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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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桔红 王 博 李俊峰
能源问题已成为世界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能源安全关系到一个国家乃至全球的生存和发展。有专家认为,当今世界的能源安全观,是指能源供应与能源需求的长期稳定性、持续性和双重保证的程度。而且在全球化进程中,各国的能源安全问题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互保体系。没有一个国家能够脱离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能源安全而保证自身的安全。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认为,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可靠、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和妥善应对复杂的国际能源形势,是我们将长期面对的重要问题。
可再生能源:
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能源一般分为三大类,即化石能源(矿物燃料)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可再生能源如水电、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再加上核能。从目前全球的能源结构来看,化石能源占70%左右,核电占11%~12%,可再生能源大约占20%(其中水电占7%~8%,其他如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各占百分之一、二左右)。但是,从发展趋势来看,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可能会占到能源消费量的50%左右,甚至更多。因为根据有关资料,全球已探明的石油剩余可采储量为1400多亿吨,按目前产量,静态保障年限仅40年;天然气的剩余可采储量为150万亿立方米,静态保障年限仅为60年。世界煤炭的储量虽然多一些,但如果按目前的消费速度,一、两百余年内后也会枯竭。况且,化石能源对环境的破坏性已成定论。
可再生能源不但资源可以再生,而且对环境的影响要小得多。至于核能,一是核燃料的供应问题,二是环保和安全性问题,虽然目前都在可控制范围内,但核废料中含有放射性元素,需要上千年、甚至几千年才能衰减掉。所以,要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将世界能源结构尽快转变为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令人惊喜的是,根据《华盛顿观察》2008年8月27日的报道,全球环保机构“气候组织”(The Climate Group)最新公布的报告说,中国已经成为可再生能源利用大国。
关于可再生能源问题,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副所长李俊峰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指出,可再生能源都是清洁能源。在可再生能源家族中,风能、太阳能发电技术具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是,风能、太阳能利用的是密度很低的资源,受季节等外部条件制约,风电、太阳能电的单位资金投入比较大,按照现有的技术水平,其发电技术还不能满足大规模的社会需求。而水电则是目前惟一一种技术上成熟、单位成本相对低廉、可以进行大规模开发的可再生能源。根据有关组织的统计,至20世纪末,世界上有24个国家的90%电力来自水电,有1/3的国家水电比重超过一半,发达国家水电的开发程度大部分达到了70%以上,有些国家开发强度甚至更高,而我国开发程度刚刚达到1/4,水电开发的前景很好、潜力很大。
水电开发是与非
当然,伴随着人类对环境关注度的提高,可持续发展观念的进一步加强,国际上对水电开发问题也有着广泛争议。不可否认,水电建设确实存在移民安置、泥沙淤积、鱼类及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土地文物淹没、温室气体的产生、下游水文、物理现象的改变等问题。但是,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匮乏、贫穷落后与人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更加令人瞩目。据联合国估算,目前全世界还约有20亿人口没有充足的电力供应。2002年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召开的第一届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达成共识:一个多数人贫穷、少数人繁荣的全球社会是不可持续的。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各国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首脑们一致通过了支持在发展中国家开发水电的行动计划,承诺加大政府间推动包括水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活动。2004年10月,联合国水电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围绕水电与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的水电开发技术、已建水电站的管理、水电开发的决策、水电开发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和影响等水利水电工程界十分关注的议题进行研讨,强调水电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一致通过了《水电与可持续发展北京宣言》。
中国水电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境外资源合作,是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深化双边经贸关系、实现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关于开发水电的争议,张国宝局长明确表示:“根据水电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水电开发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转变发展理念,从单纯的工程水电转变到生态水电,从纯粹的技术工程转变到社会工程,更加重视移民利益和生态环境保护,把水电开发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工程建设和地区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反对对水电开发妖魔化。”
中国水电企业的跨国经营
对于中国水电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战略由援建、承包向投资(BOT模式)转型的问题,李俊峰副所长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我们在水电开发与建设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一方面,现在全球水电的大概百分之七、八十在中国建设,我们的装备制造、施工队伍很强,另一方面,和发达国家相比,装备的价格比较低,人工的工资也比较低。中国水电企业对外投资至少是中国真正走向国际化的一个表现。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海外投资应该值得鼓励。企业去海外投资可以收到三个方面的效益:经济效益、宣传本国文化、学会国际规则。同时,李俊峰副所长也提醒去海外投资的企业:“走出去”不是那么容易。他说,不管是国际合作还是其他合作都有三个阶段:非常欢迎――比较抵触――相互适应。因此,企业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欢迎你的时候,有潜伏着的危机,但在危机的时候也孕育着希望。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司吴喜林司长也曾经表示,“走出去”的主体是企业,企业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应按照“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享效益”的原则。
关于如何提高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综合竞争力问题,有关政府部门正在采取积极措施。2008年7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在就《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答记者问时说,为了减少对外承包工程的盲目性,防止“一哄而起”,根据对外贸易法关于从事对外工程承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的规定,条例确立了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制度,规定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并从法人资格、资金、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安全防范能力、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以及商业信誉等方面,对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作了规定,特别是明确规定工程建设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体现了适度从严的原则。李俊峰副所长建议商务部或者发改委对我们国家走出去的企业进行调控,不要让那么多的中国企业跑到国际市场上去相互压价、相互竞争,甚至弄到中国企业之间相互竞价竞得太低了,人家都不敢用。他说,到国外投资一个项目,完全可以组织先在国内竞标,竞标完成后再出去。
并非酒香不怕巷子深
中国企业在国际合作中有必要全方位地把握现代企业经营之道。李俊峰副所长特别强调,中国企业必须利用一切机会主动宣传自己的理念,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不应总是遇到问题后才被动应战。不但企业要宣传,国家也要宣传。他说:“我们的企业到国外去开发水电,不是在破坏环境,而是保护环境。国外的大公司在中国有很多很好的环保公关、环保宣传。像西门子、GE等,到处都在做关于环保的广告,有很好的环保理念。你到机场去坐飞机,到处都是西门子和GE的广告。像BP、GE这些大企业,天天都有环保大使跟着,像摩根和瑞银会雇一些名人和政要做环保形象大使或顾问,例如布莱尔等。利用他们一个是做广告宣传,再一个就是参加大规模的国际会议。但我们的企业就没有这种宣传,即便是中石油、中海油这样的企业也极少宣传自己的环保理念,只是默默地干活。人家不知道你在干什么,所以怎么说都行,总是等到受到一些环保组织、非政府组织批评的时候,才说两句话来反驳人家。所以,一个是我们要注意环保,再一个也要主动去做宣传。大企业要有环境形象设计和形象代表或代言人”另外,我们国家的宣传也不够。例如,国外机场的贵宾室都有日本、韩国的报纸,美国、欧洲的就更多了,甚至有泰国报纸,惟独没有中国的报纸,中英文的报纸都没有,说明我们对外宣传工作做得不够。
环保公关、广告、宣传是企业在现代环保意识普遍较高条件下拓展市场的重要方法,放弃这些方法,就意味着放弃宣传推广自己的品牌和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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