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背景下实现教育公平的主要途径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教育公平不仅仅是教育领域面临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随着时代发展速度的加快,各种利益群体越来越重视对接受优质教育机会和有限优秀教育资源的争夺,众多利益群体的互相博弈,使得教育不公平特别是优质教育不公平问题表现的更加突出。本文尝试就教育公平的含义、存在问题进行探析,并试图寻求改进的路径。
  关键词:教育公平 含义 现状 途径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背景下教育公平的含义
  我认为教育公平就是指国家或社会对全部可用教育资源进行分配,确保每个人都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时所依据的符合社会发展和稳定、符合全体社会成员的发展和需要、合理性的规范或原则。它应该包括保证每个人都享有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和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可以实现的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每个人受教育后成功的机会均等等几个方面,然而,迈入新时代的教育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教育不公平现象。例如,各个社会群体在各级教育特别是接受高等教育上的不平等;同一社会群体间由于所处学校条件、地域经济、文化氛围等差别所造成个体在后天发展机会上的不公平;学习能力相同者由于家庭情况、父母培养差异而造成其学习抱负和成就不公平等等。这些教育不公平的情況如果一直长期存在势必影响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因此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就成了我们必须研究的课题。
  二、新时期我国教育公平的现状
  1.教育总量投入不足与优质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平
  在我们迈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今天,教育不公平现象影响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步伐。教育不公平第一体现在教育总量投入的不足上。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基于当时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提出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在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随后我国教育经费支出与之前相比有了较快速度的增长,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教育经费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还是很低的,仅仅超过4%的及格线。
  不公平的教育也体现在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分配上。总量有限的财政性教育经费在各个区域之间、同区域内的城乡之间的配置又有很大差异,即便同为农村学校,东部发达地区和西部边远贫困地区之间也不均衡;即便同在一个城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之间也有很大差异。优质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使基层学校基本的办学行为出现了不同程度困难,致使学校只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金钱、权力等因素与教育纠结在一起, “乱收费”屡禁不止,这更是加剧了学生接受教育机会上的不公平。
  2.教育发展地域水平与城乡教育发展的不公平
  教育不公平不仅有总量投入、配置不合理等因素所导致的起点不公平,还有贯穿于受教育过程中的不公平。整体来看,一是城乡教育目前所面临的发展失衡。城市教育具有各种先天优势,不仅在教育发展的硬件和软件上明显好于农村,而且在现在和可见的将来各种资金、资源和人才将不断流向城市。再加上教师职称结构的差距、区域内重点学校的数量、文化氛围的差异以及教学质量的差异,学生在享有公共教育资源上的差距是相当大的。二是不同区域教育发展水平的不均衡。在现行的我国基础教育投入的大部分由本地区财政承担的机制下,由于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发展的不平衡导致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教育投入不均衡,进而导致了教育发展发展状况和水平的不公平。
  3.教育资源分配对社会弱势群体不公平
  目前,社会的各阶层和群体拥有不尽相同的教育资源。相对来说,社会弱势群体因为其各种权利的缺失,使得自身索取正当权利的声音就往往被淹没。因此他们在教育资源的获得上,往往是按照掌握“约定成俗”的惯例分配,尽管这样会获得一些基础教育资源和机会,但他们能够接受到又多又好教育资源的机会仍然会很少,尤其是目前的农村留守儿童、城市外来务工子女、肢体残疾和智障者人群等,仍然在教育上处于明显不利的地位。甚至由于家庭贫困原因,少数学生还不能实现自己要求读书、享受优质教育资源、转变自己和家庭未来命运的愿望,而家庭富裕的孩子却能轻而易举享用高质量的公共教育资源,在人生的起跑线上早早起步。
  4.政府公共教育政策造成教育不公平
  一方面,高考录取中的分省市分配录取名额、各省市划定分数线录取的政策,人为地造成同一所高校在不同地区高考录取线的差异,违背了“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原则;另一方面,公平不同程度存在的重点学校制度,又把不同学校和学生分成不同层级,又将学生家长在社会背景和经济实力上的竞争延续到教育中来,使得社会阶层间的差别进一步固化。
  三、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背景下实现教育公平的途径构想
  教育公平不仅是教育部门的责任,更应该是政府需要着力做好的事情,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基础是教育公平,只有实现教育公平,才能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我们的“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1.切实转变教育理念
  新时期教育公平在我国的现状是令人担忧的,这虽然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但起直接作用的是人们传统意识上的不重视。首先,我们一定要深刻地认识到教育的公平对全体成员、对社会、对国家的长久发展所起的基础作用,否则即使教育总量投入再多,也无法从杜绝有意或者无意歧视甚至无视弱势地区和群体,弱化、减少教育投入等造成教育不公平现象的发生。其次,要引导人们形成科学合理的教育消费理念,一部分人群虽然认识到了教育的重要性,并把教育放在了高度重视的地位,在教育投入和消费的过程中也从不吝啬,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无节制、非理性的教育消费也同样会侵占、浪费有限教育资源,从另一个角度影响教育公平。
  2.优化分配教育资源
  教育作为一种每个人都能享有的公共产品,它的使用原则应该是追求实现社会效能最大化,所以教育资源特别是优秀的教育资源“优置”是大趋势,要想办法在地区、城乡、城际、校际进行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的优化分配,做到“存量”基本平衡,“增量”向弱势地区、学校倾斜,使作为公共产品的教育实现公平。特别是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要通过各种手段和各界的力量,在加大对经济落后地区教育投入的基础上,合理分配有限资源,关注社会各种弱势群体的教育,保证全体适龄儿童享受的教育资源“质”和“量”的平等,逐步缩小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所带来的教育水平的差异。   3.加快教育机制创新步伐
  要尽快改善完全由政府独自办学的窘况,初步形成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办学为辅的教育新机制。分学段逐步介入社会力量办学,基础教育以政府承办为主,激励多种社会力量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基础上多形式参与办学;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要在政府统一管理下,鼓励社会各力量、各方面多渠道和形式联合办学;高等教育要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积极吸纳社会多方力量,构建新的高效建设制度,形成平稳、和谐的教育机制,保证教育发展的平稳与有序。
  4.完善教育投入,保证教育经费投入合理度
  減少新时期教育投入不公平现象,调整完善教育投入,尽可能扩大教育供给,增加教育投入总量是关键,特别是作为基础阶段,国家应该加大对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教育投入政策倾斜力度,向边远艰苦地区尤其是西部、农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向贫困家庭的子女倾斜。针对这些特殊地区或家庭实行不同程度、不同年限的免费义务教育,甚至视情况给予特殊的奖学金,鼓励他们接受教育。
  政府应通过建立和完善有法律保障的能保证教育综合改革发展,满足其经费投入需求的财政保障体系,要继续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投入保障制度。要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教育经费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额度,持续建立完善教育发展基金制度,鼓励社会多方力量、团体参与到教育发展中来,讨论制定税收、招商引资等各种优惠政策,多渠道、多方式筹措教育经费,健全完善 “奖、贷、助、补、减”资助体系。
  5.健全法制,坚持依法办学
  解决教育公平的问题的前提是切实健全法制,依法办学。在很多地方,“一把手”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教育的发展程度,“一把手”重视程度高,教育投入就多,教育发展就比较好,很少出现“一把手”重视而教育发展缓慢的情况,但这种“人治”很容易因人员的更换影响对教育的投入,进而阻碍教育的发展,这本身就是法制的缺失、不完善、不健全所造成的。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教育专项立法,建立健全教育法律体系,坚持依法办学,用“法治”代替“人治”,保证各种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制度能够全面实施。
  6.通盘考虑,平衡群体利益
  尽可能地考虑、整合、平衡各种群体不同的教育诉求,保证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基本的需要和利益,将各方面的教育诉求反映到相关的教育政策中去,使我们必须坚持的一项原则。我们要坚决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制度;幼儿园杜绝“小学化”倾向;义务教育阶段要规范办学行为,不得进行选拔性考试;同时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坚决反对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教师的标准;扶持特殊教育的发展,使残疾儿童能够得到社会关爱,逐渐回归社会;落实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平等享受城市青少年受教育的待遇;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困难学生的关爱,落实“两免一补”让所有的弱势群体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总之,国家和社会创造均衡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不分对象、开放性地赋予每个社会成员同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是我们应有的一种价值追求,更应该是我们实现社会公平的底线,相信,随着我国教育公平的切实推进,将会有力助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进程。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52933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