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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国际经验建立我国个人信用制度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耿 群

  
  曾经广为流传的一个故事是: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一名中国留学生,求职时一再碰壁,原因在于他有乘坐公共汽车不买票的记录。
  不久的将来,这种情况也会在中国出现。
  个人信用制度是指根据居民的家庭收入与资产、已发生的借贷与偿还、信用透支、发生不良信用时所受处罚与诉讼情况等,对个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并随时记录、存档,以便信用的供给方决定是否对其提供信用和提供多少信用的制度。信用制度的建立既需要有一整套完整的规则、政策和法律,也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提供这种服务。
  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建设是在“九五”末期国内市场出现疲软、内需不足的形势下,随着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增加而产生的客观要求。目前,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虽已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没有形成相对完善的体系,仍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国内现实,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个人信用制度。
  
  国外个人信用制度的两种模式
  
  在发达国家,个人信用制度已经有150年的历史。目前世界上个人信用制度主要形成了两种模式,一类是欧洲推行的政府主导、联合私人模式;一类是美国的模式,即受政府制约与规范的民营企业运作模式,就是一些部门或是企业、个人联合起来成立信证局,搜集各方面信息,银行、个人都要利用信用等级评估为己所用,信证局则靠信用证明获取报酬。
  欧洲个人信用制度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政府通过建立征信机构,强制性要求个人向这些机构提供征信数据,并立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个人隐私进行保护。欧洲的第一部数据保护法1970年诞生在德国。1995年,欧盟部长会议通过了共同执行的《数据保护法》,欧洲议会在此基础上于同年7月通过了该法案,名称为《在处理个人数据和自由传播此数据时对于个人的保护》。
  美国的征信机构为消费者信用局。美国规范个人信用的相关法律体系是以《公平信用信息披露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消费者信用局是依法收集并出售消费者信用活动信息的机构。这些信用活动信息来自于各类向消费者贷款的融资企业(银行、金融公司、零售商、汽车融资商等)。美国的征信机构自十九世纪末出现后,开始也都是地区性的,后来进行地区间的联网,上个世纪60年代信用卡的飞速发展推动了征信业的整合,征信机构通过收购兼并、开办分支机构等提供覆盖全国的服务。今天,美国每一个曾经以不同形式融资的消费者都至少有一个甚至三个信用局档案,每个月有超过20亿条信息加入这些信用局档案,而每天则有200多万个信用报告出售给不同的需求者。这些需求者通过实时地获取所需的消费者信用报告,大大地降低了批准一笔贷款所需的时间,从过去的数星期到现在的几分钟甚至几秒钟。
  
  三个方面的特点
  
  以西方发达国家的信用制度发展历程为基础进行考察,信用调查和评估机构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1.规范化。由于评估行业本身的特点,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完善。从事信用调查与评估的机构必须拥有法律的特别授权方可从事相关的业务。法律不仅应对这类企业或机构的经营范围、调查手段和客户范围等基本问题有明确的规定,还着重规定了上述机构本身所应承受的保密义务、谨慎义务、诚实义务等。所以,从事信用调查和评估的组织越来越成为规范化的组织。
  2.专业化。经过数十年经验的积累,信用调查和评估报告机构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成熟且高效的运行机制,从评估人的资格认定、信用调查的手段、信用评估的方法到报告的最终出具、信用信息的保密等事项都形成了严谨的制度安排,因此不仅降低了运行成本,而且使信用报告的专业化程度及可信度均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3.市场化。由于信用涉及复杂的个体利益问题,早期的信用评估机构大多在政府部门的直接干预下进行工作,甚至有些国家的信用评估机构直接隶属于政府的某个部门。这样做在信用制度建立的初期是有积极作用的,但长期来看还是会出现不公平竞争,影响信用评估机构的发展。因此,现今国际上的信用评估机构已经基本上都采取了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提高了信用评估的专业化水平,减少了信用评估的制作成本。如德国的信用情报机构就属于股份公司性质。
  
  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进入快车道
  
  目前,我国各类个人信用机构的建立可用风起云涌来形容,而以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为最快。上海1999年组建成立了国内首家征信机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次年6月底,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数据库初步建成,并诞生了我国大陆首份个人信用报告。目前该系统已有462万人入库,每天出具5000多份信用报告。预计到2005年,70%具备信贷消费能力的上海人将拥有信用记录。建立不到两年的深圳个人信用档案已有618万人入档,基本上涵盖了所有深圳人(有户口的)和准深圳人(有暂住证的),另外还包括一部分流动人口。自系统试运行至今,已接受个人信用查询50多万次,前往查询的主要是银行、保险机构等。囊括21家中资银行的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对个人客户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从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起步的,从2003年10月起启动了汽车消费贷款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各会员行将把以往所有有车贷违约记录的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免费提供给该系统,其他各会员行可免费共享。
  在所有这些征信机构中,央行征信局无疑是最引人注目的权威机构,在中国信用体系的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央行征信局2003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中国信用体系的建设,目前的主要工作之一是首先实现各商业银行间有关公司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共享。其中,公司部分的信息数据库已于2002年实现全国联网;个人信用信息资料库目前正在积极筹建,争取今年底能试运行。尽管迄今信用数据库的建立还是由央行征信局具体操作,但央行征信局副局长万存知明确表示:未来信用服务的运作模式必须走市场化道路,并接受监管。
  在我国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目前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人信用制度的相关法律建设滞后,个人信用中介机构运作不规范,联合征信缺乏制度保障,信用信息的采集不充分,对个人合法权益如隐私权和知情权等的保护有待加强;个人信用评估缺乏统一的标准,各商业银行和个人资信评级机构的评估标准自成体系,信用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不尽合理、完备,相互间可比性不强,不同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结果有时大相径庭,难以准确、客观地反映出个人信用的真实情况,不利于个人信用体系在全国范围推广,更难以同国际通行的标准接轨。这些问题都需要解决。
  
  “经济身份证”的作用
  
  个人信用体系是完善的市场经济的基石。信用,不应该只是一个抽象的名词,个人信用体系的综合效应,就在于通过信用惩戒,使失信成本大大提高,从而激励社会成员遵守信用,提高社会运行效率。因此,将其形象地比喻为“经济身份证”并不为过。
  银行无疑是目前国内个人信用报告的最大需求者。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已成为各大商业银行的重要利润增长点,但由于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滞后,银行为降低风险,从个人按揭贷款、在校大学生助学贷款到下岗职工创业小额贷款,都有着各种各样的繁琐手续,让不少潜在客户望而生畏,甚至有很多银行为了规避风险开始收缩消费信贷,信用问题已成为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乃至其他个人金融业务的瓶颈。因此,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将大大促进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进而促进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模式的进步。
  不过,个人信用的作用不止于此,而是会逐渐成为每个人工作、生活中行为的约束规范之一。今后在个人信用体系完备的地区,打个电话就可以从个人信用征信机构查到房地产销售业务员的职业操守,而任何人有任何欠债不还的行为都会被征信机构列入“黑名单”。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参考,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到各种商业赊销、信用交易和招聘求职等领域,对每个人的工作、生活都将产生很大影响。曾经广为流传的一个故事是: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一位中国留学生,求职时一再碰壁,原因是他有过乘坐公共汽车不买票的记录。
  相信不久的将来,这种情况也会在中国出现。从去年底开始,北京通信用户的话费缴纳情况将录入北京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个人信用信息库,信息记录将成为银行发放包括房贷、车贷等在内的个人贷款的重要参考信息,进而成为个人信用的一部分。假如某个人在申请贷款时未被批准,有可能只是因为他/她拖欠过电话费,导致有不良信用记录。而上海的居民也一再被提醒,不按时还消费贷款的记录将会被保留七年之久。
  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需要做到以下几点:拥有一份稳定的经济收入,初期运用小额信贷建立信用记录,按时还款以保证信用记录良好,在涉及其他生活当中有关信用的问题时要谨慎处理。注意了这些问题,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纪录并不是困难的事情。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信用将越来越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尽早了解个人信用制度,积极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将会使社会和我们每个人都受益无穷。
  
  阅读背景
  
  就目前状况看,各类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信用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个人身份信息;投资及经营活动信息(包括买卖股票、债券、收藏品,商业经营等);商业信用记录信息(包括银行贷款、偿还记录、个人信用卡信息等记录);社会公共信息记录(个人收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信息、个人保险信息以及个人养老积金、失业保险金、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房产等信息);影响个人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包括涉及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的特别记录,即违反工商、税务、公安行政法规,恶意逃债、偷逃税费、欺诈行为等民事处罚和刑事犯罪信息)。征信机构通过合法渠道采集到这些信息后,通过运用先进的客户评级模型及评估方法,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对每个客户进行科学准确的信用风险评级,提供给相关需求方。消费者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免费或有偿获得自己的信用报告。
  
  莫斯科成为全球亿万富翁最多的城市
  
  据美国《福布斯》杂志的调查,俄罗斯亿万富翁的人数是36名,其中33名集中在莫斯科。这意味着俄罗斯首都取代纽约第一次成为世界上拥有亿万富翁最多的城市。《福布斯》杂志说:“俄罗斯的财富不仅仅是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而且这些少数人中的大多数集中在某一个城市。世界上没有任何城市会有这么多亿万富翁,就连纽约也不如(莫斯科),那里只有31位亿万富翁。”
  尽管俄罗斯政府实施了对俄罗斯金融寡头的控制,但从数字上看,俄罗斯的贫富差距依然在扩大。2004年上半年,俄罗斯公民总收入为48236亿卢布。据最保守的估计,10%最富人群的收入占总数的30%,而且这个比例还在继续上升。
  俄罗斯是一个矿藏丰富的国家,近来国际石油市场价格不断攀升让俄罗斯收益颇大。然而,得到最大实惠的并不是普通老百姓,因为这个国家25%的石油和矿产财富掌握在100个超级富翁的手中。更令人担忧的是俄罗斯资本外逃现象,一方面,资本外逃是受到俄罗斯政府限制金融寡头的措施、尤其是该国石油巨头米哈伊尔・霍多尔科夫斯基被捕的影响;另一方面,俄罗斯首富们开始将大把钱花在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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