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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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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作为信息资源储存和服务中心的高校图书馆,在经济发展和时代变化的过程中体现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信息浪潮的冲击,社会各个领域所面临的竞争更加激烈。高校图书馆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媒介,必须面向市场、面向未来为社会化建设服务。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服务社会化
  [中图分类号]R197.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959(2009)11-0025-01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信息服务社会化是时代发展对图书馆提出的新要求,图书馆也在不断的突破固有的服务模式,适应着社会发展的需要。
  
  1 高校图书馆服务的变化
  
  1.1 服务职能的优化:从20世纪80年代起,情报服务作为高校图书馆的一项重要职能,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高校图书馆将最优秀的馆员,最先进的设备用于情报服务。近年来,部分高校图书馆在资源的共建、共享、馆际互借、资源联合引进等方面,为我国图书馆提供了管理及技术上的咨询、指导及支持,使我国图书馆服务范围从传统的服务拓展到数字化软件及硬件的代理维护、系统开发、数据库制作等多项内容。
  
  1.2 服务对象的扩大:长期以来,高校图书馆的服务对象比较固定和单一,基本上是本校的学生和教职员工。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信息社会的到来,数字技术成为社会发展的第一要素,高校图书馆的职能也在发生变化,从单纯的服务转为服务与科研的融合,其服务对象除本校的教师、学生外,逐渐扩大到社会团体和其他科研人员。
  
  1.3 服务方式的改进:图书馆服务中,根据服务的直观性,可分为封闭式服务和开放性服务。1995年前后是个转折点,1995年以前高校图书馆(包括公共图书馆)基本上采取封闭式(就是闭架管理书库)的方式为读者服务,读者不能直接进入书库查阅,都是通过工作人员跑库以及传统手工的借阅方式进行流通外借。1995年以后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以及人们对知识信息需求量的猛增,图书管理应用软件相继开发运用,高校图书馆都陆续进入了运用计算机及系统软件管理图书与服务读者时代,图书馆采取全开架式的方式将图书资料直接与读者接触供读者查阅,并且逐步的通过一系列方式向社会开放,服务于社会的各个领域。
  
  2 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具有优越性
  
  2.1 高校图书馆优厚的馆藏资源信息为服务社会化打下了坚实基础:高校图书馆馆藏资源丰富,学科门类齐全,具备了专业性、系统性、完备性和实用性的优点。高质量的、合理的馆藏资源,不仅可以满足为本校教研服务及本校固定读者服务的要求,也为社会化服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2.2 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为社会化服务提供条件:现代技术的应用为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提供了可能。随着计算机技术、电子技术的发展,计算机与通讯技术的完美结合,很多高校图书馆都以中国教育网为依托进入国际互联网,建立了电子阅览室、数字图书馆,联机数据库、图书目录库、网络信息中心等,为广大读者检索图书馆资料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各图书馆将本馆的馆藏资料,输送到校联网、局域网,为广大学生读者服务。这些基础工作的开展,为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提供了前提条件。
  
  2.3 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提供了保证: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谁就拥有生存、发展的主动权。各高校图书馆十分注重人才队伍的建设,主动引进、积极培养,形成了相当规模的一大批高、中级信息管理专业的人才队伍。他们了解熟悉网络信息资源的分布情况,能够熟练应用网上各类搜索引擎,对网上分散、无序的各种资源进行采集、组织、存贮和应用,为人们提供服务。
  
  3 高校图书馆进行社会化服务的思路及策略
  
  3.1 转变思想观念: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是时代的选择,要有效地实现高校图书馆服务的社会化,就必须从根本上转变观念,适应社会需求的新的思维方式,确立社会化服务的理念,认识到大学正在从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的中心、大学的功能正在向社会的各个领域延伸。
  
  3.2 借鉴国外大学模式,敞开心扉:高校图书馆开放式服务是现代图书馆的必然要求。国外许多知名大学图书馆都是采用全开放的服务方式。如英国剑桥大学图书馆,对校外读者都是完全开放的,校外读者不必提供任何证件就可以与校内读者享有除外借图书以外的同等权利。美国耶鲁大学图书馆也采取对外开放做法,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进出图书馆,且进出图书馆的人无须出示任何证件。我国现正处在起步探索中,对图书馆开放式服务的研究论述始见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都以作者个人思想观点为主,缺乏来自实践的经验总结。2003年建成并向社会开放的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属于城市图书馆类型,是高校图书馆与公共图书馆在性质和职能上合为一体的模式,既为园区师生服务,又向全市市民提供服务,是一种新型的高校图书馆模式,表明我国高校图书馆已迈开了向社会化服务的步履。
  
  3.3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促进图书馆社会化:高校图书馆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机构,需要国家、社会、法律的支持和保护。首先高校图书馆要具有政府行为的原则,“政府行为”是指政府为使社会朝着既定目标发展,在协调和处理社会系统各项关系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一切行动,即为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教育而向社会公众提供文献资料这种公共产品,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和资金支持。这是图书馆的本质属性决定的,失去了这种依附性,图书馆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就不可能持续发展,高校图书馆社会化公益性服务也只能停留在理论研究上。国外高校图书馆之所以能够成功开展社会化服务,与其完善的法律制度有直接关系。美国早在1925年就制定了“图书馆法”,保障了图书馆生存的合法性和连续性。1997年美国政府还颁布了“图书馆服务与技术法案”,其主要目的就是:促进图书馆之间以及与教育性机构之间的网络化建设,对享受不到图书馆服务的人,特别是对贫困家庭中7岁以下的少儿提供图书馆和信息服务。
  
  3.4 馆员综合素质、服务理念的提高与拓展:高校图书馆的传统服务形式是一种消极被动的服务方式,服务对象是知识型读者群,而新时期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化服务面对的是多层次读者群,不仅包括学生和教师,还有社会成员,其中包括社会弱势群体。这就对馆员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对馆员的服务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它要求高校图书馆员必须是德才兼备的新型专业人才。在“才”方面必须是“一专多能”。在“能”方面则越多越好。至少精通一门外语,熟悉计算机操作,长于知识管理与组织,善于服务,更要有敬业奉献精神,真正能从社会发展,文化普及以及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角度去认识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地位和教育功能。
  总之,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是时代的选择,要有效地实现高校图书馆服务的社会化,就必须从根本上转变观念,适应社会需求的新的思维方式,确立社会化服务的理念,努力使高校图书馆在为本校师生服务的同时,自觉融入社会信息服务系统,主动担纲为整个社会提供服务的责任,让社会读者有机会去接触和利用图书馆的资源,以满足各自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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