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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视域下维护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四维向度探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陶柳

  摘要:新媒体视域下,网络传播环境产生极大变化形成了全新的网络信息生态系统,受网络信息传播本质属性的影响,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着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网络异化、话语权孱弱等风险。分析威胁网络意识形态良性传播的影响因素,维护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从主体、制度、内容与技术四个维度,提出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要树立主体思维,重视制度建设,重视网络信息内容与传播方式,加快技术创新等实践建议,以攻克网络安全现实难题。
  关键词:新媒体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四维向度
  新媒体下,网民成为传播介质与主体,队伍正在不断壮大,截止2021年底,我国网民规模已达到10.3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3%。伴随普及率升高的还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风险系数。网络传播是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领域的运作形式,网络传播的质量对网络意识形态的优劣有直接的影响。
  一、网络意识形态的概念
  意识形态是一种感官思想,是观念、概念等因素的复杂集合。“意识形态”最早由法国哲学家特拉西创制,他将概念粗略界定为研究认识的起源、界限和认识可靠性程度的“观念的科学”,目的是试图为一切观念找到真正科学的哲学基础。马克思恩格斯是意识形态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他们认为“意识形态”具有阶级属性,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 1 ]而特里・伊格尔顿不认为意识形态是阶级意识的单纯反映,提出意识形态是一种混合着矛盾或冲突世界观的复杂系统。[ 2 ]
  网络意识形态,学界存在如下几种典型论述。第一种是互联网驱动论,认为网络技术不断更新和突破,是意识形态在网络领域持续发展的物质条件。第二种是延伸映照论,认为网络意识形态本质是社会存在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的映照,是现实意识形态在虚拟意识形态空间的延伸。第三种是阶级价值论,认为互联网的研发最早受控于政府,直到今天,仍是政治斗争的主要手段,各国统治阶级利用虚拟网络空间构建代表其阶级利益的观念上层建筑。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对网络意识形态概念予以阐释,虽各有其侧重点与合理性,但目前还未形成对其概念的统一论述。
  C上,本文基于现有学者的主要观点阐释,在主流意识形态指导下,尝试理解网络意识形态的概念为:网络意识形态是与现实社会高度衔接的特殊社会实践活动,是基于互联网技术属性上的意识形态工作的延伸和创造,是网民借助虚拟媒介呈现的信息、观点、价值观等的交流交往交融新形态,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决定的现实社会全面映照的有机思想体系。
  二、新媒体视域下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风险分析
  以微博、公众号、抖音等为主要标志的新媒体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使网络传播环境产生极大变化并形成全新网络信息生态系统。认识新媒体引导信息传播的特性,是厘清网络信息生态系统面临风险因素的关键,也是分析我国网络主流意识形态面临挑战与风险的关键。
  1.我国网络意识形态的传播特性
  (1)连续性和互动性
  新媒体环境下,信息传播主体出于增加浏览量变现、分析同频观点或展现表达欲等目的,利用新媒体各运营平台对社会新闻或社会热点事件反复进行转载、扩散,以在短时间之内引发网民情绪共鸣,制造具有强大影响力的社会舆论。探究发现,形成这一信息传播的特性的原因在于个体在群体中的“主体性异化”。《乌合之众》描述此现象为“群体精神统一性”[ 3 ],即当个体加入群体组织后,其个体意识将跟随群体意识的产生而消失,个人的观点、情绪以及行为会无意识地与他人保持一致,以证明自己符合群体“规则”。由此,在新媒体作用下,见解、情感类似的人会迅速加入传播主体,形成具有统一论调的传播群体,而与这类群体见解、情感相反的声音便显得“不和谐”,甚至引起无端的辩驳、争论。
  (2)隐秘性与复杂性
  新媒体传播者与受众、传播目的与形式难以明晰。首先,网络意识形态是现实社会事件在网络平台的映射。但在新媒体背景下,传播主体的传播目的、传播视角与传播形式不同,受众的偏好、理解与感触不同,导致现实意识形态实际含义失真、流变,现实事件虚化隐秘且复杂。其次,用户匿名注册网络通讯工具使法不责众心理普遍化,由于言论“成本”与“风险”难以估量,存在放纵心理的用户在屏幕后毫无顾忌地发表不满情绪以期引起共鸣。且,传播主体结构与受众结构交错纵横,诸如公关策划公司、新媒体工作者、网络达人、普通网民以及事件当事人等,各个参与者所持角度与理解视角都存在差异,在事件发生后出于各种目的导致传播内容被动复杂化,每个观点都有受众者和传播者,最终事实真相被淹没,舆论导向越发复杂。
  (3)即时性和偏向性
  互联网世界信息的传播明显混沌化。混沌现象是在确定性系统中发生的貌似随机的不规则运动,其本质属性为不可预测性,洛伦兹把这一现象比喻为“蝴蝶效应”,“蝴蝶效应”表明在混沌中,初始条件和微小的混乱都异常重要。[ 4 ]这一效应在新媒体领域表现为:不论信息源是否合法真实,一旦受者接收到传者的信息,新媒体的即时特性便开始发挥作用,信息传播者在各新媒体平台即时平等的互动,极易引发无法估量危害大小的舆论危机。一只蝴蝶轻拍一下翅膀,可能引起一场龙卷风,同样,在新媒体视域下的互联网平台,传播一条极易导致舆论危机的信息源,由于一些细微的疏忽,或不健全的审核机制,都会引起网络舆情风暴。此类信息源有着规律可循。学者于德山认为此类信息多见于突发事件,且具有一定的传播偏向,即背景式偏向、恶搞式偏向和谣言式偏向[ 5 ]。其中,谣言式偏向在信息传播中负面影响最为巨大。
  2.新媒体下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威胁
  网络已是当前意识形态斗争的最前沿。近年来,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互联网已成为各国意识形态主战场,霸权主义、非主流观点以及虚假数据等已成为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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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风险
  西方借助网络技术优势贯彻把“价值观送到中国去”[ 6 ]的理念,希望对中国实现和平演变。西方在网络信息技术方面拥有绝对的优势与话语权,他们将技术作为控制互联网风向的武器,不断巩固信息技术的霸权地位,觊觎任何国家的技术超越。谁掌握了信息,控制了网络,谁就将拥有整个世界[ 7 ],自互联网问世至今,美国控制着全球超前的互联网核心技术。新媒体的发展,构成了国际国内相互交织、错综复杂的舆论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依托先进传播技术,将纵横交织的信息舆论场作为输送自己普世价值观、历史虚无主义等侵略性思想的操控平台。当前,中国面临互联网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巨大隐患和压力,向外依赖的局势短时间无法破除,从而致使面对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攻击时应对姿态相对被动。
  (2)网络异化风险
  网络异化是指网络技术占据人的主体地位,领导人、奴役人的一种反客为主的现象。网络技术原本由人创造,受人支配,在一定条件下演变成异己力量使人被动地接受技术的统治。表现在,第一,网络亚意识形态普遍化。新媒体的产生与风靡依赖于现代社会的快节奏生活,人们疲于通勤,对长篇且难以咀嚼的文字失去了兴趣,更青睐已成功提炼的短小精湛的文字与视频,这些碎片化信息能使人精神愉悦且产生虚假的满足感,最终逐渐丧失理性思考与独立判断能力。第二,网络意识形态泛娱化。由于资本利益驱使,一些网络文化为博得关注,通过制作大量夸张低俗的内容满足网民的感官需求,人一旦沉迷低俗浅薄的娱乐情境中,极易淡化理想信念,意志消沉且价值观扭曲。第三,网络意识价值观从众化。网络信息传播快速裂变的特征,看似分散的个体性观点常因兴趣、价值理念、共同话题而聚拢成舆论群体。当舆论导向权力掌握在恶意挤压主流意识形态的人手中时,理性的观点将被压迫,极易转化为线下的群体性事件,破坏社会稳定秩序。
  (3)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孱弱风险
  大国网络安全的博弈,是技术、理念的博弈,更是话语权的博弈。长期以来,中国网络安全治理总以管控为主,缺乏对网络舆情的前瞻性研判,工作重点往往放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所产生影响的大小控制上,而对舆情的系统分析、危机应对以及事后公众的情绪安抚投入不足。这种单纯维的政策映射的是国家对网络信息核心技术掌控的现实阻碍。由于中国互联网技术引进、应用起步时间较晚,核心科学技术的产发、掌握需要时间,科学技术的发展也非一朝一夕。弥补和追赶的间隙是西方意识形态有针对性渗透的特殊时期,且面临着技术垄断国家对我国信息技术崛起的打压。另一方面,科技的革新需要专业的技术人才,目前国家对人才的培养逐渐成效,而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政策措施还有待加强,特别是在互联网领域,相关人才的储备严重不足,相关人才培养的效率不高,很难单方面的要求核心技术的发展。
  三、新媒体下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四维逻辑
  新媒体环境下,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是总体布局下的系统治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树立主体思维,重视制度建设,唱好意识形态主旋律,加快技术创新,攻克网络技术现实性难题。
  1.主体维度:稳固基础性建设
  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关键是要发挥人的主体作用。第一,发挥党和政府对主流思想引导、灌输作用。指导思想是方向标,梳理并引导网络留存的非主流思想向主流思想靠拢,以肃清思想根源。与此同时,提高官方网络语言表达水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语言艺术为基础,约束具有网络影响力用户主体发言时的正确价值导向。第二,重视社会组织上接政府,下联群众的关键作用。网络时代下的社会组织除传统意义上的新闻媒体、企业、商会等,还包括无实体与官方证实的观念性社会组织。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协同治理网络社会,给予社会组织大力的引导与支持,形成一股上承接党和政府,下团结百姓、群众的中坚力量。第三,提升网络用户素养与鉴别能力。尊重网民主体性地位,增加网络民众道德感、主人翁意识,积极树立网民反客为主的自信心,勇敢行使监督权,消灭不良之声,自觉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2.制度维度:落实安全体系建设
  网络安全治理目前面临的风险和威胁,亟需规范化系统化的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首先,全力构建网络信息监管体系。网络舆情是大众对社会现象的关注与情感表达的总和,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程序与监管制度,严格把控舆论风向,要求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守门人”职责。其次,加快互联网立法执法。新媒体时代是流量为王时代,网络准入条件低,网民质量难以统一,使得一些人为博取眼球在网络空间无端散谣、大放厥词,网络非主流意识形态恣意横行。这就要求完备的互联网法律体系尽快问世,将网络监管与惩处有机结合,在予以跟风从众者侧面警示的同时对污染网络空间之人施以实质性的法律约束。最后,重视预警机制的风险把控作用,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处理能力。重视各互联网平台的核心价值观建设,密切关注社会事件在网络的扩散趋势、价值取向与传播目的,归类敏感词汇,删除恶意趋向明显、内容虚假以及具有敌对破坏性的信息。同时,做好网络突发舆情的应急准备,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定期内部培训演练,提升官方发布文案撰写能力,切实提高网络安全处理能力。
  3.传播维度:把握传播主动权
  新闻舆论工作是意识形态宣传的重要抓手,网络信息传播则是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言之,党和政府领导下的官方媒体是主流意识形态的关键宣传阵地,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捍卫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网络思潮“百花齐放”,将“团结-引导-抵制”作为厘清网络空间敌我矛盾的工作原则。对于喜闻乐见的、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传播话语要大力弘扬,评选出先进网络宣传大使,树立舆论标杆。对于低沉却良性的舆论内容,其背后的传播主体思想摇摆不定,内心既有不满情绪需要倾吐,同时又极度依赖稳定的社会环境,因此,对待这部分力量要客观理性,恰如其分地引导。但对于大肆宣扬错误观点,以任何隐秘手段传播西方自由主义、普世价值、享乐主义等的敌对势力,要表明立场,划清界限,坚决抵制以任何形式表现的“唱衰主旋律”的负面思潮,决不可听之任之,任由蔓延,唱响积极正面的中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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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维度:强化安全防护
  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归根结底还是技术革新问题,互联网核心技术是占据网络安全治理制高点的“命门”。首先,加强核心技术创新,努力抢占国际技术话语权。一方面,要加大研发投入,重视网络信息领域软件、硬件革新与关键技术的突破,找到技术创新的核心点、支撑点,强调重点发展,协同全面发展。与此同时,坚定自主创新的决心与扎实稳进的恒心,全力补短板、弥不足,组织专业团队、人员专注网络技术革新的系统性研究,部署前瞻性计划,抢占技术高地。其次,技术的比拼从根本上说是人才的比拼。注重创新人才的培养关键在教育,革新应试教育理念,发现、引导、培养学生个性化特征,树立学生探索思维与创新思维,培养独立思考能力,重视实践课程的研究、开展。人才的培养离不开良好的环境,要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智能技术学习能力与运用能力,依托先进人工智能技术分析出精准推送至青少年的侵略性意识形态,掌握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风险点,结合学生关注的社会问题与思想动态,针对性地给予思想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培养是非甄别力。最后,制定具有吸引力的人才引进政策。中国是全世界最安全、民生关怀最真切的国家,可以为境外成熟的互联网技术专家、人才的科研创新提供安稳、舒适的工作条件。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挑战点相互交织,隐形发展,多主体、多视角、多方法齐头并进,才是持续取得质的突破的关键。
  (本文系西藏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藏教思政[2017]28号)的阶段性成果。)
  【参 考 文 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8.
  [2]伊格尔顿.批评与意识形态[M].段吉放,穆宝清,译.北京:北京出版社,2021.87.
  [3](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 大众心理研究[M].中央译出版社,2014.10.
  [4][英]扎奥丁・萨德尔,艾沃纳?艾布拉姆斯著.视读混沌学(第二版)[M].孙文龙译.安徽:安徽文艺出版社,2009:53.
  [5]于德山.共识与分歧:网络舆论的信息传播研究[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40.
  [6]王涛.从意识形态安全看互联网的渗透与防范[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3(1):49-52.
  [7][美]阿尔文・托夫勒,海蒂・托夫勒,著.创造一个新的文明:第三次浪潮的政治[M].陈峰,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96.
  (责任编辑:姜秀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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