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合作组织在林农脱贫致富中的作用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造成林农贫困的因素较多,主要是在于融资渠道较少,无法拥有充足的启动资金,在技术投入和教育培训供给方面不够充分。本文主要是从林业合作组织在林农脱贫致富中的作用分析入手,重点介绍了林业合作组织的特征和模式,并提出了一些如何凭借林业合作组织帮助林农脱贫致富的策略,为推进林农获取更高经济收入,实现脱贫致富提供一定參考。
[关键词]林业;合作组织;林农;脱贫致富
林农经营主体较为分散,经营规模不够大,没有充足发展资金作为保障,在林农的联合下形成林业合作组织,对于切实有效推进林农脱贫致富目标的实现,具有积极作用。这是因为林业合作组织能够有效扩展林业经营规模和融资渠道,降低林农市场价交易的成本,增强林农在抵抗风险方面的能力。
1林业合作组织在林农脱贫致富中的作用
1.1林业合作组织的特征和模式
代替单个的林业生产者和大市场之间进行交易,是林业合作组织的主要任务,其是独特的经济组织形式,在服务于林农方面起到良好作用。林业合作组织使用民主控制的方式,不以盈利为目的,实现利益共享,拥有着风险共担的显著特征。现阶段林业合作组织实际运行过程中,主要是采用三种运作模式:(1)“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林农”;(2)“市场+合作社+农户”;(3)“基地+合作社+林农”。
1.2功能与作用
结合林业合作组织的创建目的和实际运作情况,能够发现其本质上是良好服务林业产前、产中以及产后等方面工作。林业合作社主要经营销售木材,提供更多生产服务,同时还能够林农提供科学专业的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积极开展林业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林主在设计、造林、采伐以及运输等方面的协作工作。林业合作组织可以统一开展林业生产资料的购买活动,保证造林种苗等方面工作有效开展。在林业合作组织的作用下,林农生产经营成本逐渐降低,且能够良好保障林业生产的水平,增加林农收入。
2如何凭借林业合作组织帮助林农脱贫致富
切实发挥林业合作组织的作用,良好帮助林农脱贫致富,需要注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用更为合理有效的方式。
2.1拓展融资渠道
采用多种运作模式,给林农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供更为充足的资金保障,有效解决林农融资困难的问题。一是按照不同地区林业生产现状,推广合作运作模式,使得更多的社会资本能够良好进入到林业产业之中。如某地采用“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林农”的模式,打造当地的龙头企业,建立专门的林业生产基地,给零散农户提供重要的技术指导和教育培训,促进林农能够在合作社的带领下,共同走上致富道路。二是在农户的自发自觉下,共同成立专业合作社,承担融资担保的职责,便于社员能够有良好的启动和运作资金。林业合作组织鼓励并吸收社员以林业资产折价入股,推进组织的良好运行。
2.2强化技术指导
很多林农从事林业生产工作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着专业的知识和林业生产技能,导致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足,无法保障林业生产的总体效益。对此,林业合作组织给社员提供专门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和信息服务,定期开展培训工作,这是合作组织成立的重要准则。密切联系各个分散经营的林农,是林业合作组织运行中的主要目标之一,其不仅创建出更多培训教育机会,同时还给林业管理工作和科技推广工作提供了更多载体和依托,便于林业部门积极开展管理工作,对于有效推进林业科技推广落实到现实林业生产之中具有积极意义。真正参与到林业合作组织中的社员,可以吸收到更多的专业技能和经验,相应的在科技手段方面的需求与日俱增。林业合作组织需要加强技术研究,把握最新理论动态,始终给社员提供更为专业有效的种植、生产管理技术,推行统一的林业生产技术标准,加强林业生产各个环节的全程跟踪,尽可能的满足社员的各项需求。
2.3充分抵御风险
林农从事林业生产行业中,会受到外界多种因素的影响,面对着市场经营变化信息、气候状况等风险,合理有效的规避风险,是保证林农获取经济收益,推进林业生产行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前提。充分发挥林业合作组织的优势和作用,促进林业生产形成规模化,从而整个规模化组织范围内的林农可以共同抵御风险。林业合作组织可以获取到更为全面充分的市场信息,实现共享,减少林农个体获取信息的成本,同时其代替林农个体进入市场,提升交易效率,减少了林农内部恶性竞争,从而强化林农市场交易力量。规模化经营方式,可以建立较为稳定的销售平台,从林业生产到交易,都拥有着较强的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3结语
林农从事林业生产活动的过程中,融资较为困难,且面临着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难以凭借充足的资金和先进的生产管理技术,占领市场份额。以林业合作组织作为林农团结合作的重要方式,对于切实有效推进林农脱贫致富,具有积极意义。想要发挥林业合作组织在林业生产中的优势和作用,更好的助力于林农脱贫致富,需要注重拓展融资渠道,强化技术指导,并充分抵御风险。
【参考文献】
[1]周英勇.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研究[J].林业科技,2016(03):89-90.
[2]李伟.政府在林业合作组织中的角色和职能初探[J].林业科技,2018(03):125.
[3]宗仁发.林业合作组织的利益分配机制研[J].绿色中国,2015(10):36.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49399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