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在利益损失情况下小学生诚信承诺与不诚信行为的实验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本研究探讨了在利益损失情况下诚信承诺与儿童的不诚信行为的关系。该实验以46名六年级儿童和52名五年级儿童为被试,并将被试分为不同的组别。结果显示⑴利益损失会影响小学生的不诚信行为;⑵在有诱惑的情况下被试会做出更多的不诚信行为;⑶诚信承诺能抑制六年级儿童的不诚信行为,但却不能抑制五年级儿童的不诚信行为。
  【关键词】小学生 利益损失 诚信承诺 不诚信行为
  【中图分类号】G62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5-0210-03
  诚信是人类社会一贯倡导的道德原则,与诚信相对的一种典型表现就是不诚信行为。在发展心理学中,不诚信行为的研究也是比较早的课题。而目前对于不诚信行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说谎行为的发生、发生率、说谎的技能水平以及说谎所涉及到的一些相关因素上,几乎无人从经济学角度研究青少年的诚信和说谎行为。
  而奖励作为一种可以满足学生社会心理需要的外部诱因,可以唤起个体的外部动机,改变青少年的行为方式,那么当奖励变成利益损失时,不愿损失自己利益的心理是否也会改变青少年的行为。因此,本实验通过研究在利益损失的情境下小学生说谎和诚信行为的抉择,揭示诚信承诺条件下与无诚信承诺条件下不诚信行为的变化特征,考察小学生在诚信承诺的条件下的不诚信行为的变化,据此对小学生进行适当的诚信教育,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文献综述
  1.不诚信行为的研究
  Nina Mazar(2008)从Thomas Hobbes等人的标准经济学模型出发探讨了人类为什么会表现出诚信行为和不诚信行为。他们认为人类之所以会做出不诚信行为或诚信行为取决于他们对中心利益,环境,奖惩等相关条件的权衡,而这种权衡最终会使人类得到最大的利益。而从心理学角度看,除了经济利益外另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是内部回报。
  儿童道德发展水平,虽然揭示了儿童的认知发展能力,但很少能够预测在日常生活或者实验情境中儿童的道德行为。王红梅(1998)的研究中指出,小学生不诚信行为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逃避心理,逢迎心理和虚荣心导致的。陈孟流(1998)指出,学生说谎的现象十分普遍,其心理原因主要有:自我保护,打击报复,追求虚荣,反抗叛逆,嬉戏模仿,满足兴趣。以上两个学者都指出虚荣心会导致儿童做出不诚信行为,这说明儿童的不诚信行为多能为其赢得更多的利益,而这种利益越能吸引儿童则越能引导儿童做出更多的不诚信行为。
  2. 有关利益和诚信承诺的研究
  王丽(2007)等人指出儿童的保证可以减少说谎行为的出现。Nina Mazar(2008)曾做过这样的一个实验,让被试在五分钟内完成由二十个数学矩阵组成的测试卷,每个矩阵中有十二个数字,要求被试在五分钟之内尽可能快的找出每个矩阵中相加等于十的两个数字,他们在被试间设置了两个实验因素,一部分被试每完成一道题会获得50美分的奖励,而另一部分被试每完成一道题会获得2美元的奖励;每一部分被试又被分成三个实验组(控制组,无诚信承诺组和诚信承诺组)。控制组中被试无法作弊,而在无诚信承诺组中被试却有足够的作弊空间,诚信承诺组中,被试在完成数学矩阵之前会先签一个诚信声明,其他程序与无诚信承诺组相同。他们的结果显示承诺启动能抑制不诚信行为。Nina Mazar等人的实验被试为大学生,那么对于小学青少年来说诚信承诺也会抑制不诚信行为吗,诚信承诺对不诚信行为的影响对于不同年级的小学青少年来说是一样的吗?
  因此,我们选取了小学六年级和小学五年级青少年为被试来检验,在利益损失的情况下,无诚信承诺和诚信承诺对青少年不诚信行为的影响。
  3.本研究的意义
  (1)研究问题
  从以前的研究中我们发现,研究者多关注的是被试是否会为了奖励而做出不诚信行为。但却几乎没有研究考虑到避免损失也会使个体选择做出不诚信行为。Nina Mazar(2008)等人的研究是关于大学生被试在诚信承诺(签承诺书)的条件下被试不诚信行为的变化情况。本实验在Nina Mazar(2008)等人的实验研究基础上,把避免损失作为诱导被试做出不诚信行为的条件,检验诚信承诺是否能遏制不诚信行为,并将研究对象扩展到小学生。重点探讨诚信承诺能否预防小学生的不诚信行为。
  (2) 研究意义
  本研究通过研究青少年在面对利益损失的情况下对诚信和不诚信行为抉择的变化来揭示青少年在社会化过程中的道德行为,这种以利益损失作为诱导青少年做出不诚信行为的条件也为青少年道德行为的方式的进一步研究做了补充。
  青少年是人生发展迅速、可塑性高的阶段,通过本研究的结果,让家长和社会关注青少年诚信行为的培养和塑造,同时使各级教育者对青少年道德行为的形成有一个比较现实的认知,不仅要注意培养青少年的道德观念和意识,更要重视创设不同的情境来塑造青少年良好的道德行为。为学校更好的开展德育工作、诚信教育提供启示和理论指导。
  4. 研究假设
  本研究的假设如下:
  (1)在损失利益情况下被试会做出不诚信行为以此来维护自己已有的利益。
  (2)在损失利益情况下,诚信承诺对不诚信行为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即有诚信承诺的被试做出的不诚信行显著低于无诚信承诺被试。
  二、实验
  1.实验目的
  对Nina Mazar的实验在奖励部分做了变动,考察在利益损失的情况下其实验结果是否能在小学六年级被试群体中重复。本研究是在Nina Mazar 的研究基础上,考察小学生在利益损失的情况下被试诚信承诺与不诚信行为的关系。
  2. 研究方法
  (1) 被试
  随机选取98名在读小学生,其中46名为六年级学生(男26人,女20人;平均年龄为13.61岁,标准差为0.61),52名为读小学五年级学生(男24人,女28人;平均年龄为12.50岁,标准差为0.50),六年级学生控制组16人,无诚信承诺组15人,诚信承诺组15人。五年级学生控制组20人,无诚信承诺组17人,诚信承诺组15人。所有被试年龄范围为12―15岁,平均年龄为13.02岁,标准差为0.79。被试包含男50人,女48人。   3.实验设计
  本实验采用单因素被试间设计,自变量为组别,分为三个水平:控制组、无诚信承诺组(未签承诺书组)、诚信承诺组(签承诺书组);因变量为报告解决数阵正确个数,要求被试独自完成一份由二十个数学矩阵组成的数学卷子,然后报告其做对个数。
  4.实验材料
  本实验的实验材料是由二十个数学矩阵组成,每个矩阵中有十二个数字,要求被试在五分钟之内尽可能快的找出每个矩阵中相加等于十的两个数字。下面是实验材料的一个实例:
  5.实验程序
  控制组:发放实验材料,读指导语,并让被试了解实验程序,告诉被试这是一个数学测试题,他们要在5分钟内从提供的数字矩阵中找出两个相加等于十的数字,做的越多越好。实验结束被试将材料直接交给主试,主试核对答案,并根据答错的题数扣掉相应的糖果。
  无诚信承诺组:指导语及程序与控制组相同。实验之前承诺给每个被试二十颗糖作为实验奖励,随后告之被试,如果答错一道题或是少答一道题就会从这二十颗糖中扣掉一颗。在被试完成实验材料后,告知被试不用把问卷交回主试,并向被试呈现正确答案,由被试直接报告答对题目的数量,主试记录其报告数量,并根据扣掉相应数量的糖果后所得糖果给被试。在该组中由于主试没有回收材料,给被试提供了作弊的机会。
  诚信承诺组(签承诺书组):发放问卷之前,发给被试每人一份承诺书,让他们大声阅读承诺书上的内容并在横线处写上自己的名字。接着的实验程序与无诚信承诺组一样。我们最后考察在未签承诺书和签承诺书这两种实验处理下不诚信行为出现的水平上是否存在差异。
  三、结果与分析
  预分析显示性别在各个实验组中均无显著差异,后续将不考虑性别这一变量。3(组别:控制组、无诚信承诺组、诚信承诺组)×2(年级:五年级,六年级)的多因素方差分析显示:组别的主效应显著(F(2,97)=7.41, p<0.001, 偏η2=0.139),年级的主效应显著(F(1,97)=6.79, p<0.05, 偏η2=0.069),组别和年级的交互作用不显著(F(2,97)=0.42, p=0.658, 偏η2=0.009)。事后比较(LSD)显示:无诚信承诺组所报告的矩阵解决数目显著高于控制组和诚信承诺组(ps<0.01),但是诚信承诺组与控制组之间无显著差异(p=0.202)。该结果说明在面临利益损失的情况下,小学生会做出不诚信行为,但是在有诚信承诺的情况下,不诚信行为得到了一定的抑制。另外,五年级所报告的解决题目数显著低于六年级(p<0.05)。
  分别对五年级和六年级个实验组进行ANOVA分析显示:六年级不同组别在报告个数上存在显著性差异,F(2,43)=4.64,p<0.05,无诚信承诺组报告解决问题个数(M=15.20,SE=2.27)要显著高于控制组(M=11.63,SD=5.21,p<0.01)和诚信承诺组(M=11.87,SD=2.42,p<0.05), 控制组报告个数与诚信承诺组报告个数之间无显著性差异(p>0.05)。五年级不同组别中只有无诚信承诺组报告的矩阵解决数目(M=12.80,SD=1.13)显著高于控制组(M=8.65,SD=4.34,p<0.01),其他各组之间均无显著差异(p>0.05)。
  四、讨论
  本研究表明,年级的主效应显著,这说明不同年级的被试在报告个数上存在显著性差异。这种现象的形成可能是由年龄及被试的道德发展水平不同所造成的。不同年龄的青少年对不诚信行为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差异,根据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儿童在认知发展的每个阶段都有其独特的认知结果,这些相对稳定的认知结构决定儿童行为的一般特征(林崇德,2005)。也就是说,五年级儿童和六年级儿童很可能处于不同的两个认知阶段,所以导致了他们在相同的情境下做出的不诚信行为具有显著的差异。而其中,五年被试报告的矩阵个数显著低于六年级被试报个的矩阵个数,这种现象可能是由于六年被试的数学水平高于五年级被试,也有可能是由于六年级青少年有更强烈的维护利益的意愿,导致他们为了维护更多的利益而做出更多的不诚信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无诚信承诺组报告的矩阵解决个数显著高于控制组和诚信承诺组,但诚信承诺组与控制组间却没有显著差异,这说明在面临利益损失的情况下,小学生会做出不诚信行为,但是在有诚信承诺的情况下,不诚信行为得到了一定的抑制。这一结果支持了实验假设,并且与Nina Mazar(2008)等人的实验结果相吻合,这说明小学生已经具有了一定的道德观念,这也支持了王丽(2007)等人指出的儿童的保证可以减少说谎行为的出现这一观点。也说明小学生对自己的保证具有了一定的责任感,已经具有了一定的道德观念。
  在六年级被试中无诚信承诺组报告的矩阵个数显著大于控制组,这说明在没有诚信承诺的情况下,被试为了维护利益倾向于做出不诚信行为;无诚信承诺组报告个数要显著大于诚信承诺组报告的个数,这说明诚信承诺能抑制不诚信行为。这一实验结果与Nina Mazar 等人的研究结果相符。这一实验结果支持了实验假设,同时也说明六年级儿童已经具有了一定程度的道德观念。
  但在五年级被试中,只有无诚信承诺组报告的矩阵个数显著高于控制组,而其他各组之间没有显著差异。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可能为年龄成熟的差异,六年级青少年和五年级青少年,在年龄和成熟上都存在一定的差异,认知水平和道德观念的理解水平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导致了诚信承诺不能抑制五年级被试的不诚信行为。
  五、 结论
  本研究通过两个实验得到以下结论:
  1.在损失利益的情况下被试会倾向于做出不诚信行为,以此来维护自己已有的利益;
  2..六年级报告矩阵的个数显著高于五年级,且年级对矩阵的报告个数有显著的影响。
  3.在六年级被试中,无承信承诺与承信承诺的条件下,被试在无承信承诺的条件下,被试表现出更多的不诚信行为。
  4.在五年级被试中,无承信承诺与承信承诺的条件下表现出的不诚信行为没有显著差异。在六年级被试中承信承诺对不诚信行为有显著的抑制作用。
  参考文献:
  [1]Nina Mazar, On Amir&Dan Ariely. (2008)The dishonesty of honest people: A theory of self concept maintenance. 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 (JMR).
  [2]Nina Mazar, On Amir&Dan Ariely. (2008)Mostly honest: A theory of self concept maintenance. 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 (JMR).
  [3]王红梅. (1998).小学生不诚实行为的心理探究. 河北教育.
  [4]陈孟流.(1998).学生说谎的心理分析及其对策.湖南教育.
  [5]傅根跃,王丽(2007).儿童说谎行为的研究述评.浙江师范大学学报.
  [6]王丽,胡英君(2008).大学生说谎行为的调查分析.宁波大学学报.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9/view-1007296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