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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湖南农村留守妇女之特性与救助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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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湖南农村留守妇女承受着与全国其他农村留守妇女一样的苦与痛。与此同时,湖南独特的地理位置、人文环境,也造就了她们与众不同的特性。对待湖湘留守妇女的救济,着力点应为大湘西,需采取针对性的举措予以切实救济。
  关键词:湖南;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境遇
  中图分类号:D669.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53(2014)02-0025-06
  众知,湖南属于劳务输出大省,湖南的发展离不开数千万计的外出农民工,他们对湖南经济的高速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然而,成就的背后,一大特殊群体权益不容忽视,这个群体便是“留守妇女”。据统计,湖南全省45岁以下的留守妇女约253.4万,占农村已婚妇女总数的30.6%。如今,庞大的留守妇女群体权益虽已引起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专家学者为此也著书立说,摇旗呐喊。然而针对三湘大地农村留守妇女予以研究的却还不成气候。为此,本文以比较的视角重点叙述湖南农村留守妇女与众不同的特性,并提出相关救济之建议,冀以唤起湖湘有识之士及有关部门全力关注这一弱势群体。
  一、湖南农村留守妇女之特性
  湖南属于中部地区,湖南农村留守妇女状况与全国其他地方相较,既有相似之处,又有自己独特地方。数百万的留守湘女,绝大多数既要从事农田劳动,还要赡养老人、照顾孩子的起居、教育,繁重的家务,夫妻别离的苦痛,难以启齿的性苦闷时刻伴随着她们,性骚扰、猥亵、强奸、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时时威胁着她们,她们有着所有农村留守妇女之共性。与此同时,湖南独特的地理位置、人文环境,也造就了湖南农村留守妇女与众不同的境况。共性之处有关著述、论说汗牛充栋,因而笔者不述,仅着墨于其主要特性。
  (一)湖南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境遇地区差异性明显
  1.大湘西劳动强度重、湘东北低,成不均衡状
  中国农村传统家庭性别分工大致遵循“男主外,女主内”传统,丈夫负责农事,而妻子操持家务、相夫教子。丈夫外出打工,客观上,对留守妇女而言,除原有的洗衣做饭、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等繁琐的家务事外,家中的农活负担相应有所加重,尤其是农忙季节会更明显。但是否所有的留守妇女农活负担都加重了呢?并不尽然,各地留守妇女的劳动强度具有很大的差异性,湖南亦然,成明显的不均衡状。在此,笔者以比较的方式,在劳动强度上以川、湘、豫、皖四省农村留守妇女做一比较。此处,以叶敬忠、吴惠芳俩学者的调查报告为证。据叶、吴二学者的调研,在川、湘、豫、皖四省中,豫、皖两省留守妇女农活负担加重许多,四川的有所加重,而湖南的无多大变化。个中缘由为,从耕种农地的面积来说,四川省留守妇女耕种面积相较丈夫外出打工时变化很少,而耕种由原来的夫妻二人变为妻子一人,自然负担加重;河南和安徽则耕种面积增加较多,分别有15.0%和12.5%的留守妇女增加了,原因为河南举家外出务工的较多,又处于华北平原地带,有利于机械化操作,留守女承包了这些外出务工家庭的土地;安徽则在水稻和棉花的面积种植上有所增多。湖南以丘陵地形为主,可耕地少,耕地主要集中在环洞庭湖,即湘东北区域,这个区域地势平坦,机械化实施较早,经济较为发达,该区域留守妇女普遍减少了耕作面积。有的将部分耕地交给他人耕作而不收取任何费用,有的将双季稻改种为单季稻,还减少了生猪饲养,25岁以下的留守时间不长的妇女,有些压根儿不直接从事农耕。这些人有的由于读书或自少外出务工缺乏农作经验,有的没有分家,公公婆婆年纪不大,能胜任得了农活;另外,部分人的丈夫外出务工收入较多,不需要其从事农事。这部分人比重达22.5%之多。同期安徽、河南均只为7.6%,四川的最少,区区1.3%。在湖南,劳动强度增大的多集中在大湘西地区,这些地方山高坡陡,耕地少,水资源缺乏,旱地多,交通不便,机械化程度较低甚至缺失。留守女的丈夫大多由于文化低,多从事建筑业或加工制造业等苦力活,这些行业收入不高,另外因习俗或观念原因,她们普遍子女较多,因此大湘西的留守女家庭负担重,以致不会因丈夫的外出务工而减少耕种面积,丈夫的外出,更加剧了她们的劳作强度。
  2.丈夫外出务工对留守妇女影响不一
  湖南农民工多跨省流动,大多集中在广东、上海和江浙一带,尤以广东为甚,留在本省的为少部分。丈夫外出务工对我省留守妇女影响不一,即湘南、大湘西、湘东北,湘中留守女情况颇为不同。湘东北包括长株潭、岳阳、常德、益阳大部等地区,地处湖南经济文化中心,自古以来为“鱼米之乡”,经济较为发达。加之,近年来,受益于长株潭迅猛的经济发展和经济辐射,留守妇女丈夫多在周边务工,往来家庭方便,收入较不错,以致境况较好。当然,也不排除汨罗、平江、安化等少数县域经济尚欠发达,留守女生活依然窘困的事实。湘南地区与广东接壤,主要包括郴州、永州大部、株洲南部等地区。这些地方留守家庭夫妻相互探亲、帮衬便捷,生活受影响不大。湘中包括娄底市、益阳南部、邵阳市的新邵、邵东、邵阳县及隆回县部分地区。该区域留守女情况介于湘东北与湘南俩者之间,境况不上不下,属中游水平,其中境遇差点儿的有娄底市的新华和双峰二县。留守妇女数量最多、生活质量最差的,受影响最大的当属大湘西地区。如邵阳的西部6县、怀化、张家界、自治州等地,这些区域属成片贫困区,留守女的权益亟需关注。以笔者老家湖南洞口为例。洞口县位于湖南省西南部,坐落在雪峰山东麓,西邻怀化安江,北连溆浦,东接隆回,南依武冈,面积2200平方公里,有10镇12乡,行政村565个,汉、瑶、苗、回等民族在此繁衍生息,总人口82万,其中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达五分之一强,共有16.8万人。第一,在文化程度上,大部分留守妇女文化程度不高,85%以上为初中及以下学历。其中30岁以下的初中学历居多,31~40岁的初中和初中以下的占多数,40岁以上的以小学文化为主。半数以上留守妇女文化水平低的实际,对子女文化学习的辅导,常使她们力不从心。第二,以年龄为视角,留守妇女大多在30岁以上。30岁以下的主要因生育、子女幼小而暂未外出务工,数量为15%左右,40岁以上也为15%。30~40岁的留守妇女最多。她们上有年迈双亲,下有幼子,大部分人需要独自耕种近5亩左右的农田,养3头以上的生猪,随着年龄的增大、丈夫的远离使她们劳动普遍吃力,导致身体欠佳。第三,丈夫长年外出,造成一些留守妇女精神负担较重,婚姻安全感不强。夫妻长别离,留守女担忧丈夫的安危与健康;缺少沟通,信任度下降,她们又担忧丈夫感情出轨。第四,70%的留守妇女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艰辛的劳作,庞大的开销,捉襟的收入,困扰着该群体的大多数。第五,婆媳关系紧张度加剧。丈夫的长久缺失,缺少中和的润滑剂,致使婆媳关系失和现象增加,家庭矛盾激化的现象时有发生。洞口留守妇女的境况代表了湘中西部大多数留守女,她们是湖南乃至国家相关部门需重点关注的对象,需要我们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予以救济。   (二)邻里关系和睦,治安环境较好,人身安全感较强
  马斯洛的需要理论指出,衣食住行是人类最原始的需求,而安全需求是仅次于其的低级需求,是个体、组织、社会存在的起码前提,是人们实现更高层次需要的基础。丈夫外出后,留守妇女的安全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这其中当地社会治安状况、自然环境对其的影响是重要因素。仍以上述4省为例,从对4省的调查来看,安徽农村留守妇女安全感最差,其次为河南。四川、湖南留守妇女安全感较高。近期,安徽农村留守妇女的安全状况堪忧,安全环境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首先,由于安徽多山的自然环境,留守妇女对野猪、蛇等凶猛动物感到特别恐惧。其次,在豫、皖地区,农村治安状况不好。在这些地区,由于大量的男劳动力外出,只剩下了留守老人、儿童和妇女,加之警力不足、预防打击犯罪不力之故,导致农村治安状况滑坡厉害,小偷小摸现象日益猖獗。最后,因男人的缺席,女子反抗力小的天然弱势,加之面子观念使然,留守妇女成为性侵犯的主要受害者。安徽临泉县农民戴庆成在接近17年的时间里,强奸116人(38人未遂),多数还并行实施了抢劫。该案的曝光,举世震惊。该嫌疑人侵犯目标明确:留守妇女――家中无青壮劳力,妇女不敢抵抗,同时因社会压力,也不敢报警。相对而言,四川、湖南留守妇女安全感较高。原因归功于当地和谐的邻里关系和较好的治安环境。近年来,以“法治湖南”、“两型社会”建设为契机,湖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明显成效,恶性事故、大要案发生率相对较低。同时,湖南农业大省的身份,人多地少的现状决定了大多数农村青壮年选择外出务工,且因紧挨广东的因素,留在家中的青壮年自然甚少,另“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朴素伦理在湖湘大地较为盛行;除此,交通的闭塞、农耕文化的源远流长,长幼有序、家族抱团取暖的习俗在湖南众多偏僻的山区得以传承。种种因素的作用,决定了湖湘邻里之间关系相对较为和睦,留守妇女的人身安全感也得以提升。
  (三)留守家庭人口结构各异,留守妇女丈夫情况也各不一致
  湖南农村留守妇女家庭人口结构各异。56.13%的家庭为4~5口人;29.81%的家庭为3口以下;14.06%的为5口以上,人口越多,家庭负担越重,多数家庭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及双亲。农村家庭增收主要靠丈夫外出打工。丈夫从事工种的不同,决定了留守家庭经济收入的高低。丈大外出打工后,绝大多数家庭生活有了一定改善,只有极少数生活没有改善或更加困难。湖南农民工潮出现较早,大多在外省务工,从事加工制造业、建筑行业的最多,从事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的其次,排在第三位的为商贸流通业,该行业邵东人、常德人、娄底市连绵人比重大,收入也最多。多数农民工的打工地较为固定,成为较稳定的务工群体。其中本县(市)和省内其他县(市)务工者为总数的33.8%,到外省市的66.3%,外省务工主要以广东为主。留守妇女丈大打工的年限也各有不同,28.8%的打工年限在5~10年及以上;17.5%的为4~6年,7~9年的占10%,43.8%的打工年限为3年或以下。此外,丈夫对家庭的责任感也不一,从其回家的次数可见一斑。丈夫每年仅回家一次的占43.1%,回家两次的为31.36%,一月一次的为20.1%,4.12%的人隔几年才回家一次,甚至1.33%的人压根儿就不回家。当然,探亲的频率与务工者的收入也有密切的关系,收入高的,回家频率一般来说高点,而收入低的,昂贵的交通费常使他们望而却步。这其中大湘西农民工占了多数,他们往往1年甚至几年回家一次。
  二、救助建议
  如前言,湖南农村留守妇女之处境既有共性又有差异性,处于社会边缘化的当为大湘西的留守女。基于此,对我省农村留守妇女的救济帮扶着力点也应在大湘西。在此,笔者仅就她们的救济予以献言,权当抛砖引玉。
  (一)针对我省农村留守妇女实际,应澄清一个误区和抓住重点
  1.澄清一个误区。为解决留守问题,当今众多专家、学者的观点是――消除城乡二元化,实行农村城镇化,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笔者认为这一设想有部分可取之处,但弊端也不容忽视。把农民解放出来,变为城市人,身份转化形式上易,但实质上难。湖南有7000万以上人口,都变为城里人颇不现实,因为城市的容量是有限的,不可能无限膨胀;况且,农民进城后,生存问题变为首要。大湘西农民大多一无学历,二无专门特长,城市中适合他们的高收入就业岗位极其不足,幻想依靠国家一下子拿出众多岗位不太现实,而进城后生活成本会陡然增大,各种生活保障短期内国家也无法满足,因此无一技之长的农民工举家进城只会更加贫困。治本之策是把农民留在土地上,当地消化,当地脱贫致富。
  2.应抓住重点。现今帮扶的重点应在大湘西地区,应是抚养子女、赡养老人负担重的贫困家庭。眼下,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农民权利意识大大增强,农村留守妇女亦然,她们的需求呈现多元化,所以要帮扶她们,就应首先洞察其最核心的需求,比如是情感需求、抑或经济或教育需求等,还应抓住重点。基于我省农村留守妇女阶层化的实际,尤其是大湘西农村留守妇女权益救济缺失最突出,繁重的体力劳动,沉重的精神、教育、经济负担,不稳定的婚姻,紧张的婆媳关系等像巨石压榨着她们,所以这个群体最需救助。
  (二)救助途径
  1.让男性农民工留在家乡
  为此,应大力发展乡村经济,搞好基础设施。鼓励已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支持有创业愿望农民创业,大力兴办新型加工业,努力帮助农民就近就业,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应大力扶持代工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利用沿海企业转型升级之机,适时把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引进至我省三、四线城市,让农民工人化。代工企业吸收富余劳动力潜力大,技术含量低,很适合农民工。譬如,富士康,全球最大的代工企业之一,分厂内迁河南,河南农民工一下子减少外出达80万之众。再如,长沙市的长沙县和浏阳市农村留守现象不太突出。长沙县星沙镇有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落户于此,这些企业拉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解决了很大部分农民工就业;浏阳市除了积极招商引资外,乡镇企业特别多。浏阳市被称为中国的“烟花之乡”。在浏阳,现有900多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还有200多家专业生产引线、黑火药等烟花原材料的配套工厂。自然,这两个县市跨省外出务工的男劳动力就少。   2.多措并举,切实保护留守妇女在留守地的合法权益
  其一,针对我省和留守妇女实际,国家应实行政策倾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提高大湘西的地方财政收入,让地方政府有足够财力帮扶贫苦的留守妇女家庭。大湘西地区当地政府财政多不宽裕,在救助留守妇女方面常是有心无力,因此当务之急是充实地方国库,这其中国家的财政支持很是关键。国家、湖南省应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应拨付专项扶贫经费,以使救助落到实处而不是停留在口头上。
  其二,成立农村劳动互助组织,推广新型农业技术和机械,试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议以“政府支持,妇联牵头”为前提,在大湘西农村地区,成立类似的乡镇村农村妇女协会或农村妇女合作小组及“生产联合互助组”等农村劳动互助组织,以减轻留守女的劳动强度。建议明确这些互助组织的各自职责。如,“生活联合互助组”多从情感上予以关怀;“文化活动联合组”丰富留守妇女业余文化娱乐等。针对湘中西农村多山地丘陵的现实,科研部门应大力开发推广适合于留守妇女的轻型、适用、价廉的农业机械,以减轻她们的艰辛。为解决留守女身单力薄、无力耕种的困难,湖南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加快落实中共中央2009年一号文件精神,鼓励农村土地流转,使土地向种粮大户、公司集中,使妇女劳动力向适合于女性特点的经济项目集中,最大限度地帮助妇女从沉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
  其三,采取上门进行心理咨询,设立农村出气室,鼓励她们主动参与社会活动等多项措施缓解留守妇女精神压力。事实上,建立出气室是种很有意义的宣泄情绪的手段,及时而不失理性地把心中的怨气和不快宣泄出来,既可以有效地缓解精神紧张、调整情绪和心情,也更利于人们精力充沛地投身于工作和学习。日本松下公司的做法值得一鉴。日本松下公司为了调整员工情绪,提高工作效率,专门的、很隐蔽的房间在各个生产基地都有开设,该房间乃所谓“出气室”。在“出气室”中设置了一些橡皮人,如遇烦心的事,憋气胸闷,任何员工都可以到此尽情宣泄――可以对着橡皮人喊叫甚至拳击。经检验,此举收效良好。前后心情变化很大――进去时被测者郁郁寡欢,甚至怒不可遏,而出来时这些人则显得异常轻松,且此后工作效率倍增。部分留守妇女心理压力巨大,如果不能有正确的途径予以宣泄,对本人、家庭、社会都是不利的。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负性情绪的日积月累会严重影响人的精神和心情,这不仅会降低工作效率,还会破坏人际关系及家庭和睦。因此,在农村设立出气室是必要的,而且花费不多,因而也是可行的。当然,通过在“出气室”里宣泄只是一种排郁解闷的方式,并非必须照搬照抄,但设立“出气室”对平衡、缓解心理压力我们确实不可小视。另外,针对心理压力重的留守妇女,动员心理医生对其进行心理咨询也很重要。鉴于目前我省心理医生奇缺的状况,可行的方式是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大学生村官文化程度高,接受新知识能力强,工作热情,且人数在我省有上万人之多,因而将这批生力军进行短期而集中的心理专业培训,教授他们基础的心理咨询知识和技能,再让他们负责所在村落的心理咨询任务无异于是十分有效的举措。
  其四,建立文化培训、补习班,提高留守妇女文化层次。鉴于我省留守妇女大多为初中及以下文化层次,辅导子女教育困难的现状,应积极发挥乡村妇联、大学生村官作用,加大对农村文化设施投入,在农村建立文化站、图书馆等文化场所,在农村开办夜校。在此,笔者比较赞同开办夜校。夜校顾名思义就是利用夜晚时间到学校上课,是一种业余学习,跟全日制脱产学习相对。鉴于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强度大,无过多业余时间脱产学习,建议:夜校利用农闲,周末的晚上集中就近授课,选址以多数留守妇女较集中之处为宜,可租房,也可利用村里文化站,师资可雇请村小学教师或大学生村官,教学内容以9年义务制教学内容为主(高中生已有自学能力,家长辅导意义不大也无必要)。这种举措能提升留守妇女的文化层次,解决了她们辅导孩子无力的困惑。
  其五,帮助留守妇女经济上自强自立。湘西农村留守妇女经济上普遍缺乏独立性,大都依赖其外出打工的丈夫,婚姻一旦遭遇危机或解体,往往生活陷于困苦不堪。对此,政府可对留守妇女进行科技种养、加工方面的技能培训,提升个人素质,帮助有条件的农村妇女给予信贷扶持和项目扶持,提高家庭生活质量。针对山区实际,为留守妇女积极提供项目信息和致富门路,把科技含量高、适用面广、易学易懂、投资少见效快的增收致富项目向留守妇女推广,大力扶持留守妇女创业项目,在用地、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使其能够敢创业、会创业、创成业,这应是湘中西政府、妇联当今义不容辞的职责。
  其六,采取切实措施,解决贫困留守妇女家庭赡养和抚育之苦。建议:湖南立法机关尽快制定、实施和完善农村养老立法,在湘中西大力兴办农村养老院,注入专项资金扶助,减轻留守妇女赡养之苦;以村为单位,建立幼儿托管、托教基地,负责儿童保健、启蒙教育,减轻留守妇女抚育负担。
  此外,利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契机,大力推行湖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平安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好邻里”、“守法公民”、“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大兴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之风,有效缓解婆媳关系和邻里关系,也不失为积极举措。
  (责任编辑:王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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