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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研发中添加剂使用的法律监管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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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保健食品的研发对保健食品行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国家与企业都非常的重视。为了使保健食品研发过程中添加剂的使用更加规范,该文分别对目前保健食品的研发状况和食品添加剂在保健食品中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分析,并且对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保健食品;研发;添加剂;法律监管;建议
  [中图分类号] R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9)10(c)-0147-03
   近年来,保健食品行业发展迅速,并且现在已经形成了既符合科学饮食特点又具有中国传统特征的保健食品系统。保健食品的研发对保健食品行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由于保健食品所具有的特殊性,在保健食品的研发设计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使用到食品添加剂,可是在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过程中存在一些法律监管方面的管理问題。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作者从多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希望在今后保健食品的研发中使用添加剂的监管方面有所帮助。
  1  我国保健食品行业目前的研发现状
   通过对我国保健食品的销售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发现,现阶段我国保健食品在全国的年销售额基本达到了八百亿,其中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保健食品生产厂商有两千多家[1]。研发保健食品在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较具有自身的独特优势。第一,我国具有深厚的饮食传统文化,保健类食品的原料种类非常多[2];第二,我国植物资源具有多样性,有些物种是我国特有的植物,并且有着其他植物不能比拟的功能活性;第三,我国中医文化源远流长,有着长期的实践经验,中医理论成果能为保健食品的安全性和保健功能提供坚实的理论保障。
  2  目前我国保健食品研发中添加剂的使用现状
   在提升保健食品的色香味以及口感、品质等方面食品添加剂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并且在提升保健食品的安全性与保健食品的防腐方面也有着显著的效果。所以在保健食品的研发配方中被广泛应用,例如,将防腐剂添加到养生面中,将添加抗氧化剂到保健核桃油中,这些都是典型的例子。我国现阶段已经获得批准能够在保健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有一千余种,这当中包括12个大类与21个功能类别[3]。
   当前我国厂商生产的大多数食品添加剂在世界食品添加剂领域内处于领先水平,可是,我国的食品添加剂中仍然有那么一小部分有着一定的安全隐患。比如,有些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相对落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规模太小,造成所生产出来的食品添加剂的质量不能够到达有关规定的标准,从而引发了非常多的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尤其是这些年曝光的染色馒头、塑化剂、苏丹红鸭蛋等性质非常恶劣的食品安全的事件,国家有关部门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也越来越重视了。根据不完全统计,最近这5年内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共查获了有关食品添加剂方面的违法案件越有1.7万多起[4-5],保健食品研发中添加剂的使用情况依然面临着严重的挑战。
  3  保健食品中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状分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保健食品的加工、研发过程中,生产人员不合理或者过多的使用食品添加剂,这部分食品添加剂有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保健食品的研发中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很多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在保健食品的研发过程中,为了使保健食品在口感和色泽上具有更好的效果,在配方的设计时,经常超量使用多个种类的食品添加剂[6],出现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造成食品添加剂的滥用。
  3.2  在保健食品的研发过程中违法使用非食品级的添加剂
   按照我国食品添加剂方面的规定,在加工食品的过程中是不可以使用不具备食品级卫生标准的添加剂的。另外,这些非食品级的添加剂中的化学物质与重金属都存在严重的超标现象,主要物质一般为工业香精、明矾、碳酸氢钠等[7]。近几年查处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案件中,发现有些保健食品的生产厂家把碳酸氢钠加入到降血糖的糕点当中,如长时间的食用一定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
  3.3  保健食品的研发过程中使用含有食品添加剂的原材料
   随着我国养殖技术的变化,在动物饲养的过程中,现在大部分都是以饲料喂养为主,大部分的动物饲料中通常都含有人用的食品添加剂。当使用这种动物原料研发制造保健食品的时候,非常有可能发生食品添加剂从动物原材料中转移的情况,最终造成保健食品的食品添加剂超标的现象。
  4  我国保健食品研发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监管存在的法律问题
   为了避免乱用食品添加剂导致的消费者健康与保健食品品质等方面受到损害,国家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方面有着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的制度,但是从目前的食品安全方面调查分析发现,依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4.1  司法救济存在明显不足
   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违规使用,可能对消费者与经营者产生不可预估的影响。如果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对违法行为的受害者非常有效的保护措施就是司法救济,可是在我国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造成受害者诉诸法律的成本较高,通常情况下司法救济都是在最后阶段才被使用。另外在使用司法救济的过程当中,司法机关存在对于保健食品研发中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的主体辨别和认定困难的情况,食品添加剂的销售方与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两者都不愿主动承担责任[8]。而且,我国现阶段对于这类违法行为的判定大多数也是以罚代刑,处罚的金额、赔偿的金额也都不高。
  4.2  执法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
  4.2.1 各执法部门间的职责不明确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质检、农业、市场、工信、卫生、工商、公安、食药等多个机关都对食品安全的管理负有责任,大部分的部门都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监督和管理的责任[9]。关于保健食品研发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一般会有某个部门单独执法和多个部门共同执法的情况,这就出现了执法过程中使用的标准不相同,所牵涉的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不能够统一,从而造成了对保健食品研发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监管不到位,执法无力的现象。   4.2.2 执法缺乏连续性和规范性  一般都是在执法部门的突击检查过程中发现保健食品研发过程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的行为的,这就需要有关执法部门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上做到规范和连续性。但是我国现在的情况是,保健食品的生产厂家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方面总存在侥幸心理,以为自己能够躲过相关部门的检查,只要查处力度大的时候就停止生产,检查结束后继续违法生产,这样就不能够从源头上解决保健食品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4.3  立法措施不完善
  4.3.1 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缺少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我国现在关于食品安全方面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体系,可是专门关于保健食品研发过程的立法提心还不完善。另外虽然我国在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方面有着非常多的文件,但是缺乏一個统一的、专业性的食品添加剂方面的法律,只是依靠《食品安全法》进行监督和管理目前有着非常大的困难[10]。主要是因为《食品安全法》中并没有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问题作出专门的规定,只是笼统地规定有关食品添加剂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因为缺乏关于保健食品研发过程出现问题的系统性规定,造成了在保健食品研发过程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和管理比较差。
  4.3.2 现行法律法规的处罚力度不足  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关于在保健食品研发过程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并不严厉,违法成本较低,而且主要以罚款为主,产生严重后果的才会吊销许可证。这就使得在保健食品研发过程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成本非常低,不足以对违法者产生惩戒的效果。
  4.3.3 缺乏关于保健食品研发过程中违法使用添加剂的概念  虽然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保健食品方面的文件非常多,可是这些文件都没有充分考虑到在研发过程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只是侧重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与保健食品的产品标准,并没有关于保健食品研发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相关约束。这就造成了在实际的执法监管工作中,出现保健食品研发过程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缺乏适用的法律法规的现象。
  5  法律监管改善措施的建议
  5.1  设立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统一标准
   我国现阶段在保健食品研发过程中添加剂的使用缺乏统一的标准,详细而统一的标准是非常有必要的。建议可以参照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设立一套完整的执行标准,为有关机构的监管和企业研发提供参考。
  5.2  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危险性评估体系
   因为食品添加的服用量与毒性有密切的联系,运用建立在毒理学理论为基础上的以研究食品添加剂危险性为主的评估体系,对保证保健食品研发中添加剂使用的安全性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益于今后保健食品的安全性。
  5.3  完善食品添加剂的相关法律法规
   近年来,我国已经加快了相关的立法,只是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由于保健食品研发涉及的工作范围非常多,添加剂的使用也很复杂,所以要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
  5.4  完善司法救济,增强司法建设
   目前受害者缺乏主动寻求司法救济的意识,司法救济相对被动。所以务必要增强司法建设,提升司法机关的服务水平。
  5.5  加强法律的处罚力度
   通过增强处罚力度来完善法律的保障机制,对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厂商严格查处、增加处罚力度,达到使其失去在这方面的违法能力。例如增加赔偿金额、建立违法企业推出机制、提高处罚上限等。
  6  结语
   我国现阶段在对保健食品生产厂商在保健食品研发过程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需要从多个方面综合考虑,多个部门多种措施并举。另外还需要提高生产企业与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从而确保保健食品的安全性。相信通过相关措施的完善,今后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一定会越来越少。
  [参考文献]
  [1]  张中植.保健食品研发中添加剂使用的法律监管及建议[J].食品研究与开发,2017,38(7):213-216.
  [2]  周素娟.我国保健食品原料数据库的建立及中药在保健食品中的应用研究[D].北京:中国中医科学院,2017.
  [3]  刘炼.食品添加剂法律监管机制的缺陷与完善[J].食品与机械2015,31(2):270-273.
  [4]  刘钢.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如何处罚[N].医药经济报,2016-05-13(3).
  [5]  申瑶.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现状及监管对策研究[J].现代食品,2018(24):63-66.
  [6]  牛丽丹.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甜蜜素的使用情况及监管建议[J].山东化工,2018,47(20):100-101.
  [7]  肖亚玲.食品中化学添加剂的功能与风险控制探究[J].现代农村科技,2018(2):15.
  [8]  陈涛.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之定性思考—以含铝食品添加剂为研究视角[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7,29(1):21-27.
  [9]  马隽.我国食品添加剂滥用及非法添加问题研究—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典型案例为研究对象[J].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16(4):118-122.
  [10]  薛金侠,尹钧.关于《食品安全法》中食品添加剂滥用的法律规制研究[J].中国调味品,2018,43(11):191-195.
  (收稿日期: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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