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智能供需匹配的成果转化服务工具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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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家深 王灏 张正锋
【摘 要】文章通过分析全国主要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中存在的大而全、偏向信息内容服务等问题,提出通过开发小而准的成果转化服务工具嵌入到成果转化业务流程,解决智能供需匹配问题。具体做法是利用相对成熟的文本相似性比对算法,同时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建议。
【关键词】智能匹配;成果转化;精准对接;语义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22)02-0031-03
0 引言
2020年4月,科技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提出“搭建企业技术需求信息与科技人才交互服务平台,分行业分领域实时征集企业技术攻关难题,挖掘凝技术需求清单,推动科技人员与企业精准对接”。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实现,通常的做法是借助政府、科研院所、服务机构创办成果转化平台和孵化体系等载体。这些载体有两个作用:一是将技术和人才汇集起来推向社会;二是建立统一的窗口以接收社会需求的信息,通过社会组织的委托,帮它找到对应的科技资源、人才资源、科技平台等,解决企业和社会的需求。
然而伴随着从国家到地方对科技的越来越大的投入、从企业到个人对科技越来越高涨的创新热情,技术研发与技术创新成果层出不穷,而且技术革新的速度越来越快,技术细分领域也让技术经理人很难具备绝对完备的知识背景,以便判断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用户需求与技术成果之间的匹配程度。
在互联网支撑的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政府或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的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应如何借助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带来的技术变革优势,有效地提升科技成果的效率与服务质量,实现对企业技术需求的精准匹配已经成为各级政府或中介服务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1]。
1 大数据环境下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与现状
科技成果转化作为科技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之一,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自2015年以来重磅举措频出,无论从战略高度还是实施力度来看,它在全国上下受到瞩目的程度堪称前所未有。为了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国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了修订,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为响应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大的环境政策,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技术在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成果评价、配对撮合服务方面的辅助支持作用,目前很多地方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都已经开发建立了面向行业的、面向区域的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但是,这些平台都存在功能单一、供需匹配智能化程度低、成果价值评价工具缺乏、数据标签简单固化、数据信息利用率低下、成果转化效率低等问题。
1.1 系统功能单一,形式陈旧
通过浏览试用中国技术交易所,全国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东部中心、中部中心、西南中心及中国科学院北京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这些国字头的服务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的网上平台发现,这些平台基本上只是专利、科技成果数据及技术需求、融资需求等数据的按类别或栏目的列表显示,再提供给普通用户基于平台数据的检索;对企业注册用户仅仅提供了需求上传的功能,并未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匹配或成果持有人的匹配。这样的平台体验功能非常单一,更多的还是依托线下服务促进成果转化,从服务的形式上来看缺乏创新。
1.2 用户交流不畅,不同类型数据缺乏有效关联
从平台服务对象来看,平台服务对象主要包括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的持有方、企业成果的需求方、具备成果鉴定或评价的专家团队、投融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从线下的成果转化交易活动来看,这些对象角色关系非常密切,但从实际平台的运营效果来看,这些对象的主动信息沟通和被动信息沟通并不顺畅。
从平台建设主体来看,成果服务系统建立的目的更多是考虑本区域、本部门的小范围需求,系统一开始建设就带有一定局限性,从而导致系统数据字典内容表示相对固化,不好更改调整,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不同数据之间并未形成关联,数据之间穿透性较差,y以深挖数据隐形信息。例如,企业成果持有的成果数据和企业本身的诚信数据分属于成果数据库和企业数据库,但并未能在某个特殊的视图中进行归并聚合;数据存储或共享的接口也很难去兼容新的需求,导致数据难以挖掘利用;部分信息的录入、汇交流程复杂,增加了信息维护和更新的工作量,容易产生统一性不够、准确度不高、质量可靠性差的问题。
从平台用户来看,供需主体只能通过成果服务平台信息推送获取供需双方需求,平台为供需主体提供的支持能力较弱。平台建设没有充分考虑到对供需主体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导致平台对供需主体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较差,很容易出现商业秘密泄露问题,影响供需主体对平台的信任度,供需主体不愿意到平台上互动的心态比较普遍,致使平台很难甄别供需主体需求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紧迫性。技术需求方、平台服务方、成果持有人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多方在商务洽谈过程中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和科学的决策,降低了成果交易的效率。
1.3 数据信息利用率低,缺乏基于供需匹配过程的智能跟踪和反馈
目前,大多数机构都是依赖技术经纪人本身对用户需求的理解,无法提供更多成果转化服务工具为他们的日常工作形成支撑,因此数据本身的信息利用率较低。科技服务领域的科技成果、科技活动、企业经营、产业经济等大数据本身就是很好的数据分析基础,基于这类的大数据可以延展出很多帮助人用来评级成果技术点、调查转化风险的分析工具,但因为缺乏对供需环节的智能化管理,导致无法实现成果转化流程的支持。
通过上述问题分析可知,在成果转化的信息化服务链条上,大而全的信息门户无论在对内的业务支撑上,还是对外的流量变现或需求导引上都需要改变,小而准的成果转化服务工具应该更容易被嵌入到业务场景,也更容易被成果持有者、技术需求方、技术经纪人等角色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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