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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顺 刘慧怡

  【摘要】随着互联网领域的不断发展,催生了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而在现在的模式运行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需要避免。本文主要是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策略进行简单的分析,促进互联网金融进入到健康的发展轨道之中。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风险 监控对策
  与传统的金融机制相比,互联网金融能够在互联网上直接操作,限制比较低,操作简单快捷,是一种新兴的业务形态,逐渐被大家所熟知。但是,互联网金融应该怎样健康的发展才能保证不断的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不仅是行业专家,同样也是社会所关注的问题所在。本文主要对我国现阶段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状况从经营的主体、法律情况以及互联网金融关于技术操作方面的相关内容进行简单的描述,对互联网金融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风险问题进行分析,并且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提出自己的意见。
  一、互联网金融行业在运行中存在的风险
  (一)经营主体风险
  目前,第三方支付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已经形成了线上线下的全覆盖形式,并且应用的场合也逐渐增多,丰富了支付工具。而第三方的支付业务总是试图确定自己在互联网中的代收的地位,中间获取相关的利润,但是,从实际的运用情况上来说,第三方结算平台服务实际上与银行的结算业务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把资金积累在自己的平台之上,这就是资金的储存功能,并且,还能用资金进行充值、交易等内容这一过程有点类似于进行存款的吸收。但是,在我国已经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只有银行才能进行存款的吸收、贷款发放以及现金结算等相关业务,其他平台并没有权利进行,这就表明,我国现行的互联网金融中的第三方的支付平台已经从事了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业务,法律没有办法对其进行保护,运行情况比较令人担忧。
  (二)技术操作风险
  互联网平台在人为的操作中难免会存在着一些风险情况,这类风险可能源于工作人员也有可能来自于投资者的自身操作不当。例如,在2013年的8月份,光大证券就由于订单执行系统出现了问题,而程序员对高频的交易没有进行有效的控制,最终导致了巨量的预期外的订单,投资者的损失非常惨重。
  不仅仅是人为的操作会引起风险,互联网金融在操作技术以及平台系统上还存在着漏洞,操作不当可能会导致交易的安全性问题。例如,信用卡交易是现在年轻人比较流行的交易方式,而信用卡在进行非面对面的交易过程中,需要第三方与发卡行进行端口的互接,这中间就出现了非常大的纰漏,例如,在航空售票的交易过程中,交易客户拨打信用卡的发卡行电话,同时报出信用卡的卡号、以及卡片上的相关信息内容,核对一致没有出入就可以进行短信的验证,而这一款项也会在信用卡的持卡人的账户上进行显示,但是,这一操作的弊端就在于缺少相关的监督和规范,就没有办法保证其真实性与可靠性,在实际的业务发生中,很多人都不是持卡者本人,其中就会有给持卡人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引发大量的投诉,解决这类事件也造成了非常大的损失。而这一情况不仅仅发生在航空售票中,互联网的第三方平台被应用在一些虚拟的货币充值、其他网上交易方面,范围不断扩大,涉及的金额也不断提高,这里面存在的风险也会随之不断扩大。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的实际运行也依赖于电子支付的平台,如果网络瘫痪或者是有病毒入侵的话,就会导致整个平台的瘫痪和交易异常情况,让客户的资料和资金受到威胁。
  我国关于非金融机构在收到客户备付金的时候有相关的明确规定,指出,非金融机构一定要在商业银行开设一个备付金的存款账户,这样,在收到客户的备付金的时候,可以保证备付金能够在商业银行的账户上得到合法化的转移和清算,这也是合法化的保证。另外,规定还指出了,在除商业银行以外的非金融机构收到客户的备付金的时候,一定要保证全额缴存支付客户备付金到专用的存款账户上,这也算是对客户的资金账户有明确的去向。但是,在账户资金的管理和调配上,互联网金融机构还是有着主要的支配权力,资金很有可能被挪用,并且我国现在还没有相关的储备金被挪用等方面的处罚的措施,如果出现问题也没有办法进行过多的处罚。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对策
  (一)实行动态分类监管
  要对互联网金融市场进行监管,而监管的层次也根据金融平台和金融产品的特点分为不同层次,可以由监管的松到严逐渐分为:由市场监管、加强注册方面的规范监管以及更加严格的监管。金融产品不同分成不同的监管方法,如果能够采用比较宽松的方式来进行控制的话,就可以选择影响程度比较低的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形式,相反就要采用严格的监管方式。这里的监管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要随着市场的变化以及金融业务的改变随时进行调整,针对不同的产品风险实施相对应的监控计划。
  (二)加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消费者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这也能提高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督和管理。互联网金融的直接使用者就是消费者,如果出现问题,消费者就会成为直接的受害者,然后,很多消费者的信息理解范围比较有限,还么有意识到互联网金融与传统他们接触到的金融有什么样的区别,也就没有办法意识到潜在的风险点是什么。因此,相关的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知识的宣传,让消费者可以更多、更加深入的了解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知识和特点,从而提高消费者的风险防范的意识,理性的投入到互联网金融之中。除此之外,还要让互联网金融的参与者做到透明化、合法化,加强互联网消费者的知情权利,严惩第三方机构的金融欺诈行为。
  (三)对互联网金融数据进行监控和全面分析
  为了防止互联网存在的漏洞,一定要加强网络的监管作用,需要监管部门能够根据互联网金融反应出来的数据信息对其进行全方位的整体评估,这样才能真正的掌握整个互联网金融的运行情况以及发展情况,然后对平台上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进一步的调控,制定相关的监管的办法和标准,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全面的监控。互联网金融的入门门槛比较低,而风险多数都是集中在涉及人数比较多的P2P互联网金融平台之上,所以,监管部门可以根据这一情况,制定相应的经营性和风险性指标,并且对产生的数据进行实时的分析。监管部门在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的之后,还应该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进行追踪,了解最新的市场行情,以获得最新出现的风险类型,及时的做出解决方案。
  (四)提升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出现的金融和互联网是两个不同的产业形态,互联网金融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但是,由于现在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力不强,以及人力物力条件有所约束,实现全面的监管还是有一定的困难。所以,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合作,实现跨部门的合作以及资源的共享,在这样的基础上,会更加容易识别风险,联合打击出现的违法行为,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孙国茂.金融创新的本质、特征与路径选择[J].理论学刊,2013(6):35-42.
  [2]赵昊燕.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4(12):17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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