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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工商总局点名批评成为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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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12起典型违法广告案,通报了某些利用名人进行营销的虚假广告,赵忠祥、侯耀华、李金斗等涉案被点名。(11月16日《华西都市报》)
  9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在新法实施两个多月之际,工商总局就如此对涉事名人公开点名批评,实属难得。像这样开门见山式的点名批评,是一种良好的现象,要让其成为一种新常态。工商总局点名批评,有利于营造诚实守信的广告市场环境,也是决定治理违法广告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一步。在名人代言违法广告方面,我们期待更多的点名批评,敢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格,切实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屡打不绝、屡禁不止的现象。
  曾几何时,一些社会名人代言商品极不负责任,在广告中夸大商品或者服务的功能,虚假宣称各种代言商品功效的现象。数据显示,从2007年至2014年,总共查处了37万件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其中有30%属于虚假广告。虚假广告既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社会诚信,而且也破坏广告的市场秩序,是目前各种违法广告当中情节最严重,社会反响最强烈,社会危害性也最重的一种广告的违法行为。
  对于名人代言违法广告,社会各界一贯高度关注,尤其是每年两会上不少委员和代表也提出建议、提案和议案,对这一现象予以口诛笔伐。远的不说,最近侯耀华代言的“十大传世名画”广告,其在广告片中推荐称:“这么多的国宝级名画,只要收藏一幅就是了不得的事了。”广告还宣称,“十大传世名画”价值388800元,而今免费白送,只需缴纳工本费3888元。该公司借这条广告共敛财600多万元。足见虚假广告是何等的恶劣和可怕!名人在广告中做不负责任的推荐,可以说是间接的“帮凶”。现实当中,有些名人代言违法广告甚至可以用“屡教不改”来形容。
  面对虚假广告,如果不动真格,走走形式算过关,对广告市场将有弊无利,贻害无穷。治理虚假广告,点多、面广、量大,需要社会每一份子积极参与进来。在打击虚假广告面前,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单位和个人。点名批评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真正的用意所在。这次工商总局之所以直接点名批评,不留情面,可谓是下了决心,保持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
  换句话说,点名批评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批评,相反,是一次有着醒神安脑、舒筋活血作用的大检阅。被批评的名人要理解点名批评的良苦用心,要勇于和乐于接受意见,将每一条意见都当做自我反省和提升的契机。对于那些没有被点名批评的名人,不能当围观者、局外人,更需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有这样,才能打造广告市场新秩序,确保打击违法广告取得真正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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