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应用能力培养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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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锐 黎桃桃 黄丽婷
[摘 要]开放教育如何在原有的网络教学模式下与互联网科技进行深度融合,是开放教育研究的一项长期课题。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应用能力和实践要求比较高,如何从课程设置、教学、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改革,充分利用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技术变革,提升学员的应用能力和专业素养,需要从社会、学校和市场等多角度进行分析。
[关键词]互联网+;开放教育法学;应用能力
[中图分类号]G7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56(2022)02-0089-04
引言
《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指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1]。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可见,法学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培养已经逐渐被社会关注和重视。应用能力主要是指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的能力。法学专业本身就是一个具有理论和实践双重要求的学科,应用能力培养方面十分重要,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要求能够运用法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同样,开放教育面向社会招生,有一部分学员学习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扩展职业生涯。因此,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在开放教育和法学专业的双重要求下,实践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就尤为重要了。应用能力受到内外双重因素的影响,内因包括自身的努力、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和理解程度、性格、社会阅历、实践经历等因素,外因包括学习和工作的环境、教育方式等。本文主要从教育方式来探讨如何提高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学员的应用能力。
一、开放教育应用能力培养不足的原因分析
从生源的角度来说,开放教育的学员大多数是在职人员,很多都有工作经验,在实践能力和社会阅历方面,跟普通高校W生相比有所不同。学员在学习过程中会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会更加关注一些具有实践意义的课程(如婚姻法、劳动法、公司法等)。开放教育的学员在应用能力方面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有优势,但是,由于开放教育在课程、实践和考核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一些应用能力优势没有得到很好地体现。
(一)课程设置理论化
开放教育许多专业的课程设置是效仿普通高校的课程设置,包括科目、教材、教学体系等方面。以法学专业为例,专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跟全国大多数普通高校法学专业具有很高的重合度,教材也是由各专业领域的学术名师来主编的。这些课程设置的共同特点:一是针对的是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学生;二是偏重于理论,较少涉及实践方面;三是体系大而全,内容较多。开放教育学员在学习基础、环境、时间等方面不同于全日制的大学生,当前的课程设置对他们来说内容多、比较难。同样,对担任教学工作的教师来说,在现有的条件和学员的时间分配下,要完成教学任务比较难。
(二)网络课程形式化
目前,开放教育学员学习的网络平台主要还是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近年来,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更新了不少优质课程资源,开放教育教学涉及的课程较多,覆盖面广。以法学为例,课程不仅囊括了一些常见的部门法,还有一些课程比如教育法学、财政金融法、卫生法学、水法规和行政执法等,这些课程不属于基础专业课程,每年选课的人数也较少,但是由于一直有选课学员,所以一直都在平台上线。由于课程多、覆盖面广,对平台课程资源的质量有一定影响。当前,开放教育网络课程的形式不够丰富,在内容上需要更多能够满足学员要求的、高质量的资源。
(三)实践教学简单化
实践教学方面的探索成效不够明显,开展实践教学活动要考虑学员的时间安排,学员受现实条件制约,其参加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会受到影响。就法学专业为例,现有的实践教学还是以论文为主,以社会调查报告为辅。这些实践环节跟真正的法律实务相比,有一定的差距。
(四)考核方式单一化
开放教育的考核以考查理论学习的掌握程度为主,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个部分组成。这种考核方式不能全面反映出学员的实践操作能力。但从学员的角度来说,考核是取得学分、顺利毕业的关键。因此,这种单一化的考核方式,会导致学员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而对实践技能的提升不够。
二、“互联网+”背景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市场形势分析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互联网与各行业的融合加深,这对在互联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开放教育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机遇在于开放教育本身与互联网就有着较高的契合度,在“互联网+”的推动下,开放教育将会有着更好的发展前景;另一方面,更加先进的网络技术和理念将会带来更加高的要求,原有的发展模式是难以满足社会需求的,只有不断探索和变革,开放教育才能更好地发展。
如前所述,提升应用能力的关键在于实践,而实践的关键在于市场,因此要提高应用能力,对市场形势的准确把握和分析是必不可少的。从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角度来说,与之联系比较紧密的市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学历教育市场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但全国开放教育学历教育招生规模并未呈现稳定发展的态势。根据全国电大系统开放教育招生材料显示,2011~2015年间,全国电大学历招生人数呈波动态势,招生人数分别是102.09万人、101.43万人、108.89万人、92.52万人、89.68万人。近几年,网络办学招生规模又有所提升,2019年全国开放教育学历教育招生达147万人[2]。学历教育是开放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开辟其他领域的教育市场的同时,学历教育也需要进一步发展。
互联网背景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学员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员需求个性化。开放教育学员的来源层次不同,具体要求也有所不同。如法学专业学员既有来自行政单位、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较强的部门,也有来自公司企业、培训机构、事业单位和基层岗位等部门。学员体现出来的学习需求是跟工作岗位和特性,以及自身发展规划相关,具有多样化和个性化特点,这对教学内容和方法也提出了挑战。同时,教学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对教学效果的提升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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