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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海德格尔哲学中的“无此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黄虎

  摘要:确切的说,海德格尔哲学中并没有明确的伦理学思想,因此这里并不将其“人学”思想作为伦理学思想提出。而是还原其哲学中的人作为生存论意义上的人的“无此人”思想。
  关键词:无此人 常人 海德格尔
  
  海德格尔在与周围世界之内的他物进行了一番接触之后,便碰上了他人。也许更确切的说,不是海德格尔碰上了他人,而是海德格尔被碰上了;或者这样说也不确切,应该说海德格尔本人便是他人,属于他人中的一员,并先天地就碰上了他人。
  一、 常人为何
  海德格尔的此在分析主要是从对日常状态下的此在在世状态展开的,而共在乃是源始意义上的为他人而在世,由共在的分析必然会引出日常状态下的共在状态的分析。这一日常共在便是常人,也就是海德格尔所说的“无此人”。
  这里要注意的是,“他人”在海德格尔的语汇中乃是Man。德语中,Man既意味着“一个人”,又意味着“他们”,因此我们只有在不同场合将其翻译成“一人性”和“他们性”。“自我与自己相异化而成为一个Man”。[2]124
  由此我们知道,日常共同在世的此在不断沉入集体的、公共的、牧群般的“他们性”之中,沦为“他们性”当中的“一人性”的奴隶,这“一人性”概念下的那“一人”便是“无此人”。[2]124
  可以说,此在作为共同在世一旦进入日常状态,便率属于他人、附庸于他人,或者说已经迷失自己了。但是,这一迷失并不取消或者减少此在的实际性,相反,此在往往更多地是以这样一种方式在世界之中存在。
  二、常人的存在方式
  常人有三种存在方式:庸庸碌碌、平均状态、平整作用。
  1、庸庸碌碌,或者说日常共在本身(由于对差距的敏感引发的)对自身存在的遮蔽
  在日常状态下,此在与他人都以操劳在世的方式存在,即沉沦于他们所操劳之事,自身则沦为伴随者和附庸者。这样一来,此在与他人的主体性质都需要从他们去存在的方式中去寻求,于是,此在与他人便成了他们所从事所操劳的东西。
  与此同时,他人作为与此在具有同等存在方式的存在者。这种“同等”承认了他人在世界中的一切行为中享有与此在同等的实际性。从而,自我溶入了大一同的世界之中,世界由此在也由他人共同参与构建,意蕴中自我与他人都只是因缘联络的一个结点,具有同等的创建地位。这便将共在间的差距凸显出来。
  日常此在由于对各种差距的日益敏感,盲目地追求某种被承认的共在感。从而越发变得“庸庸碌碌”,坠入别人的号令之下,被他人剥夺了自己的存在。日常此在的这种“庸庸碌碌”的状态使得常人的开展得以可能。
  2、平均状态,或者说常人为自我确立而梳理出的“伪乐观状态”
  在《存在与时间》中,共在乃是生存论上的为他人之故而在世,在有所操持的操劳在世的关联中,便有三种存在方式:相互关心,相互反对,互不关己。
  常人为自我维持而设立的这样一种“伪乐观”意义上的平均状态使得一切都变得众所周知和唾手可得,它消解了一切事物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从而使得自己能够轻易将其转变成人人都可以通达的东西公布于众,以谋取对此在的统治地位。
  要说明一下的是,这里常人此在并不是异于日常此在,从而能够与日常此在相互操持在世的存在者,而是,日常此在便是常人此在,由于常人乃是任一他人,因而常人此在与日常此在事实上只是“常人”的两个不同的表述。
  这样一种“伪乐观”意义上的平均状态的设立乃立足于常人本质上从不深入任何事物、对差别毫无敏感或者干脆无视差别。
  3、平整作用,或者说常人为自我确立而采取的具体行动
  在平均状态的驱使下,常人对关于一切事物的知识都进行了一次大清洗。
  “任何优越状态都被不声不响地压住,一切源始的东西都在一夜之间被磨平成早已众所周知的东西。一切奋斗得到的东西都变成了唾手可得的东西。任何秘密都失去它的力量。这便是为平均状态操心所揭开的此在的一种本质倾向――对一切存在可能性的平整。”[1]148
  三、常人的统治
  前面说的常人的三种存在方式一方面标示着常人的存在方式;另一方面,由于常人的存在是通过控制一切此在来达到的,因而其存在便是一种统治他人的地位的建立。
  这样导致了“这个常人怎样从大众抽身,我们也就怎样抽身;常人对什么东西愤怒,我们就对什么东西愤怒。这个常人指定着日常生活的存在方式。”[1]147
  常人通过蒙蔽此在以维护其统治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前面所说的基于“伪乐观状态”的平整作用,另外一种则是这里要说的担责。
  “常人能够最容易地负一切责任,因为他绝不是需要对事情担保的人。・・・只要在此在中有轻取与轻举的倾向,常人就用这种卸除存在之责的办法迎合此在。”[1]148海德格尔所谓存在之责,乃是指此在若不遵守常人法则,则需要自己开辟路径,这一路径上任何东西都需要此在来创造;同样,其创造过程中造成的任何损失和任何过失都需要此在独立承担,而这些责任都是不确定的,从这个方面来说,对存在之责的畏便也是对未知之责的畏、对虚无的畏。
  另外,作为共在,此在一旦进入实践,便面对着他人的存在,此在的对差距的敏感便会提示出本真自己与常人法则的疏远,或者说他人规范的疏远。如此一来,此在的作为有所操持的存在便愈发难以进行,但其被操持状态却愈发凸显,使得此在变得不自在、不舒服,行事便愈发异乎常人,甚至由于这种不自在使得自己行事也愈发异乎自己。太多的“异化”与无参照性因素会使此在近乎失去自我,不能自已,此在不断被这种存在之“累”压制,而迫切想要逃离到常人那里。
  参考文献:
  [1]海德格尔著,陈嘉映,王庆节合译.存在与时间[M].北京:三联书店,2006.4
  [2]乔治・斯金纳.海德格尔[M].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
  [3]王庆节.解释学、海德格尔与儒道今释[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11
  [4]吕迪格尔・萨弗兰斯基著,靳希平译.来自德国的大师―海德格尔和他的时代[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8
  作者简介:黄虎(1987― ),男,湖南岳阳人,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外国哲学专业09级研究生,研究方向:现代西方人文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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