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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社会跨文化交流及其冲突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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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文化”,是指借助于语言文字,以内隐或外显的方式表现出的某种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构成了一定历史传统和地理环境下的人类群体的共有元素――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所取得的经验、智慧等。文化具有国别性、民族性和地域性,可以习得、继承、传播和交流。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文化交流活动日益频繁,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也不断在国际交往中被影响、被改变,如何避免不同文化的冲突和矛盾,避免文化交流障碍,进行有效的跨文化交流,是国际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议题。
  一、跨文化交流是国际社会发展的重要元素
  从宏观上讲,各民族国家的文化,都是人类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文化共性,是各民族国家进行跨文化传播、沟通的必要条件。从微观上讲,特殊的时空背景所造就的各民族国家的独特成就,客观存在着自身特殊性。这种文化个性,决定了跨文化沟通、交流的必要性。文化共性和个性所共同决定的文化互补性,是各民族国家跨文化传播、交流的先决条件。
  在国际舞台上,民族国家的文化一旦落后,就意味着国家综合国力中的精神性要素(如民族性格、士气和凝聚力等)缺失和不足,将会导致该国处于被动地位,受制于他国。若要扩大本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就必须放眼世界,对本国文化进行正确定位,并积极采取措施展开跨文化传播与交流。另一方面,文化强国,也要运用跨文化传播的方式,极力向文化弱国施加文化影响。
  就国际社会而言,跨文化交流历来是国际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国际关系包括国际政治关系、国际经济关系、国际文化关系,三者之间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影响。1966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发表的《国际文化合作原则声明》就提出:对于所有的民族和国家,合作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它们应该分享它们的学问和知识。这里所强调的国际文化合作,是一种文化外交形式,其实质就是跨文化交流。
  二、跨文化交流的基本动因和发展趋向
  文化是人类社会生活的表征,深深地植根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任何民族都有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需要,这是所有民族的一个共同之处。由于种种原因,各民族的发展不可能处于同一水平线上,各民族之间总是存在着种种文化差,形成了各民族之间的跨文化交流基础。没有这种文化差,跨文化交流就失去了动因。各民族的文化差产生了文化压,转化成了一种动力,推动了跨文化交流的产生、扩大和发展。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事物内部矛盾相互作用的结果。从哲学的角度来看,文化差异就是文化矛盾。文化差异,不管是物质层面的差异、制度层面的差异、精神观念层面的差异,还是地域差异、时间差异,都是矛盾,都是促使文化交流并发展的因素。
  长期以来,我国学术界按照社会发展史的分期方法,把文化划分为原始社会文化、奴隶社会文化、封建社会文化、资本主义社会文化、社会主义社会文化、共产主义社会文化等。用社会形态来界定文化的特性,自然可以把握某种文化的特性。如果用经济形态尤其是生产方式来界定文化的特性,应该说也可以把握文化的实质。以目前的经济发达国家为例,按照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基本方法,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主要经过了采集渔猎阶段、农耕养殖阶段、工业化阶段、后工业化阶段以至于信息社会阶段。与此呼应,人类文化也可以划分成采集渔猎文化、农耕养殖文化、工业文化、后工业文化、信息文化等若干类别。就文化发展史而言,这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落后到先进、从低级到高级的文化发展序列。其中,原始社会的采集渔猎文化属于低文化范畴,后工业文化、信息文化属于高文化范畴。总之,人类社会文化的发展,总是遵循着从低级文化到高级文化进化的趋向。如果跨文化交流的两种文化发展水平之间具有高低差的话,那么,高级文化总是在其中占据主导地位,并以自己强大的影响力,促使低级文化发生变化,促使低文化逐渐改变某些性质,逐渐趋同于高文化,这就是跨文化交流的一般趋向。
  三、解决跨文化交流中的冲突现象
  人类文化的共性是不同文化群体、不同种族、不同肤色的人们能够相互交流和沟通的基础;文化的民族性则是影响文化融合、产生文化冲突的根本原因。文化自身的特征及其共性和民族性决定了全球背景下的文化交流不是简单的冲突或趋同。全球化背景下,不同文化交流的过程是冲突与融合并存的过程;各种不同的文化之间通过交融、冲突、继承、保持和发展文化的民族性,实现了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和文化的总体发展;文化交流是不可逆转的大趋势,是促进世界和平的重要因素。
  跨文化交流对于促进国际合作、推动国际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差异,会导致国际合作中发生激烈的文化碰撞和文化冲突,需要我们以理性的态度予以处理。
  (一)摆脱民族中心主义束缚
  所谓民族中心主义,是指人们站在自身民族的文化立场上,以自身所处的文化为中心,认为不同于自身文化的其他文化是低等的。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地具有民族中心主义的心理,对自己民族的文化产生一种优越感。
  民族中心主义是人们为自己民族文化、宗教、信仰等感到骄傲的极端表现。它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有助于增强本民族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另一方面则有碍于对其他民族的深入了解,为跨文化交流带来阻力,使人们习惯于用本民族文化去衡量和判断其他文化。异邦与己邦的孰是孰非、“欧洲中心论”等思想和言论,都是民族中心主义的产物,会使同一群体成员排斥其他群体的成员,不同群体成员之间关系疏远,相互不信任甚至产生敌意。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洲中心论”被东方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所打破,“世界中心已转移到亚洲或东亚”的说法与日俱增,这实际上反映了一种新的民族中心主义倾向日渐产生。
  鉴于民族中心主义的消极影响,首先,应当加强文化相对主义的辩证思考。文化相对主义是指将某一文化置于它所处的环境之中加以评价,认为文化本身具有一定共性,文化之间的差异源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因此,不能因为其他文化与自己的文化不同,就轻视甚至蔑视其他文化,了解和评价一种文化,应当将这种文化置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综合考虑。   其次,对不同文化只比异同,不论褒贬。每种文化都有优势,不能以一种文化之长比另一种文化之短,更不能针对不同文化评论孰高孰低,应当站在求同存异、合作共赢的高度,从利于沟通与合作的角度去评价和分析。每个民族的文化都对人类文化的进步与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各种民族文化共同组成了全球文化体系。忽视或轻视一种文化,将会损伤该民族的感情,甚至导致文化侵略,为霸权主义制造借口。从万隆会议开始,中国政府提出的“求同存异”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是正确对待不同民族文化的一个范例,对国际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最后,减少以至消除民族中心主义,还需要加强不同民族之间的情感交流。冷战期间,由于缺乏真正的了解和交流,中美两国在文化宣传时都贬低对方形象,随着尼克松1972年访华,两个大国实现文化交流以后,所有不实言辞随着两国人民的深入交往而逐渐减少。
  (二)克服偏见与歧视思想
  偏见是以不充分或不正确的信息为根据而形成的对某人、某群体或某事物的一种片面乃至错误的看法和态度。歧视是基于种族、性别或其他特征给人们以不同的对待。偏见与歧视是一种文化误区,形成之后常带有固执的、刻板的和泛化的性质,会给社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
  偏见与歧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产生具有多方面的根源。从宏观上看,它的产生有社会、历史和政治、经济方面的原因。在存在阶级对抗的社会中,剥削阶级对被剥削阶级持有阶级偏见。不同民族或种族在社会文化、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也可以成为产生偏见与歧视的根源。不同群体间的利害关系也可能导致偏见与歧视的发生。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当不同文化相遇时,人们常常会对其他文化不了解、不确定而感到自身受到威胁,因此往往对其他文化持否定态度。
  当今世界,许多不同群体仍然受到歧视,如黑人、犹太人、残疾人、艾滋病患者等。很多国际问题的出现,都与偏见和歧视密不可分。种族冲突、民族纠纷、宗教纷争等严重影响了世界的和平与安定。欧洲一体化使欧洲人打破了普法之战以来的世代交恶,全球一体化发展更需要人们克服偏见和歧视。
  在跨文化传播与交流之中,应当全面了解其他文化,善待那些需要特别关怀的特殊群体和个人。为应对偏见与歧视,时至现今已经积累下“说服模型…观点采择…群体接触”“角色扮演”“自我检控”“社会化”等各种药方。对普通大众而言,克服偏见与歧视的重要手段是加强跨文化交流的培训,适度的语言训练、世界文化的传播以及礼仪知识的灌输、风俗习惯的了解等,都可以帮助人们培养全球意识,减少偏见与歧视心理。对未受过教育的人来说,偏见与歧视的思想是难以根除的,就像在石缝中生长的杂草那样根深蒂固。而正确的教育方式,能够帮助人们了解偏见与歧视的根源,使人们更加客观地考察个人是否持有偏见;在遭到歧视时也知道如何处理。
  (三)正确处理文化差异和文化冲突
  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在相互接触时,都是基于各自的文化理念、价值观以及对于对方的思维定势进行沟通,每个人都会潜意识地期待对方在交往当中应该或不应该说什么或做什么。这些期望都是基于特定文化下的社会行为规范,在跨文化交际过程中一旦受到这样或那样的违背,就会产生文化冲突。
  交际行为是文化的载体,信息在由一种文化传递至另一文化的过程中,由于交际个人的思想文化修养、价值标准、道德观念等因素的干扰,极有可能产生交际“信息差”。例如,由于信息发送者不了解信息接收者与自己会有文化差异,在信息编码过程中,将信息变换成交际行为中不得体甚至触犯对方文化特征的信号;而信息接收者也有可能由于不了解文化差异而简单地用本文化的习惯去解码,或因对信息发出者的文化一知半解而误解了所收到的信息。所以,深刻了解和正确揭示隐含于交际行为之中的文化含义的差异,对于解决冲突和深入持久的理解与合作至关重要。
  解决文化差异带来的文化冲突,正确转化方式主要有:尊重国际合作契约与交际礼仪;熟悉不同语言之间词语文化涵义的差异;慎重对待礼貌语言行为的文化差异,重视非语言交际信号的文化差异和文化冲突,不同文化价值观带来的差异和冲突等。在处理冲突过程中,需要我们更多地关注个人为中心和群体为中心文化各自的价值取向的差异,更好地把握文化对于冲突内容和方式的影响,使处理冲突的侧重点和目标更加明确,处理冲突的节奏更加轻快,以利于不同文化群体的人们之间发现共同点,学会欣赏差异,消除偏见。
  四、汲取西方文化优秀成果,建设中华文化强国
  全球化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它不仅仅是经济领域中产品与资本的跨国流动,而且是以信息为载体的各种文化、各种思潮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世界上每个成熟民族都有着属于自己特有的文化形态和文化个性。中西价值观念分属两个不同的文化体系,其主要方面存在着鲜明的差异。西方文化进入中国大地后,它所拥有的价值观必然会与中国传统的儒学价值观发生激烈冲撞。我们要正面承认这种冲撞的必然性,同时,不能只是被动地停留在听之任之阶段,为了把民族文化、人类文化不断推向前进,必须寻找两种文化的相近或相通之处。
  中华文明曾为人类文明做出巨大贡献。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对激荡,面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时代任务,必然要克服封闭性文化的局限。文化交流是推动人类社会前进的重要动力之一,一个民族文化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世界文化大道。因此,在当今中国与世界文化交流、碰撞时,最科学的态度是建立一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外来文化的互动关系,承认各种异质文化共同构成了一个大的文化系统,各子系统文化交互作用、彼此渗透、相互促进。既要继承发扬民族优秀传统,又要充分体现时代精神;既要立足本国文化精髓,又要汲取世界优秀文化成果。最重要的是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引领和整合其他文化,从健康有益的异质文化中,从与时俱进的文化实践中,汲取营养和力量,在世界文化交流和竞争中把中国建设成文化强国。
  责编: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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