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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发展策略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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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创新与创业的大众化时代已经来临,中国各地众创空间不断涌现。众创空间平台对创业创新具有无可替代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但是目前众创空间的初步发展存在诸多制约因素,政府可以通过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推进众创空间持续有序成长。
  关键词:众创空间 创客 策略
  在漫长的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经济仍然处于缓慢弱势的复苏之中,在市场低迷且不稳定的境况下,企业竞争日益加剧,中国企业生存面临重重危机,创新创业正成为中国企业持续生存和发展的动力和保障。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科技革命的到来,创新已经不再仅仅是“实验室”的专利,来自普通民众的创客们依托各地众创空间的广阔平台相互碰撞、自由成长,创新与创业的大众化时代已经来临。然而,目前众创空间的初步发展存在诸多制约因素,如何进一步促进众创空间发展已经变得非常重要。
  众创空间对创业创新的重要性
  众创空间对创业创新具有无可替代的引导和推动作用。葛羿博士(2015)认为,“互联网+”时代的众创空间,是以引导大众创业、辅导万众创新为核心使命,是服务导向型、功能复合化、市场化驱动、多主体协作的创新孵化平台和创业孵化平台。
  (一)众创空间能为创业创新营造“创客”文化氛围
  众创空间能够营造自由、合作、开放、包容的“创客”文化氛围。面向社会公众,众创空间集成免费或低价的办公工位、活动室和无处不在的网络平台,草根创业者在此办公集会和思想碰撞,创业创新的信息在众创空间可以无限地扩散和自由地流动。众创空间举办的创业比赛、沙龙、产品展示、观点分享和项目路演等活动,为创业创新者之间、创业创新者与创业导师之间、创业创新者与投资方之间开展无缝交流和沟通提供平台,营造合作与开放的文化氛围。众创空间平等对待每一位创客,认同不同群体的不同兴趣和爱好,帮助创客们申请零成本的政府扶持资金、寻找零风险的风险投资资金,构建了一种认同差异、宽容失败的包容文化。
  (二)众创空间能为创业创新降低门槛
  各种形式的众创空间不仅能为创业创新者提供低成本的硬件设施,更重要的是能为创业创新者提供低成本的软件服务,降低创业创新的进入门槛和活动成本。硬件设施主要包括:为入驻团队或企业提供办公场地、交流空间、餐饮住宿、互联网接入、技术研发及制造设备共享。软件服务主要包括:为其聘请创业导师,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企业诊断等服务;为其提供培训服务,通过讲座、研讨、沙龙等形式不断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开展路演活动,为创业项目对接风险投资团队;与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合作,为创客寻找技术研究和制造设备方面的平台;提供人才招聘和引进服务;提供工商服务;帮助申请政策补贴。
  (三)众创空间能够提高创业创新效率
  众创空间作为新型创新企业孵化器,它为创业创新活动全过程提供低成本的资源支撑,使创客们能够专注于创业创新活动,众创空间与创客的合作与分工提高了创新活动的效率。与此同时,众创空间为创业创新提供市场交易平台,创业投资团队的投资行为对创业项目活动的开展具有正向激励作用。
  (四)众创空间能够提高创业创新成功率
  众创空间使创业创新的最终产品更具有市场导向,这是由创客的创新者和顾客的双重身份所决定的。因此众创空间创业创新活动的实质是:顾客基于自我兴趣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为了满足自身消费需求,直接参与产品创新,在与创客们的交流中整合、分享更多顾客创意,使最终创新产品更能满足市场需求。
  众创空间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众创空间布局缺乏战略规划
  资源整合能力是众创空间作为新型创新平台的比较优势,众创空间的布局与选址显得尤其重要,其布局与选址要处于由大量企业、创业者、创新者、资本、媒体、网络、政府和其它公共资源等多种外部资源共同构建的创业生态系统之中。而目前各地众创空间布局缺乏战略思考,主要呈现“点状”零散分布,彼此之间缺乏沟通合作,众创空间与外部资源缺少协同合作,难以为创业创新活动提供满意的全程服务。
  (二)认定标准缺乏
  自2015初政府文件首次提出“众创空间”的概念以来,学术界对此尚无明确认定标准,从而导致一些在建的众创空间无所适从,另一些已经建成的众创空间则名不副实。如一些咖啡馆借众创之名销售咖啡、饮料,房地产开发商借众创之名出租或销售房产。由于众创空间认定标准缺失,还导致理解上的片面。如将众创空间仅仅理解为传统的产业园、孵化器、科技园等服务平台,或片面理解为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融资对接、事务代理等服务的机构。
  (三)发展模式无区域特色
  从李名梁博士的《关于京津冀众创空间发展现状的调查研究》可以发现,从目前众创空间的发展来看,大多数众创空间发展模式并非基于该区域的产业布局与规划,而是脱离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的优势和特点,彼此相互模仿抄袭,从而导致发展模式大同小异,没有自身的竞争优势和鲜明特色。
  (四)忽视软件服务
  有些众创空间仅仅只能为创客提供办公的物质空间,还不能满足创客对培训、融资和社交等软件方面的服务需求。有的众创空间虽然承诺提供导师培训、创业辅导、团队融合、融资对接、事务代理等软件服务,但是执行不力。大多数众创空间赢利模式单一,只能依靠销售咖啡、销售房产、收取房租来赢利,而不能通过提供软件服务帮助初创小微企业成长并参股来获取超额利润,部分众创空间已经陷入生存危机。
  (五)热衷于规模扩张
  一些地方众创空间热衷于规模扩张,而忽视自身服务能力的限制,放弃或降低入门考核标准,盲目大力引进创业创新者,四处进行物理空间的扩张,无视市场风险的存在。有些地方政府缺乏前期调研和专家认证,降低众创空间原有认定标准,导致众创空间忽视自身内涵建设。
  (六)部分制度壁垒依然存在
  目前各级政府已经出台了大量创业创新扶持政策,但是由于宣传不够,或者政策解读不够,创客在申请工商登记、资金补贴、税收优惠时,审批繁琐,政策难以得到有效执行。此外,针对初创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设计存在问题,尤其在软件著作权漫长的注册审批过程中,产品和设计很容易被复制和模仿。   (七)创业投资力量不强
  初创小微企业最缺乏的是资金支持。目前创业投资力量还不强,项目风险评估的专业水平有限,创业投资团队对投资持谨慎态度,大多数创业创新者都难以获得风险资金的支持,部分创业创新者虽然能在A轮阶段获得风投资金支持,但在B轮或C轮则很难再获得风险资金支持。
  (八)创业辅导团队不成熟
  目前由于创业导师任职资格、培训与考评等方面还缺乏统一、客观的标准,创业导师的选择比较混乱,创业导师辅导能力的差异较大,彼此缺乏合作和沟通,难以形成让创客满意的创业辅导团队。
  众创空间发展策略
  政府通过提供公共产品可以为众创空间创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和生态环境。
  (一)将众创空间布局纳入区域创新战略规划
  地方政府在进行区域创新战略规划过程中,应该不断完善众创空间生态网络系统,建造众创空间集聚区,建立众创空间联盟,促进众创空间与其它创新服务平台之间的合作,有效整合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将众创空间建成为新技术和新产业的发源地,逐步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新兴产业和企业集群。
  (二)营造良好众创文化氛围
  建立合作共赢、敢为人先、尊重能人、宽容失败的创客文化。举办沙龙、创业辅导、创业训练营和创业大赛等活动,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通过媒体宣传创客的经历,弘扬创新、学习与分享创客精神。积极推动路演活动的开展,广泛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激发全社会的创业动能和激情。支持风险投资团队宽容创客在创业创新中阶段性的失败,持续为符合标准的创客项目进行投资。
  (三)对众创空间进行分类引导
  各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地制定众创空间的认定标准和分类标准,为政策的分类指导提供客观依据。从目前众创空间提供服务的侧重点来分类,可以划分为办公交流型、制造车间型、投资培训型三大类。对于办公交流型众创空间,要通过提供财政资金补贴来支持其降低创客的办公成本和社交成本;对于制造车间型众创空间,要帮助整合区域科技创新资源,促进其与当地科研院所、高校和高科技制造企业的合作,鼓励其在碎片时间向创客开放实验室和加工车间,资助众创空间购置3D打印机、激光切割机等数字制造技术设备;对于投资培训型众创空间,要建立引导基金激励其它投资主体进行风险投资,支持举办各种形式的路演活动,推行创业辅导、创业培训券制度,运用市场的力量推动投资培训型众创空间不断提升服务的能力。
  (四)提升众创空间品牌影响力
  根据不同区域的产业发展、创新能力、交通建设等特点,适度引导各众创空间进行差异化发展,树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品牌形象。为了培育众创空间的各自特色,要对与区域产业对应的市场进行细分,确定目标市场,并指导众创空间根据自身优势进行市场定位,对进驻众创空间的初创小微企业要根据目标市场和市场定位的标准进行严格筛选。进驻的初创小微企业应该相对集中于区域产业链,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处于同一价值链环节企业之间通过相互学习和深度合作,形成众创空间的聚集效应和内生机制,最终依托产业链,构建众创空间的特色和品牌影响力。
  (五)积极为创业融资创造条件
  创业投资不仅能够使初创小微企业获得生存与发展必要的资金,同时也能够为其提供管理资源,帮助其优化治理结构,为企业创造协同价值。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鼓励项目资本众筹,支持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鼓励加快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服务创新,畅通众创空间资本进出的通道。大力发展针对创客创业企业的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设立创业种子基金,以公益参股或无息贷款方式对符合标准的初创小微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引导创客初创小微企业利用自身资产,以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进行社会融资。
  (六)增强众创空间创业导师团队力量
  建立并不断完善各类创业导师任职标准、培训制度和准入机制,积极支持高校和其它社会机构进行创业导师的培养,鼓励行业专家、具有学术造诣的学者、政府机构政策专家、成功企业家等社会人士担任创业导师,探索建立理念指引型、政策解读型、技能辅导型、典型驱动型等具有专业特点的创业辅导团队,支持创业辅导团队通过创业沙龙、创业讲座、坐诊预约等方式对创新创业者开展创业辅导活动。
  (七)加大对初创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引导初创小微企业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资助初创小微企业申请和保护专利,支持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专利咨询服务,尽快缩短专利申报实质审查时间,使创新成果快速获得知识产权。探索实施软件类企业知识产权区域备案制度,使其在区域内可以获得暂时性保护。针对软件市场产品更新快的特点,知识产权制度要改变原有的保护方式,提高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效率。
  (八)构建众创空间信息网
  加快构建众创空间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创业扶持政策、申报程序以及创业沙龙、创业竞赛、路演等活动安排。主动发布各类创新创业培训项目,邀请专业创业辅导团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在线辅导服务,建立创业项目数据库,为创新创业者和投资人的选择提供参考,将其建成为创新创业者信息交流、创新创业培训辅导、创新创业项目的对外宣传、投资人选择投资项目的平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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