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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3+4”中本贯通实践及对福建职业教育改革的启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念潮旭

  [摘要]“3+4”中本贯通作为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新模式,已在江苏、山东、上海、吉林等多个省(市)先行实践。对改革先行者上海市的中本贯通政策实施状况进行整理分析,厘清其成功经验和实践缺陷,能为其他省(市)推行并完善该人才培养模式提供有益的借鉴。福建作为拟开展“3+4”中本贯通培养试点的省份,要发挥后发优势,充分学习借鉴并创造性吸收上海市的先进做法和有益经验,在顶层设计和具体实践上树立理性思维、加强理性判断,有效预防政策洼地和政策缺陷,提前预判和化解政策实施困局,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以加快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好地服务新福建建设。
  [关键词]
  [作者简介]念潮旭(1982- ),男,福建平潭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助理研究员,硕士。(福建  福州  350300)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0)09-0027-08
  “3+4”中本贯通是现代职业教育改革的有益探索,已成为更好贴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教育需求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的重要手段和载体。自2012年起,我国江苏、山东、上海、吉林等多个省(市)先后实施该人才培养模式,为深化教育改革、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累了有益经验。2015年9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开展中职、专科、本科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贯通培养试点,推动应用型本科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试点工作。2019年7月,《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推动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展“3+4”中本贯通培养试点。作为后实施中本贯通人才培养模式的省份,福建要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提高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推进整体办学质量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就必须充分学习、借鉴和创造性吸收其他省(市)的改革经验,尽可能地避免其他省(市)出现的改革问题,充分发挥后发优势,提高决策实施的效果,从而坚持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优质人才资源。上海市于2014年开始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即“3+4”中本贯通,改革实践走在同期省(市)前列,其政策实施的经验对于福建省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上海市“3+4”中本贯通政策实施的基本情况
  本文对上海市2014年以来的中本贯通政策实施状况进行了总结梳理,基本情况如下。
  (一)招生规模
  上海市参与中本贯通的中职学校主要为中等专业学校,同时涉及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由下表1可知,上海市中职学校招生数日益减少,但中本贯通招生计划数却逐年稳步增加,占中职校招生数的比例不断扩大,且招生规模呈现稳健增长的特征。这印证了上海坚持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主流方向的改革导向和稳步推进的发展思路。
  (二)参与主体
  上海市参与中本贯通的衔接学校,上下主体既有公办校,也有民办校。在对口衔接关系的构建上,中职学校方面,1所中职学校一般对应1所本科院校的1个专业,个别中职学校1个专业对应2个本科院校,例如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的护理分别对应上海健康医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护理学;也有个别中职学校的2~3个专业分别对应多所本科院校,例如上海商业会计学校的会计对应上海商学院的会计学、财管对应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对应上海杉达学院的市场营销(新零售)。高校方面,1所本科院校可以对应多所中职学校,专业不受严格限制。例如,同一专业对应,上海商学院的会计学分别对应上海商业会计学校、上海市商业学校的会计,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学前教育分别对应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新陆职业技术学校的学前;不同专业对应,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风景园林对应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节能材料)对应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通信工程(轨道通号技术)对应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化学工程与工艺对应上海信息技术学校和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制药工程对应上海市医药学校,食品科学与工程对应上海食品科技学校。不难看出,上海市中本贯通衔接学校和专业形式多样,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但对中职学校参与中本贯通项目也有着严格的限制和要求。
  (三)专业设置
  上海市积极探索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选择行业岗位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技能训练周期较长、熟练程度要求较高、复合性教学内容较多、社会需求量较大、招生就業需求较为稳定并且适合中本贯通培养的专业开展试点。参与的本科专业应以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并且与学校自身的发展定位相契合。把已实施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试点中职学校及试点专业、中职学校的精品特色专业和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等优势专业作为优先选择对象。要求中职学校与高等学校共同开展人才需求调研、试点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等工作。高校原则上可申报1~2个专业,每个专业可与1~2所中职学校合作。中职学校原则上申报1个专业,每个专业原则上不超过40人。优先挑选共属同一职教集团的院校作为试点,不属于同一职教集团的院校要形成确保试点顺利开展的机制。截至2019年,上海市共设置58个中本贯通专业点,含31个专业,涉及中职学校35所、本科院校15所,专业设置主要有化工类、机械类、经贸类、文旅类等。虽然中本贯通政策在上海已实施6年,但专业发展的数量说明上海对专业设置坚持从严审批、稳慎推进、注重质量的方针,专业设置的结构体现了上海建设国际经济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四个中心”的发展战略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战略需求。
  (四)报考招录
  上海市把中本贯通专业学生纳入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在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报考中本贯通的考生必须是本市常住户籍应届初三学生,且只能报考1个志愿。同时,均须参加当年该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并获得有效成绩。总分由语、数、外、物、化、体6门科目学业考试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数相加而成,且须达到当年该市普通公办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学校招生计划和要求,依据考生志愿,分数由高到低,按1∶1比例一次性投档录取。考生录取分数的最低要求既说明上海对参与项目生源质量的重视,也体现出该培养模式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初步认同。   (五)转段要求
  上海市规定,中职学生完成中职教育阶段的学业后,须参加转段考试,考试内容由文化课考试和技能水平测试2项组成,2项成绩各占50%,实行单独划线和录取。文化课考试由语、数、外3门构成,每门100分,由市级层面统一组织、命题以及评卷;技能水平测试由专业技能操作、专业技能基础或理论基础、专业基础构成,由本科院校单独实施。文化课成绩一般须达到当年上海市统一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统一规定之外,各本科学校可结合具体情况和办学需要统筹设置转段办法。以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为例,该校2019年中本贯通转段办法规定,考生转段考试成绩须达到该校划定的转段资格线,转段资格线为上海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收“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技能水平测试满分300分[×]60%的合成总分。对于技能水平测试得分构成,因专业差异而不同,如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专业技能基础总分120分、专业技能操作总分180分,而风景园林专业技能基础总分180分、专业技能操作总分120分。同时,对于转段录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缺一不可: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考生须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化工总控工中级工证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须通过该校和衔接中职校组织的园林专业技能实践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制药工程专业考生须通过上药集团组织的药物制剂工四级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由此可见,在上海的中本贯通转段工作中,本科院校掌握着较大的主导权,各本科院校的转段办法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和独特性。
  (六)保障机制
  中本贯通受到上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上海市出台关于建设中本贯通高水平专业的制度文件,推动试点院校之间加强交流合作,构建联合教研平台,以贯通院校或贯通专业(大类)为基础,组建联合教研组。同时,将中本贯通的地位和作用上升到立法的层面,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进一步确定和巩固。2018年11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修订草案)》。这是原条例施行14年来的首次修订。新条例提出,要建立健全不同层次职业学校教育衔接贯通培养制度,并逐步提高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和规模。这为上海市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和人才规格层次需求,在人才紧缺的新兴领域和人才急需的民生领域稳步扩大中本贯通专业点规模提供了立法保障。此外,2019年12月上海市发布实施的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使贯通培养成为上海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主要模式与方向,到2022年建成80个中本贯通专业点。上海市的一系列举措为中本贯通扩大规模、提升质量、巩固地位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上海市“3+4”中本贯通政策实施状况评析
  (一)积极效应和成功经验
  1.满足教育需求多样选择,搭建学生成长“立交桥”。中本贯通政策的实施为学生搭建了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长的“立交桥”,有效践行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方针。作为一项教育改革举措,它为学生畅通成长渠道,扩大接受教育的选择面,满足享有公平而高质量的教育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模式。上海《劳动报》、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等媒体对中本贯通实施情况的多次报道,充分说明了该政策对满足教育多样化的作用。例如,对许多中考成绩一般的学生来说,与通过普通高中参加高考竞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相比,他们往往更愿意选择通过中本贯通这个渠道上大学。再如,有些学生希望提高就业竞争力和职业发展力,而通过中本贯通接受系统的职业规划和指导,能够达到仅仅依靠中职学校或高等院校无法独立培养出来的效果,成为既有技能又具技术、既懂实际操作又会创新创造的高素质人才。正是基于中本贯通政策的多种红利,更好地满足了学生接受教育的需求,使得该政策日益受到追捧,越来越受欢迎。有很多中考高分学生原本甚至可以被上海的示范性或重点高中录取,但仍然选择了中本贯通专业。
  2.缓解职业教育发展困境,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受高等教育扩招和中职就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影响,以及人们对接受高等教育的期盼,进入21世纪后,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量和质量出现下滑。随着教育发展政策的变化,中等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和吸引力变得越来越低,在现有教育类型和格局中不再有明显的优势,“甚至被弱化为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场所”①。社会对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的不认同,导致中职的“自卑感”和“吸引力危机”长期无法得到化解。上海推动实施的中本贯通,为巩固和坚持中等职业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基础地位,保持和提高中职生源质量提供了路径选择和道路支撑。这从上海历年中本贯通招收的生源质量中可以得到印证,上海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线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为477分、446分、450分,上海商业会计学校的会计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为537分、544分、530.5分,上海电力工业学校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为554.5分、554分、541分。
  3.严格专业设置办学要求,注重人才培养质量。上海市对于贯通专业的申报和设置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贯通的前段专业一般为中等职业学校的重点发展专业,是经过长期建设形成的精品特色专业。例如,上海應用技术大学的风景园林专业衔接的是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该中职学校的园林技术专业是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品牌建设专业。再如,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化学工程与工艺衔接的是上海石化工业学校,而该中职学校的化学工艺专业是上海市精品特色专业及示范性品牌建设专业、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贯通专业中职阶段良好的办学基础有利于本科阶段人才培养质量的深化和提高,对于发挥中本贯通对人才培养改革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4.发挥参与学校主体作用,激发办学动力活力。上海的中本贯通既坚持原则性,又坚持灵活性。在中职录取阶段,对考生的文化课程做了明确严格的规定,要求学生参加当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并获得有效成绩,录取总分须达到当年普通公办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但同时规定,招生学校可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是否进行面试或专业考试,并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对专业考试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在转段阶段,要求考生在完成中职阶段学业且成绩合格的基础上,统一参加由上海市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且成绩一般要达到当年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同时规定转段条件、转段录取分数线由本科院校自主拟定,包括转段考核的科目内容、分值结构等,以及其他录取条件。有鉴于此,本科院校可以根据办学实际、专业需求,灵活设置转段条件。例如,有的高校对于校内不同专业的技能水平测试科目分值构成会有差异,有的高校对于专业技能水平测试的满分分值规定不同,有的高校对于专业技能水平测试的总分和单科成绩均有规定,有的高校提出必须具备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技能考试合格证书。参与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充分发挥,对于根据专业选人,遴选适合就读专业的学生,避免学生浪费求学时间、“误入”专业,减少报考的盲目性,形成引导学生主动增强职业能力、提升技术素养的鲜明导向,着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中的精英分子,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差异办学、特色发展大有裨益。   (二)实践缺陷和隐性不足
  1.政策改革张力不够,公平性相对缺乏。上海市规定,报考中本贯通的学生必须是本市常住户籍应届初三学生,也就意味着上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及复读生、往届生均不能报考;但对于中高职贯通,又提出允许招生计划不超过总量25%的指标用于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对于报考中本贯通,只允许学生报考1个志愿;但对于中高职贯通,又规定考生可以填报3个志愿。政策的“苛刻性”导致教育资源享有和群体获得机会的公平性缺失。教育的伦理价值取向所倡导的是,职业教育改革应当关注所有学生的发展,每位学生都能公平地分配到教育资源。但政府教育资源供给的有限性和封闭性成为实现教育伦理价值的“挡板”。在倡导教育公平、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语境下,必然要最大限度地扩大受益主体的覆盖面,调适好受益主体和非受益主体的利益关系,否则极易埋下政策隐患,引发学生的不公平竞争,甚至导致学生间的情感伤害和关系割裂,使政策成为部分受益主体“占有”教育资源的“帮手”,诱发更大的社会问题。因此,必须从宏观层面进一步提高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
  2.转段制度设计不全,顶层性相对缺漏。一是转段条件对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要求体现不够。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探索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是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2014年6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健全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机会。上海市规定,中本贯通学生转段时必须参加衔接本科院校组织的技能水平测试,测试成绩符合要求才能转段。这种做法与国家推动职业教育改革的导向和要求未能形成有效对接,对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存在激励缺陷和政策短板,与国内有的省(市)相比制度设计相对不足。例如,山东省规定,中本贯通学生中职阶段过程考核合格、在校期间参加相关专业的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其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的成绩视为满分,可以免于测试。二是转段分流制度设计存在不足。上海市规定,對于学生转段考试成绩合格的,可颁发中职毕业证书,并转入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不合格的,如符合中职毕业条件的,也可颁发中职毕业证书。但对于学生进一步成长发展缺乏制度引导和政策支持,这极易让学生和家长产生悲观情绪和负面影响。在扩大教育供给的背景下,学生多路径成长的政策导向无法有效彰显,学生多渠道成才的路径受阻。同时,这也是对原有教育资源的一种浪费,不利于发挥原有教育资源的延伸效益和接续作用。报考中本贯通的学生只能选择1个志愿,入学后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孤注一掷”“拼死一搏”的选择。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相对的不公平。因此,对于中本贯通的学生,在制度设计上要尽可能充分考虑学生的成长路径问题。对此,是否应考虑设置灵活的选拔机制,例如在学生不符合本科院校的转段要求、“升段本科”受阻时,如果符合转段专科的录取条件,可允许按有关办法进入专科阶段学习。这样既是对学生公平成长的尊重和社会公平特别是教育公平的彰显,也是减少教育资源浪费、构建多样化职教人力资源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选择。
  3.办学质量监管不足,约束性相对缺失。上海市实施中本贯通的目的是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在上海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严格控制以直接就业为培养目标的纯粹中职教育规模,坚持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主流方向,扩大中本贯通培养试点规模的背景下,中本贯通由“精英式”走向“大众化”甚至“普及化”,或将成为该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随着中本贯通日益得到学生和家长的青睐,许多职业院校追逐“政策红利”,参与“利益分享”的意愿越来越强烈。在规模扩大的政策驱动下,办学质量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还存在办学“伪需求”、一味追求“生源效益”的风险。如果不能有效加强对中本贯通培养质量的监控、考核以及结果运用,做到防患于未然,必然会使中本贯通的质量受到质疑,甚至偏离改革初衷。同时,衔接学校由于难以避免的“各自为政”“各取所需”,守好“一亩三分地”、种好“分段责任田”容易,但能否确保“输入”与“输出”有序衔接,能否确保“分段”不变成“分断”,这是衡量中本贯通政策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尺。因此,加强对办学质量的监控、考核显得相当重要。目前上海市对于衔接主体学校合作广度深度、转段标准、人才培养质量把控等问题未做出相应的制度规定,尚未形成有增有减、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和奖优罚劣、能上能下的激励约束机制,这不利于该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三、对福建职业教育改革的启示
  通过对上海“3+4”中本贯通政策实践状况和经验的分析和梳理,可以发现:第一,中本贯通政策有效回应了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政策的实施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选择行业岗位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技能训练周期较长、熟练程度要求较高、复合性教学内容较多、社会需求量较大、招生就业需求较为稳定并且适合中本贯通培养的专业作为试点,为填补产业人才短板、满足社会发展急需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第二,中本贯通政策是满足教育多样化需求的重要形式。政策的实施为学生提供了多渠道成长的通道,构建起教育成长多路径选择的“立交桥”,很大程度上契合了社会对促进教育公平的呼唤。第三,中本贯通政策一定程度上化解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危机。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职教育的“断头路”问题,与本科院校的有效畅通增强了学生和家长的信心,教育供给质量的提高推动了生源数量和质量的提高,一定程度上重塑了中职教育的优势,提升了中职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基于前述分析,福建作为拟实施”3+4”中本贯通政策的省份,在顶层设计和具体实践上必须树立理性思维、加强理性判断,既要借鉴吸收成功经验,也要有效预防实践缺陷,具体应注重以下理性路径选择。
  (一)理性原则: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以实现教育公平   要最大限度地扩大受益主体的覆盖面,调适好受益主体和非受益主体的利益关系,使更多学生享受到政策红利。在政策实施上,要关注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众的需求,避免因教育公平的缺失导致不正当竞争,加剧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例如,在教育资源供给紧缺的情况下,出于教育公平的考虑,对于常住但非本地区户籍的学生,也要在制度上给予适度关注,对户籍要求和招生比例做灵活处理,可以划出适当的招生比例用于招收随迁人员子女,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再如,对于完成中职阶段学业但不符合转段要求的学生,在升段本科受阻时,要做出制度安排,允许符合转段专科要求的进入专科阶段学习,增加学生接受教育的选择渠道和方式。
  (二)理性导向:专业设置要首先考虑满足区域经济社会需求
  专业设置是“3+4”中本贯通人才培养的基础。在专业设置上,把中职学校的精品、特色专业作为改革试点的依托,是上海市推动中本贯通实践的重要经验,对于保障中本贯通专业的建设效果是无可非议的,也是改革初期的必然选择和首选方向,有利于积累改革经验、形成改革范本。但从中本贯通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要义看,其逻辑要求是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如果职业教育发展未能与经济社会发展形成协同并进的态势,那么从长远来看,不仅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目标难以实现,而且会对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与能力造成根本上的削弱,并弱化中职教育的职业属性。同时,中本贯通作为长学制教育,一旦专业设置出现偏差,不仅改革目标难以实现,还会对教育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因此,在专业设置上既要考虑办学的基础条件,更要衡量实际需求,把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作为专业设置的先决条件和首要因素,增强理性判断,避免主观臆断,打破政策瓶颈,加强政策倾斜,瞄准人才紧缺的新兴领域和人才急需的民生领域,预防为了“贯通”而“贯通”,或者为了扩大招生、吸收生源而盲目设置,杜绝办学“伪需求”现象,防止中职学校和本科院校为获取政策红利而形成“隐性共谋”,造成对教育资源的不合理占用。
  (三)理性机制:充分发挥参与学校的主体作用
  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是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向和关键内容。中本贯通政策的实施,要处理好宏观和微观的关系,也就是要处理好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和参与学校的关系。在加强宏观指导、宏观约束的前提下,要充分激发参与学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除了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外,不搞“千篇一律”的考评体系,做到因校而异、因地制宜。招考时由中职学校决定是否安排面试,转段前由本科院校决定技能测试的内容、结构、分值以及转段的其他条件與录取分数线,甚至给予中职学校推荐适当比例学生免试升段的权力。充分发挥参与学校的办学主体作用,使参与学校能结合专业特点选拔生源,实现“双向选择”“两相情愿”,最大限度地减少长学制教育带来的教育浪费和办学风险,既有利于学校根据学生特点、职业标准、社会需求,在符合统一文化知识要求的条件下,发现和挖掘具有创新意识、技术素养、实践能力的潜在“苗子”,因“势”选人,挑选出适合项目实施的优质生源,并量身定制人才培养方案,推动因材施教,提高办学质量,促进人才培养与校内其他专业或其他入学类型的学生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也有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教育观,保持学习热情,激发学习兴趣和动力,促进个人成长。
  (四)理性主线:把技术技能的培养定位贯穿始终
  “技术技能人才在项目设计、产品研制、工程实施、生产制造和社会生活服务的整个技术活动过程中起着骨干作用。”②“他们兼具实践性、创造性和综合性等属性特征。”③要引导和督促中职学校着力实现学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同步发展,摒弃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惯性,杜绝以升学为目标的办学思维,既要注重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整体性,防止原有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方案“旧为新用”,切实按照中本贯通人才培养一体化设计的要求,完成好人才培养的前段工作,循序渐进地为后段培养奠定基础;又要避免为了提高转段升学率按照普通高中的办学理念和运行思路设置课程体系、教学模式,把培养目标偏向升学特征、偏离职教属性。要引导本科院校延续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的优势和传统,以技术技能养成规律为主线,从教学目标、知识组织、培养方式等层面进行全面改革。既要发挥学术思维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优势,着力增加学生解决复杂问题、完成复杂工作的能力,促进学生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发展,提高职业发展力;又要防止学科思维对实施职业人才培养形成的壁垒,特别是某些高校转型发展体系还未建立健全,发展理念和模式仍具有学科化的倾向,应杜绝他们刻板地按学科要素构建课程内容、课程组织以及教学形态,避免培养模式内在要求和外在形式的对立冲突。同时,要把技术技能的内在要求体现在转段测试、录取等办法中,形成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的制度方案,如把相关职业技能获奖免试入学或加分政策纳入制度设计。
  (五)理性要求:加强办学质量的监控、考核及结果运用
  中本贯通作为分段教育模式,由中职学校和本科院校分别实施。由于衔接学校两个办学主体行政上不存在隶属关系,业务上也不存在指导关系,如何确保衔接学校办学行为的一致性、连贯性、延续性,确保办学质量,这是决定教育改革成败的关键环节。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加强对人才培养过程的监控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把控,避免当“甩手掌柜”。教育主管部门要成为衔接学校的联系纽带和办学质量的监督者,主导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对办学过程的质量监控,对分段培养质量开展检查与评估,建立预警调适机制,及时化解人才培养质量偏差风险,确保实现“3+4>7”的人才培养效果。要建立动态调整和激励约束机制,坚持“进入”与“退出”并重。对于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或处于饱和状态的专业点,要及时予以调整、提升、优化;对于分段质量检查和评估不合格、合作成效不明显、办学质量低的学校和专业,采取整改、限招、停招等措施。同时,把办学质量作为项目下达和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着力形成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机制。
  “3+4”中本贯通为职业教育存在的社会认识有偏差、技术技能人才发展渠道窄、整体吸引力不强等问题提供了破解方案和路径选择。福建要高起点、高质量地推动中本贯通政策的顶层设计和具体实践,就必须发挥后发优势,充分学习借鉴、创造性吸收上海等其他省(市)的先进做法和有益经验,有效预防政策洼地和政策缺陷,提前预判和化解政策实施困局,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从而加快构建福建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好地服务新福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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