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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广西发展碳金融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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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就广西发展碳金融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提出南宁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地位尚未确定、政府认识不足、企业不够重视、人才匮乏、法律不完善是制约广西碳金融发展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广西 碳金融
  
  所谓“碳金融”,即指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既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也包括银行的绿色信贷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中介活动。本文认为,广西发展碳金融至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南宁尚未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
  与发达地区相比,广西的经济、金融还是处于发展的后阶段。发展碳金融,需要形成区域性的金融中心。碳金融的发展是以全球的碳市场为基础的,其中涉及的一个交易系统就是以项目为基础的减排量交易,通过清洁发展机制、联合履行以及减排义务获得减排信用交易额 。在广西,当前碳金融的发展的主要形式,是以清洁发展为主导的中小企业,运用碳权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取CDM项目提供的贷款支持,进而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但是碳金融的发展远远不止这些,还包括衍生品的交易、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等,这些的发展,需要发展一个相当成熟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来进行。根据2010年12月通过评审的《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广西首府-南宁将在短期内夯实构建金融中心的经济基础,建立区域筹资型的金融中心;中期目标是建成区域性资金融通中心、金融产业中心、金融市场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监管中心。至2020年的远期目标是建成依托广西,立足西南,服务泛北部湾经济区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面向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但是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因此,广西要发展碳金融,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二、地方政府认识不足
  从2008年来看全区生产总值(GDP)达到7171.58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453.90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3037.74亿元,增长17.4%;第三产业增加值2679.94亿元,增长11.7%。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20.3%、42.3%和37.4%。第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7%、55.7%和36.6% 。我们可以看出,广西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最大。广西99%以上的企业属于中小企业,所创造的工业产值、利税占广西全部的一半以上,但整体技术水平较低、发展模式较为粗放。但是一些政府部门认为,在国家宏观政策趋紧、融资难度较大的形势下,调整其结构规模应该注重取舍,将更多的技改资金放在大企业上,关闭一批小企业;另一些部门则表示,中小企业是广西经济的重要支柱,政府更应该支持这些企业进行技改。各地方政府在企业转型上观点不一,对企业的发展影响很大。因为地方的财政收入大多数来源与当地企业上缴的税收,如果关闭小企业重点投资大企业,那么如CDM项目企业,作为新型发展的企业,没有得到认可,首先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再者很能取得银行贷款,也就失去了发展动力。地方政府往往控制当地银行信贷流向,对地方政府支持的项目,通过自身权力要求银行关照甚至强制贷款。因此,发展碳金融,首先需要地方政府提高认识。
  三、企业、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关注不够
  由于CDM和“碳金融”是随着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兴起而走进我国的,在我国传播的时间有限,而广西是经济金融欠发达的地区,目前关注碳金融的金融机构只有少数,如兴业银行做得比较成功、浦发银行也开始试水外,其他金融机构很少涉及,广西更是如此。对于CDM项目,广西企业的关注还不够,广西的企业目前已传统产业为主,从2006年到现在,CDM项目的发展速度缓慢,通过国家发改委的项目不多,能成功在联合国注册成功的项目更是少之又少。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
  低碳经济是一个新生事物,低碳金融更是一个在新生事物的基础上的一个创新点。发展碳金融一直在处于不断研究、不断探索、实践和总结的阶段。具体还说,还没有一部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金融机构的操作和行为准则。国际上的部分国家发展碳金融业务有比较成功例子,它们的法律法规都比较健全,但是不完全符合我国实际情况,更不一定符合广西的区情。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适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还没有对发展碳金融进行有效规范和监管的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因此,只有在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制定的法律,在分析广西的区情上制定的法规,才能更好的为广西发展碳金融业务提供一个规范的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五、发展碳金融缺乏专业人才
  碳金融涉及的是市场交易,国际金融投资咨询等金融方面的内容,同时还涉及多碳专业技术内容,而涉及此业务的金融机构还要合理的控制业务风险 。发展碳金融需要的专业人才涉及环境、能源专业,同时熟悉金融基础知识运作规程,再者还要熟悉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及能源政策,如对行业生产工艺的和技术规范、及用能设备的评估,企业的节能减排咨询工作等。这就要求培养在CDM体制下的金融领域下的高素质专业复合人才。这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来说本身就是一个挑战。目前从全国来看,熟悉金融业务的往往不懂得环境、节能环保的专业知识,而国内开设环境金融的相关专业的院校还少之又少。广西本身高等教育本身并不发达,开设有金融专业的选校仅有广西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广西工学院等几所高校。而这些院校的金融专业也没有开设环境金融专业。因此,在广西发展碳金
  融首先是本土的人才不能满足需要。
  
  作者介绍:
  吴党恩,广西财经学院讲师,研究领域为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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