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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与艺术品融合策略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王佳�M

  摘要:移动互联网是移动和互联网融合的产物。当前,手机日渐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生活用品,逐渐融入并改变人们的日常生活,艺术品平台在此影响下出现了新动态、新趋势。文章以移动互联网与艺术品的融合为研究方向,总结其优势与劣势,并探究二者融合后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艺术品;融合策略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2)13-0-03
  1 移踊チ网平台成为艺术品发展新高地
  2013年,淘宝先行测试艺术品拍卖链路[1];2014年,当代艺术品电商社区Artand(知名艺术社交平台)获得了340万元的天使投资;2021年,一条艺术频道上线。移动端的艺术品交易最高金额数不断刷新,艺术品交易向移动互联网渠道进发,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艺术品市场的移动互联网销售已经成为各互联网平台竞相争夺的高地。
  得物APP是互联网头部企业,据2020年9月16日人民网报道,“每3个年轻人就有1个使用得物”。得物相较于传统艺术品交易平台,设定了“先鉴别,再发货”的交易流程制度,从源头避免了虚假艺术品销售的可能,对艺术品货品实现了强中心化的平台监管,探索出了特殊的艺术品电商平台交易新模式[2]。2021年2月,得物APP新增艺术品销售板块,分划8种艺术风格线,月均交易额高达200万;上线160天,上架艺术品5 000多件,线上访问人数高达2 000万;2021年12月11日,得物艺术品板块售出高达200万的艺术作品,这是得物自上线以来线上交易额单价最高的商品。
  2 移动互联网与艺术品融合发展优势
  2.1 大数据助力发展
  互联网作为艺术品传播与销售的渠道,存在着一定的优势与劣势。艺术品市场借助不同的平台,以B2C的直接形式接触到了更多年龄层次的艺术品消费群体。与传统互联网相比,移动互联网的UI界面更加简洁、美观,其方便易操作的特点使一些潜在的艺术品爱好者开始尝试接触艺术品,传统艺术品市场相对局限的版图被大大拓展。大数据的辅助优势愈发凸显,艺术品爱好者在打开并浏览不同商品时,大数据会对其喜好风格和偏好进行初步计算,根据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推广和引流,实现C端用户页面浏览到商品成交的高效转换[3]。
  手机短信和软件通知推广成为互联网宣传的额外阵地。大数据抓取潜在和活跃用户,通过短信和推送,进行软文推广,宣传、浏览、交易与运输以及售后系列操作都通过移动端完成。时效性大大增强,这抛弃了以往从宣传到购买再到取货,费时费力的传统行业模式。移动互联网与艺术品市场的融合伴随着新型科技的发展,支付方式的变革使交易更安全,线上线下交易方式转换不再有阻碍,“线上展示+销售”的模式逐步成型,艺术品消费正朝着“互联网+”时代迈进[4]。
  2.2 交易模式更新
  传统艺术品交易模式受地域与时间的限制,而移动互联网艺术品交易则更加快捷。移动端艺术品宣传受众更加广泛,可以通过不同平台短视频、软文、推广的转发分享,串联多种平台信息资源,并将购买链路直接附加在显眼处,受众点击链接,就能跳转到平台进行选购,形成了平台宣传至用户购买的直接路径。
  移动互联网艺术品展示,与传统现实空间对艺术品进行布光、悬挂、陈列的模式大为不同,而是采用高清拍摄、扫描图片或动态视频进行线上展示,并对部分艺术作品进行VR效果制作,以虚拟现实技术呈现艺术作品,打破了传统线下观展再购买的交易模式,逐渐演变成图片展示、虚拟展出、移动端平台下单无实物交易的新型交易模式。
  2.3 双方距离拉近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使人们的交流方式不再局限于面对面交谈,极大地拓宽了人们的交往范围,语音与视频工具的普及,将更多人和空间联系起来,信息流动和文化互通的速度空前加快[5]。
  相较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更加便捷。艺术家完成创作后,可以通过手机进行素材拍摄并发布分享,将创作过程与理念灵感以极快的信息传播速度传达给全球各地的受众。其展示时间、渠道、地点不再受限,受众与艺术家可以通过移动互联网随时就艺术品进行沟通交流、品论鉴赏,同时进行艺术品买卖。社交媒体平台的搭建,使受众、艺术爱好者与艺术家可以进行实时沟通交流,使相关信息和艺术品市场动态可以得到及时传播,使消费者可以第一时间接收,进一步促进艺术品的交易和转换[6]。
  以得物社区为例,艺术品爱好者之间更容易形成专业度较高的小圈子,通过讨论对相关艺术品的认识,激发交易的热情,从而产生购买的欲望,提高交易量。传统的艺术品交易因门槛较高,一些行业内部的潜规则使初入市场的消费者望而却步,而艺术品线上市场则打破了沟通上的壁垒,消费者能以体验消费的方式进入艺术品线上市场。
  3 移动互联网与艺术品融合发展劣势
  3.1 版权问题
  移动互联网与艺术品相融合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实际交易、运营与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部分不可轻视的问题。由于作品展示或制作虚拟VR需要高清图片,而移动互联网的传播具有广泛性与快速性,许多喷绘数字版画与原作的版权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犯,作品被直接或二次创作后用于商业行为传播或产品生产,但其维权行为极难界定。
  3.2 网络监管
  艺术作品创作的主题和范围非常广泛,表现手法繁多,可能包含裸体等画面,部分呈现出暴力、血腥等视觉形象。线下艺术展览的传播范围较为小,且受众年龄层相较狭窄。移动互联网辐射范围广,受众基数与年龄差距大。近年来,国家有关网络文化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强化了对监管科技的运用,艺术品的传播内容受网络监管的制约,部分艺术品无法通过移动端的风险审核进行前端展现。
  以2021年风靡全球的韩国惊悚悬疑电视剧《鱿鱼游戏》为例,艺术家在根据电视剧内容和形象IP进行二次创作时,可能不会出现违禁内容,但《鱿鱼游戏》主题本身就包含了暴力和血腥。因此在网络文化法律法规的管控下,有关此类主题的艺术作品都无法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和售卖,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并限制了艺术品不同内容主题的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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