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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解释学视野下的师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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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理解与对话是哲学解释学的中心话语。在哲学解释学视野下,师生双方在理解与对话的视界融合中,由主客对立走向主体间性,进而实现师生关系的超越与重构。
  中图分类号:G45文献标识码:A
  
  师生关系是教师和学生为完成教育目标,以其独特的身份和地位,通过教与学的直接交流活动而形成的多性质、多层次的关系体系,是教育过程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种关系。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保证,也是社会精神文明的重要方面。以哲学解释学统筹师生关系的建构,则要求师生之间由传统的“主―客”关系转变为现代的主体间性师生关系。
  1 哲学解释学――主体间性师生关系的哲学基础
  “解释学”一词的由来可以追朔到古希腊,起源于希腊文的词根“hemes”。解释学主要有两种历史形态:一般解释学和哲学解释学。一般解释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为施莱尔马赫、狄尔泰、胡塞尔。主要观点有:第一,解释学是一门“避免误解的艺术”。“哪里有误解,哪里就有解释学”①使解释学成为一种适用于一切文本解释的普遍方法论。第二,解释学应该搁置前见,把握事物本质。“回到事情本身”,这种严格科学的态度和方式,要求摆脱传统和权威的束缚,搁置已有的知识和信念,直接审视我们所看到的问题本身。第三,解释学不能局限于文字上的理解,还应对理解本身进行研究。“理解从来不是直接的,它是理解者通过对作者心理过程的‘体验’来重建这一过程,以达到对文本的理解”,②使解释学摆脱一切独断论的和偶然的因素,作为一种普遍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论。综上可知,一般解释学在“解释何以可能”这一问题上,从方法论领域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探讨理解问题。
  哲学解释学在批判一般解释学的基础上,突破了西方传统哲学的知识论取向,从根本上讨论理解问题,实现西方哲学中传统本体论的根本变革和解释学的本体论转向。哲学解释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为海德格尔、伽达默尔。主要观点有:第一,哲学解释学是一种关于此在――处于时间之中的人的实际的在此的理解,使理解具有了本体论的意义。海德格尔通过现实的人的当下的生活和生存方式的具体展示,对此在进行了时间性的分析,“以将来的方式回到自身上来,此决断在当前化中将自身带入处境。这个己在源于将来,也就是说,这个已在将来从自身中释放出当前。我们把这样一个统一的现象――已在着的和当前化的将来――称为时间性”,③此在时间性中展开了完整的意义。理解作为此在的存在方式,是作为此在的人对于生存的理解,不再是一种方法,而是比方法更为根本,不再是一个认识论问题,而是一个本体论的问题。第二,一切解释都是在前理解的基础之上所达到的新的理解。“只要某事物被解释为某事物,解释就将本质地建立在前有、前见和前把握的基础上。一个解释者从来不是无预设的把握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东西”。④“前有”、“前见”和“前把握”构成了前理解的结构要素。第三,理解总是这样一个视域融合的过程。理解者的理解是带有偏见的,这种偏见是“先入之见”,是无法克服的。偏见构成了理解者的独特视域,而文本含有作者原初的视域和读者现今的视域。这之间的差距是无法消除的,那么理解的过程总是不同视域不断的交融、不断的对话、不断的形成新的视域。新的视域预示着新的理解,预示着理解的突破和创新。
  哲学解释学使解释学由认识论、方法论上升到本体论层次。这一飞跃扩大了解释学的视域,使解释学转向人的存在、人生意义与世界经验,而不再着眼于解释的局部方法和普遍方法论的理论诉求,为我们重新解读和建构师生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
  2 “我―你”关系――主体间性师生关系的本质
  伽达默尔在解释学经验里找到了“我―你”关系。伽达默尔指出:“诠释学经验与流传物有关。流传物就是可被我们经验之物。但流传物并不只是一种我们通过经验所认识和支配的事件,而是语言,也就是说,流传物像一个‘你’那样自行讲话。一个‘你’不是对象,而是与我们发生关系。”⑤他将历史文本称之为“你”,对“你”的理解即是对传统经验的经验,“我”(解释者)自身处于传统之中,理解即是“我”与“你”在传统之中相遇对话,在对话中,“我”与“你”是平等的相互参与的伙伴关系。这种“我―你”关系是对“我―它”主客二分关系的批判。 “我―它”关系始于人的生存需要,在生产力不发展的时候,世界于“我”是“它”的世界,人类必须要征服“它”才能获得衣食,才能生存。“它”是外在于我的对象,即客体,人们需要通过对“它”的经验而获得关于“它的知识,再令其为“我”所用。“我―它”关系体现的是主―客关系,是一种占用、非平等的关系;“我―你”则体现了主―主关系,是一种平等对话关系。
  理解即是“我”(解释者)的理解,也是“你”(历史文本)的理解,意义在“我”与“你”的平等参与中共同分享,是主体间的视域融合。伽达默尔说:“解释学过程的真正实现,依我看来不仅包容了被理解的对象,而且包容了解释者的自我理解”。⑥理解不是一个纯粹的主体对客体的单向涉入,理解的正确与否,既不是由受教育者来决定,也不是由“文本”来决定,而是由理解的双方共同来决定,即在解释者者和历史文本对某一个问题达到意义的认同和共识。“我―你”双方不是各自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见解,也不是由一方去消灭或征服对方,而是双方都会受到对方的影响;不是用一种观点来反对另一种观点,也不是将一种观点强加于另一种观点之上,而是对话双方的相互“敞开”和“接纳”,是双方的共享。在视域融合过程中,每一个历史中的流传物都不再是一个客观对象,现在与过去、客体与主体、自我和他者的界限被打破而形成统一的整体,即没有对“你”的占有和利用,也没有“我”自己的遗忘,是“我们” 视域的同时扩展。正如理解之所以可能是由于“传统的前见”一样,主体间性也并不是对主体性的决裂,而是对主体性传统的一种沿袭,是在新的历史境遇中对主体性的超越。
  对于师生而言,教育的过程并非在于教师对学生的占有,而是要求“作为教师的人”和“作为学生的人”形成的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在尊重彼此“前有、前见、前把握”的基础上,敞开心扉,在平等对话中形成“新的视域”,使“作为教师的人”和“作为学生的人”在理解中得到真实的统一。从某种程度上,主体间性师生关系不仅继承了哲学解释学“在前理解的基础上达到新理解”的本体论取向,而且丰富和发展了哲学解释学的“视界融合”思想。
  3 理解与对话――主体间性师生关系的两大杠杆
  为了更好的完成教学目标,提升学生的生存能力,学者先后提出了“教师主体”、“学生主体”、“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等有关师生关系的学说。“教师主体”认为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学生是知识的接受者,教师的作用主要是传授人类积累的科学文化知识,学生的作用主要是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在这种理念下,教师成了传播知识的工具,学生成了接纳知识的容器。“学生主体”在反对压抑学生“天性”、无视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主张改变教师的主体地位,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师生关系。“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在批判“教师主体”和“学生主体”的基础上,提出教师应当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引领者、促进者,在教学活动中起主导作用,学生应当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个体,是自身学习活动的主体。在教学活动中,教师既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又是学生认识的客体;学生既是教师改造的客体,又是自身学习活动的主体,师生双方是主客体的统一。这种理念力争在“教师主体”与“学生主体”之间寻找一种恰当的切入点,体现出在师生关系上追求平衡的价值取向。
  在以本体论取向的“哲学解释学”视野下,师生双方在理解与对话的视界融合中,由主客对立走向主体间性,进而实现师生关系的超越与重构。哲学解释学在批判主客二元对立的师生关系基础上,主张从“存在”层面解读师生关系。哲学解释学从“人的存在”层面,批判主客二元对立的师生关系,主张师生关系是“两个具有主体性的人”在理解与对话中不断生成的关系。理解作为此在的存在方式,是建构主体间性师生关系的本体论基础。主体间性师生关系主张教育应以“人的存在”为立足点,注重如何培养人和提升人,而非异化为如何去塑造现代生产和现代生活所需要的劳动力和公民素质。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意识到自己的生存环境,促进学生积极的投入到有意义的人生之中,而非异化为只考虑如何提高人的生存能力。这一理念的实现,需要构筑在师生双方对“人的存在”的正确解读上。哲学解释学认为,理解不是对文本的直接解读,而是作为此在的存在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哲学解释学对“此在的人对于生存”的正确解读为研究主体间性师生关系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在理解基础上进行的对话,是建构主体间性师生关系的桥梁。哲学解释学认为,教育过程就是一个相互理解的过程,是“作为教师的人”和“作为学生的人”在各自“前有、前见、前把握”的基础上,敞开心扉,在对话中不断形成新理解的过程。在这样的教育过程中形成的师生关系,必然会突破传授和接受知识的关系,升华到精神交融的层面。这种师生关系不是一种“主体――客体”相对立的关系,而是一种“主体――主体”相交融的关系。不同主体由于所处的时代、文化背景、生存环境、社会阅历等不同,导致形成的“前理解”也不尽相同。即使是同一主体,在不同时间、不同认知水平下,对同一客体也会形成不同的见解。这些不同的“前理解”为主体进行对话提供了特殊的“视界”。视界的差异促使主体开放自己,在相互交流的基础上与其他视界相交融,形成新的视界。正是由于不同主体在对话中不断形成新的视界,不断超越“前理解”形成新的理解,主体间性师生关系才在此过程中得到建构。
  本文系2010年度广西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立项“哲学解释学视野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研究”(编号:2010B66),2010年度广州大学――百色学院合作科学研究项目“哲学解释学视野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研究”(编号:GBS2010003)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殷鼎.理解的命运[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8.
  ②潘德荣.解释学导论[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9:71-72.
  ③④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陈嘉映,王庆节,译.上海:三联书店,1999:374,191.
  ⑤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M].洪汉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465.
  ⑥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M].夏镇平,宋建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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