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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创卫”后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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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本篇论文主要简要概括和分析了武汉市“创卫”后环境卫生管理问题重新出现的表现和原因,从健全组织管理机制,发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建立科学考评监督机制和强化全民健康教育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创卫”后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建立的途径。
  关键词 卫生城市 卫生管理 机制
  中图分类号:R395.6 文献标识码:A
  国家卫生城市是全国爱卫会授予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方面的最高荣誉,每3年评审一次,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长期以来,武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孜孜不倦追求国家卫生城市这一崇高荣誉。1990年武汉市即启动评选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工作,数次与获评失之交臂。武汉市委市政府矢志不渝,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意志,始终坚持为民创卫。2015年3月,武汉市成功摘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同时,在2015年,武汉市将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启动《武汉市爱国卫生条例》立法,并启动“健康城市”建设,推动国家卫生城市向健康城市迈进。
  但是在创卫成功几个月后,市区的环境卫生管理问题有所反弹,一些公共场所车辆乱停乱放、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道路尘土飞扬随处可见。简单概括后,有以下几个问题:在管理机制上,“创卫”后的人员和机构又出现了职责分工不明,环境卫生管理的人员和机构缺位,财政投入不足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中,武汉市基础建设的历史欠账所导致的一定程度上的环境污染成为城市环境整治的一大难题;武汉市的公共场所卫生、疾病传染扩散和食品安全问题在“创卫”后又悄然出现;“创卫”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情况有所松懈,市民举报的环境卫生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全民健康教育落后,市民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如何形成上下联动执行有力的长效管理机制,并以此为契机实现武汉市通过2017年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确保“国家卫生城市”称号不被取消,努力从卫生城市向健康城市升级迈进目标,是本篇论文力求讨论的问题。
  1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工作在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网络,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市爱卫办负责综合协调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要建立定期检查和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城市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区政府要比照市爱卫办设置,配备适应工作要求的办公条件、人员编制,发挥好区级爱卫办的职能作用。市爱卫会委员单位要设置本单位爱卫办,履行本单位爱国卫生管理职责。形成“决策考核以市为主、组织实施以区为主、日常检查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市民自治以街道社区为主”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创卫长效管理组织体系。要完善职责分工。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实施科学、规范长效化管理。市卫生、城管、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林业绿化、环境保护、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按照工作职责,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水平。同时,充分发挥联创联建、市民自治机制的作用,发动和引导广大市民增强社会公德和文明卫生意识,形成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创卫长效管理工作格局。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专职人员具体抓,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和实施办法,做到工作力度不减、管理水平不降。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对城市管理维护、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健康教育、公共卫生等的投入力度,保障市政建设、城市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2加快武汉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武汉市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创建工作虽投入了大量经费,但仍有一些旧城区街道破旧,改造任务重,规范管理难度较大。城市卫生设施经过大力投入已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是今后能否较好地维护使用,仍然需要在管理和资金投入上加大力度。因此,要按照城市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要切实抓好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强污染防治;加快工业污染治理,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垃圾处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加强市区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点的建设与管护,不留盲点、死角,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总结并始终坚持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过程中的成功做法,不断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强化管理,在保持主次干道整洁有序、路面硬化管护到位的基础上,着力解决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车站、广场、公共厕所、建筑工地、居民小区等的脏乱问题。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原则,妥善处理城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按照疏堵结合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取缔不规范的夜市排档、瓜果摊、修补摊点、店外经营、马路市场、肩挑担卖等各类违章占道经营、无证照经营行为工作力度,选取适当地点疏导流动商贩限时段、限区域经营。同时要完善疏导点基本卫生设施,做好教育、宣传、引导、执法工作,争取广大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参与、监督。从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过渡到进一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从问题矛盾突出的局部整改过渡到整体与细节并重的治理方式,更加高效地解决民生问题和城市发展问题。落实各项城市管理工作制度,使市容市貌始终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3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建立健全城市公共卫生体系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救治、紧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健全卫生应急工作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要加大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免疫监测、行为干预与医疗救治等各项综合防治措施,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2)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监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强化部门协调,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以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为重点,严格监管、规范从业行为,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经营活动;(3)认真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要健全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网络。各级爱卫会要搞好组织发动,落实春冬两季和经常性的“四害”消杀灭措施。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搞好“四害”密度监测,加强技术指导,做到群防群控与专业防制相结合,提高病媒生物防制成效,确保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要加强环境治理,消灭“四害”孳生地,从源头上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疾病。   4建立科学的检查监督和考评机制
  (1)建立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制度。市及各区、街道爱卫办要根据工作职责和分工要求,搞好城市卫生工作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立即责成有关责任单位限期解决,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市爱卫办对各区和城市卫生管理主要职能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对其他部门、单位定期抽查,区、街道、各部门对所辖单位的城市卫生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各单位、社区、村居要落实周检查、月考核制度。
  (2)建立评比奖惩制度。各级爱卫办要将城市卫生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情况编发简报,向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对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通报批评。建立城市卫生管理工作评比制度,市爱卫办参照日常监督、每月检查、定期抽查和群众举报情况,对各区、各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总评,并将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充分履行相应职责、圆满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规定职责任务、管理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理,直至提请有关部门实施问责。
  (3)强化监督管理。各级卫生、城建、质监、工商、环保、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认真贯彻城市建设管理和卫生、环境保护、交通管理等法律法规,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强城市卫生管理。要畅通人民群众对城市卫生问题的反映举报渠道,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电话举报、来信来访,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要有专人负责、督促整改、跟踪问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视察、检查城市卫生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聘请城市卫生监督员和协管员对城市卫生进行监督,扩大社会监督覆盖面,使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5深入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强化全民健康教育
  要建立长期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种大众传播媒体的主阵地作用,采取开辟专刊、专栏等多种形式,以开展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和公德意识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市民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使城市卫生、文明、公德教育进入单位、社区、家庭,成为每个人、每个单位、每个经营场所的自觉行为,全面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为创建卫生城市长奠定良好基础。要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为目标,以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在社区和单位积极开展健康城市、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武汉市民文明公约》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弘扬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一步完善健康的公共政策和支持性环境,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要健全各级健康教育网络,加强对健康教育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健康教育队伍。健全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确保健康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体和宣传形式,根据不同季节、不同行业、不同人群,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以城市管理、卫生防病等知识为重点的全民健康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革除陋习,提高文明素质。要加强对媒体、社区、村居、学校、医院、机关单位等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使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从而全面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参考文献
  [1] 李孜男.从济南实践看建立创卫长效机制的对策思路[J].中华建设,2015(3).
  [2] 肖振时.建立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J].市长论坛,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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