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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乐队发展史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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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简要归纳了管弦乐队的词源由来、定义和典型特征,梳理了管弦乐队的发展阶段及相关文化背景。
  【关键词】 管弦乐队;发展阶段;建制;配器法
  文章编号: 10.3969/j.issn.1674-8239.2015.05.006
  Overview of Development History about Orchestra
  QI Lei
  (The Music Department of Zhangjiang Vocational Academy Of Art, Hangzhou Zhejiang 310053, China)
  【Abstract】The author briefly summarizes the origin of the etymology, definition and typical characteristics about orchestra, and combs its development stage and the related cultural background.
  【Key Words】orchestra; development stage; establishment; orchestration
  管弦乐队(或管弦乐团)是西方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约产生于17、18世纪的欧洲,并逐渐扩展到全世界,成为一种“世界现象”,在发展过程中,曾经于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的欧美达到巅峰状态,从20世纪后半叶开始在亚洲形成发展的第二次高潮。
  1 定义
  通过对18世纪至今的管弦乐队的分析,可以总结出一系列彼此关联的典型特征:(1)管弦乐队是基于以提琴家族为代表的弦乐器组合;(2)弦乐组各声部的乐器数量并不相等,较高声部的提琴数量总是要多于较低声部的提琴数量;(3)木管、铜管和打击乐的数量和种类则根据演出的时间、地点以及曲目会有所变化;(4)规范化的配器法有利于曲目在不同的管弦乐队间传播;(5)大多数管弦乐队都有非常稳定的组织结构方式,包括稳定的人事组织、排练演出日程、相关的行政管理机构以及相关的预算;(6)有高水准的训练以及严密的纪律性;(7)管弦乐队需要一个集权式的角色来协调指挥,在17、18世纪,通常是由首席小提琴或者键盘手来担任这个角色;19世纪后,专职的指挥出现。
  总之,具有上述部分或全部特征的器乐组合形式,即可以定性为“管弦乐队”。管弦乐队还可进一步细分为:剧院乐队、交响乐队、音乐会乐队、弦乐队、室内乐队、咖啡厅或沙龙乐队、广播乐队、工作室乐队等。笔者探讨的重点放在剧院乐队和交响乐队。
  2 词源考证
  在欧洲各语系中,“Orchestra”一词不同时期曾有不同的词义;而在不同国家,用来表示乐队的词汇也有很多不同的表述。
  在古希腊罗马时期,“Orchestra”指的是竞技场中心的地平面;到文艺复兴时期,被再度启用时指的是正对着舞台前方的一块区域;17世纪早期,这个备受瞩目的区域被用来安置那些为歌唱和舞蹈伴奏的器乐演奏家们,于是这个词开始具有“安置音乐家的地方”的意思了;到了18世纪,这个词的意义已经延伸到器乐演奏者自身以及他们组成的乐队。
  在“Orchestra”作为一个词汇出现在欧洲各国语言中之前,关于大型的器乐组合的表达有多种不同的方式。在意大利语中,一些器乐组合形式可以被称为capella、 coro、 concerto、 concerto grosso、 sinfonia or gli stromenti。法语中,有les violons、 les concertants、 les instruments 以及 la symphonie这些词汇;到大约1670年,相对于指代“剧院中的一块地方”而言,“Orchestra”或 “orquestre”更多地被用于指代乐队。在德语中,“Kapelle”(小教堂)这个术语于17、18世纪被广泛用于命名诸如宫廷、教堂以及私人的音乐机构,同时还具有把器乐演奏家和声乐家放在一起的意思;另外,乐队还有其他的词汇:chor,die Musik, Konzert, Symphonie and die Instrumenten;德语“Orchester”用于表示大型乐队是1713年开始从法语中借引而来。在英语中,于1700年左右从法语中输入了“Orchester”,从而逐步取代了原先如:consort、band、 company of musick、 the musick、 musick-meeting and the violins这样的词汇。
  3 管弦乐队的发展阶段
  今天“管弦乐队”建制的形成,大约是在18世纪三、四十年代,在此之前,则如同腹中胎儿一般经历了萌芽到成型的过程。
  3.1 萌芽时期的管弦乐合奏 (1500?1740)
  管弦乐队的萌芽时期可追溯到16、17世纪,特别是由意大利、法国宫廷的幕间剧发展而来的歌剧乐队,其编制大约包含琉特琴、维奥尔琴、小提琴、长笛、长号、小号、短号、键盘类乐器等,但这种乐队在功能上主要依附于声乐,与今日的管弦乐队概念相去甚远。
  真正对早期管弦乐队发展具有影响作用的是一种16、17世纪流行于欧洲的弦乐队,由4种~6种不同尺寸的维奥尔琴或小提琴组成。法国路易十三宫廷的“24皇家小提琴手”是这种弦乐队的典型,也是当时欧洲著名的乐队之一,其乐队的配置为:6把小提琴、4把“haute contres”(小型中提琴)、4把“tailles”(中型中提琴)、4把“quintes”(大型中提琴)、6把低音提琴。这种乐队的特征是:采用5种尺寸的小提琴家族乐器;各声部弦乐数量不等;以舞蹈音乐作为巡演曲目。在当时欧洲其他国家的宫廷中也有类似的提琴乐队,因此可以被看作是管弦乐队的起源。   在早期管弦乐队发展过程中,法国的吕利和意大利的科雷利曾起到过重大的作用。
  当时的吕利手上拥有两支乐队资源,一支是自己创建的“小乐队”(Petite Bande),另一支“24皇家小提琴手”组成的“大乐队”(Grande Bande)。在某些大型宫廷演出活动中,吕利会把两者混合并加入木管、小号和定音鼓。这样在乐队编制上向现代的管弦乐队更加靠近了一步。吕利本人担任着类似于今天乐队指挥的角色,且他的乐队一大特色便是整齐的弓法和精美的装饰音。总之,吕利在器乐编配和演奏上的创新,成为当时欧洲其他国家宫廷乐队学习和模仿的典范。
  在17世纪60年代,法国大弦乐队的流行风也吹到了意大利。1664年,在佛罗伦萨上演了一首契斯蒂的《小夜曲》,其序曲采用乐队编制,沿袭了法国协奏曲的建制,即:6把小提琴、4把中音中提琴、4把高音中提琴、4把低音中提琴、1个低音提琴、1架斯皮耐琴、1把短双颈琉特琴、1把大双颈琉特琴。从1680?1712年,阿尔坎杰罗・科雷利领导的管弦乐队则几乎占据了意大利所有重要的演出。科雷利的管弦乐队经常由40多人组成,演出清唱剧时可以增加到70多人。科雷利和吕利一样,赋予他的乐队以职业化的管弦乐队训练,他认为,统一的弓法对乐队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并且和吕利的音乐一样,科雷利的乐队音乐被欧洲各地印刷出版、传播和模仿。他的大协奏曲op.6的乐队编制,即在一个大型的弦乐队中夹杂着一个由2把小提琴和大提琴组成小竞奏组,成为了下一代作曲家创作乐队作品的另一个模板。
  1680?1740年间,无论是城市还是宫廷的管弦乐队在器乐编配上都发生了如下变化:弦乐数量增加(尤其是小提琴);文艺复兴时代的木管乐器被法式“巴洛克”竖笛、长笛、双簧管、大管所代替;增加了一对圆号;同时还增加了一件16英尺的低音弓弦乐器。上述特征的管弦乐队出现于17世纪80年代的法国、意大利以及18世纪的德国、英国。另外,这些管弦乐队的组织结构和表演实践也变得更加“管弦乐队”化,乐队中的各类乐器被凝聚为一个整体,又保持了各自的个性;乐队中有个指挥者的角色,为整个乐队设定好弓法以及装饰音的演奏法。逐渐发展到,管弦乐队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成为欧洲音乐生活中的焦点,乐评人也开始评论不同的管弦乐队的演出。到18世纪三、四十年代,“管弦乐队”终于正式命名,并被欧洲社会普遍认可。
  3.2 古典主义时期的管弦乐队(1740?1815)
  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的管弦乐作品中使用的管弦乐队通常被称为“古典”管弦乐队,这个概念通常可以涵盖1740年到1815年甚至之后的管弦乐队历史。
  18世纪40年代到80年代是古典主义时期的第一个阶段,这个阶段管弦乐队典型的编制包括: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2支双簧管、2支圆号、1支或2支大管以及键盘数字低音(大键琴或管风琴),小号和定音鼓的使用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小提琴被分成规模相近的两个声部组;中提琴被整合为一个声部组;大提琴、低音提琴、大管和键盘通常演奏同样的低音线条,大提琴和大管偶尔在短小的乐段中担任主旋律的助奏或伴奏,键盘手则在低音上即兴地添加和声部分。双簧管通常和长笛演奏一样的内容,因此,两者可以互换,但不会同时演奏。这样的管弦乐队形态遍及当时欧洲各地。
  到18世纪80年代后,之前那些地位不确定的乐器,包括长笛、单簧管、小号和鼓类,都成了乐队的常规乐器。所以,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管弦乐作品中的乐队编制基本上由弦乐、2支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以及定音鼓构成。但这种乐队编制应用在创作实践中是从18世纪90年代才开始,在海顿的交响曲中仅4首(第99、100、103、104)用了这样的编制,莫扎特的交响曲中也仅有2首(《巴黎》、《哈夫纳》)。贝多芬和他的同代作曲家已开始改造管弦乐队编制,最终使低音提琴成为独立的声部;添加了第3支圆号,有时甚至4支;把长号变成了乐队中必须的声部。
  在法国,尤其是巴黎,管弦乐队的发展进程略有些不同。在18世纪的前25年当中,歌剧管弦乐队的组织方式与吕利在世时并无二致,即由大、小2支乐队共同运作,一直持续到1778年,此期间的乐队编制不断地有细节的变化。至18世纪80年代,巴黎大管弦乐队与德奥 “古典”管弦乐队已非常相似。
  总之,古典乐队的发展可以归纳为两方面。一方面,管乐的地位逐渐提升,与弦乐并驾齐驱,比如大管从原先与大提琴和低音提琴共同的低音线条中独立出来;随着管乐演奏技巧的提高,管乐器更多地参与到音乐的陈述中。另一方面,键盘数字低音的地位下降,其原先的作用和功能几乎完全被管弦乐队所替代,在18世纪的最后二十年,作曲家开始把大提琴和低音提琴分开谱写。
  3.3 浪漫主义时期的管弦乐队(1815?1900)
  19世纪是管弦乐队及其文化呈爆炸式发展的世纪。欧洲的管弦乐队数量比之前增加了数倍,管弦乐队本身的规模也变得更加庞大,融合了许多新型的乐器。在18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管弦乐队是作为贵族宫廷文化的附属品,在19世纪则变成了公众音乐生活的中心。在新的社会背景下,管弦乐队(团)成为一种职业机构,拥有自主经营权、完整的行政班子、财政收入以及音乐会的演出系列;新兴的艺术或音乐学院为管弦乐队输送人才。
  在19世纪,管乐器的发展使管弦乐队在作曲方面发生了颇具意义的变化。如铜管组,蛇形大号、邦巴东号、奥菲克莱德号、钦巴索号用来加强铜管组的低音区,到19世纪30年代初,逐渐被大号所替代。更重要的变化是,小号和圆号添加了活塞装置。19世纪上半叶,活塞号与自然号在管弦乐队中并列出演。木管乐器同样被重新设计了,主要是添加了新型的按键,这样可以易于吹奏快速的旋律以及更准确的音高。为满足偶尔出现的极端音域,木管组添加了诸如短笛、英国管、低音单簧管、低音大管等新乐器,但通常是用来表现特殊音效,或演奏与普通木管乐器同样的音乐内容。从19世纪20年代起,许多管弦乐队中已包含一架甚至两架竖琴,常常是由女性来演奏,突破了以男性为主的管弦乐队的格局。   现代管弦乐队运营模式基本上有三种。第一种模式源自于宫廷管弦乐队,管弦乐队的所有权及管理权属于州、市政府或其他公共性实体。第二种模式来自于19世纪系列音乐会行会组织,这种模式管弦乐队是公司体制,运营由一个外行的董事会以及打理日常事务的职业经理人负责。在这种体系下运作的管弦乐队,政府只提供少量的补贴;管弦乐队还可以从私人或非营利性的基金会得到资助,这种模式盛行于美国,在较小程度上也影响着英国。第三种模式,有少数的管弦乐队是合作性的组织方式,如维也纳爱乐乐团、伦敦爱乐乐团等,这种体制的管弦乐队由音乐家们自主经营和管理,当然也经常会得到国家的补贴以及职业经理人的投入。工会在上述三种体系中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几乎所有欧洲和北美主要的职业管弦乐队中的音乐家都是工会的成员。工会代表乐队成员们参与到劳资谈判、招聘规范、工作保障及工作条件等环节中;另外,诸如排练及演出日程、录音计划、出行安排等各项内容均由工会统一管理。
  20世纪下半叶,管弦乐队最重要的发展之一是女性演奏家比例的提高。在此之前,只有纯女子管弦乐队里才可能有大量的女性演奏家(竖琴演奏家例外)。在二战期间,美国的女性乐手顶替了缺席的男乐手,其中一部分在战后继续保留。至20世纪50、60年代时,美国和英国的管弦乐队中,女性的数量缓步增加,并在20世纪70年代后以更快的速度增长。在欧洲大陆,女性进入管弦乐队相对较迟,并且遇到的阻力也较大。直到20世纪80年代,德国的主流乐团才允许女性进入,维也纳爱乐乐团则到20世纪90年代晚期才有女性。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主流管弦乐队中的女性比例为36%,英国和法国是30%,德国是16%。基于由音乐学院培训的女性演奏家数量及职业女性数量的不断增加,这个百分比还有增长的可能。
  20世纪下半叶,管弦乐队的另一个重要发展是东亚的管弦乐队和管弦乐文化的爆炸式发展。早在19世纪晚期,香港的欧洲社区就有一支业余性质的管弦乐队组织各种音乐会活动,上海也拥有自己的市立管弦乐队,乐队成员都是来自欧洲的演奏家。明治维新时期,管弦乐音乐作为西方文化的一部分被引进日本。此后的中国、日本、韩国均成立了国家或市立的管弦乐队,在此不再赘述。
  4 对未来发展的思考
  认真思考管弦乐队今后的发展,诸如其传统生存环境的逐渐消亡;曲目大多局限于陈年的作品;音乐会听众的老龄化;管弦乐队对国家或基金会支持的依赖等,这些现象引发音乐评论家们深深的忧虑,发出了管弦乐队正濒临死亡的呼声。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室内乐团和古乐团的蓬勃发展;管弦乐队在亚洲国家的快速增长;音像制品在扩展听众面上的强大能力;以及管弦乐音乐的市场化等,都暗示着管弦乐队的生命力仍然可以延续几十年,甚至是几个世纪。
  注释:
  ①赖夏特・约翰・弗里德里希(1752?1814),德国作曲家、指挥家,1775?1794年任腓特烈大帝宫廷作曲家和指挥家,并有许多改革。
  ②详见(英)肯尼迪、(英)布尔恩 编,唐其竞等译,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牛津简明音乐辞典》(第四版),598页。
  ③同上,4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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