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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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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工程造价控制是集经济、技术与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学科,在施工阶段不仅要积极倡导“合理预测、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施工造价管理方式,还要正确处理好造价、工期和质量的对立统一曲辩证关系。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1 引言
  建筑工程项目超过80%的成本费用产生于施工阶段,90%以上的材料费用在这个阶段支出,对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可以保证项目在质量保障的基础上节约成本,创造更优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其中施工阶段是将设计图纸和设备材料等转变为工程实体阶段,既是项目的实现阶段又是投资造价发生的主要时期,更是因材料价格变动、项目设计施工变更造成成本不稳定的直接时期。鉴于施工阶段的特殊性和重要作用,抓住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进行严格的造价控制意义重大。
  2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当前,许多工程项目出现超预算甚至超概算的现象,投资失控,浪费严重。要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就要把好施工阶段这一关。这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减少索赔
  在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关键是对工程变更实行有效控制。许多施工单位采取“低价中标,施工变更,索赔赢利”的方式承揽工程。作为建设方要做到主动监控,严格把关。变更程序要规范;变更应及时办理;现场签证不得拖延,以免事后补签而造成结算困难;对合同条款的调整要适当。所有工程变更需经过工程师反复论证,采用最经济的技术解决变更,减少不必要的工程费用支出。
  (2)加强技术管理,采取技术经济相结合的有效手段
  对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做好论证的基础上,可以广泛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想方设法在技术上实施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材料费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的60%-70%,因此,选用新工艺、新材料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缩短工期的有力保证。技术落后,不惜代价多耗费材料和人工,不考虑成本是行不通的。
  (3)对资金使用合理安排,实行动态控制
  加强资金使用计划的科学编制,可以对未来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和进度控制有所预测,消除不必要的资金浪费和进度失控,也能够在今后工程项目中减少资金投入的盲目性,使现有资金充分地发挥作用。通过资金使用计划的严格执行,可以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的上升,最大限度地节约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对脱离实际的工程造价日标值和资金使用计划,或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偏差,及时做出纠偏调整,可以使工程造价更加趋于合理水平,从而保障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各自的合法利益。
  (4)把关现场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成本
  现场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施工材料堆放管理、施工机械布置管理和临时设施搭建的管理等。好的现场情况的管理可以很好地从直接方面去影响工程的造价,做到整个项目的节约,起到避免占道额外费用、绿化环境赔偿费用、路面污染清洁费用及二次搬运费用等多项的不必要补偿费。对进场所有的供应材料必须依据要求的工序按照进度要求进行进料进化安排,做到储存成本和购置成本的良好配比,同时也能降低损耗。在施工阶段还必须考虑到冬季、雨季对施工的影响,根据工期合理安排进度。南方每年都有梅雨季节,基础工程及主体浇筑混凝土工程就应尽量避免这段时间。时间实在无法错开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预防混凝土达不到标号引起坍塌等严重事件的发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1]。
  3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工程项目因各项不可避免的变更内容往往产生部分工程变更款的产生,其确定存在于整个建筑工程实施阶段之中。尽管项目实施前已经有了完善的可行性研究资料,做到了周密的规划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安排,但是随着工程设计的内容变更、施工工期的压缩及施工条件的变化、操作过程中考虑范围内及考虑范围外的工程量变化和项目承包各方就合同执行中的内容进行磋商等现象常常发生。这时承包商就有权通过执行收到的变更指令,按照合同规定就增减的项目内容重新报价或估价,或要求给予额外经济补偿,理由是任何改变或设计不符等都将影响工程进度和费用,导致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也可以说这是一种对承包商相当有利的曲线索赔,一种创收方式。因此正确处理与控制工程变更及其价格的确定,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2]。
  4 索赔应注意的问题
  工程索赔主要是在工程的承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之中,当事人的一方就另一方的责任义务履行情况提出质疑或对方的操作等造成风险造成了己方的损失的时候,向对方提出要求进行损失赔偿等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施工过程中的索赔主要是施工单位履行合同进行施工的过程之中,对于不是己方原因而无法避免出现工程的延期、建设费用的增加向发包人提出损失补偿要求的一种权利。
  进行工程索赔时必须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保证索赔要求得到满足,进而保证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进而控制好工程造价。首先,索赔要求必须依据工程合同内容要求进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订的项目合同文件解释说明具体的合作事项,对于合同之中未做规定的,法律也规定了各项文件的生效顺序。合同无法解释时,第一生效的是本合同协议书;第二项是中标通知书;第三项是投标书和相关附件内容;第四项是签订合同的专用条款;第五项是所签合同的通用条款;第六项是规范标准和相关技术资料;第七项为设计施工图纸;第八项为项目工程量清单;当以上八项按顺序都检查没有说明是只能参照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作为索赔事项依据。其次,做好积累项目资料的工作,自工程施工阶段进行开始对各种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和综合,为可能的索赔收集好证据,保证主动而及时的解决不可意料的成本增加,控制工程造价。再次,索赔处理要做到合理并及时操作,依据相关文件完成相关程序,避免项目初期及中期的小问题不当搁置发展,最终影响整个建设项目进度,造成工程造价的不可控制。此外要前瞻性的考虑工程索赔问题,采取工程手段尽量避免可能的索赔事件发生,既避免施工方的麻烦,更能提高工程进度降低投资,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的最优化效益。但是目前仍存在着部分低价拿标,工程中追加索赔款,实施各种不必要的变更以赚取利润的现象,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使得工程造价的控制无法实现价值。如果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甚至准备把索赔当成一种威胁和要价的手段,不但无法赚钱,而且难以保本,早晚是要吃亏的。因为索赔成功的机会实在难以预测,结果不得而知,等待拿到索赔款的时间又会相当长,若金额达不到一定规模时,往往得不偿失。因此,造价管理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对可能引起的索赔有所预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要尽量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5 结语
  工程造价控制是集经济、技术与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学科,在施工阶段不仅要积极倡导“合理预测、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施工造价管理方式,还要正确处理好造价、工期和质量的对立统一曲辩证关系。在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要抓好造价控制,必须抓好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控制。把“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宗旨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才能在施工管理中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王永柏,沈艳.论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及管理[J].四川建材,2012,04:24-25
  [2]孙旭东,张垠河.浅谈施工单位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J].辽宁建材,2011,5: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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