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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功能主义视角下供销社在农村中的作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卢钇名

  摘要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基于结构功能主义,将供销社系统分解为几个子系统从而明晰供销社的结构和功能。研究表明:供销社系统可以分为经济、政治、社会3个子系统,且都有相应的组织结构来实现其功能,统一于供销社为农服务的目的之中。我国供销社结构功能变化的历程也是我国政府改革的历程,这个过程受到政府、市场、社会的相互作用。农村发展和农业生产的需要构成供销社结构和功能调整的主要动力。
  关键词 供销社;组织结构;功能
  中图分类号 F3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1)07-0260-04
  Abstract Supply and marketing cooperative is a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serving for agriculture, and it is an important carrier for the Party and the government to do the “three agriculture” work well. Based on structural functionalism, this paper divides the supply and marketing cooperative system into several subsystems so as to clarify the structure and function of supply and marketing cooperative. The research shows that the supply and marketing cooperative system can be divided into economic, political and social subsystems, and all of them have corresponding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s to realize their functions, which are unified in the purpose of providing services for farmers.The course of structural function change of supply and marketing cooperatives in China is also the course of government reform in China, which is influenced by the interaction of government, market and society. Rural development and the need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constitute the main driving force for the structural and functional adjustment of supply and marketing cooperatives.
  Key words Supply and marketing cooperatives;Organizational structure;Function
  作者简介 卢钇名(1997—),男,浙江台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地方治理。
  供销合作社改革是我国走向市场经济、激发农村经济活力的重要组成部分[1]。自家庭联产承包制在农村全面推广以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带动了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供销社逐渐由计划经济运营转向市场化运营其功能定位亦发生变化。
  对于供销社的研究,国内学者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对供销社在农村活动中的作用和产权归属有较深的研究。计划经济时代以国营网点为基础的农村流通体制迅速瓦解,在市場化的过程中出现了个体户、供销社等多个经营主体。农村商品流通存在设点不合理、低级竞争等现象,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整合各种资源,构建新型农村流通网络[2]。在当前我国农业生产小农业、大流通的特点下,农村供销社体系的分布之广是其他农村商贸流通主体所不能比拟的,并且供销社拥有网络、资金、政治、品牌形象等优势[3]。从网络组织角度来看,供销社的优势在于其密布的网络节点,利用系统内垂直和水平合作优势[4]。同时供销社体系在农产品批发市场领域发展具有后发、组织和基础条件优势,供销社网络承担了我国农村经济作物的购销功能[5]。近年来,电子商务日益成为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渠道,以供销合作社为主体的新型农村电子商务模式,对于促进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6]。我国农业生产呈现出小规模的特点,农民在农业生产经营往往存在农业投入难、资金短缺的问题,由于农民在金融服务中处于弱势,难以获得融资。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建设农信担保公司,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广大农户和其他为农服务经济组织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充分发挥在农村金融中的作用[7]。由于城乡二元制差异的存在和城市化扩展对农村资源的汲取,农村出现空心化和人口结构老龄化导致农村土地荒芜。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在供销社指导下成立农村土地托管合作社对流转的土地进行耕种,提高土地效益[8]。部分地区探索“村级党组织+供销社+农民合作社”的“村社共建”模式,在促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农业走向规模经营,提升基层供销社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效[9]。综合来说供销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培养新型的农民、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有效载体,有利于发展现代化农业,构建和谐农村[10]。
  供销社改革过程中的组织性质和产权结构也是学界的关注点。有学者认为供销社并不是真正的合作经济组织,只是名义上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应是处在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亦民、亦官、亦商的特殊组织[11]。因而其产权归属亦存在边界模糊,供销合作社的确是“集体所有制”的,但这个“集体”的组成边界从来都是模糊的,导致现实中供销社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虚化[12]。   从研究的视角来看,国内研究者多从经济和制度变迁的视角对供销社进行研究。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在政府为中心的格局下,供销社制度变革呈现较强的路径依赖特点,容易被锁定在低效率状态[13]。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逐渐走向深度市场化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制度变迁将有其独特的路径和方向[14]。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我国供销合作社制度变迁主要围绕制度需求、供给两方面:制度需求角度,供销社从集体所有制到合作制的历史变迁,有其客观性和需求基础;制度供给角度,供销社在改革开放以后制度供给存在滞后和非均衡性,这制约着供销社改革的进程[15]。但是这些研究都没有涉及供销社的组织属性和功能。该研究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视角出发对供销社的结构和执行的功能进行分析,力图明晰供销社的功能定位。
  1 新中国成立以来供销社演变
  结构功能主义认为多个子系统按照一定的组织架构组成社会,这些子系统构成一个相对稳定并且持久的结构;社会结构中的每个子系统都相互影响并对社会整体的存续发挥各自的功能。我国的供销社从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新时代,其组织结构不断发生变化,所发挥的功能也随着社会的需要而发生变化。供销社起源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于农村经济的管理。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开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农村实行土地改革,将原有的地主经济转化为社会主义经济。但当时刚刚经历战争,农村物资匮乏尤其是生产生活资料缺乏。为解决供需矛盾、稳定物价,成立了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主管全国合作事业。1954年,根据国营商业与合作社实行城乡分工的原则,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由此供销社的组织框架大体确立,供销社的发展进入了黄金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原有的高度计划经济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供销社与商业部合并,减少对农村经济的计划调节,供销社逐渐向农民的经济合作组织转变。但在市场化大潮的冲击下,供销社的经营出现困境。农村流通领域中供销社不再扮演唯一的角色,个体经营点雨后春笋般冒出,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供销社逐渐陷入经营困境。这一时期,供销社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在于功能定位的不明确,是继续按照计划经济的思路进行供销社管理还是转型成为市场中的一员。1995年2月,中央发布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宗旨、地位和作用,并决定恢复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从改革开放初期到2000年,供销社的组织架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重新设立,各级供销社在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同时继续保持其原有的政府职能。2006年开始铺开的新网工程对于供销社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供销社网点逐渐在全国恢复。2009年11月,《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标志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迈入了新的改革发展阶段。纵观这一时期的供销社历史变迁,其组织结构由庞大到精简,其功能也由全面管理农村经济活动到为农服务。透过供销社的演变可以看到其背后国家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演变,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的治理不再由政府唱独角戏,市场和社会的力量也在逐渐参与社会治理。
  2 供销社目前的结构功能分析
  帕森斯流派的结构功能主义认为,社会系统能够保证自身的维持和延存,需要满足4个功能性条件,即“AGIL”。其中,A (Adaptation)即 “适应”功能, G (Goalattainment) 为“目标实现”功能, I(Integration) 即 “整合”功能, L (Laten-cy) 即 “潜护”功能。在现实社会中,这4种功能的子系统演化为经济、政治、社会共同体和文化模式托管系统,这4个子系统共同构成了作为整体、均衡、自我调解和相互支持的社会系统[16]。借助结构功能主义的观点,可以将供销社系统分为3个独立而又相互影响的子系统,通过分析子系统来明确供销社的功能與结构。
  2.1 经济系统
  2.1.1 农产品流通职能。
  经济系统是指供销社系统所承担的经济职能,通过供销社下属供销子公司和农村供销网点等来实现经济功能。截至2018年底,供销系统有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2 783个,其中,省级供销合作社32个,地级市供销合作社342个,县级供销合作社2 408个,全系统基层社共计31 792个。供销社系统在经过新网工程和重建工程后基本完成全国县级供销社的重建,其基层社的网络逐渐密集,基层社的恢复与振兴是供销社经济系统运转的前提。供销社最重要的经济功能即承担农产品流通。农产品流通是连接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关键环节,对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稳定起基础性支撑作用[17]。2018年供销系统全年实现销售总额58 925.9亿元,同比增长8.7%。其中,农业生产资料类销售额9 191.9亿元,增长4.1%;农产品类销售额21 054.1亿元,增长14.3%。供销系统最重要的是农产品的销售和农村生活用品的销售。棉麻等经济作物的产量大、产期集中同时又具备部分战略物资属性,要求流通方具备一定的资金和技术基础,一般的私人流通主体难以承担棉麻的流通需求。在供销社组织架构中,专门成立棉麻局来指导我国农村中的经济作物如油料、棉花、麻等统购统销活动。对于涉及民生领域的农产品流通如蔬菜销售等,供销社在流通平台的构建上发挥着建设性作用。各地的供销社改革文件均指出,要大力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能力,推动批发市场与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建立直接采购关系,促进农产品顺畅销售。
  2.1.2 社有企业。
  在供销社的经济系统中,社有企业扮演着细胞的角色, 所有的经济功能都需要通过社有企业来实现。2018年末,供销系统共有各类法人企业22 474个。其中,省社所属企业1 263个,省辖市社所属企业3 091个,县社所属企业16 436个。各级供销社下属的社有企业承担了各级供销社在本区域的经济功能的发挥。   社有企业的经营范围依照供销社的经济功能来制定,如中国供銷集团下属的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负责农用生产资料的销售,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棉花的具体购销事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再生资源的业务板块。社有企业虽然归属供销社管辖,但与国有企业又存在明显区别,因其历史原因当前社有企业的主要目标是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在持股上灵活机动以调动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同时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完善企业财务、投资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提高管理水平。
  2.1.3 电子商务。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社会生产和流通日益呈现出信息化、便捷化的特点。农产品流通正处于传统流通渠道转向新型电子商务的转变之中。相对于传统渠道,电子商务具有虚拟化、交易全时性、低成本高效率、便捷性的优势。在减少中间流通环节的情况下,农民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由于长期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农产品的流通与销售处于较低层次。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电子商务中发挥着主体作用,通过发挥供销合作社覆盖广而全的优势,尤其是基层供销社的作用,使农户联结在供销社之中增强产品竞争力。供销社的另一优势在于提供电子商务平台减少农户的技术和信息投入,使得农户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共同的信息和技术资源。基层供销社作为农民合作组织,在电子商务中必然以集体为单位,因此在农产品筛选中会淘汰劣质产品从而维护自身的产品信誉,倒逼农民进行农业生产改进,提高产品质量。
  2.1.4 农村生活消费品流通。
  目前我国农村生活消费品流通主体呈多元化,个体经营、企业经营、供销合作网点等,各个流通主体相互竞争共同实现农民日常生活用品的基本保障。相对于私人经营的销售网点,供销合作网点的优势在于其公益性和密布的网点。私人经营网点的基本追求在于利润,因此私人经营网点只分布在能够得到一定利润的人口稠密村庄,而部分人口较少、交通不便的村庄则缺乏生活用品销售网点。供销系统的生活用品销售功能由来已久,改革开放前供销社就承担农村生活用品的流通任务,是农村居民生活用品来源的主要渠道。改革开放后,供销社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一度收缩在农村的供销网点,但随着新网工程的开展,供销网点开始在农村恢复。新时代供销社的定位是为农服务的组织,因此供销网点带有惠农性质,即使是无利可图的地区都需要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对于像烟花爆竹和少量农用化肥等物资也在供销网点的经营范围之内。当前供销系统的发展方向是加快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以农村连锁超市为基础培育壮大日用消费品连锁骨干企业,改造传统经营网络,加强区域物流、农村零售终端建设,逐步形成现在的三级连锁经营体系。从而在新形势下通过农村日用消费品网络的建设来实现为农服务的目标。
  2.2 政治系统
  2.2.1 妥善解决历史问题。
  在供销社的政治功能中,一个重要的方向就是妥善解决以往遗留的历史问题。供销社的历史问题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改革开放时期,供销社不适应市场经济转变,大部分供销社经营困难造成供销社负债。当时供销社的经营困难造成部分供销社职工的养老保险等问题。二是市场经济下对于供销社性质的确认与供销社股权归属的问题。供销社尤其是基层社的所有权到底是社员所有还是国有,具体表现在对于供销社经营土地的确权问题。三是理顺供销社和社有企业之间的关系,供销社是社有企业的上级主官单位,过去存在社企不分的情况,缺乏现代企业制度。社有企业在经营上应当采取自主经营的方式,避免上级供销社的过多干预。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已出台系列文件旨在解决供销社历史问题,主要通过社企改革的方式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解决历史问题。社企改革的重点在于建立理事会和监事会来理顺供销社和社有企业之间的关系,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社属资产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理事会要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要强化监督职能。各级供销合作社应当组建供销集团公司、社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企业投资来实现为农服务的职能。联合社要把握好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关政府和金融机构通过资金扶持,支持供销社处理历史债务,从而解决历史包袱。
  2.2.2 农村治理。
  2020年正值我国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农村治理正处于原有治理模式转向新时代治理模式转变之中。伴随城市经济快速发展而来的是农村空心化和老龄化,以低流动和农业产业为基础的农村治理模式难以为继,亟需新的治理模式。供销社因此与农村经济的关联性而与农村具有天然的联系,供销社在实现其农村经济功能的同时可以深入参与农村的治理。农村治理的一大内容就是村民内部的矛盾解决,村民之间的矛盾涉及经济、人情、家庭等。这些内部矛盾往往是细微的,如村民之间的金钱纠纷、公共用地占用、人情往来等难以斥诸法律的事件。但这些细微的事件却又在侵蚀村民之间的认同和团结合作关系,矛盾的长时间积累会引发难以控制的纠纷,因此村民内部的矛盾不容忽视。村民内部矛盾难以解决的一个关键在于缺乏各方认同的中间调解角色,依靠农村内部调解往往受人情和血缘纽带的影响难以做出公正裁定进而激化矛盾。供销社参与农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就是扮演农村内部矛盾解决的第三方角色。供销社作为农村经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村民在日常活动中交往频繁,同时作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主观上不受人情和血缘关系的影响。作为拥有较强经济实力和政府色彩的供销社在农村具有较高的威望其裁定与意见能得到村民的认可。将供销社的党建和农村的党建整合是目前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对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的领导,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同供销合作社基层服务组织等新社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活动,共同打造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基层组织网络向农民合作组织延伸,综合服务向农户和田间覆盖。
  2.2.3 生产安全监管。
  近年来频繁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表明我国商品生产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商品生产和流通层面的监管机制不健全。供销社系统所承担的农产品生产和流通是社会整体商品生产流通的重要部分,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关系整个社会的食品安全和生活保障,因此供销社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农产品生产监管的政府职能。通过建立现代农产品流通网络来实现农产品流通的安全运输,建立现代化大型批发市场构建集中检查制度。在基层发展专业合作社来实现农产品的安全生产,供销社履行指导职能对安全生产全程监督。农产品中的安全生产隐患主要来自农药、化肥等农资的不合理使用。供销社在建立现代农资经营网络销售农资的同时负有农药管理的职责,严格执行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和溯源管理。供销社还负责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烟花爆竹作为中国传统的节庆消耗品带有一定的危险性。在当前的社会管理制度下,农村的烟花爆竹使用量高于城市,这决定了农村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难度。供销社通过农村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渠道来实现其监管职能,在社有企业中就包含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可以直接置于供销社监督之下。在销售产品时可以利用网络直接提醒使用者安全使用,从而实现安全监管。   2.3 社会系统
  2.3.1 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是供销社提供的社会功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行业协会中,涵盖农产品、农产品流通、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多个农业领域。其目的在于整合行业资源,将个体分散生产的小农户联结起来,提供个体农户最为缺乏的信息资源。同时行业协会的功能在于制定能够遵守的行业标准、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建立统一的行业标准对于行业的长远发展和产品质量检测有着重要作用,而行业诚信则是建立区域专业合作社的基础。行业协会在运行中势必会增强农户的交流沟通,提高协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行业协会作为非官方的组织机构在组织农户中具有灵活便捷的特点,在扁平化的组织框架下可以直接沟通农户了解其需求。在某种意义上行业协会承担了部分政府职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有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行业协会以非政府组织的方式运营反映了当前政府由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行业协会的发展方向是市场化改革,通过创新行业协会管理方式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2.3.2 技术培训服务。
  供销社在农业生产中的特殊作用在于为农民提供技术培训服务。新时代以来我国农业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方式不断改进,对农民的综合素质要求尤其是科学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农民以中生代农民为主,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无法进行系统性的脱产学习,因此更适合快速式培养通过实地教学的方式培训农民的技能。对作物科学施肥用药、动物饲养防疫、农机具使用维修、农产品流通加工及营销、电子商务、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合作金融等有关知识和技能进行培训。目前我国农民结构中出现新型职业农民、新生代农民等群体,他们相较于上一代农民具备更高的文化素养,也更适合接受技术培训。通过订单式培养,造就一支符合我国农业现代化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在供销社的组织结构中,供销社直接拥有直属的职业培训学校,直接承担供销社的职业培训职能。专业的院校保证了培训服务的人才力量同时也提供了集中培训的平台。培训服务是双向的,供销社主动向农村输入科技力量,建立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科研人员、技术推广人员通过下乡指导、技术培训、定向帮扶等方式,向小农户集成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新型庄稼医院、在线科技服务平台、农资物联网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科技服务。
  3 结语
  不同于一般供销社研究中从供销社的某一职能出发研究供销社,该研究从供销社总体的功能和结构出发,借助结构功能主义研究方法构建供销社的组织结构模型。从供销社的结构功能出发初步得到以下结论:①我国供销社的组织结构和功能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时代的变迁中其结构和功能均发生改变,并以适应时代发展为目的而调整。②我国供销社结构功能变化的历程也是我国政府改革的历程,这个过程受到政府、市场、社会的相互作用。③农村发展和农业生产的需要构成供销社结构和功能调整的主要动力,受历史因素影响供销社保留了政府运转模式和职能。④政治、市场、社会3个子系统构成了供销社系统,3个系统分别执行不同的职能,统一于供销社为农服务的目的之中。⑤供销社系统中经济和社会系统功能不断增强,并逐渐成为供销社沟通、服务农民的主要方式。
  近年来,结构功能主义逐渐应用到人类学、政治学、公共管理等领域的研究。该研究通过结构功能主义厘清供销社的组织架构和功能,并与社会学中的国家社会三分法相结合解释当前供销社的结构与功能。经济、政治、社会子系统作为研究供销社结构功能的框架较好地解释了当前供销社的组织板块和履行职能,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对供销社的认识。
  参考文献
  [1] 苑鹏.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进展与挑战初探[J].重庆社会科学,2017(9):5-11.
  [2] 张喜才,陈秀兰.农村商品流通网络的整合发展[J].中国流通经济,2014,28(4):20-26.
  [3] 张如意,张鸿.城乡统筹视角下农村商贸流通主体的培育[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1(10):27-32.
  [4] 胡雅蓓,原小能.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创新研究:基于网络组织理论的视角[J].农业经济问题,2010,31(4):46-52,111.
  [5] 曾寅初.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战略选择[J].中国流通经济,2013,27(12):81-88.
  [6] 冯亚伟.供销社综合改革视角下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研究[J].商业研究,2016(12):132-137.
  [7]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农村信用担保公司信用风险度量与控制”课题组,朱明.论农信担保公司担保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基于浙江省供销社系统农信担保公司的调研[J].农村经济,2011(1):82-85.
  [8] 陈建华,杨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的探索:北京市密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调查报告[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1(11):44-47.
  [9] 钟真,苏鹏.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与农村基层治理模式创新:山东莒南“村社共建”的经验与启示[J].科学社会主义,2019(4):126-132.
  [10] 郭翔宇.论供销合作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J].商业研究,2008(1):16-18.
  [11] 周清杰.我国供销合作社的经济性质之谜[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7(1):46-50.
  [12] 许建明.作为全部社会关系的所有制问题——馬克思主义视野里的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产权性质问题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17(6):2-15.
  [13] 唐敏,吴本银.路径依赖、路径替代与基层供销社演进:关于基层供销社制度创新的制度主义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2008(5):145-151.
  [14] 闫芳.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的路径探析[J].河南社会科学,2013,21(4):94-96.
  [15] 廖运凤.供销合作社制度变迁的经济学分析: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4(4):111-116.
  [16] 涂晓芳,魏葱葱.结构功能主义视角下地方政府治理创新路径研究:以青岛市政府为例[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3(1):95-99.
  [17] 吕建兴,叶祥松.中国农产品流通效率及其演变特征:基于流通环节的视角[J].世界农业,2019(6):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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