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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窦哲

  摘要: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公共参与是一项重要内容,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积极作用,并且可增加环保部门与公众之间的沟通、理解。然而,分析当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现状可知,其中仍存在调查内容不够合理、公众参与意识淡薄等现象,需要环保局工作人员采取完善环评调查内容、开展环保宣传教育等措施进行改善,促使公众积极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中。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措施
  中图分类号:X8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20)06-00-02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20.06.008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Dou Zhe
  (Yangquan City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Team,Yangquan Shanxi 045000,China)
  Abstract:In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public participation is an important content,which has a positive effect on the construction of a harmonious society,and can increase the communication and understanding between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 and the public.However,analyz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we can see that there are still some phenomena such as unreasonable investigation content and weak public participation awareness.It needs the staff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 to take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contents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investigation,carry ou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ublicity and education,and promote the public to actively participate i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Key words: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Public participation;Measures
  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技术手段与科学方法,主要是分析拟议中人为活动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1],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而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则是环保部门针对项目潜在的影响与公众进行交流,了解公众的看法与意见,确保项目得到公众的认可与支持,以促进项目经济与环境效益最大化。因此,公众参与有利于环保局工作人员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全面分析与预测,使项目设计与规划变得更为合理,环保局应重视公众参与的作用,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到相关工作中,通过公众提出的意见对项目进行改进,使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现状
  1.1 调查内容不够合理
  大部分环保局工作人员缺乏对公众参与环境评价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未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再加上缺乏相关的法律机制,导致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流于形式。同时,部分工作人员未对项目本身的特征进行考虑,而是追求方便,照搬照抄其他项目的调查形式与内容,仅对其中的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导致调查内容不符合项目本身,无法为参与公众提供合适的选项。此外,部分调查内容语言单调、内容简单,其中存在着大量的技术术语,公众不易理解,或是建设单位、环保局工作人员对公众提出的意见未予以高度关注。以上问题均说明,调查内容不够合理极易降低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积极性。
  1.2 公众参与意识淡薄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常是随机选取参与公众,基本没有考虑过公众的文化程度,再加上参与公众对拟建项目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所以表现出的态度也不一致。具体而言,部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识薄弱,错误地认为保护环境是政府与企业需要承担的责任,与个人不存在相关性。部分公众则是高度关注项目完成后自己能收获多少经济效益,从而忽略了其中的一些要求。在农村中,公众对环保认知不足更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再加上农村公众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大部分农村公众虽然能够认识建设与规划活动可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带来的问题,但具体问题并不清楚,故而无法提出自己的建议。
  1.3 缺乏相关规章制度
  公众参与效力是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认定公众提出的问题、意见的体现,在相关决策中,公众参与效力可作为公众意见是参考还是决策的依据。雖然,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方法》具有较强的原则性,但是公众在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上缺乏法律支持,再加上没有制定公众参与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导致公众参与决策权与信息公开等得不到强劲保障[2],不能在第一时间内准确掌握项目的相关信息,尤其是部分项目是在施工建设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这种情况下,公众不能完全掌握项目的相关信息以及准确把握项目存在的问题,导致提出的意见不具备合理性与可行性,进而降低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积极性。   2 改善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现状的措施
  2.1 完善环评调查内容
  目前,发放调查问卷是我国最常采用的一种意见调查方式,其中主要包括客观题、主观题、设计综合题。通过调查问卷了解与收集公众的意见,不仅成本较低,而且具有一定的有效性、可行性。因此,针对环境影响评价调查内容不够合理的问题,环保局工作人员在设计调查问卷时需要保证调查内容与选项具有合理性,并且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概述调查问卷的内容,以便公众理解、思考。同时,问卷内容需要引导公众以科学的态度看待所咨询的问题,保证调查问卷充分反映出公众对项目的看法、建议。其次,给予公众足够的评价时间,不断完善调查问卷内容,将保护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作为重点,保证调查内容具有针对性,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并且符合项目的特点。此外,考虑到公众之间对环境保护持有不同的态度与看法,在实际工作中,应合理分类公众,尽可能保证参与的公众具有代表性,能够发表客观的意见,并且认真对待公众发表的意见,避免调查流于形式。针对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尽可能采纳,以保持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这项工作的热情。
  2.2 开展环保宣传教育
  只有让公众认识到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并具备较高的参与意识,才能够提高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积极性。具体来说,公众享有自由、平等生活条件的权利,而加强权利与环境意识的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参与意识的直接体现,并且加强公众权利意识有利于吸引公众对环境的关注。而环境意识包括环境观念、环境知识等因素,其作用主要是对人们的环境行为进行引导与调控。由此说明,公众的参与意识与自身参与积极性具有密切关系。环保局工作人员若想公众积极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首先需要大力开展环境知识宣传教育,向公众发放与环境知识有关的传单、手册,通过宣传教育帮助公众认识到自身享有的权利,增强环境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参与意识,并掌握一定的环境保护知识与技巧。其次,借助新媒体开展环保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与公益广告等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3],从而积极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最后,在公众积极、踊跃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时予以适当鼓励,让公众增强主人翁意识,为环境影响评价贡献一分力量。
  2.3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系统化社会活动,公众对这一活动的知情程度取决于掌握环境信息的主体是否在第一时间内积极公开环境信息,由此说明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可保障公众在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获得环境知情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方法》明确指出,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环评机构、部门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情的方式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由于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的不同阶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不同,在公开环境信息时,其中的内容可以存在一定的差异,并且信息开工时应划分为三个阶段:在环境影响评价开始阶段,由建设单位发布公告公开项目名称、内容等信息;在环境影响评价进行阶段,由建设单位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范围以及预防措施进行二次公示;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阶段,则是由环保部门发布已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4]。在信息公开时,可灵活的通过电视、广播与网络等形式进行。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一致,再加上部分地区信息相对闭塞,在信息公开时应结合当地情况选择合理的方式,确保公众能够在第一时间内获取信息。
  3 结语
  公共参与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其重要性不容忽视。因此,环保局工作人员需要基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现状,思考其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积极性,并建立相关的公众参与法律机制,以保障公众的权利,促进环境、经济与社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正新,潘依依.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中“公众”界定研究[J].环境与发展,2019(05):5-6.
  [2]罗文燕.论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及其考量[J].法治研究,2019(02):60-70.
  [3]郭小莲.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制度的影響[J].低碳世界,2017(13):8-9.
  [4]邱纪侠,刘晓刚.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问题和对策探讨[J].环境与发展,2018,30(05):22.
  收稿日期:2020-04-21
  作者简介:窦哲(1971-),女,汉族,本科学历,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环境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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