分析和判断资产管理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继而为未来财政部门的资产管理提供思路和方向。
  (二)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体系
  制定并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财政部“两令”是目前规范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最高级次的全国性规章。但是“两令”尚属于部门规章,法律级次相对较低。应尽快建立健全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首先制定并出台统一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在 “两令”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改进相关内容,如对于产权管理问题,要从产权的登记、变更、平台建设、纠纷处理等多个方面加以规定。再如要增加对违规、违法管理国有资产等行为的责任规定,明确不同部门的相关法律责任,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同时,细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及绩效评价的具体制度。目标是实现与土地法、房地产管理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全面协调,还要尽快制定并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指南等。
  (三)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问责机制
  虽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根本目标并非简单的“奖优罚劣”。但是,若对于长期以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水平较差的单位没有任何惩罚措施,对于绩效水平较高的单位没有任何鼓励惜施,必然会致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资产管理缺乏动力和积极性。因此,应当建立严格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问责制,把单位国有资产符理的绩效水平与单位利益、个人利益直接挂钩。例如,可以把资产管理绩效水平与未来的预算拨款相结合,资产使用与管理绩效水平较高的单位,可以适当增加或优先安排其年度财政预算;反之则可以造当削减。当然,奖罚只是一种手段,更重要的是通过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可以分析比较各单位资产配置和使用的综合情况,为今后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和提高资产管理绩效指明方向和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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