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农垦制度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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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垦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建设了新型的统与分合理结合的农业经营管理系统,形成了正确的规模经营制度。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完成了根本性改变,农业经营模式的改革取得良好效果。深入探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垦制度改革历程,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中国;农垦制度;改革;经营制度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03-0037-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一定的历史条件背景下,我国政府依靠自身力量建设了新农垦事业。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的环境下,农垦也做出了相应的经营改革,收获了良好的增收节支效果。
在农业现代化影响下,农业经营规模发生了改变,传统农场无法在农业现代化方面起到良好的引领作用。当前,农垦相关机构需明确自身在整个农业市场上的定位与发展方向,依赖其人才、农业设备、农业技术、经营制度等优势,保证其在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引领作用。这是农垦制度相关执行者应重视的内容。
1 农垦制度改革效果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垦体系进行着不断改革与完善,在提高我国农业生产水平方面收获了良好结果,进一步促进了农垦事业以及农业事业整体发展。农垦事业发展,在多个方面体现出新型农业经营目标和标准,代表了我国农业经营体系的方向发展。
1.1 建设了新型的统与分合理结合的农业经营管理体系
国有农场在摒弃传统的“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收支管理、统一购销管理”等不合理经营管理方针后,进一步建设与完善了“国有农场统一经营结合职工家庭农场自由经营以及大小农场经营”的双层经营方案。职工家庭农场是分散经营主体,职工直接管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监督与激励问题,也能与农业生产指标达到一致[1]。国有农场实质上是统一经营主体,保持与传承了传统管理方式的优势,也在特定条件下有效避免了统与分之间出现的问题。新的经营模式激发了农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农垦事业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1.2 形成了合理的规模经营制度
农垦所经营的土地是国有土地,经营权、使用权都由国家管理。其中,部分使用权归农场所有,而经营权分为统一经营权与家庭农场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农业职工下岗或租赁合同到期后,国家可以收回农场土地的经营权,保障了农垦内部产权和规模经营,便于农垦管理。
国有农场土地经营权包括农业生产计划分配、组织调度、统一经营权力、职工土地发包管理权力等。职工土地经营权实际上是承租权,包含所有权以及物权性质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具有一定继承性,应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固定,不可私自改动。农垦农场国有土地经营权与职工经营承租权,是区别于农村土地性质的主要内容,可以作为促进国有农场统一经营管理的必要手段。
农垦经营模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企业化模式,也就是企业车间式生产模式;二是扩展土地规模经营,也就是向农业生产大户学习的模式[2]。这两种方式,都是向农业执行者看齐。承包经营种植人员与企业化模式的主要生产人员,都能推动农业实现规模经营。相比于农村土地承包需要采用平分的方式,农垦制度呈现出更多灵活性与可操作性。
1.3 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完成了根本性改变
農垦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属于农场,经营权属于职工。农垦土地具备一定形式的先导产权结构。在这样的产权结构中,可以制定具有切实可行性的农垦农业经营体系。
在投资方面,这种农业生产体系改变了依靠国家投资的单一制度,形成了国家、企业、职工、外来资本共存的多元化投资方式[3]。在激励制度方面,这一体系改变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成立了各经营主体之间债权明确、利益共享、风险平分的密切关系。在分配制度方面,这一体系完善了等级分工制度,制定出按劳分配为主、生产要素为辅的分配制度,既可以对职工进行鼓励,也能够缩小收入差异。
1.4 农业经营模式改革取得良好效果
农垦在管理制度、资源分配、生产力发展等方面不断完善,进一步进行农业模式创新,在产业机制整体经营管理上做出一定突破。集团化农垦地区经过资源整合,形成了“集团单位+产业公司+基地公司+家庭农场”的农业经营方式。全产业工作的统一化经营,强化了市场竞争力以及抗风险能力。
1.5 农垦农机经营管理机制创新取得成效
在农业设备选择方面,一些农场采取带头购买方式。如果先进性大型装置能够在农垦工作上发挥作用,并帮助农场收获一定经济效益,农场职工自然就会进行购买。如果农场工作人员缺乏资金,农场管理者也可以采取租借方式,帮助农场职工解决燃眉之急。
为了鼓励职工采取先进设备协助工作,农场还应该采取相应手段规范工作行为,如减少传统农机作业量、增加新农机作业量、抬高新农机工作价格等。多元化农机经营管理制度下,各农垦地区成立了“以农机合作组织为主体,农机股份制度为载体,明确作业质量指标、维持保养工作、加强技术执行力度等内容为条件”的发展计划,形成了行政改革、市场引导、投资体系多元化、服务市场化、作业专业化的发展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农机服务市场竞争优势和经营服务能力。
2 农垦发展对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影响
2.1 扩大了农业经营规模
我国农业经营规模直接影响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也影响我国农业市场发展以及现代化水平。基于农业科技的完善以及农业社会化发展,农村农业经营规模经济性局限越发显著。应高度重视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将农垦经验运营在农业实际工作上,通过农业技术和农业设备的广泛应用,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我国农业规模化发展。
2.2 有助于土地资源整理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受土地零碎化影响较为严重。土地整理事业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在旧社会,为了体现土地分配公平性,政府按照土地优良程度以及土地与农户的距离进行分配。这种分配方式能够满足当时农业发展需要,但遗留下了土地零碎化问题,无法适应现阶段农业发展。
将土地资源进行有效整理,并建设完善水利工程,可以使原本的边角和插花零散地段能够被整理成完整片状土地,从而方便民众浇灌、减少生产成本、增加土地产量。此外,土地资源整理后,能够有效提高沟渠安排合理性,进一步避免用水时的跑、冒等现象,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土地整理有助于田间道路改善。田间道路建设落后的主要原因,就是土地零碎性。改善田间道路,可以为货物运输、作业机械、田间转移、设备加水加油等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有助于组织生产和协助服务。要实现土地整理,资金投入和村民支持是必不可少的。应主动向上级管理部门申请资金,对农村土地进行整改。
3 结束语
从我国农垦制度改革历程可以发现,农村土地相关制度的改革完善必须结合农民利益、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考虑。在制定相关制度时,还应结合农业经营规模与农业发展形式,以提高农民收入和我国农业的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王炳程.新中国以来农垦制度的改革与创新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6.
[2]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联合课题组.农垦制度改革与农业现代化若干问题的建议[J].财经智库,2016(3):25-26.
[3]邵长春,李佳霖.海南农垦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明确九大任务[J].中国农垦,201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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