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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事诗学纂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殷学明

  摘要: 人类在制造、叙述事件中生存,缘事诗学就是基于事件的一种历史文化诗学。创作是理、事、情相融相推的结果,而事一以贯之。情只有缘事才能真实感人,无病呻吟不可能成为优秀的抒情性作品;事只有缘事才能扑朔迷离,就事论事不可能成为经典的叙事性作品;理只有缘事才能顺理成章,以理说理不可能成为出众的哲理性作品。就中西比较诗学而言,西方重事件连续性,是自足的时间叙事;中国重事件功能性,是表象的空间序事。中西格义、参古望今,当前中国诗歌亟需缘事诗学的出场。
  关键词: 理;事;情;缘事;缘情;缘事诗学
  中图分类号: I207.22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12435(2012)06071306
  缘事诗学是基于人类事件化、叙事化生存的事实而生成的一种历史文化诗学。其终极意义在于创建历史记忆、文化记忆与人类生存经验、生命体验的诗缘话语关系,进而为日常生活以及诗意生存提供观念储备和方法指导。其现实意义在于建构一种以诗为参照与缘情相对待的缘事诗学,从而为当下文本实践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汉书·翼奉传》曰:“诗之为学,性情而已。”我们一般认为中国文学重情,诗学则以“言志”发端,形成了缘情诗学。与之相反,西方文学重事,诗学则以“摹仿”发轫,铸成了缘事诗学。前者是主体内化的诗学,认为情动而辞发;后者是客体描摹的诗学,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如此判定有其充分的合理之处,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平行比较难免避重就轻遮蔽原本复杂的存在,雕琢异同不若同中求异。纵观中西文学与诗学史,其实缘事和缘情诗学或隐或显地并存于各自的文学理论体系之中,显与隐不过是历史文化意向性选择的结果。就当前诗学重建来看,中国抑事扬情传统疲软了诗学内驱力,西方缘事诗学也混淆了中国视听。中国缘事诗学是被历史尘封的诗学,它不仅特立独行着,而且还涵养着缘情诗学。在当下诗学多元重建的语境下,中国缘事诗学无疑是令人振奋的处女地。
  一
  稽古溯源,中西皆有缘事诗学,但形态各异,貌合神离。从貌上看,虽二者都以事为中心有其合的元素,但从诗学的物化形态即文本篇制看,貌又不合:一个是史诗巨制的长篇,一个是吟咏铺排的短篇。从神上看,缘事之事也存在天壤之别:西方诗学重视事件的时间性,事件被连续化,所以它是叙事的。中国则注重事件的空间性,事件被表象化,所以它是序事的。“叙”是时间的排列,而“序”是空间的组合。《尔雅》曰:“东西墙谓之序。”另外,西方诗学追求事件的自足性,是自然的“因文生事”;中国则崇尚事件的功能性,是人为的“以文运事”。下面我们将本之于诗从貌和神上深入剖析二者同中之异,以显明中国的缘事诗学。
  (一)观澜索源:以貌观之,中国也有所谓的长篇。晚清诗人朱庭珍在《筱园诗话》中对此作过总结:
  五言长篇,始于乐府《孔雀东南飞》一章,而蔡文姬《悲愤诗》继之。唐代则工部之《北征》、《奉先述怀》二篇,玉溪《行次西郊》一篇,足以抗衡。……终宋之世,短章五古,各大家尚有可与唐贤抗衡者,而长篇则无一出色大文,可配前哲矣。元人好作长篇,而才力薄弱,词旨敷衍浅率,竟难求一完璧。其品格较宋尤劣,不堪为古人役,况敢望肩随耶。前明如邓远游《哀武定》,杨文襄公《闻人道汉中事》诸作,篇幅虽长,而不免牵强,且率句稚句笨句,时见败笔,皆未完善,亦不足道。……若本朝,则吴梅村之《临江参军》、《吴门遇刘雪舫》、《南园叟》三篇。……古今大篇,佳者举列于此。
  如果将朱庭珍论述纳入西方史诗的视域来看,中国古今大篇佳者并不多,其诟病反而不少,言为大篇名实难副。被王世贞誉为“叙事如画,叙情若诉,长篇之圣”的《孔雀东南飞》不过1785字而已,陆时雍《诗镜总论》亦批评“焦仲卿诗有数病”“尤可举者,情词之讹谬也,……夫虚实异致,其要于当情则一也。”中西名实相乖诱发学界削足适履,生搬硬套,继而造成中国诗学不仅失语,而且还显得“弱智”。其实失语抑或“弱智”是源于身份的强行趋同,没有同中求异对等言说造成的,中国缘事诗学本是一个独立的存在。什克洛夫斯基曾说:“中国文学有三千年的历史,有自己的概念结构,因此,它有自己的深刻矛盾,有自己的某种常常不能为我们所理解的第二层次。……不过,诧异的时候不要把已经认识的本国文学的规律套到尚未被认识的文学上来。”[1]当务之急,我们需要找出“自己的概念结构”和“自己的深刻矛盾”,否则比较只是比附。中国诗学矛盾是什么?我们发现不管陆、王二人对《孔雀东南飞》肯定抑或否定都基于一个情字。陈鸿《长恨歌传》载,长恨之作亦基于“乐天深于诗、多于情者也”,并非为事而事。白居易对此也很无奈:“今仆之诗,人所爱者,悉不过杂律诗与《长恨歌》已下耳。时之所重,仆之所轻。”[2]这一点从中国缘事诗学史上也可见一斑。孟子较早地认识到诗与事的内在统一性,他提出“诗亡然后春秋作”的命题。随后西汉韩婴提出“饥者歌食,劳者歌事”的思想。东汉班固《汉书·艺文志》提出乐府“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礼记正义》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者,言喜怒哀乐缘事而生”。迨至唐代,孟棨 《本事诗》列“情感”和“事感”二题成为诗话“论诗及事”的滥觞。元稹《杜君墓志铭》曰:“词意简远,指事言情。”宋代魏泰《临汉隐居诗话》标举“缘事以审情”,认为“诗者述事以寄情,事贵详,情贵隐。”清代章学诚认为诗与事合一,明确提出“六经皆史”的思想,叶燮《原诗》则提出了较为完备的文论体系——“理事情”说。可见在中国诗学里,情与事之间既密不可分,又存在着深刻的矛盾——情的渗入致使事成为内化、表达的事。西方没有这种深刻的矛盾,事自然成为外化、再现的事。何以见得?中国事重情,而情是主观、抽象的存在,它需要具化和表达,而不是直述和再现。刘勰曰:“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3]95反映在创作上就是比兴手法的运用,“所谓比与兴者,皆托物寓情而为之者也。盖正言直述,则易于穷尽,而难于感发。惟有所寓托,形容摹写,反复讽咏,以俟人之自得,言有尽而意无穷,则神爽飞动,手舞足蹈而不自觉,此诗之所以贵情思而轻事实也。”[4]中国文化不仅贵情,而且还轻事。中国儒、道、禅文化对事件的话语生成极为不利:其一,儒家主张“成事不说”“述而不作”,这种思想不利于事件自足性言说。其二,道家“接于事而不辞”“事无事”,不辞何能形成话语将事连续下去?其三,禅宗“天下本无事”“不立文字”。事的本体性存在被掏空,叙事又有何意义?这种文化控制直到魏晋文之觉醒才有所改观。太宰春台《诗论》曰:“夫周人有事赋诗者,歌三百篇诗也,未有临事新作者。魏晋以后之人,有事则作,异于古人也。古者造士进士必于学,唐以诗取士,异于古人也。唐人虽有事则作.犹末多作,明人则务多作,又异于唐人也。”[5]明以后小说、戏曲的事之观念有很大转变,但事也没有脱离诗情的干系。   中国文化抑事而扬情,达情需要引物感发追求韵外之旨,而铺陈其事,正言直述,则易于穷尽,而难于感发,故中国诗多短篇而少大篇,小说可谓大篇但多文以载道、发愤而著。中国缘事诗学不同于西方,它是事、情合一的诗学。
  (二)振叶寻根:以神振之,中国诗学“自己的概念结构”之根是功能性的序事,而西方则是自足性的叙事。
  第一,西方缘事诗学重事件连续性,是时间叙事。亚理斯多德强调诗人的职责“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应是“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模仿”[6]12。“行动的模仿”即情节也就是事件按照可然率或必然率的组合。亚氏对事件组合的要求:一是完整即事件的连续性,二是有一定长度即时间性的。对行动模仿意味着客观描摹即反对情感的渗入,现代叙事学的自足性无疑继承了亚理斯多德这种事的诗学观念。
  与西方相反,中国缘事诗学事件被表象化,是空间序事。这种观念源自中国人独特的生活方式所培养的思维习惯,突出表现在周易和汉字书写习惯上。《系辞上》曰:“通变之谓事。”事(时)之变是空间相推的结果即“日月相推而明生焉”,与西方绵延的事(时)之观念不同。另外,象形的方块字是空间组合,在长期书写运用中培养了中国人空间思维的习惯。所以“叙”是时间的排列;“序”是空间的组合。《尔雅》曰:“东西墙谓之序。”所谓序事就是将空间时间化,这种序事功能是通过“托事于物”的方式实现的。譬如“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就是将游子悲与喜之事融入空间意象之中,形成空间时间化的审美效果,使味之者无极。又如王维的《杂事》“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故乡之事不是时间流动,而是空间组接于寒梅著花的物之中。宋代叶梦得《石林诗话》指出:“长篇最难,晋魏以前,诗无过十韵者。盖常使人以意逆志,初不以序事倾尽为工。”中国缺少叙事长篇,但绝不缺少序事的短篇。
  当然我们强调序事并不是否定中国叙事的存在,但中国诗学“自己的概念”是序事。《水浒传》、《红楼梦》貌似时间性叙事,但其内蕴的深层还是空间的缀段序事。汉学家浦安迪在《中国叙事学》中对此也有所觉察。
  第二,西方诗学追求事件的自足性,是自然的“因文生事”。反传统斗士金圣叹认为因文生事“只是顺着笔性去,削高补低都由我”[7]。亚理斯多德也认为诗是“把谎话说圆了,主要是荷马教给其他诗人的,就是利用似是而非的推断。如果第一件事成为事实或发生,第二件就跟着成为事实或发生,人们会以为第二件既已成为事实,第一件也必然已成为事实或已发生(其实是假的)”[6]58。“事”按或然率或必然率因文而生事,从而获得自为性存在。正因为事件是自足的,所以任何“不可能但可信的事”都是允许的。中国传统观念与之不同,“周余黎民,靡有孑遗”,“夜半钟声到客船”,其真实性是受到质疑的,所以中国序事诗文需要叙述者声音来强调故事的真实性,而在西方这些都是不需要的。
  与西方不同,中国诗学事件则是功能的,是人为的“以文运事”。功能只是工具的效能实现,以文运事的功利丧失了事件的自足性。金圣叹认为“以文运事,是先有事生成如此如此,却要算计出一篇文字来,虽是史公高才,也毕竟是吃苦事。”[7]诗尤其律诗外在人为束缚过多,“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的苦吟诗人怎能创作出巨制长篇。虽然“以文运事”是针对《史记》而提出的,但中国人的观念是六经皆史,故孟子认为诗亡然后春秋作,《春秋》成乱臣贼子惧。在我国,文学事件如历史事件一样比较注重“事”的功能性,从而成为赋诗言志、文以载道、伦理教化、感情宣泄的载体,而不是自足性存在。比如“冯唐易老,李广难封”是王勃据冯唐、李广之事以类怀才不遇之义,序事本身不是为了言事。王昌龄《诗格》曰:“是故诗者,书身心之行李,序当时之愤气。气来不适,心事或不达,或以剌上,或以化下,或以申心,或以序事。”由此看来,中国诗学之事不追求“事”的自足性,而是功能性。
  中国缘事诗学何以如此?我们认为一定的生存境遇成就某种诗学品性。中国先祖生活在环境恶劣的黄河流域,大陆文化养成了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耽幻想的生活习惯,对任何事件都实用化、功能化处理。另外,生存的政治环境也很重要。中国封建社会实行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权制度,秦“焚书坑儒”、汉“罢黜百家”、唐“科举规训”、清“八股文字狱”,长期的规训铸就了文人“难得糊涂”的生存策略,更有甚者指鹿为马、黑白颠倒。对事实麻木其旨趣也就不苟于叙事,而转向感物讽谕的序事。故“君道刚严”易导致“不问苍生问鬼神”的话语中断以及事件连续性丧失。中国集权政治制度与古希腊城邦民主制度不同:其一,城邦分立、商贾穿梭的海洋文化与大一统、小农生产的陆地文化不同,前者提供了大量幻想和事件的素材。其二,民主制度保证了平等对话的权利,保证了事件的自足性。基于此,荷马史诗《奥德赛》《伊利亚特》才被创造和保留下来。高压致使对事实冷漠、皓首穷经导致闲暇殆尽,内外交困。文人把玩于序事,何能创作长篇?
  胡适先生在《白话文学史》中精辟地谈到:
  绅士阶级的文人受了长久的抒情诗的训练,终于跳不出传统的势力,故只能做有断制、有剪裁的故事诗:虽然也叙述故事,而主旨在于议论或抒情,并不在于敷说故事的本身。注意之点不在于说故事,故终不能产生故事诗。
  故事诗的精神全在于说故事:只要怎样把故事说的津津有味,娓娓动听,不管故事的内容与教训。这种条件是当日的文人阶级所不能承认的。所以纯粹故事诗的产生不在于文人阶级而在于爱听故事又爱说故事的民间。[8]
  概而言之,中国正统缘事诗学是事、情合一的诗学,事件被表象化从而形成了空间序事的审美趣向。较之于西方时间性叙事,它是独特的诗性存在。因此,我们应该肯定它的存在,然后认真地研究它,而不是生搬西方叙事硬套中国的序事,中国叙事在民间。方枘圆凿之举不可取,然而现实却恰恰相反。
  二
  缘事诗学是围绕着“事”以诗为逻辑起点而生成的一种文学理论。具体而言,在文学创作论上,缘事诗学恪守“缘事而发”即缘事生情、缘事生事、缘事生理的创作理念;在发展论上,遵循“因事变文”的通变思想,认为文学是作为事件存在的;在作品论上,以“因文生事”为基本旨趣,肯定文学虚构的诗性魅力;在批评论上,主张“论诗及事”缘事解诗的思想,文学妙在可解不可解之间。   (一)“缘事而发”的创作论:“缘事而发”的创作思想是班固《汉书·艺文志》发展西汉刘歆的思想而提出的,《艺文志》曰:“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者,言喜怒哀乐缘事而生。”创作是事生情,情生文的过程,缘事之事既是作品的动机又是作品的构成。
  “缘事而发”可分为缘事生情、缘事生事、缘事生理三种形式,分别生成抒情性作品、叙事性作品、哲理性作品。创作是理、事、情相融相推的结果,而事一以贯之。情只有缘事才能真实感人,无病呻吟不可能成为优秀的抒情性作品;事只有缘事才能扑朔迷离,就事论事不可能成为经典的叙事性作品;理只有缘事才能顺理成章,以理说理不可能成为出众的哲理性作品。
  “理、事、情”是叶燮在《原诗》中提出的重要诗学思想,他认为“于以发为文章,形为诗赋,其道万千。余得以三语蔽之:曰理、曰事、曰情”,“譬之一木一草,其能发生者,理也。其既发生,则事也。既发生之后,夭矫滋植,情状万千,咸有自得之趣,则情也”[9]23。“三者缺一,则不成物”,而“三者得,则胸中通达无阻”[9]21。三者之中,“事”条以贯之。物是事物,理是事理,情是事情。三者偏一,要么“为文造情”,要么“类乏浅切”,要么“正言直述,则易于穷尽”。亚里斯多德也强调“情节不应当由不近情理的事组成;如果有了不近情理的事,就该把它摆在布局之外”[6]59。概而言之,缘事是创作的逻辑起点。
  (二)“因事变文”的发展论:文学发展变化虽然是各种元素合力的结果,但无疑事件在其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周易·系辞上》提出“通变之谓事”的重要思想,孔颖达疏《周易正义》曰:“‘通变之谓事’者,物之穷极,欲使开通,须知其变化,乃得通也。凡天下之事,穷则须变,万事乃生,故云‘通变之谓事’。”[10]章学诚认为:“文因乎事,事万变而文亦万变,事不变而文亦不变。”[11]古人有言“诗内有事,诗外有事”。事件一方面从内部构成文学,另一方面从外部推动文学。
  《毛诗正义》曰:“诗人既见时世之事变,改旧时之俗,故依准旧法,而作诗戒之。”风雅转变是时事所为,《毛诗序》云:“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也。”某种文类的产生抑或一定文本能成为文学除了内在构造外,事件在外部所形成的历史语境也尤为重要。譬如“僧敲月下门”能成为佳句,与名家韩愈巧遇贾岛推敲诗句之事不无直接关系。明代谢榛《诗家直说》说:“韩退之称贾岛‘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为佳句,未若‘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气象雄浑,大类盛唐。长篇古风,最忌铺叙,意不可尽,力不可竭,贵有变化之妙。”韩愈与贾岛推敲之事件不仅使不类唐诗之诗成为唐诗(即景会心之诗),而且还为“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的宋诗埋下了伏笔,可见事件对文变的作用之大。再比如现代派画家杜尚的便池能成为艺术,亦是事件化的使然。故刘勰曰:“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3]317
  (三)“序事如传”的作品论:从中西方缘事诗学不同形态看,对于事的组合至少有两种方式:时间叙事和空间序事。前者是西方自足性叙事传统,后者是中国功能性序事传统。中国序事有其复杂而独特的历史文化渊薮,但在接续历史和文化记忆方面与西方是一致的,只不过它通过空间时间化来完成。《文心雕龙》曰:“序事如传,辞靡律调,诔之才也。”[3]133
  中国序事是重实际黜玄想、情志不通的产物。在序事中情志得以宣泄,比事而不乱;序事是时间和空间的糅合,它不仅开拓了审美空间,而且还培养了中国人独特的感知方式。《长恨歌》为中国人所乐道:其一它是事、情合一的文本,其二它是时空糅合的文本,既营造情趣,又蕴藉功能。起句“汉皇重色思倾国”不言唐皇言汉皇,糅当前于历史,一句知褒贬。“序事如传”丰富了缘事诗学记事方式,它是中国诗学对世界诗学的独特贡献,应该引起学界的高度重视,而不应再唯西方叙事为马首。
  (四)“论诗及事”的批评论:对于诗文评,明代谢榛提出“诗有可解、不可解、不必解”三种,可解是缘于事的显明,不可解和不必解是由于情的抽象。清代何文焕《历代诗话考索》进一步认为:“解诗不可泥,观孔子所称可与言《诗》,及孟子所引可见矣,而断无不可解之理。谢茂秦创为可解、不可解、不必解之说,贻误无穷。”情归根结底是人与人与物形成事态的产物,所以诗“无不可解之理”。朱庭珍《筱园诗话》曰:“谓诗之妙谛,在不即不离,若远若近,似乎可解不可解之间。”正是建立在事之可解与情之不可解不即不离的妙谛之下,中国诗学才创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缘事批评理论。
  缘事批评观念由来已久,《尚书》“询事考言”,《论语》“敬事而信”,孟子“知人论世”,而真正意义上的缘事诗文评起于《诗序》引事释诗,后《文心雕龙》“据事以类义”又给予理论概括。唐代孟棨的《本事诗》可谓缘事批评的塑形之作,其《序目》曰:“其间触事兴咏,尤所钟情,不有发挥,孰明厥义?”既有缘事理论之总结,又有缘事批评之实践。宋代诗话是《本事诗》的发展,缘事批评的完善。章学诚在《文史通义·诗话》中把诗话分为两种:论诗及事和论诗及辞。事既指诗内之事,又之诗外之事。罗根泽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也说:“诗话有两种作用,一为记事,一为评诗。记事贵实事求是,评诗贵阐发诗理;前者为客观之记述,后者乃主观之意见。”[12]记事是为了“不有发挥,孰明厥义”的批评功效。
  总之,缘事是全面的缘事,既是作品以及创作的内部缘事,又是文学发展和批评的外部缘事。因此,它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外部研究,也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内部研究,而是二者的融合。中国缘事诗学虽有泛而不切的倾向,但静观细部其论述还是相当深刻的,尤其对当前文学和诗学的发展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三
  在中国文学史上先秦重事、汉唐贵情、宋明崇理,完成了诗学上理、事、情的逻辑运演,清代叶燮“理、事、情”的提出不是空穴来风而是中国诗学思想的集成。情与理的矫枉,总有事的中正。在中国诗学至少有三次事的回归运动即汉魏乐府诗运动、唐宋乐府古文运动、五四白话文运动。这三次运动虽然没有使事摆脱功能性存在而走向自足,但至少让情与理回到了事的怀抱,文学变得真实而贴切。中国文坛经过20世纪80年代的喧闹,从90年代开始又有事的回归迹象。于此缘事诗学理应整合历史与现实的力量,对当下文学创作有所应答。   1980年代文坛在主流情势下有唯理之染,理并不是中土的事理,而是西土的理论。文学囿于理论而创作,甚至成为理论的注脚从而失去了文学本有的鲜活和灵敏。我们认为理应该回到事态中去,才更有价值和意义。中国经历了1980年代的喧闹,1990年代末文学归于沉寂。“躲进小楼成一统”的悲情开始滋生,我们认为情不单是个体的挥发,更应是全民族、全人类即普遍事情的抒写。面对百年屈辱国难当头,我们没有写下沁人心脾的史诗;面对淹没而扭曲的历史事实,颠覆的重写却沦为阿Q的又一个圆。情和理不能没有事的滋养,否则就会陷入自欺欺人、无病呻吟的泥淖。对事麻木的民族是可怜的民族;对事冷漠的时代是可悲的时代。名著不是制造出来的,而是深入事理、关乎事情,实事求是的创造出来的。
  为此我们主张:第一,恢复事的本体地位,事只有自足了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文学与诗学的实事求是。第二,恢复知识共同体的主体地位,消解了话语独断,实事才能显现,才能生成本真的文学与诗学。第三,回到事的关联中,建构理、事、情相融相推为世所用的缘事诗学。第四,激活传统序事、用事、事对等缘事而发的创作方式,为文学与诗学提供新的视角。总之,要在缘事而发的基础上创造出中国气派的文学和诗学。
  刘勰曰“望今制奇,参古定法”,对中国缘事诗学发掘纂论,一是为当下失语的诗学参古定法;二是对西方诗学望今制奇,制中国气派之诗学。愿“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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