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井道安全门的检验及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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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依据GB7588-2003(含1号修改单)对电梯井道安全门的性质及作用进行了阐述,并依据TSG T7001—2009(含第1、2号修改单)的检验条款说明其检验要求及检验重点,对典型的井道安全门检验案例及相关事故进行分析,最后对标准、检规中井道安全门的设置要求提出改进意见。
关键词:电梯井道安全门;检验要点;案例;事故
一、电梯井道安全门的性质及作用
(1)依据标准中对井道安全门的定义可知井道安全门应该设置在相邻两个地坎“其间的井道壁上”而非两侧或对面侧的井道壁,且其主要功能是直接“供救援乘客用”;(2)如果井道安全门只能通过专业检修人员进入排除故障时,其尺寸可以与检修门相同,所以井道安全门的使用对象是经专业人员解救的一般乘客。所以井道安全门的作用是当电梯发生故障或停电时,轿厢停在非门区而且相邻两层门地坎间距离过大时,救援人员可以使用紧急操作装置将轿厢移动到安全门处将被困人员放出,这样可以减小移动行程,缩短救援时间,减轻被救人员的心理负担。另一作用,由于GB7588-2003在技术内容上与EN81—1:1998等效,欧洲绳梯长度约为11m,所以可以理解在离轿厢顶最近层门或井道安全门可投放绳梯到轿顶进行救援,但这要求轿顶必须设置安全窗。
二、电梯井道安全门的检验重点
依据检规附件A中的3.4项,共有4点要求:(1)对于条款(1)(2)的要求,由于建筑结构上的缺陷导致无法设置井道安全门,常见的有:(a)前期土建设计时未预留安全门门洞,无法设置井道安全门;(b)既有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建筑结构复杂难以满足井道安全门的设置;(c)附着在山体上的电梯,面对的是陡峭的山体,难以设置井道安全门;(d)只用于高楼层输送的电梯,低楼层作为商场以及成本控制的考虑,未安装层门和井道安全门。检验时应认真测量两相邻层门地坎间间距是否超过11m,是否设置了井道安全门,同時安全门不得向井道内开启。。[1](2)对于条款(3)的要求,常见的检验问题有:(a)安全门锁采用方形锁舌,在安全门开启后仍需要用钥匙将锁舌收进锁体,关好后再将锁舌伸出锁住,无法符合“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要求,应采用三角形锁舌,在门外即可将其压入扣盒内;(b)在门锁上设置了反锁旋钮,安装、维保人员会将安全门从井道内锁住,导致从井道外用钥匙无法打开安全门。(c)安全门外走道及空间堆放垃圾或被商场装修、货架等封堵,从井道内无法打开安全门。检验时必须手动开关安全门,确认其打开、关闭和锁住操作是否符合要求。(3)对于条款(4)的要求,常见的检验问题为电气开关采用非安全触点开关(如行程开关等),行程开关弹簧失效时,在安全门打开时无法断开安全回路,电梯仍可正常运行,检验时应检查开关形式及其是否能验证安全门的关闭,确认是否符合要求。(4)虽然检规中对于井道安全门的检验要求描述上只有上述4点,但井道安全门作为井道壁内表面的一部分也应符合检规中3.7项的“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0.15m”的要求,且应具有与层门一样的机械强度,同时符合建筑防火要求。
三、井道安全门典型案例及相关事故
(1)典型案例:某住宅楼电梯层门侧2-4层为住户房间,电梯1层、5层相邻两层地坎之间距离超过11m,其井道安全门设置在轿厢入口左侧的井道壁上,当电梯发生困人时将无法使用井道安全门援救乘客,存在安全隐患。原因分析:安装单位认为井道安全门是作为专业维修人员进入轿顶排除电梯故障用的门,所以只要将井道安全门设置在超过11m的相邻两个地坎之间任意处即可,不一定要设置在层门侧,这是对井道安全门的性质及作用理解错误。在检验过程中,不能仅仅对安全门尺寸、开启和锁住及电气开关进行检验,还应该理解其主要作用及功能,对其设置位置也应有相应要求。
(2)相关事故:①2017 年4 月某地商住楼的一台电梯出现故障停止时轿厢恰好在井道安全门处,轿厢内乘客急于逃离而强行扒开轿厢门,从轿厢与井道安全门之间的间隙跌落入底坑致使乘客死亡。电梯安装单位及使用单位因不了解或为了美观没有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将井道安全门靠井道外侧墙壁安装,致使轿厢与井道安全门之间的间距大于0.15m,人为造成安全隐患并引起伤亡事故。②2019年3月福建泉州某写字楼一电工跌入电梯井道安全门身亡,调查发现,该电工保管有电井及井道安全门钥匙,事发当时大楼发生配电故障,在昏暗环境中该电工错误的将井道安全门当做配电井开启并跌入电梯井道。由此可见,安全门的钥匙应由专人独立保管,安全门外侧应有“此门不得随意开启”类似警示标志,以防止不熟悉周围环境的人员意外开启安全门。
四、对于现行标准、检规对井道安全门要求的改进意见
由于电梯技术的发展,现在电梯故障困人救援形式多种多样,如手动盘车、电动松闸、自动平层救援装置等等,救援效率已大大提升,而采用井道安全门进行救援时也是需要移动轿厢的,如果放置绳梯进入轿厢进行救援时消防人员及乘客还需承担高空救援作业的风险,所以在实际救援中基本不会通过井道安全门进行救援。另外,GB7588-2003在技术内容上与EN81—1:1998等效,条款上要求的“11m”这个距离也是参照欧洲绳梯标准,而我国消防用绳梯一般在9m-12m,且无相关消防标准规定,所以标准中要求的“11m”在国内并不具有适用性。另外部分建筑结构上有缺陷,设置井道安全门难度较大,往往劳民伤财却又作用不大。综上,建议在标准及检规修订时取消井道安全门的设置,改为必须采取等效的救援措施来保证救援能够顺利高效的实施。
五、结语
随着高层电梯及老旧楼房加装电梯的增多,按现行检规必须设置井道安全门的电梯必定会越来越多,对于井道安全门“使用少,事故多”的特点,更应该加强电梯井道安全门的检验,排除安全隐患,同时希望标准及检规修订时能对电梯井道安全门项目的要求进行修改,避免井道安全门相关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何双娟.电梯井道安全门无法有效设置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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