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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在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运行中潜在风险的主要做法和建议探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陈昭来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经济的不断进步,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有了初步的成就。在中国整个的社会注意经济市场中,银行金融行业占有巨大的比例,对国内的金融经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从目前国内的行业形势来看,银行金融业促进了国家经济的良好发展;但是发展就是不断摸索探讨的过程,不可能没有问题,今年了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也给银行经济带来的一些问题,如今已经逐渐开始显现出来,这些问题不但会影响金融银行业的良好发展,同时也会对整个社会的经济产生巨大的影响,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安定。本文针对人民银行在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运行中潜在风险的主要做法这一问题进行简要的论述,着重提出一些经验建议供读者参考。
  【关键词】人民银行 金融经济 潜在风险 防范 建议
  一、引言
  近年来,人民银行对内部工作性质或者说职能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主要的职责变成了在宏观调控上对系统性金融风险进行化解、防范的工作,不再像从前那般以直接监管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的工作。在这里提到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说的是金融行业出现影响地区或者是全局性的严重损失或者金融动荡之类的金融风险[1]。至于要怎样化解风险,或者说杜绝防范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下文会主要为大家进行论述,同时这点也是当今人民银行需要解决或需要履行的问题和义务。
  二、建立及时有效的分析监测机制
  俗话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也就是说,只有全面掌握金融风险信息,才能够良好的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做好防范工作。所以说,必须要建设及时有效的分析检测机制,对信息进行筛选分析总汇。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立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综合分析制度
  根据金融经济运行分析制度的详细情况,添加上相应的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分析内容,或者分季度或月度建立系统的、完整的金融风险的分析例会制度。目前来看,要对以下几点进行重点分析:
  1.加强对具有全局性、普遍性风险隐患的社会因素以及经济的分析。比如说要对信贷支持低水平重复建设、信用环境这类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的内容信息做深入的研究,考虑这些问题的本身的金融风险的程度或者说是风险的大小,以及这些问题会对金融机构经营活动造成哪些不良影响。
  2.加强对信贷投向的监测分析。首先要注意的就是信贷资金对重点公司或行业的集中问题,由于投入资金过于庞大,所以一定要仔细检视其中所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后及时调整解决。此外对其他的行业也要有专业详细的发展分析,尽量减小信贷投放的风险,对每一笔信贷投向都要有严格的检测分析,尤其是投入较多的行业和公司。
  3.加强跨市场风险的分析。提高对保险业、证券业、银行业等所有的金融行业的风险的综合分析,研究保险市场、期货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货币市场之间相关联的通道,找出以房地产为代表的其他市场以及金融市场在以往的发展中遗留的风险问题,尽可能的降低由这些风险引发系统性风险的程度和可能性。以目前的社会形势来看,房地产行业对于信贷市场能够产生极大的作用,所以需要对房地产行业的风险问题进行重点关注或优先处理。
  4.加强对交叉性金融工具风险的分析。跟踪监测交叉性的金融工具,根据检测汇总的信息对这些交叉性的金融工具进行风险分析,此外,要时时刻刻注意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态势,避免“漏网之鱼”对大局产生不必要的影响[2]。
  (二)建立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统计监测体系
  要根据市场数据来制定合理科学的监测指标体系,制定的指标最起码要包含资产流动性、信贷流向结构、不良资产、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不仅要强化银行信贷咨询系统对信贷资金的流量以及流向的监测,提高银行信贷咨询系统的各项功能,还得进一步拓展分析金融统计的范围。提高对保险、证券、银行等各种金融类的机制的监测,并对其可能造成的金融风险进行分析并进行统计。
  (三)建立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专题调研制度
  从系统性的金融风险的统计以及数据分析监测之间找出“线索”,抓牢“线索”采取深入的、专业的课题研究,从各个方面全面的分析出这点所会产生的风险问题。举个例子,比如对信贷投向相对较多的企业,会组成专门的课题研究小组,对企业的不良贷款比重增减变动趋势、贷款使用情况、发展前景、效益、周期等一系列的东西进行详细的调查,以便及时准确的汇报存在的风险情况[3]。
  (四)建立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检查机制
  人民银行在对市场进行风险监测或调研分析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在金融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会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时,有权要求银行的监管部门对其采取适当的措施,然后从监管部门提供的统计资料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
  (五)建立与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设立监管信息共享的机构,在各监管部门与人民银行之间产生不必要的误会,或出现交流障碍的时候,确保各个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准确的汇总出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以及经营状况,以此来保证人民银行化解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职能能够正常实施。
  三、建立灵敏快捷的预警通报机制
  预警通报机制基本的工作流程是这样的:人民银行在对金融风险的监测进行分析之后,准确及时的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状况进行判断,然后形成预警信号,最后把预警的信号传递出去,引起相关单位的注意,让相关单位可以及时制定解决方案,从而控制住金融风险的持续危害。以下简单为大家介绍预警信号对外通报的三个层次:
  (一)直接对金融机构通报
  也就是说人民银行有权利利用商业银行行长联席会议或者是其他的途径向商业银行提出通告要求。如果金融市场上出现系统性的金融风险蛛丝马迹,人民银行可以要求商业银行注重这类的风险问题,提早对风险问题进行控制,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此类风险问题[4]。并且人民银行有权利要求商业银行对有关措施的实施或是制定的相关内容进行汇报反馈。   (二)向行业协会通报
  人民银行有权利想行业协会汇报商业银行通过共同努力、避免恶性竞争、强化自律而大量化解或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从而帮助行业协会更好的使用监督、协调、管理的职能,促使金融机构采取措施化解防范风险。
  (三)向金融监管部门通报
  如果出现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要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帮助才能解决并防范风险,那么人民银行就必须要对金融监管部门进行传达(通过各种途径,比如监管联席会议)。然后要求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合适的方法给予有效的帮助,及时解决出现的风险问题。
  通常情况下,有三道防线可确保金融市场稳定,分别是:第一个是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第二个是存款准备金制度;第三个是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审慎性监管。在这三点之中,中央人民银行对金融体系的稳定需要承担很大的责任、履行极高的义务,所以说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是防范以及化解金融风险最重要的一道防线。不过,为了减少风险处置的成本,尽量避免事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或损失,通常中央人民银行履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都不采用、也不提倡事后履行会被动履行,通常情况下都会有义务、有责任的提前帮助解决风险、防范风险。这一点是符合规定的,并不与金融监管部门所履行的职责矛盾。此外,还有一点是人民银行要想对非系统性的金融风险采取合适的化解或防范措施,必须要建立在针对的这些非系统性的金融风险有向系统性的金融风险转化的可能的基础上。由此可见,人民银行对内部的风险检测以及分析等各项工作具有很高的要求,也反映出人民银行在解决或者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问题上具有超前性和超脱性的特点[5]。
  四、建立科学的处置机制
  系统性金融风险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风险有不同的处置方式。系统性金融风险一旦爆发,其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而且处置代价也比较高昂,往往会引发金融危机,常常引起经济波折和社会不稳定。所以说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点要放在事前。
  人民银行对支付风险的处置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
  (一)直接对风险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当金融机构出现支付风险时,为了确认风险的性质、严重程度并研究提出风险化解措施,人民银行必须对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二)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和责任,及时介入风险处置
  由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要涉及银行、证券及保险监管部门以及国家财政部门,因此在风险处置时,需要在更高层次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协调,从而建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中国要积极探索建立中央银行、财政部门与金融监管当局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制定防范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置预案,实现金融调控与审慎监管的有机结合。对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支付风险,要及时提供流动性支持,督促商业银行尽快筹措资金解决,同时建议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防止风险扩散。
  (三)建立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的科学理念
  中央银行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容易引发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从而产生逆向选择,因此,人民银行不能轻易运用最后贷款人的手段实现维护金融稳定的目标。只有当风险可能对其他金融机构产生影响,从而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时,人民银行才必须给予救助。
  五、建立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宏观调控机制
  人民银行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确保经济金融稳健运行是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保证。人民银行在实施金融宏观调控职能的过程中,必须关注系统性金融风险,要对金融运行适时适度地进行调控,提高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通过确保经济金融稳健运行来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六、建立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金融基础设施保障机制
  从全世界的经验教训看,一国金融体系维持安全运行有赖于四个基本条件: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好配合;强有力的金融监管机构及现代化的监管手段;金融基础设施必须健全,这里所说的基础设施包括先进的市场体系、会计审计、信息提供、法律法规、支付清算技术等货币当局要有制定和操作金融政策的自主权,它不得承担为政府提供膨胀性融资的义务。因此,人民银行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除了有效的宏观调控外,还必须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1.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为了促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稳定健康发展,应尽快研究建立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不断健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制度基础。2.健全银行卡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确保正常的结算秩序。3.要加快支付清算体系的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现代化大额支付系统的推广工作,为支付清算系统的稳定提供技术支持。
  七、健全有利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金融组织体系
  当前,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地方行政干预严重,潜在的风险很大,非常不利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因此,要加快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步伐,即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进行兼并、收购和重组,推动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做强做大。
  八、建立有利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金融改革开放战略
  金融部门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的关键部门,在确定金融领域的开放战略和开放步骤时应采取十分谨慎的态度。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快。在此过程中,人民银行应当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角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审慎推进金融改革开放战略,以有效防范国际金融市场对我国的冲击。加强国际收支平衡管理和风险预警,以及对金融机构有关外汇业务的监控,防范国际资本流动的冲击。
  九、结论
  经济是一切事物进步发展的根本。是确保一个国家和社会能够长治久安、永保和平的必要前提。不过一个良好的自然发展的经济市场基本上是不存在的,良好的、能够确保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市场需要制定大量的规定、建立大量的社会机构、制定大量的发展策略等各方面进行配合,尤其是中国近年来的经济发展速度飞快,有很多的问题只是展露头角或者说还没有浮出水面,为确保国家经济能够良好的发展,本文针对人民银行在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运行中潜在风险的主要做法这一问题进行简要的论述,并根据现下的实际状况提出了以上几点建议,希望可以帮到各位读者。
  参考文献
  [1]陈德胜,李洪侠.经济接续期的特点和应对策略[J].宏观经济管理,2015,7(8):9-13.
  [2]纪崴.消费金融:创新与发展[J].中国金融,2015,6(1):96-99.
  [3]智毓贤,陈作章.基于因子分析法中外上市银行风险管理实证研究[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6(25):14-20.
  [4]王兆星.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处置与退出机制――银行监管改革探索之十[J].中国金融,2015,6(1):17-21.
  [5]颜浩龙,王琳.互联网金融视域下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研究[J].财务与金融,2015,6(15):78-82+95.
  作者简介:陈昭来(1967-),男,广西北流人,经济师,大学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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