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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语文新课程选修课教学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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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高中开设选修课是一个全新的尝试,大规模设置选修课在中国教育史上,可以说是空前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实施建议》要求,“选修课和必修课的教学存在一定差别”。然而,部分教师依然穿新鞋走老路,走进了新课改的误区。下面就选修课的教学谈谈体会和看法。
  一.教学目标,注重基础性与选择性
  新课程区分了必修和选修,有的老师就以为必修课注重给学生打下“共同基础”,选修课注重“多样选择”,主要是为培养学生的个性和特长服务的,选修课就不需要重视基础了,其实,这是对新课程的一种误解。
  “基础性”应该是贯穿到整个高中阶段的语文学习的,高中仍是基础教育的一个阶段,仍应重视基础知识的学习和基本能力的培养。“高中语文选修课程是在必修课程基础上的拓展与提高”。因此这两册选修课不是孤立的外国小说欣赏或语言文字教学,教师应有意识地随时联系必修课所学内容。必修课里的外国小说和语言文字的学习可视为给选修课作铺垫、开个头,所习得的方法、能力、习惯、兴趣等应该保留并迁移至选修课中来,并更加有所发挥、发展。选修课的教学设计,也必须以课程目标为依据,充分考虑学生的需求和实际水平,注重语文基础知识和能力的提高,继续关注学生的语言积累以及语感和思维的发展。
  提高学生共同基础的同时,更强调选择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我认为应重点突出“选”字,“选”就是有所选择,根据师生的实际需求大胆取舍,不必照本宣科,尊重和突出学生的学习个性和学习愿望,重视学生的个性化学习,注意构建学生个性化的学习空间,培养他们有特色的学业素养和人格特征,使之获取多样化的成功。因此在教学中,首要因素是要顾及学生的个性化特征,尊重其学习需求,准其在自己学习探究的领域、角度上有所侧重,尽量使学生各取所需,同时也要使其各尽所能。
  二.教学内容,体现选择性与个性化
  教学内容的选择性与个性化,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教师,二是学生。
  教师可根据需要去统一组织学习,不能完全像必修那样去作课课精讲、面面俱到的处理。选修课应体现为“用教材教”而非“教教材”。选修《<论语>选读》,教师可根据需要,先制定一个总体框架原则,如文本研读、问题探究、活动体验。在每个框架下再设置具体目标:“文本研读”重在训练学生对文言基础知识和文言现象的积累和整理,加深学生对文本的理解,保证学生能自主流畅地阅读浅易文言文;“问题探究”重在探索文中道德品格、人生理想、价值追求、审美情操等,更多的关注作品的人文性和艺术表现力,并学会用现代观念审读传统作品;“活动体验”重在指导学生进行合作探究,以课题研究的形式深化对作品的认识、理解和把握。
  另一方面,是尊重和突出学生的学习愿望与学习个性。重视学生的修改化学习,支持其特长和个性的发展,这也是选修课程开设的初衷之一。通过选修课教学,强化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爱好,发展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他们不同的发展倾向提供更大的学习空间,进而造就时代所需要的多方面的人才。
  三.教学方式,倡导民主性与探究性
  长期以来,高中语文教学受到“高考指挥棒”的严重影响,“老师们使出浑身解数在高考升学的分数、人数上博弈,放弃了教育应有的方向,只剩下局部的急功近利的实用目标……‘但求好分数,考上好大学’成了师生们的共识”。
  新课标背景下的语文教师应本着“为学习设计教学”的理念,充分认识到“课堂上的主题是学习而不是教授”,高中语文教学不论是选修还是必修均应是学生本位教学。教学过程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大力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课堂教学过程应是“教师教与学生学的统一,这种统一的实质是交往、互动”、“师生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现,从而达到共识、共享、共进,实现教学相长与共同发展”。
  简单的说,就是把以结论传递为中心的教学转变为以学习过程为中心的教学,就是把语文知识为本位的教学改变为以语文素养提高为本的教学。其实,不论是中国古典诗词、中国古代小说、外国经典小说,都需要教师指导,在指导下学生自己去体味作品的情境,去琢磨作品的语言,去感受作品的人文之美,同时积极倡导学生提出有个性、有创意的问题,然后在师生的共同探讨中,展开“文本―文本编者―学生―教师”之间的多重对话,让学生在“自主、合作、探究”中提高语文素养。让学生在探究中掌握作品所反映的思想内涵、价值取向、时代精神,在探究中得到情感的体验、心灵的共鸣、精神的陶冶。
  
  赵建林,教师,现居浙江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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