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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辐射环境监测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于现臣

  摘   要:人类依靠太阳的光和热延续繁衍,依靠手机联络传递信息,依靠CT去检查身体,依靠核能优化我们的能源结构构筑更加清洁的环境,无论是生活在地球上或是空间站的每一个人都处在辐射的环境中,但对于我们日常生活中关心的辐射而言,我们更通俗的划分为“电磁辐射”和“电离辐射”。辐射看不见、摸不到,我们需要依靠专业的仪器设备、科学的技术手段去监测和防护,本文主要介绍我国生态环境部门日常开展的“电磁辐射”和“电离辐射”环境监测工作。
  关键词:辐射环境监测  生态环境部门  电磁辐射  电离辐射
  人类一直处在复杂、持续和不可避免的辐射环境中,我们周围的环境中既有地球上一直存在的天然辐射源,也有科技进步创造的人工辐射源。随着我国能源结构的不断优化,核电站的建设如火如荼;随着5G时代的到来,基站的覆盖面越来越广阔;随着公众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检查都离不开CT,对于公众而言更关心人类创造的辐射源,因为天然辐射源伴随着人类的诞生至今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而人类创造的辐射源往往给人以“未知的危险”印象,比如核武器伴随着的核辐射、随处可见的基站以及手中的手机。未知而神秘的辐射给我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能源与进步,我们应该客观的了解与认识辐射,客观理性对待涉及辐射的各种信息,相信我们在发展的过程中辐射得到了合理有效的控制,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的辐射环境监测[1]能够有效保障我们的环境辐射安全。
  1  辐射
  辐射看不见、摸不到、无色无味,太阳带来的温暖、手机通讯的信号都是辐射,它是一种常见的物理現象,我们所处的环境中的一切物品温度在-273.15℃(绝对零度)以上会以电磁波或粒子的形式向外传送能量,这就是辐射。对于我们日常工作生活中接触和了解的辐射而言,通俗的划分为“电磁辐射”和“电离辐射”。
  2  电磁辐射以及日常监测
  电磁辐射[2]在辐射中属于波长较长、频率较低的一种,通俗的讲就是能量较低,它是一种电磁波,也是由源向外发射的一种现象。日常生活中,我们接触的电磁辐射源有很多:电脑、手机、电视机、微波炉、核磁共振、通讯基站、广播电视塔、高压输变线路等。
  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我国需要进行电磁辐射设施(设备)申报登记的电磁辐射源分为六类:
  (1)广播电视系统发射设备;
  (2)通信、雷达及导航等无线电发射设备;
  (3)移动通信基站;
  (4)工业、科学、医疗射频设备;
  (5)交通系统电磁辐射设备;
  (6)高压电力系统设备。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是我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评价电磁辐射环境的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公众曝露电场、磁场、电磁场(1Hz-300GHz)的控制限值。但该标准不适用于对于治疗或诊断、通讯终端、家用电器对使用曝露的评价与管理。该标准规定:(1)10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2)向没有屏蔽空间发射等效功率小于300W(0.1~3MHz)和100W(>3-300000MHz)的设施(设备)在我们国家是免于管理的,通俗的讲以上两种情况的电磁辐射对于环境来说没必要去管理。
  我们所处的电磁辐射环境相对固定,虽然太阳风暴等自然因素也会导致地球表面电磁辐射上升,但我们周围的辐射环境项目建设运行都经过法律法规的约束和管理,同时绝大部分环境中的电磁辐射水平很低,因此电磁辐射环境处在可控和可知的范围内。目前生态环境部门每年会对各省市典型的电磁环境、电磁设施进行年度监测,积累电磁辐射的监测数据,典型的点位包括城市中的广播电视塔、城市繁华商圈中心、市内高压输变电站等。监测方法采用现场瞬时监测,监测人员按照电磁辐射污染源的发射范围选取特征点监测,整个监测过程严格按照计量认证管理要求开展,保证数据真实可靠。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数据值很低,同时受到自然因素、电磁辐射污染源的功率变化等影响,我们日常环境中的电磁数据值会在一个低水平范围内上下波动。随着通讯技术以及节能环保技术的进步,我们的电磁辐射环境水平会有一个下降趋势,对于环境而言不必要的电磁辐射也是一种能量的损失和浪费。
  3  电离辐射以及日常监测
  电离辐射由天然辐射和人工辐射组成。天然辐射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来自宇宙射向地球表面的各种射线,称之为宇宙射线[3];一部分是地球上环境中原来就存在的(水、大气、土壤等)和宇宙射线产生的放射性核素,称之为天然存在的放射性核素。人工辐射是指人类为了生产生活进步而创造的电离辐射,从数据上看,人工辐射对于全体人类加权引起的照射量远小于天然辐射的照射,但由于人工辐射曾经造成的影响,我们更关注人工辐射的使用和危险。
  为掌握我国辐射环境本底数据和变化趋势,监督核与辐射设施的排放情况,我国生态环境部门对天然辐射和人工辐射开展年度监测。每年年初生态环境部下发《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方案》,包含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国家重点监管核与辐射设施监督性监测,各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全国方案制定各省的监测方案并开展各项监测工作。
  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包含陆地γ辐射和宇宙射线、空气中氡、空气中氚、气溶胶、空气中碘、沉降物(干湿沉降)、降水(降雨、降雪和冰雹)、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地下水、海水、土壤、海洋生物、土壤、电磁辐射共14个监测对象23个监测项目。监测点位覆盖到全国地级市、主要河流湖泊、饮用水源地,监测手段既有国控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24h在线监测空气吸收剂量率,也有现场采集样品开展实验室分析,这些监测对象涵盖了我们日常环境中遇到的主要放射性贡献,能够有效反映我们的辐射环境质量水平。
  国家重点监管核与辐射设施监督性监测包括核电基地、民用研究堆、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铀矿冶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伴生放射性矿物采选利用设施等。针对不同的设施,监测方案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资料遴选的 “三关键”(关键核素、关键途径、关键居民组)而制定,不同设施的监测内容差距较大,根据辐射环境监测结果能有效判定核与辐射设施的排放是有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的环境和公众是否安全,同时经过连续多年的数据积累,能够分析预测核与辐射设施的排放对于地球的生态环境影响。
  4  结语
  我国生态环境部门建设运行了监测项目完善合理、信息化水平高、区域覆盖面广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对于公众日常生产生活接触到的辐射环境,多年的监测数据表明辐射水平总体未见明显变化,对公众健康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辐射环境监管监测工作,每年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核安全年报[4]真实客观汇总我国的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生态环境核与辐射监测人员认真负责开展工作,我国的辐射环境监测事业将为保障我们的环境持续努力前行。
  参考文献
  [1] 刘华,赵顺平,梁梅燕,等.我国辐射环境监测的回顾与展望[J].辐射防护,2008,28(6):362-376.
  [2] 王德文,彭瑞云.电磁辐射的损伤与防护[J].中国劳动卫生职业病,2003,21(5):321-322.
  [3] 李晓文,李维亮,周秀骥.中国近30年太阳辐射状况研究[J].应用气象学报,1998,9(1):24-31.
  [4] 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2018年年报[R].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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