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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分析及政府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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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很多工程建设者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其中工程的质量是最为核心的一个问题,而工程质量的保证则完全以依赖于质量的监督。质量监督工作的重点随着其不断深入,也逐渐的发生了转变,从原来单一的实体质量监督慢慢的转变成现如今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本文对承包商和建设单位以及监理采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分析其个体质量行为的原因和目标以及影响因素,并整改现如今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的结构,以此有效达到对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进行规范目的。
  关键词:质量行为;建设单位;监管模式
  1  引言
  现阶段我国政府对质量行为的监管模式和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方面研究还不是十分充足,所以在进行实践的时候,政府质量监督机构严重的缺失理论上的指导,不管是监管还是规范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都很难有效的进行,因此直接导致很多事故经常发生,一定程度上给我国人们和国家带来了一定损失。
  2  工程责任质量行为分析
  对工程质量最大的需求者就是建设单位,同时建设单位在整个工程质量管理中,也占据着主导的地位,承包商和监理的质量行为会因其受到十分严重的影响,因此,对建设单位质量进行合理的掌握和分析,对于其他主体行为和建设单位的规范来说,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1  质量目标的分析
  建设单位是一个经济个体,每个建设单位都希望自身的实际效用可以做到最大化。针对建设单位的质量目标来说,通常来讲在承包商和建设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中都有着十分详细的规定。其中主要指出了在工程中比较特殊的质量方面的要求以及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
  实际展开建筑工程时,在其中的主导地位一直都是建设单位。针对承包商来说,不一定按照合同中的相关标准对其进行规范,相关承包商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需要提供一些质量标准高于合同规定的工程产品。这样不但可以让未来的投资收益得到一个良好的基础,而且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减少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风险。
  2.2  质量行为的表现
  工程质量会受到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严重影响,具体可以将其分为反向质量行为和正向质量行为。针对反向质量行为来说,主要指的是在整个工程当中,建设单位所选择的行为会严重的损害工程质量。而正向质量行为实际上是建设单位所选择的行为,十分有利于工程质量提高。
  2.2.1  正向质量行为
  选择承建单位的时候,要选择一些质量相对较高的单位。同时相关的招标活动也要搞好,实际对工程进行发包的时候,重点选择那些姿势比较好的单位。原始材料必须要真确和真实,同时也要完整齐全,质量的要求也要切实可行。
  实际执行建设程序的时候,在开工之前要将质量监督的手续以及施工许可证办好,工程分包时要保证其合法,不能出现工程肢解发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的审查制度也要去严格的进行执行。工程竣工的时候,验收备案要做好。主要是归档整理工程技术档案,并备案与相应部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2.2  反向质量行为
  2.2.2.1  压缩工期行为
  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工期的控制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管理严格合理,可以使投入变小,并让最终效益变大。同时也可以使资金加速周转并将投资的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出来。很多承包单位为了使工期缩短,不断增加各方面投入力度,导致建设的成本增加。如果这时承包商没有得到相应的追加成本的补偿,就十分容易出现反质量行为。
  2.2.2.2  中標价格恶性压低
  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会不断商讨价格,工程产品的价格和承包商的利润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基本确定。承包商在这时想要利用正常的手段对利润进行提高,就必须要使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方法,不然利润就不能得到保障。很多承包商在工程建设时,自身损失会选择反向质量行为来弥补,工程质量因此下降。所以在招标时,中标价必须要合理确定,尽可能避免出现反向质量行为。
  3  质量行为的政府监管模式
  工程质量系统在整个工程的建设中,已经逐渐的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局部子系统,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以及承包商与监理等都在各自的立场之中,分别的行使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工程质量会因为各自主体的行为受到十分严重的影响。这种情况就导致工程质量控制系统具有了多层次和多主体以及多因素的特点,同时针对这些因素来说,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如果这时外界的条件出现了任何变化,在系统中各个部分的值在这种情况下也会发生变化。为了可以更好的对工程质量进行保证,每个主体的动态影响,都不能无限的进行循环,不然就没有办法更好的保证工程质量。各个主体的质量行为必须要使其稳定下去,只有这样工程的质量才可以被确保,适当的使用质量监管模式,可以更好的达到稳定的状态。
  为了更好的使工程质量保持稳定,还可以采用新的监管模式,让信息的传递方式得以改变,更好的避免因为信息的失真导致的政府监管模式的失效。实际监管工程质量的时候,如果监督的强度不能随时进行变化,就十分容易因为信息传递时的偏差和噪音最终导致信息失真出现。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不断的对监理和建设单位以及承包商的质量行为进行分析,在监理实践的时候,可以更好的将相关理论应用在其中,并对以后量化研究提供相应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邱彬莲.责任主体行为对工程质量的影响[J].安徽建筑,2014,21(5):108~109.
  [2] 张连悦.关于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分析[J].中国西部科技,2009(13):78+72.
  [3] 陈风雷,周利根.责任主体的行为质量应是工程质量控制的着力点[J].建筑,2006(8):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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