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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2007――2011年5岁以下儿童死因分析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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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目的准确掌握龙陵县2007――2011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为确定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U5MR)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采取相应对策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该县2007――2011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进行分析。结果龙陵县U5MR呈逐年下降趋势,2007――2011年U5MR平均为14.05‰,其死因是:肺炎>先天异常>窒息>意外>早产>意外>腹泻;婴儿死亡率(IMR)平均为11.26‰;新生儿死亡率(NMR)平均为6.48‰。结论抓早、抓小、抓牢是降低U5MR的工作基础;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提高产儿科服务质量,提高住院分娩率,积极推广妇幼卫生适宜技术;建立危急(重症)贫困儿童救助基金,积极有效转诊抢救危重症儿童;普级健康教育知识等是降低U5MR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死因;对策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4.04.602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4-2283-0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U5MR)是国际上公认的反映儿童生存状况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水平敏感指标之一。为实现《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将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和13‰以下的战略目标,现将龙陵县2007――2011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情况分析如下:1资料和方法
  1.1资料来源龙陵县2007――2011年10个乡(镇)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填报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死亡调查报告、死亡登记台账、儿童出生死亡漏报调查报告、各年度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报告及常规妇幼卫生工作统计分析报表。
  1.2方法严格按照《云南省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方案》[1]要求,在龙陵县10个乡(镇)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并对导致儿童死亡的主要疾病和相关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
  1.2.1死因诊断和分类方法死因诊断和分类,主要根据国际疾病分类(ICD-9),疾病诊断名称以《实用儿科学》[2]全国统一的诊断名称为准。
  1.2.2资料分析方法本资料应用云南省妇幼保建院开发的U5MR软件进行分析,统计学处理用华西医科大学统计教研究研制的(PEMS)医百医统软件包。
  1.2.3监测质量监测5年来,每年进行两次死亡补漏调查,平均补漏率为5.66%。各年度补漏率均小于“死亡漏报率低于10%”的要求。2结果
  2.1不同年龄段儿童死亡率构成情况2007――2011年,有活产婴儿20072人,新生儿死亡130人,死亡率6.48‰,婴儿死亡226人,死亡率11.26‰,1-4岁儿童死亡56人,死亡率2.79‰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282人,死亡率14.05‰。
  2.2各年龄段死亡构成情况2007――2011年,在282个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中,婴儿死亡226人,占80.14%;在婴儿死亡中,新生儿死亡130人,占57.52%;在新生儿死亡中,早期新生儿死亡111人,占85.38%。上述资料表明,儿童年龄越小,生命越脆弱,其死亡率越高。
  2.3各年度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构成分析
  2.3.1新生儿死亡原因构成新生儿死因顺位为:窒息30.77%>早产22.31%>肺炎18.46%>先天异常14.62%>意外3.85%。上述5种疾病占新生儿死亡总数的82.31%。
  2.3.2婴儿主要死亡原因的构成2007――2011年,婴儿主要死因是肺炎占22.12%、出生窒息占17.77%、先天异常占16.37%、早产占12.83%、意外占7.96%和腹泻占6.19。上述6种疾病占婴儿死亡总数的86.28%。
  2.3.35岁以下儿童主要死亡原因构成5年来,5岁以下儿童死亡共282人,其主要死因构成分别为肺炎23.76%,先天异常14.89%,窒息14.18%,意外死亡13.12%,早产10.28%,腹泻6.38%。上述6种疾病占5岁以下儿童死亡总数的82.62%。
  2.45岁以下死亡儿童死前保健服务情况
  2.4.15岁以下儿童死亡地点构成分析2007――2011年,在282个5个岁以下儿童死亡中,死于家中138例,占48.94%,死于医院120例,占42.55%,死在途中24例,占8.51%。死于家中的儿52%的未选择就医,48%的认为病情较重,无治愈希望,放弃治疗或医疗保健机构缺乏相应的设备、技术而造成的死亡。
  2.4.25岁以下儿童死前就诊情况构成在282个5岁以下儿童死亡中,其死前就诊分布情况是:未就诊72例占25.53%,死于村卫生室23例,占8.16%,死于乡级医院47例,占16.67%,死于县级及以上医院140例,占49.64%。未就诊的主要原因一是患儿家属缺乏保健知识,患儿得病后不知道病情的严重性,不知道就医;二是家庭较为贫困,无钱医治;三是意外伤害、病情较重,来不及送医院。3讨论
  3.1U5MR呈下降趋势,降低U5MR工作成效显著2007――2011年5岁以下儿童平均死亡率14.05‰,2011年与2007年相比下降了3.51个千分点,U5MR呈下降趋势(X2=3.93,P<0.05),证明降低U5MR措施有力,成效显著,但与北京市宣武区2003――2010年U5MR(5.86‰)相比差异非常显著[3](X2=46.47,P<0.05),揭示农村地区U5MR仍然比较高。
  3.25岁以下儿童主要死因确定了降低U5MR的工作重点资料分析显示:龙陵县2007――2011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肺炎、早产、窒息、腹泻、意外及先天异常,与有关监测资料报道基本一致,应采取有效对策。
  3.2.1积极开展5岁以下儿童ARI和CCD病例管理适宜技术,是降低肺炎和腹泻两个死因的重要措施。
  3.2.2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提高产儿科质量,提高住院分娩率,熟练掌握新生儿窒息复苏术是减少早产和出生窒息死亡的主要对策。
  3.3抓早、抓小、抓牢是降低U5MR的工作基础,年龄组越小,死亡率越高,因此,只有以抓小年龄组为中心,以抓早期新生儿为重点,有效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才能把U5MR真正降下来。
  3.4强化适宜技术培训和推广,提高县、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和儿科的专业技术水平。
  3.5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3.6建立有效转诊机制,充分发挥县乡两级危重症儿童转诊抢救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发现危重症儿童应立即组织转诊抢救。参考文献
  [1]云南省卫生厅基妇处,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云南省0-4岁儿童死亡监测方案[Z].1996.
  [2]诸福棠,等.实用儿科学[M].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5:460-461.
  [3]安晓云,催红,武一萍,等.北京市宣武区2003――2010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011,32(7):23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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