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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及整治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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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随着社会消费水平的提高,“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越来越被重视。针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对策的问题,我们做了一些探讨与研究。
  关键词:“三合一” 消防安全 整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01(c)-0125-02
  21世纪是经济快速型、消费膨胀型社会,期间越来越多的“三合一”场所死灰复燃。这种“三合一”场所大多是由“居住区、经营区和储存区”三者混杂在一起的建筑场所,虽然这种建筑场所可以大大的缩减了人们享受生活的距离,带给人们很多便利,但是其中隐藏的消防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比如说,建筑拥挤导致疏散逃生的生命通道阻塞、场地拥挤难以建设消防设备等,这些安全隐患极有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这个迫在眉睫的问题直接摆在公安消防机构的面前,如何最大化的降低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如何从源头上消除“三合一”场所的安全隐患等。
  1 “三合一”场所的定义及法律要求
  1.1 定义
  所谓“三合一”场所,其定义就是:把人民群众居住区和商品储存区以及生产经营区等多种功能需求的建筑场所连通在一起的建筑场所。
  1.2 法律要求
  我国相关的《消防法》中明文规定:所有生产、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场所一律不允许同居住场所建设在同一区域,并且还要保持严格的安全距离来消除消防隐患。假如让这些“三合一”场所混合建设在同一区域,前提必须要达到国家建设工程管理所规定的消防技术标准,不符合建设标准的建筑工程一律禁止。
  2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现状
  2.1 多为违规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条件差
  “三合一”等混居场所大多都属于违规建筑,其布局构造不符合国家建设标准,普遍存在着交通拥挤、人群混杂、商品杂物无序摆放、基础消防设施条件差等缺陷。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那么这些消防安全隐患极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火灾伤亡事件。
  2.2 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配置不到位
  “三合一”场所大部分都建设在老城区、市场周边以及城中村和城郊交汇地带,这些地域明显存在着消防通道拥挤堵塞、防火安全间距过低等隐患。消防设施配置落后是内伤,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再加上拥挤的建筑群里面又没有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器和室内消防栓等火灾预防、扑救设施,如果发生火灾,又没有第一时间被人发现,并且因为“三合一”建筑群布局不合理导致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乱窜,一旦错过了最佳的扑救时机,将会引发很严重的消防安全事故。
  2.3 场所功能复杂,缺乏消防水源,火灾扑救难度大
  因为“三合一”场所属于多功能混用建筑,所以一定存在功能区规划不合理的问题。如果发生火灾,火势极易迅速扩大,加上此类建筑存在着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的情况,给火灾扑救工作增加了难度。例如:2013年12月11日凌晨,深圳市光明新区一农批市场的大火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调查后发现生产区、存储区、居住区“三合一”,有人打开消防栓却没有水压,市场大棚都是临时搭建的,这就是导致火灾惨剧发生的原因。
  2.4 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逃生自救能力弱
  根据调查像“三合一”之类的场所的从业人员极度缺乏消防安全隐患意识,侥幸心理严重,忽视了基础消防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另外,经营此类场所的从业者受教育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加上缺乏消防安全教育的知识和火灾自救的能力,试想如果发生火灾,后果将肯定损失惨重
  2.5 组织和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
  经营“三合一”场所的业主大多都是做小本生意,日常开支能省则省,所以他们并没有重视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的工作,更不会专门投资、安排消防管理人员。“利润大于一切”的错误观念严重影响着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因此,最后出现了缺乏专门的管理人员和严密的管理制度的缺口。所以,安全隐患检查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各种违规违章的行为层出不穷、建筑场所交通拥挤、人群密集、电力设备乱接乱放等混乱不堪的现象是在所难免的
  3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难点
  3.1 “三合一”及小作坊等场所难以按国家现有标准整改
  由其本身的性质决定的“三合一”场所及小作坊等建筑出现的布局不合理、安全通道拥挤、基础消防设备薄弱等隐患是一种固有的、特定的建筑体系,要想按照国家现有的标准来大批整改是相当困难的。况且这种“三合一”建筑群已经遍布全国各地,如果舍弃整改的决策而采取依法倒闭的措施,那将很不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3.2 消防监督与治安监管的冲突
  同样是因为“三合一”场所属于人群密集居住区,空间拥挤、人流量巨大,所以业主们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也逐渐清晰起来。按照防盗治安要求,所有建筑物必须安装防护门窗和铁栅栏等设备,防盗方面算是做到位了,但是如果发生火灾险情,人们又会因为这些防护设备被困导致人员伤亡事件。
  3.3 政府各职能部门协同能力薄弱
  造成当前“三合一”场所普遍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各职能部门单打独斗,没有形成有效消除“三合一”现象的合力。住建部门只负责建筑的建设工作,规划部门只对照规划的参数,商务部门只按照商务的规定,工商部门只针对自己的工商执法。对于“三合一”场所的形成和发展,他们采取的政策是置之不理,正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们认为“三合一”的形成和发展与他们的审批没有丝毫关系,“三合一”场所的整治是消防部门一家的事。相关职能部门不重视,相关领导也不重视,这就形成了协同能力薄弱的“恶果”。
  3.4 消防警力不足影响整治工作的开展
  既然“三合一”等场所的业主们消防安全意识薄弱,那就必须要动用政府消防部门来协助、整治工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消防安全工作极为繁琐,工作任务重,监管过程复杂。针对全国如此大规模的“三合一”建筑群,政府的消防部门也只是杯水车薪,整治、监管消防安全工作很难执行到位。就算让警务部门最基础的公安派出所全面出动来监管消防工作,他们也很难在处理完日常工作后,还有精力投入到检查工作中来。   4 “三合一”场所的整治对策
  4.1 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尽管“三合一”场所全面整治工作很难开展,但是逃避问题终究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我们把视野从全国缩小到省、市或县政府管辖的地区,从“三合一”最典型的地域开始整治,地方政府最好带头并领导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联手开展全面排查工作,落实情况,建立档案登记在册,努力把地域整治工作做好。
  4.2 普及全民消防基础教育
  治标还得治本。与其通过政府监管部门来督促“三合一”场所的经营工作,不如在源头上处理――全民普及消防基础教育。充分利用和发挥社区、村委会活动公告栏、宣传栏等公共设施的宣传作用,还可以自编装订简易版的消防安全手册逐户发送。并且定期开展消防知识演习和培训活动,以此来激发群众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的兴趣,这样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就得到提高了。
  4.3 疏堵并举,以“园区经济”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此外,消除“三合一”场所防火安全隐患还可以按照国家防火标准,引导其进入“园区经济”模式,从而实现消除安全隐患的功效。其中家庭作坊类的采取停闭、增加消防设施等措施;对于企业类的采取搬迁、重建等措施;而商业类的可以采取增设报警设备、裁减人员等措施。
  4.4 加快城市改造,从根本上解决“三合一”场所和小作坊的各类问题
  解决“三合一”场所、小作坊的各类问题还可以从其根本出发,通过加快城郊交汇地带的建设改造,对其消除安全隐患有一定的作用。城市改造需要当地政府起带头作用,可以通过改建违章建筑、增设消防设备、疏通消防通道和生命通道等途径,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落实并养护消防公共设备,从内在改变“三合一”的紧张局势。
  4.5 建立完善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
  完善的责任机制是保证整治工作长久实施下去的有力保障。首先自上而下,各阶层领导都需要签订责任状,做到真正的担负起责任。其次,赏善罚恶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只要做到常抓不懈,相信“三合一”的恶劣现象将得到根除。
  5 结语
  总的来说,“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既要从现实出发,紧抓监督责任,落实监管机制,又要从其源头上彻底根除恶劣的负面现象,只有这样才能收获成效。
  参考文献
  [1] 丁曦.商业“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现状、成因及对策[J].江西化工,2013(2):210-211.
  [2] 高骞.浅谈“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及火灾防控对策[J].今日中国论坛,2013(10):194.
  [3] 黄斌胜.浅谈如何抓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S1):6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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