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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粮食核心区耕地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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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经济不断发展、耕地不断减少、人口不断增加的今天,我国一方面要保证传统产粮区的稳产,另一方面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国家粮食核心区,以保证全国粮食的供给。以河南省粮食核心区的提出和建设必要性分析为基础,提出河南省粮食核心区耕地保护的主要任务,探讨了保障粮食生产的耕地保护新机制,并根据农业分区成果,指出了粮食核心区耕地保护应重点建设的工程。
  关键词:耕地保护;粮食核心区;河南省
  中图分类号:F301.21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0439-8114(2011)07-1502-04
  
  Study of Farmland Protection in Henan Major Grain Producing Area
  
  FU Biao1,WU Yan2,PAN Tao1,HU Xiao1,WANG Tao1
  (1. Henan Scientific Academy of Land and Resources,Zhengzhou 450016,China;2. Henan Geological Museum,Zhengzhou 450016,China)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our economy,the decreasing of our farmland and the increasing of our population,we should not only keep a stable grain production, but also build national major grain producing areas based the national land utilization plan to guarantee the nation's grain supply.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Henan major grain producing areas, the major tasks of farmland protection in the major grain producing areas were proposed. The new mechanism of farmland protection for guaranteeing grain production was discussed. Main construction projects for farmland protection in major grain producing areas were proposed based the achievement of agricultural regional planning.
  Key words: farmland protection; major grain producing area; Henan province
  
  近年来,河南省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伴随着人口总量的持续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升,对粮食的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而耕地数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极端气象条件等对粮食生产的约束条件日益突出。如何通过制定有效的耕地保护政策,稳步推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确保河南省在国家粮食安全中的地位,已成为河南省国土资源管理的重大战略问题。
  1粮食核心区建设的提出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基于对我国农业资源现状、粮食产销格局变化、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国际粮食市场动态等诸多因素分析,提出关于抓紧实施粮食战略工程,推进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建设,加快落实全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规划。河南省委、省政府为充分发挥河南省作为全国重要粮食主产区的优势,编制完成了《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河南粮食核心区建设规划纲要》,提出了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具体设想:在现有720万hm2耕地中,用500万hm2作为粮食生产核心区,提高复种指数,全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 000万hm2。到2020年,确保粮食产量达到650亿kg。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布局是全省范围,分布在除豫西山区以外的所有地区,覆盖全省93个县(市、区)。作为我国第一农业大省、第一粮食生产大省,河南省着眼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支撑经济发展和解决中原地区“三农”问题,积极实施粮食核心区建设,极大地调动了农民从事粮食生产的积极性[1,2]。
  2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必要性
  2.1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
  国家的粮食安全是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河南省是全国重要的农业大省和粮食主产区,经过长期的建设,全省农业的基础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2006~2009年连续4年粮食产量超过500亿kg。农业的发展、土地资源的保护和高效利用,使河南省用占全国1.74%的国土面积,养育了占全国7.47%的人口;用占全国6.49%的耕地,生产了占全国9.47%的粮食。除满足自身生存发展用粮外,河南省常年粮食及制成品的调出量都在150亿kg以上,为国家的粮食安全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因此,加强河南省粮食核心区耕地保护,加快河南省粮食核心区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2.2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将发展生产摆在首位。首要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就是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是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粮食核心区建设,必将促进这些地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的极大改善,对于全面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供给保障能力,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具有重要作用。
  2.3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建设粮食核心区,一方面能够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促进粮食生产向优势区域集中,实现粮食生产规模效益;通过加强粮食核心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生产能力;通过在粮食核心区推广良种良法,提高粮食生产的科技含量,提高单产水平和种粮效益;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粮食核心区能够凭借粮食生产优势,大力发展规模化养殖和农副产品加工,从而提高粮食生产比较效益,将粮食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进一步提高区内农民收入,实现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有机结合,实现增产和增收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加快粮食核心区建设,对于全省农业结构调整将起到根本的保障作用,为省内其他地区的非粮产业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从而对提高全省农民收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4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手段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高低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高低的重要体现。建设粮食核心区,核心是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由一般化抓粮食生产向重点抓粮食核心区和优势区转变,把保护耕地、培肥地力、依靠科技、提高单产作为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点。发展连片种植,不断提高核心区内基本农田的粮食产出、农业基础设施的抗灾减灾、粮食生产的科技进步、商品粮的保障供给、优质专用粮食的市场竞争、粮食加工转化的增值和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等能力,最终实现核心区内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从而提升河南省农业的综合竞争力[3-7]。
  3粮食核心区耕地保护的主要任务
  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工程必须把发展粮食生产与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结合起来,加强对耕地的保护,推进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按照河南省粮食核心区建设规划,2020年河南省的粮食产量要由目前的500亿kg提高到650亿kg。围绕这一粮食生产目标,规划期内耕地保护的主要任务如下。
  3.1从严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要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入手,通过严格供地政策,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细化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非农业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对于建设项目选址需占用耕地的,应形成占用不同等级耕地的选择方案,如果必须占用高等级耕地的,须经严格的论证和审批。粮食核心区建设用地审批报件中也应增加占用和补充耕地的等级和产能状况等内容。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逐步减少单位投资和单位产出占用耕地量。
  3.2严格控制其他原因造成的耕地流失
  严格落实国家生态退耕政策,禁止擅自实施退耕还林;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和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转变;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加大灾毁耕地修复和补充力度,将灾毁耕地数量降到最低。
  3.3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加强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审查,严禁城镇村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法定单独选址条件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在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前,必须对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方案等进行论证和听证。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进行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
  3.4加大耕地补充力度
  通过积极推进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等途径,加大耕地的补充力度。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补充耕地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实现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平衡,最终实现产能不降低的目标。将耕地增产潜力大的区域作为土地整理的重点区域,并根据限制性因素的不同,明确各区域的土地整理方向。对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实施前后的耕地质量等级、产能状况进行调查与评价,确保通过实施重大工程实现增地增优质耕地、增能增绿色产能、增粮增商品粮,达到耕地质量总体稳步提高的目标。
  3.5优化基本农田布局
  按照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和加快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实际,在保证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优化基本农田布局。在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时,应以农用地分等定级和产能核算成果为基础,将高等别高产能、集中连片的耕地优先划分为基本农田,低等别低产能的耕地逐步调出基本农田,确保调整后的基本农田等别和产能有所提高。将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相对较高、高等别高产能的基本农田所占比例相对较高的区域,划分为基本农田集中区,形成重点粮食核心区,实施重点保护与建设[8]。对个别地方因经济发展迅速、后备资源不足而不能实现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的,在补充耕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可以实施省域范围内的异地占补平衡。
  3.6加大基本农田质量监测及建设力度
  定期开展基本农田质量普查与分等定级,及时对基本农田土壤地力和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发展趋势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继续大力推进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农田水利建设、面源污染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等手段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农田地力等级和综合生产能力。
  4保障粮食生产的耕地保护新机制探讨
  4.1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目标考核与奖惩措施相结合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严格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环保等部门在确定项目、编制规划、进行审批时,必须符合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要求;纪检监察、公安、财政、税务、金融、电力等部门应配合土地执法,预防或制止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互相配合的共同责任机制。
  4.2建立有效的基本农田保护利益调节机制
  妥善处理基本农田保护中的各种利益关系,通过加大对种粮农户直接补贴、农田水利建设等相关投资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等方式,提高地方政府和农民保护基本农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3建立财政扶持与投入机制
  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与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及耕地补充情况挂钩,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用于奖励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和耕地补充成效显著的地区,奖励资金要专项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及耕地整理复垦开发等工作。对粮食核心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倾斜的投入政策,逐步建立起粮食生产投入与产出挂钩机制,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不断创新投入机制,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鼓励和吸引多种经济成分通过多种渠道从事农业建设,以投入推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稳步提高。积极探索“以奖代补、以奖代投、先建后补”等多种民办公助形式,鼓励广大农民自愿投资投劳进行农业建设。
  5粮食核心区耕地保护重点工程建设
  5.1土地整治工程
  在黄淮流域、南阳盆地、黄河故道及黄泛沙区等15个省辖市81个县(市、区)实施467万hm2土地整治工程,其中包括中低产田改造工程333万hm2,土地整理工程134万hm2。中低产田改造和土地整理的主要内容是完善田间给水排水配套工程,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增强农田除涝能力;完善田间道路,实现主干道晴雨通车,适应大型农业机械作业和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建设高效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提高综合防护功能,改善农业生产小气候。积极实施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土地整理重大工程主要包括南水北调中线沿线区域土地整理复垦重点工程、黄河故道区沙荒地综合整治重点工程、高速公路沿线土地整理复垦重点工程、黄河河南段滩区综合开发重点工程、豫西黄土生态建设区农田整治工程等,通过实施土地整理重大工程,补充耕地4.04万hm2。
  5.2农田水利设施骨干建设工程
  在黄淮海平原、南阳盆地和豫北、豫西山前平原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集雨节水改造工程,适度扩大引黄灌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粮食生产抗旱能力;治理黄淮海平原南部低洼易涝地区及骨干河道,提高粮食核心区中低产田防洪排涝标准,增强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在黄淮海平原上游山区新建河口村、出山店、前坪水库,控制粮食核心区上游山区洪水,保障下游粮食生产防洪安全。通过工程建设,在粮食核心区形成具有较高标准的现代水利工程体系,明显提升抗灾减灾能力和水资源调控能力,切实增强对粮食稳定增长的保障作用。
  5.3生态林业建设工程
  在符合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要求和规划安排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太行山、伏牛山、桐柏山、大别山区陡坡耕地的退耕还林,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功能。完善提高农田林网147.64万hm2,更新农田林网156.48万hm2,新建林网及林粮间作102.58万hm2,在黄河故道和黄泛沙区完成治沙造林5.27万hm2;在宜林沙荒地全部营造防风固沙林,在沙化耕地上营造小网格林网或进行林粮间作;在长江淮河流域宜林荒山荒地,规划造林31.12万hm2。项目完成后,要求平原农田防护林网、农林间作控制率达到95%以上,项目区农田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干热风等自然灾害发生机率显著下降,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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