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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对待教育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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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文章阐述了教育惩罚的定义、特点、不当惩罚的表现及后果,提出了如何在教育过程中正确运用惩罚及实施惩罚时应注意的事项,从而使人们能够正确对待教育惩罚。
  [关键词]教育惩罚 体罚 不当惩罚
  [作者简介]吕逸锋(1972- ),男,浙江缙云人,浙江丽水学院教育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现代汉语教育。(浙江丽水323000)
  [中图分类号]G40-01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8)26-0190-03
  
  随着素质教育观念的不断深入,人们相信好学生是“夸”出来的,因而对教育惩罚一味地指责。但是,极少数学生染上坏习,屡教不改,这样的学生对其进行适当的惩罚是有必要的。惩罚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方式,它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激励。因此,人们应理性地认识教育惩罚,在实践中正确地运用教育惩罚。
  
  一、教育惩罚概述
  
  (一)教育惩罚的定义
  惩罚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是分开使用的,《诗经・周颂・小毖》指出:“予其惩而毖后患。”其中“惩”的意思指因受打击而引起警戒或者不再干。《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指出:“犯法怠慢者虽新必罚。”其中“罚”的意思指处分、惩罚。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惩罚的意思是严厉的处罚。在心理学意义上,惩罚大致有这样几种表述:指通过使人经过不愉快的体验,以影响其行为或发展的一种有计划的意图;指当某个行为反应所立即产生的后果,可以减弱或减低该行为出现的次数或频率。在教育学意义上,惩罚的定义有:指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的教育目的而对学生采用带有惩罚意义的一种具体教育方法;是对学生表现的不良思想品行做否定的评价或集体所进行的指责,皆在控制某种行为。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教育惩罚是教育者为了达到教育目的而对受教育者的不良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使受教育者经过不愉快的情感体验,以影响其行为或发展的一种教育方法。
  (二)教育惩罚的特点
  1.教育性。教育惩罚的目的应该是让学生对自己的过失有足够的认识,让学生为自己的过失负责,是让学生去承担错误引起的后果,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成长。惩罚是一种教育的手段,不能为惩罚而惩罚。采用惩罚仅仅是为了让学生认识到问题所在并决心不再重犯。因此,惩罚是教育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充分体现了教育性。
  2.多样性。教育惩罚是使受教育者经过不愉快的情感体验以影响其行为。显然,教育惩罚的具体方式是多种多样的,而且教育惩罚的程度也有轻重之分。较轻的如否定性的眼神和表情,较重的如警告。多样性决定了采用惩罚时的选择性。选择合理恰当的惩罚有利于取得积极的惩罚效果。
  3.体验性。惩罚是为了使学生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并养成良好的习惯。学生被惩罚的同时,也体验到了由于自己过失所产生的后果。这体现了教育惩罚的体验性。
  4.针对性。由于学生个体的差异性,同样的惩罚对不同的学生会产生不同的功效,这就要求惩罚具有针对性。事实上,教育惩罚的对象是学生的不良行为,换言之,对没有表现出不良行为的学生不能实施惩罚,只有当学生行为违反了一些规则、规定时,才可以实施惩罚。因此,教育惩罚具有明确的针对性。
  (三)教育惩罚与体罚的区别
  很多人并不真正了解教育惩罚,他们以否定的态度看待教育惩罚,总以为惩罚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对学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还有些人常常把“惩罚”看成是“体罚”的代名词。因此,有必要对惩罚与体罚进行区分。
  1.“罚”的不同。“体罚”是用武力损伤学生肉体,摧残学生心灵,侮辱学生人格。“惩罚”则是对学生的不良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如否定性的表情、处分等。二者虽都有“罚”的含义,但具有“质”的区别。
  2.结果不同。“体罚”是教育者对学生的恶意侵犯,摧残了学生的肉体、心灵、人格,对学生构成了伤害。“惩罚”则从教育目的出发,不是为了“治”学生,而是为了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树立一种责任感和培养健康的心理。教育惩罚以尊重和关爱为基础,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尊重学生情感。
  3.性质不同。“体罚”是一种违法行为,是有损人体健康的,应予禁止。“惩罚”则是根据规章制度办事,其目的不是伤害学生,而是使学生吸取教训,更好地健康成长。
  
  二、教育惩罚实施中的不当惩罚
  
  在教育中适时适当地实施惩罚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但是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人们认为使用惩罚是教师无能为力和教育失败的表现,使得不少教师“谈罚色变”。这主要是由于教师的不当惩罚所引起的。不当惩罚不但不能起到帮助学生改正错误的作用,而且还会对学生身心健康产生危害。
   (一)不当惩罚的表现
   不当惩罚会造成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惩罚过重,二是惩罚过轻。
  1.惩罚过重。(1)体罚。如罚学生跑步、长时间罚站、罚抄书等,这些对学生来说都是突然间出现的强大的外部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会全身心投入来应对这强大的压力,机械地完成任务,而不会对错误的行为进行反思,只会让学生学会暴力、学会说谎,没有起到教育的作用。(2)侮辱或恐吓。如对学生讽刺挖苦、给学生起侮辱性的绰号、夸大指责甚至威胁恐吓等,这些行为容易伤害学生的自尊心,使学生的心理受到极大的伤害,容易使学生诱发心理疾病,产生心理障碍,也容易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从而产生对抗之举。这些都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反而会引起学生的怨恨,使教师失去学生的信任和尊重。(3)因成绩差而惩罚。教师将惩罚与学习成绩联系在一起,往往因学生做错题或没有完成作业等来惩罚学生。这些惩罚的结果是使学生对学习失去兴趣,使学生对学习更加不重视和失去自信。(4)因个人罚群体。如教师因个人或一部分人的过失而对全班发火,这样惩罚是不公平的,会让没有犯错的学生产生叛逆的心理,而犯了错误的学生则不会认识到自己的过失。(5)劳动惩罚。如不完成作业者罚扫教室,打骂同学者罚扫厕所,考试不及格者罚扫操场等,这会让学生把劳动与惩罚画上等号。从表面上看,劳动惩罚对控制和减少学生的某些行为确有立竿见影的效果。而实际上,这样的劳动教育后患无穷:当劳动成为一种处罚时,又怎能引导学生热爱劳动呢?
  2.惩罚过轻。(1)不敢惩罚。随着素质教育理念的深入,教师对学生的严重错误行为进行说服、引导,进行柔性教育。该批评的不批评,该处分的不处分,甚至置之不理。这种一味迁就、放任自流的方式,看上去是尊重学生,实际上是使学生从小是非不分,也没能培养学生的耐挫能力。(2)事后惩罚。事后惩罚会让学生认为教师心胸狭窄,斤斤计较。同时,学生也不能更深刻地认识产生问题的严重性,会让学生重犯类似的错误。
  (二)不当惩罚的后果
  前苏联教育家苏姆林斯基讲过这样一个故事:9岁的科斯佳用弹弓打麻雀,他不但打伤了一只麻雀,而且还折磨它。为了这事,教师惩罚了科斯佳,三次没有让他和班内其他学生一起到森林里玩。在孩子们朝思暮想的第二集体野游之前,科斯佳在课堂上蹙着眉头,对教师的提问答非所问,后来全班同学到森林里去了,他留在学校,捉了几只还没有长出羽毛的小麻雀,并把它们放进教师的抽屉里。当教师打开抽屉时,发现小麻雀几乎要死了。这个孩子不但没有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反而觉得受了委屈,心理渐渐积起怨恨而进行报复。由此可见,不当惩罚会造成许多危害:一是不利于学生认真反思、接受教训,反而会引发学生的错误行为。不当惩罚容易使学生产生与教师相对立的情绪,即使明知道错了,也会在逆反心理的驱使下,不纠正错误甚至重犯类似错误。二是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当惩罚是一种缺少爱的惩罚,是不以尊重和关爱为基础的,以侮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为目的,这样容易使学生形成自卑的心理,不利于其健康成长。三是损害教师形象,影响师生关系。不当惩罚会使学生和教师的距离越来越远,关系越来越陌生。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也会因此而受到影响。四是不利于儿童的自我教育。从表面看,受到惩罚的学生很快表示屈从,似乎问题已经解决,事实并非如此。不当惩罚会让学生只体验痛苦,而不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责备。
  
  三、如何在教育过程中正确运用惩罚
  
  惩罚是一种教育的手段,但更应该是一种艺术。因此,我们在教育过程中运用惩罚应遵循一些原则,在实施过程中应强调一些注意事项。
  (一)教育惩罚应遵循的十大原则
  1.爱心原则。泰戈尔曾写到:“只有热爱人的人才可以惩戒人。”热爱学生是教师运用惩罚的前提。爱是教育的灵魂,即使对学生进行惩罚,也应该是充满爱的惩罚,使学生充分感受到教师的关心,认识到惩罚是为了他好,真正地领悟“骂是爱”的含义。只有这样,学生才会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心悦诚服地改正错误。同时,教师与学生的心灵会越来越亲近,会产生更好的教育效果。
  2.教育原则。惩罚是一种教育手段,其目的在于教育人。因此,教师在运用惩罚时要体现惩罚的教育性。没有教育的惩罚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可取的。教师在采用惩罚时要让被罚的学生明白惩罚是对他的爱护,惩罚的是他的错误行为,而不是他本人。
  3.适度原则。对学生的惩罚应罚之有度,适可而止。一旦超过了这个“度”,惩罚就会变成体罚。教育惩罚就是一个给地除草除虫的过程。如果一块田地长草生虫,就会影响农作物的生长,要想使其正常生长,就要对其除草除虫,并且要除到恰到好处。如果过度除草除虫就会连农作物一起除去。教育惩罚也一样。过度的惩罚会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因此,惩罚适度,估计学生有能力完成、有时间完成,不能强人所难。
  4.公正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惩罚面前也人人平等。教师在运用惩罚时一定要用统一的尺度、统一的标准来确定惩罚的轻重。若赏罚不明,做事不公正,学生就不会尊重教师,教师在学生心目中也没有威信可言,更加起不到教育人的目的。
  5.及时原则。一旦学生犯错误,就应该及时惩罚学生。对学生来说,错误行为一旦出现就及时得到了抑制,使学生及早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免在错误的泥泞中越陷越深。若延时惩罚,学生会搞不清为何受罚,即使知道原因也会认为教师是个斤斤计较的人,从而使学生产生对立情绪。这样不但没有解决问题,还产生了新的问题。
  6.合理原则。正确合理的惩罚可以使学生认识到自己行为上的过错,从而终止其错误行为,同时,惩罚又可以起到示范作用。合理惩罚就要求教师不能感情用事、采取随便的态度,更不能公报私仇。正如洛克所说:“在运用惩罚时,要使他们感受到你的做法是合理的,对于他们是有益而必要的,要使他们感觉到你之所以吩咐或禁止他们去做某件事情,并不是随心所欲出于情绪或者是异想天开。”
  7.目的原则。惩罚的目的是教育,而不能为了惩罚而惩罚。惩罚后必须要让学生认识到错误所在,使学生能改过自新并健康成长。如果这个目的不明确,教师就有可能滥用惩罚。
  8.灵活原则。要针对不同的场合、时间、违规程度以及被惩罚对象的个性、年龄、性别等特点,灵活地选择不同的惩罚方式。也就是说,惩罚要因人而异。比如,对于自我约束力不错,对自己要求很高的学生所受的惩罚是没有必要在班里公开或讨论的;而对于总觉得自己有理由可以为自己辩护的学生就需要借助严厉的批评和集体舆论来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9.尊重原则。越要惩罚就越要尊重。惩罚的目的是培养人,塑造人。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一定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能伤害学生的自尊心,不能对学生冷嘲热讽。在惩罚违纪学生时,应尊重学生。只有在尊重的前提下,学生才会产生羞愧感,从而认识错误所在并诚心改正。
  10.最后原则。当学生犯错误时,教师要多用说服教育,要通过讲道理让学生知道他怎么错了、错在哪里以及他的错误对其本人和集体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但对于多次运用说服教育还不知悔改的学生就要运用惩罚,使其认识错误并加以改正。惩罚是教师在迫不得已时才用的。
  (二)教育惩罚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1.惩罚后要“补课”。对学生实施惩罚时,或多或少会对学生的心灵造成一些伤害。因此,教师在惩罚后要及时与学生谈话,使学生明白其受罚的原因,感受教师对学生的关心,使其身心健康成长。
  2.惩罚要与积极的建议相结合。在惩罚的同时,要让学生知道怎样做才是对的。如果只是惩罚没有合理的引导,会造成学生的恐惧心理。
  3.惩罚要与其他教育方法相结合。惩罚虽是一种教育手段,但却不能孤立地使用它,而要与其他的教育手段如感化、鼓励、奖励、引导、沟通等结合起来使用,惩罚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手段使用。
  总之,教育惩罚是一种特殊意义上的关爱,它存在的理由和地位不应该受到怀疑。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如何正确运用惩罚,如何在惩罚中教育学生,促使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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