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2015第四季度门诊不合理处方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 为强化中心临床医师合理用药和规范化书写处方意识,提高处方书写质量,保障临床医疗安全,从2013年6月起,中心医务科及药剂科成立了门诊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开展处方点评工作,随机抽取中心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门诊处方938张,对门诊不合理处方的类型及特点进行统计和分析,旨在持续提高中心处方质量,规范药品使用,并针对不合理处方的现状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 不合理处方 规范药品 对策
  1 一般资料与方法
  随机抽取2015第四季度门诊处方938张,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抗生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处方点评标准,参考药品说明书及其他有关专业资料,对中心抽查的门诊处方进行点评,对其中的不合理处方进行系统分类和统计分析,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
  2 结果
  在抽查的938张处方中,其中不合理处方87张,占抽查总处方数的9.3%。其中处方书写不规范占20%,临床诊断与用药不符占13%,抗菌药物应用不合理占16%,药物剂型与给药途径不适宜占11%,药物用法用量不适宜占14%,联合用药不适应占16%,见表1。
  3 讨论
  3.1 不规范处方
  3.1.1 书写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处方前记中患者信息填写不全不准确,如婴幼儿未写明月龄;正文中药物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等信息书写不规范,用法、用量使用自用或带回等模糊不清字句,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后记内容不完整或缺项,处方字迹潦草难以辨认;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患者临床症状如头晕、头痛、腹痛、胸痛、吞咽困难、肢体疼痛、关节痛、肌痛等,不能作为临床诊断而随意开具药品,因引起这些临床症状的原因很多,应先确诊病因,再对症开具处方。
  3.1.2 临床诊断与用药不符:临床诊断为高血压,而开具的药品为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格列吡嗪片和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属于双胍类降血糖药,用于单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获良好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格列吡嗪片是第二代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II型糖尿病患者,复方氨酚烷胺胶囊为缓解感冒症状的复方制剂。以上几种药品均没有降高血压的药理作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临床医师对处方书写规范性不够重视。
  3.1.3 超品种处方:《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门诊处方特别是在儿科处方中单张处方药品使用品种数多达7、8种,部分医师对有些疾病认识不全面,治疗方案的把握性不大,而患者对治疗结果的期望值比较高,采取了多种药物大包围式的联合用药,然而联合用药品种越多,就越易发生药品不良反应。
  3.1.4 用量超量处方:《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d 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 d 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但是在实际开具处方中,临床医师大部分都是尽量满足患者要求,单张处方多开量,但是没有注明理由。
  3.1.5 抗菌药物应用不合理:此类问题主要表现为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征不明确,无指征联合使用抗菌及用法用量不合理。如临床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医师处方开具的药品为维C银翘片和阿莫西林胶囊,上呼吸道一般多为病毒感染,并不具有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如为了缓解上呼吸道感染所致不适症状,使用维C银翘片即可。此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属于时间依赖性抗生素,基本无抗生素后效应(PAE),亚细菌浓度也不产生抗菌作用。其杀菌效果主要取决于血药浓度超过最低抑菌浓度( MIC)的时间,通常给药间隔期内超过MIC 的时间为40%-60% ,方可达到良好的杀菌效果,故原则上应采用少量多次,即日用药总量分3-4次缓慢给予。但医师开具处方时常将日用药总量一次性给予,这样不仅疗效不佳,诱发细菌耐药,还会增加药品不良事件的发生概率[4]。
  3.1.6 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如医师为患者开具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处方中出现的是商品名快克,开具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处方中出现的是商品名英太青等,而《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药品通用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
  3.2 不适宜处方
  3.2.1 药物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如医师为婴幼儿患者开具药品时未能选择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口味、服用方法更适合的分散片及口服液,而往往只是习惯性开普通片剂。在中心的不合理处方中也时有发生将外用制剂用于口服的现象。
  3.2.2 用法、用量不适宜:其中较为多见的给药时间间隔不当,药物发挥有效作用与血药浓度有关,临床医师应根据药物不同的半衰期来确定合理给药时间间隔,维持有效血药浓度,实现最佳疗效。如左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抗菌,其半衰期为6-8小时,成人应一次给与有效药量,而不需要进行多次给药。
  3.2.3 联合用药不适宜: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在临床工作最为多见,往往会出现联合用药不适宜。如头孢曲松合用罗红霉素,前者是第三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属于繁殖期杀菌剂,罗红霉素属于大环内酯类是抑菌剂,两药合用可降低前者的效价,因此应避免合用或先用头孢曲松后用罗红霉素。抗生素与微生态制剂合用。如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胶囊与左氧沙星合用,前者为活菌制剂,因后者存在而被灭活或被抑制,而后者因前者的存在使药效降低,两药宜分开服用,以利于发挥各自疗效,达到治疗目的。
  3.2.4 重复用药:由于医师对复方制剂成分了解不清或药理作用不掌握造成重复用药,还有可能造成ADR,如处方开具药品复方氨酚烷胺胶囊与布洛芬肠溶片,复方氨酚烷胺胶囊中含有解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与布洛芬共同作用,有可能引起出汗过多,导致虚脱。
  3.3 超常处方: 超说明书用药主要表现在中成药的使用方面,尤其是活血化瘀药品
  4 体会
  通过本次调查我中心的不合理处方并进行情况分析,针对以上门诊处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4.1 中心应进行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 提高药物治疗学及药理学专业水平,使医生重视处方规范书写及合理用药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培训提高药师的业务理论水平,增强对不合理处方把关能力。
  4.2 药师在审核处方时,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处方内容进行逐一审查,发现不合理处方及时进行干预,加强与临床医师的沟通,从而可以有效降低不合理处方比例。
  4.3 加强临床药学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用制度保证临床药师担负起与医师进行沟通合理用药的职责,提高临床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4 加强中心信息化建设,嵌入合理用药软件系统, 利用信息自动化手段对处方进行审查,提升处方及用药水平,可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合理用药。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文件
  [2]郭伟民,朱红球,许百虹.我院门诊不合理处方分析及对策 [J].中国医师进修杂志,2012,5(35):62-63
  [3]梁少丽,龙丽辉.我院门诊不合理处方常见问题分析及药学服务[J].西北药学杂志,2014,3(29):209-212
  [4]史涛,蒋娟,林珍.我院门诊处方不合理处方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J].中国药业,2015,24(2):52-53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10785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