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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人才培养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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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当前,我国海员特别是航海院校毕业生有更多的机会走向国际市场,培养高素质海运人才的高等航海教育将面临全新的挑战,同时,也是与世界接轨的难得机遇。本文通过对现代国际航运业的基本特征与我国航海教育与培训现状的分析,探讨了我国高级海运人才的培养。
  关键词:高级;海运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C961;U67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7953(2009)02-0032-03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世界海运贸易事业正得到空前的发展。海运人才市场的日益国际化以及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对海运人才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进一步办好地方航海院校,做好船员培训,培养适应国际海运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受到了海运业的普遍关注,下面笔者拟从以下几方面探讨我国海运人才的培养。
  
  1 现代国际海运业的基本特征
  
  1.1 海运人才短缺
  随着人们工作和生活观念的改变,航海人员在海上工作的实际时间大大缩短,海运技术人才流失比较严重,尤其是高级海运人才出现世界性短缺,后继乏人。
  1.2 具有高素质的海运技术人才需求看涨
  现代海运业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为技术密集和资金密集两大方面。同时由于船舶的大型化和高度自动化,对海运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船员的整体素质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高。
  1.3 世界海运人才的重心出现东移
  随着世界经济高速发展的重心从西方逐步移向东方,以及西方发达国家的船员工资较高,且喜欢岸上优越的工作、生活环境,而不愿再从事艰苦而有风险的航海业,导致航海教育萎缩,航海教育重心出现东移,世界海运人才的重心由工业化国家转向发展中国家[1]。
  1.4 STCW78/95公约提出了新的要求
  近年来,STCW78/95公约的生效给国际航海培训和船员劳务市场带来了新的变化。各主要海运国家为适应航海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海运全球化的趋势,并达到STCW公约的最新要求,都在进行航海教育改革。
  1.5 有些劳务输出国的航海教育条件不能满足国际公约的要求
   目前亚太地区是船员劳务输出的主要地区,大多集中在菲律宾、中国、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缅甸、越南等发展中国家[1]。虽然亚太地区的一些劳务输出国劳动力廉价,但国际海运业的发展变化对相应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船员的整体素质要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高。而有些劳务输出国的船员培训和航海高等教育的条件不能满足国际公约的新要求,因此一部分输出国将被淘汰,这对我国船员教育和培训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2 我国航海教育和培训的现状
  
  2.1 我国航海学生生源总体素质不高
  首先,航海类作为提前招生的专业,注重考虑学生的身体素质,且对录取分数线做了适当调整,学生的文化基础较差。其次,航海院校学生大多来自欠发达地区.沉重的费用负担影响学生学习成绩。
  2.2 英语差是一个重要问题
  航海学生入学时,英语成绩普遍较差。我国英语基础教育过分强调了语法等书面的东西,而忽略了听、说能力的培养[2]。航海专业英语的教学大多采用“满堂灌”的教学方法,没有培养交流能力的方式。此外,教师对英语基础教育与专业英语教育不能很好的结合.不能很好的调动学生运用语言能力的积极性。交通部英语测试小组曾经对我国几所高等航海院校的四年级学生进行了英语水平的测试,结果表明,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并不等于基础英语过关,学生过了四级以后进取心普遍下降。学生应用英语能力差,专业英语存在弊端。
  2.3 没有形成新的教学模式
  随着我国对航海教育设施投资力度的增加,院校增添了许多新的教学设备,但是航海教学还是滞留在原来的教学模式上。
  2.4 培训师资方面存在问题
  由于组织培训的院校或机构平时没有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参加船员培训的持有船员适任证书的教师数量较少,有些虽持有船员适任证书,但其实际在船上担任实职的海上资历太浅,有的培训机构的达不到专业(或特殊)培训纲要中对师资的要求等。目前根据STCW78/95公约要求所开展的大规模的履约培训已经告一段落.但这并不意味着履约培训业结束,航海、轮机专业的在校生(包括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的岗前适任培训的学员)和部分在职船员仍然需行有关专业培训和(或)特殊培训。随着履约培训的规范化、具体化,巩固和提高船员培训质量已经刻不容缓。
  
  3 解决途径
  
  3.1 改变观念,面向世界
  中国海员的培养不能仅满足中国海运企业的需要,而应向亚太地区乃至世界各地输送国际海员。要创造各种条件,在国家政策、投资体制、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和法律保障等方面符合国际惯例,并充分履行STCW公约,使各类航海技术人员的培养标准至少符合国际公约的要求。
  3.2 改革现行航海教育模式、教育内涵
  新公约除对基础理论提出基本要求外,更强调适任性的技能训练。因此要全面修改教学计划,尽早实施符合公约要求并体现航海科学技术新成果的教学计划。航海教育模式和考试发证办法更应积极探索适应功能化的现代船员配置之要求。在航海教育和培训方面,既要反映现代航海技术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又要强化知识、技能的复合,以适应船员国际化的新要求。
  3.3 加强组织纪律观念、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
  国际航海教育的成功经验证明,海运院校实行学生准军事化的管理有利于造就一批具有组织纪律观念强、良好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海员。各个海洋国家都把本国的商船队作为一支准军事力量,因此,各国高等航海院校几乎都是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我国高等航海院校也应步入这个行列。
  3.4 进一步完善教育、考试和发证的质量管理体系
  STCW公约对海员的教育培训、考试和发证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同时也为海员的国际化服务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前景。考试发证管理体系国家必须建立独立的经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定期评估教学、考试和发证的全过程的教育质量,以达到质量监控的目的。各机构亦应建立内部质量管理体制,以形成完善的质量保证机制。
  3.5 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增加“双师型”教师比例
  航海技术人员的培养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技术应用人才培养。为进一步提高船员培训质量,无论是理论教学还是实践教学,增加培训教学中的“双师型”教师比例显得尤为重要。由于组织培训的院校或机构平时没有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参加船员培训的持有船员适任证书的教师数量较少,有些虽持有船员适任证书,但其实际在船上担任实职的海上资历太浅,达不到培训纲要中对师资的要求等。 培养双师型教师可采取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教师轮流随船进修;也可从航运企业中引进些优秀的具有高级职务的船员。此外.要注重船员培训师资队伍的整体质量的提高,积极创造条件使他们能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和业务进修。
  3.6 走合作化办学的道路
  航海教育的国际化是航运业全球化的必然结果,我国航海教育的市场也必将国际化。我们可以寻求与国际知名航海院校合作办学。合作办学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可以利用对方的教师和先进的教学成果,借鉴对方先进的办学经验,提高我国航海院校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我们的教学质量,利用对方的就业关系网打开我国学生国际就业市场。外方船东可以直接参与人才的挑选,并在培养过程中与学生之间始终保持联系沟通。学院的教学方案与企业共同制定、设计,既符合国家海事局的要求,也满足船东的要求。在办学经费上,外国船东给予支持,国家经费保持不变,学生也有部分出资,形成三方共同办学的良性环境。
  总之,培养符合国际航运业发展的航海人才,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航海界有识之士共同探讨和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1] 秉 克.航运人才 世界性短缺 国际市场急需中国海员[J].职业技术,2007(13).
  [2] 李亚萍,杨 宏.谈新时期我国航运人才的培养[J].航海教育研究,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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