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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周茂森

  摘 要: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由于国内的建筑房地产行业属于经济型支柱行业,也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在新时期背景下,房地产行业发展迅猛,要想在市场经济中实现价值最大化,税收筹划必须要着重重视,因此,需要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对房地产的税收进行集中的改革,寻求新的解决措施。本文则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简要分析,以期提供参考。
  关键词:房地产;税收筹划;问题;对策分析
  众所周知,房地产行业中存在着利益驱导下的盲目作为、缺乏正确的税收筹划观点以及各部门工作不协调等问题。基于这种情况,本篇文章对房地产税收筹划现状加以总结,对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概述,并提出具体性的针对方案,以期提供参考。
  一、房地产行业税收筹划发展现状
  房地产行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性因素,任何行业都离不开房地产的发展,房地产又独属于社会受众生活中的必需品,具备多样性、固定性、价值高等特点。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关键节点,自08年起,中国房地产行业已经不再高速增长,加之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存在错误认知,甚至还有着一些其他不利情况,资金链断裂情况频频出现,对此,合理利用税收筹划工作,可有效减少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负担,帮助房地产企业缩小投资成本,增加企业的竞争力,提高企业的利润,让企业转向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税收筹划工作指纳税人在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下,根据现行的法律政策,将税收工作最大利益的纳税方案制定出来,并根据企业的经营和生产情况进行税收方面的理财活动。税收工作的主体是纳税义务的单位,也被称之为纳税人。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必须科学、合理进行科学筹划,不能违背法律精神,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对经营投资进行安排,才能达到税收的合理性。除此之外,税收筹划的结果应该在获得更高节税收益之后,只有满足此类条件,才可称之为税收筹划。偷税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该受到严格禁止,虽然偷税能够节约税款,但并不属于税收筹划的内容之内,不正当的避税行为有悖于国家的法律精神。
  二、房地产税收筹划的意义与原则
  (一)税收筹划的意义
  房地产的税收筹划工作是以生产经营活动为主,以现行法律为主要依据,在合法的纳税方案中尽可能降低纳税成本,避免由于纳税不足而出现的税务风险,让纳税人可得到更多经济效益,是一种合理、合法的财产维权行为。在部分发达国家,对税收筹划的工作早有研究,且发展理论相对成熟,其已然成为企业发展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关于税收筹划的理论,发达国家以各种方式在税收法律中明确了税收筹划工作是属于纳税人的基本权利,甚至配备较为成熟的税收筹划管理体系。在美国所发布的财经周刊中提到,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税收负重第二重的地区,而我国的房地产税收更是达到了投资成本的10%以上的税收份额,这对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来说,是一个严重的负担。为了进行税收筹划,房地产行业必须要组建税收筹划团队,降低税负。
  (二)税收筹划所要遵守的相关原则
  1.税收筹划工作的合法性的原则。作为法治社会的合法产业,应当在不违反本国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进行行为操作,一旦违反法规,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将不复存在,也超出了税收筹划的范围,让税收筹划工作难以为继。在发达国家中,企业普遍认为只有愚蠢的人才会M行偷税,真正有智慧的人会对税收进行合理筹划,当然,在筹划的实际过程中,一定要坚守合法性,要准确的判断税收条款,不能忽略税收法律中的整体性,断章取义的行为难以起到合法避税的作用。针对不同地区的立法背景,一定要进行深入的了解,准确判断自身企业所采取的税收筹划行为是否合法,根据当地的法律依据把握好税收筹划的金额,对资金的走向和筹划的时机进行合理计算。在纳税义务之前,通过投资理财活动进行周密筹划,达到节约税款目的,而非在纳税行为发生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主要源于此类方式会被当地法律所认为具有逃避纳税的行为,故税收筹划的基础就是合法性。违反法律法规下的任何偷税漏税行为都是不法行为。
  2.税收筹划工作的筹划性原则。此类原则要求企业相关工作人员事先确定特殊的设计和安排,在设计工作中,纳税通常企业发生交易之后才会进行税收的筹划。只有在当地企业分配实现之后,缴纳所得税财产取得之后进行的纳税筹划工作才属于正常纳税筹划工作,在客观上可给纳税工作提供合法操作空间。另外,经营活动和理财方面税收对不同的活动有着不同的影响,税收的政策如果发生转变,应纳的税款也有所不同。只有在确定纳税款之后才可进行税收筹划,主要源于此类行为不会被定义为偷税或欠税,因此,税收筹划工作必须要进行合理的安排,保持筹划性原则。
  3.税收工作的效益最大化原则。此类原则是指采用合理的避税方式减少税负,在税收缴纳时,综合考虑整体性原则,以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为主,以保持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因此,在税收环节,一定要选择节税效益最大的方案,通过多种纳税方案进行对比,选定首选方案,在坚持节税最大化时,不应该单独地考虑某一个税种,更应该考虑整体税收的多样化。有时不单单是税收问题,要综合考虑到多项指标。在某一项税收筹划中,税的流转是可进行节税操作,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企业背负过大的税收负担,因此,要进行合理税负设计,选择收益最大化的解决方案。
  三、房地产税收筹划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税收筹划工作存在认知偏差
  部分房地产企业认为税收筹划工作只是简单的业务,在实际的工作中,往往存在着一定的误区。正是因为这种认知上的误差,导致部分房地产企业无法解决纳税问题,比如财务部门要与相关政府部门打交道,需要了解税收法律,因为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来自拿地、开发建设、销售过程等环节,所涉及到的税收种类比较复杂。不同税负筹划方式会导致不同的税收结果,故决策人在房地产经营销售等方面,一定要提前进行纳税筹划工作,这十分重要。比如,不同税收口径测算下的土地增值税金额或许相差上亿元。在开发过程中,要通过合同体现出来,税收机关在查税时,往往要求房地产企业提供相应的合同,主要源于税收机关要查看整个业务过程,以便能够确定每一份合同的合理性,了解房地产每一个业务的过程。一般来说,对应的合同不是财务部门所签订的,但房地产的管理人要将此环节的纳税单独放在财务部门进行管理,由财务人员进行会计处理,这属于纳税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因此,在确定房地产企业纳税金额时,其不仅仅只是财务部门单独的工作,更是房地产的管理者业务处理之前对纳税工作进行的税务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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