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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中若干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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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复试是目前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科学、规范地操作复试过程,充分发挥复试的重要作用。文章围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调查法,在硕士生导师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共获取有效问卷198份。根据调查结果,分析了复试各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据此提出了规范管理程序、科学遴选专家、合理化复试形式及内容、完善约束机制等相关建议,以期优化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关键词]硕士研究生 复试 问题 调查 建议
  [作者简介]白榕(1970- ),女,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部,助理研究员,硕士,从事高等教育研究与管理工作;王平义(1964- ),男,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部,教授,博士,从事教学及高等教育管理工作。(重庆 400074)
  [中图分类号]G64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8)24-0163-03
  
   一、引言
  
   我国自1978年恢复研究生教育以来,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招生规模已居世界前列,研究生教育逐渐实现了科学化、规范化。但是,我国研究生培养的总体水平特别是创新能力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差距。研究生教育担负着为国家选拔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神圣使命,研究生招生工作是研究生教育的首要环节,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前提和基础。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将是“十一五”时期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
   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同志在2006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面向二十一世纪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针对我国当前的研究生招考制度,研究生招生改革应把建立多样化的选拔机制和制定科学的选才标准作为改革的关键。”教育部也于2006年发布了《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多年来我国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第一个专门文件。这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复试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强调复试是我国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复试的法定地位;强调复试应突出专业能力、专业素质的考察;强调复试应突出对创新能力、特殊潜质和综合素质的考察;强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导师在复试中的权利与责任。
   在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后,许多招生单位高度重视,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在2007年招生录取工作中予以贯彻落实,制定了本单位的复试办法和规章制度,以期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规范、指导。
   经过2007年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各硕士生招生单位在研究生复试环节也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同时,在复试工作开展过程中,各方面对现行复试办法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尤其是硕士生导师们。硕士生主要在硕士生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习和研究,硕士生导师对硕士生培养和教育具有很强的主导作用,他们在对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评价中享有更多的发言权。本文就此次复试工作在硕士生导师中展开调查,了解他们对复试工作的看法和意见,这对于我们发现复试中的问题,更好地优化、完善复试工作,无疑有着重要意义。
  
   二、问卷设计与调查
  
   本调查进行的时间为2007年5月中旬至7月上旬,为期一个半月,调查为无记名形式。调查对象为某研究生招生学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共发放问卷240份,回收有效问卷198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82.5%。在回收的有效问卷中,具有硕士生导师与管理人员双重身份的有36人,占有效调查对象总数的18.2%(如下表所示);参加了此次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有171人,占有效调查对象总数的87.7%。调查问卷由15个问题组成,其中有6个为混合型回答问题,8个为封闭型回答问题,1个为开放型回答问题,题目是“您对改进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复试工作的建议有哪些?”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对复试组织管理工作的评价
   第一,在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环节实行二级管理可行性调查中,有62%的硕士生导师认为研究生复试环节由各二级单位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部门宏观调控的方式更合适或可行,31%的导师认为目前不合适,4%的导师认为该方式不可行,应该由研究生招生部门为主、二级单位协助进行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在研究生复试中应逐步强化招生单位和导师的权利与责任。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二级管理是完全可行的。
   第二,在问到硕士生导师们在复试工作进行前是否了解本校复试录取办法或方案时,有50%的导师了解,50%的导师不了解。学校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或方案是当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应该在复试工作开展前组织每一位复试专家组成员认真学习,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自己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并据此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
   第三,硕士生导师们在回答是否应该组织专家组成员在复试前了解、学习当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或方案时,100%选择了很有必要或有必要的回答。这充分说明硕士生导师们非常重视复试前对复试办法或方案的学习和了解,复试工作组织者应认真完善复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复试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第四,在复试综合面试环节中是否应该在事前准备好复试提纲、题库,导师们的意见不太一致,有60%的导师认为很有必要或有必要,33%的导师认为没有必要,7%的导师持无所谓的态度。
   (二)对复试准备工作中专家组成员选派情况的评价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在复试中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在复试环节中,复试专家组成员拥有较多的参与权、建议权和决定权,他们的工作质量对营造公平的应试环境、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良性进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一,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发现硕士生导师们对各二级单位选派复试专家组成员的方式有不同意见,其中,认为二级单位选派专家组成员方式恰当的有47%,较恰当的有45.5%,不恰当的还有7.5%。该问题为混合型回答的问题,我们在选项后追问一个问题:“您认为选派复试专家组成员较好的方式是什么?”对该问题的回答归纳起来有两种建议:A.建立复试专家库,在复试前遴选;B.由学校教授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讨论选派,应按不同专业进行组合。
   第二,在问到硕士研究生复试专家组成员应具备的条件时,硕士生导师们的意见相对较集中,80%的硕士生导师同意复试专家组成员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并且应是硕士生导师,有73%的导师认为复试专家组成员还应有指导硕士生的经历。在其他选项,归纳起来有如下意见:A.专家组成员本人应获得硕士学位;B.专家组成员应为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师,以考察学生的知识点;C.应注意专家组成员的合理组合问题。
   (三)对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的评价
   第一,对于复试综合面试的时间,导师们意见也不统一,其中认为比较合适的时间为20分钟的占53%,25分钟的占27%,30分钟的占13%,其他的占7%。
   第二,对于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由外语学院单独组织,不与专业综合面试同时进行的调查显示,66.7%的导师同意由外语学院单独组织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33.3%的导师对此持否定意见。
   第三,对复试录取办法中综合面试内容设置合理性调查显示,有80%的导师认为合理或较合理,20%的导师认为不合理。该问题为混合型回答问题,在对“您认为需要改进的地方有哪些?”的回答中,主要有如下建议:A.对知识点和综合素质应分几个大的方面进行考核,分值不要太细;B.有关思想政治、道德品行方面的考核内容应减少一些,因为无法在面试有限的时间内进行该方面的考察;C.应在面试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D.同一学科不同复试小组间应统一考评尺度。
  (四)对复试成绩使用方式的调查
   第一,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中,对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较为合理的比例的调查显示,有33%的导师非常看重复试成绩,认为合理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比例为0.6∶0.4,另有54%的导师认为合理的比例应为0.7∶0.3,还有13%的导师认为复试面试环节不确定因素过多,成绩难以反映考生真实差距,不看重复试成绩,初试成绩比重应该在75%或更高才合理。
   第二,在对复试中笔试科目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比较合适的比例的调查显示,导师们的意见较分散,1/3的导师认为两项测试内容成绩合适的比例为0.5∶0.5,1/3的导师认为应该为0.6∶0.4,还有1/3的导师认为笔试与面试的比例应为0.7∶0.3。
   (五)对复试监督工作的评价
   对于学校是否应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对各学院复试相关工作进行随机抽查,所有导师都认为很有必要或有必要。适度的监督、检查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的有力保证,对此,导师们也达成共识。
   (六)对改进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复试工作的建议
   对于“您对改进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复试工作的建议有哪些?”这个问题,导师们有些已经在前面混合型回答题中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此外,将导师们其他的建议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点:(1)相近学科间应统一复试标准,使复试更趋公平、合理;(2)应及早让学生了解录取原则并及时让学生了解复试程序和录取时间,一是让学生对学校的管理和制度有一个良好的印象,二是让学生感到公平并能及时另作选择;(3)加大面试专家组成员的自主权;(4)降低外语中听力及口语的难度或分值;(5)应重视考生的知识面和敬业精神的考察,遴选有敬业精神、勤奋好学、知识面宽广的学生。
  
   四、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生复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说,硕士生导师们都愿意积极参与到本次对研究生复试工作问题的调查中来,他们各抒己见。归纳起来,在研究生复试工作中主要反映出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在研究生招生复试过程中,招生单位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各学院也成立了复试工作小组,这些机构在研究生复试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着某些责权不明确、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如研究生招生单位成立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功能,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而各学院在实施有关政策的过程中由于缺乏明确的职责、具体的管理范围和内容,造成对政策的贯彻实施力度不统一。
   第二,对研究生复试专家组成员选拔的方式、方法有待商榷,尤其是如何提高选拔的公平、公正性问题亟待解决。
   第三,研究生复试的内容缺乏统一的考评尺度,造成同一学科间复试工作不公平的现象时有发生。
   第四,如何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普遍受到关注,其具体措施也亟待加强和完善。
   (二)保障和提高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质量的主要措施
   第一,严格程序,规范管理。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两个领导机构的作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首先要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同时也应加强研究,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明确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的权利、职责和义务;除此之外,还应加强与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的联系。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应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及时组织复试专家组成员学习、了解学校有关复试政策,并确保复试政策的贯彻实施。
   第二,严格复试专家组成员遴选条件,科学合理选拔专家。研究生复试专家组成员的选拔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强的工作,各学院应重视专家组成员选拔机制的建设。学院可根据学科特色,明确专家遴选条件,分别创建符合条件的各学科专业专家库,规范、完善专家遴选制度,合理组合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尽量减少研究生复试中人为因素、非学术因素的影响,切实维护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三,结合实际,研究生复试形式与内容要合理化。尽管目前取消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的呼声不断高涨,但纵观我国的教育制度发展历史,笔试是较为成熟的考试模式,具有标准化、机械化等特点,易于把握好公平、透明等招生原则。因此,笔者认为,现阶段,仍然有保留笔试的必要。而复试面试具有直观性、灵活性、真实性等特点,随着目前复试法制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在研究生复试形式上可以逐步调整复试笔试与面试的权重比例,加大复试面试环节的权重,使复试笔试与面试相得益彰、相辅相成,既保证研究生招生录取程序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也有利于选拔人才。
   在复试内容上,各学院应该多动脑筋,只要合法、合理并能做到合情,各学院可以在实践中进行大胆尝试和创新,搞出特色,最大限度地发挥复试的特点和优势。
   第四,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随着各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自主权的不断加大,如何处理好复试自主与自律的关系,切实体现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是各招生单位必须面对的问题,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如下措施:(1)学校内部采取行政监控的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院(部、处)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复试工作督察小组,随机旁听复试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了解学校复试政策执行情况,掌握复试中出现的问题,便于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复试动态,监督、完善复试相关工作。(2)引入招生信息公示制度,增加研究生招生过程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公示的内容有考生初试成绩、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录取名单及专业名次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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